競業禁止協議(錦集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競業禁止協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競業禁止協議1
公司:_________
雇員:_________
鑒于:雇員承認,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系的人有廣泛的往來;雇員愿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并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定義
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1.“保密信息”: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秘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2.“競爭業務”: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3.“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伙、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4.“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5.“期限”:指雇員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_________年的時間。
6.“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保密
1.雇員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并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系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復印件。
2.雇員,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雇員;
(2)向任何競爭對手;
(3)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范圍內進行。
第三條競業禁止
1.雇員,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伙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員,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員或雇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雇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系;(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系。
3.雇員,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對價
雇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公平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范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范圍是為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違約救濟
雇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雇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雇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盡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條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于文末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公司(公章):_________雇員(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2
甲方:
乙方: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競業禁止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下列活動:
(一)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實體在公司之外設立提供與公司產品或項目相同或類似的機構;
(二)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實體提供與公司生產的產品相同、類似或有競爭關系的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公司所從事業務相同、類似或有競爭關系的任何業務;
(三)不得向任何個人、合伙、公司、信托、協會或任何其他實體提供任何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產品,或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服務(不論作為代表、代理人、獨立承包人、顧問、咨詢人或其他類似身份或通過其他關系);
(四)不得在任何競爭者中擁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作為所有者、特許經營者、合伙人、股票持有人、委托人、成員、投資者、托管人或其他類似身份或通過其他關系);
(五)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實體以任何方式向公司的任何先前、現有及潛在的客戶提供與公司提供相同或類似的產品或服務;
(六)不得以攻擊公司的業務能力或其他任何方式損害公司的商業聲譽和名譽。
第二條禁止期限競業禁止的期限為合同履行期間。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秘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范。
第三條禁止行業
(一)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參與經營與甲方直接或間接競爭的任何業務。
(二)乙方保證在甲方的任職期內所使用的技術知識均與前受聘單位無關,不侵犯前受聘單位的技術秘密,如承擔了對前單位的競業限制和保密義務,則應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利用前單位的保密信息為甲方服務。
(三)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承諾:不從事
第二職業;乙方和乙方的關聯人不在與甲方互為競爭的單位或與甲方有直接經濟往來的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團體內接受或取得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或向該類競爭性單位提供任何咨詢服務(無論是否有償)或其他協助;不得利用在甲方的任職以任何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就本協議而言,乙方的關聯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作為合伙人或者直接或間接地擁有或以上權益的任何種類的機構;
2、乙方擁有重大占有權益或乙方作為受托人(或類似的受托職務)的任何信托或其他財產。
(四)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不得對競爭性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投資(包括但不限于持有股份或股份期權、借貸或組成合伙等),也不得以其它方式與甲方競爭或協助任何個人或單位與甲方競爭。如乙方的親屬在甲方的競爭性單位就職,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人事部門告知上述事實。
(五)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在甲方支付了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的期限內,都不得到甲方的競爭性單位就職。
(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在甲方支付了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的期限內,都不得直接或間接服務于或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包括但不限于:
1、服務于、開辦或經營與其在甲方公司所從事的主要工作一致或類似的其他類型的公司或企業。
2、服務于、開辦或經營與甲方公司有相同業務或相近似業務的.公司或企業。
3、服務于、開辦或經營為上述公司或企業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公司或企業或其他機構。
(七)乙方同意在其任職于公司期間及離職后的年內,乙方保證不會直接或間接地指使、引誘、鼓勵、唆使或以其他方式試圖影響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去為乙方或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服務;
(八)乙方保證不會引誘公司的客戶或以前的客戶以攫取他們的業務而直接或間接獲利。乙方在任職公司期間為履行其職責而采取的行動除外。
第四條禁止地域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范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行為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補償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在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六條支付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后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后的補償金。
第七條總部保留權利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后,以及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當甲方為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八條監督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并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違約金。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并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條協議文本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乙方已同甲方簽訂,且為甲方員工,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后不與甲方競業,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乙方對甲方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及甲方因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而對乙方的補償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1、自己開業生產或經營與甲方生產或經營產品同類的產品; 2、自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3、為他人經營與甲方生產或經營的產品同類的產品;
4、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二、乙方離職后的競業禁止義務
1、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數據、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復制品),并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現、復制或傳遞給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謀取利益。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內工作。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在與甲方離職后2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任何實體的利益或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5、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禁止期時起,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為離職前月度平均工資的80%。補償費從離職次月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25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6、競業禁止期滿,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7、乙方應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系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或房產證和向乙方鄰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并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爭議一方或雙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其他
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制造方法、產品材料構成、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 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4、本協議及甲乙雙方所簽訂的《保密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 乙方(員工)(簽字):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競業禁止協議4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秘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范。
一、競爭業務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業務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的業務。
二、競業禁止期限及區域
競業禁止期限: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
競業禁止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____年內不得:
1、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與甲方或關聯方具有競爭性的實體企業;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內(無論是否與甲方具有競爭業務)擔任任何職務或者擁有利益,上述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雇員、董事、監事、經理、合伙人、管理人員、顧問、投資人或代理人、股東等;
3、引誘、游說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游說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系。
四、競業禁止補償金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后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后的補償金。
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
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取。
乙方逾期一個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季度的補償金。
五、違約救濟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六、其他
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鑒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合同服務期內的保密義務
1.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固有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信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者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戶或潛在客戶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的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可刪除)
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作為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更不得與甲方發生競爭,將甲方業務歸為個人辦理,或不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方競爭的業務。(可刪除)
1.5乙方離職后仍需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過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1.6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可以從乙方的薪酬總額中扣除。
1.7自甲方認定乙方需為其承擔保密義務時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保密費,保密費列入乙方每月的薪酬總額內。
二、離職后的競業禁止義務
2.1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綱要、電子數據及介質(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復制品),并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現、復制或傳遞給任何人。
2.2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內工作。
2.3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4乙方在與甲方離職后3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其他任何實體的利益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2.5乙方的競業禁止期限從乙方正式離職開始計算(具體日期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自動離職表》上載明的日期為準),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800元。補償費從 年 月 日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 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的建設銀行卡內(卡號為: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2.6競業禁止期滿或自乙方找到工作的當月起,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2.7乙方應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系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和向乙方鄰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從甲方離職時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并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
四、爭議解決
4.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5.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5.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5.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5.4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競業禁止協議6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風險提示: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由于乙方是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全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對法人財產擁有絕對經營權和管理權。
因此,甲乙雙方就乙方對于公司工作的保密和競業禁止約定了如下協議:
第一條禁止行業及地域
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并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范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簽署的禁止地域。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間。
風險提示: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秘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范。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條支付
由于乙方是甲方的職業經理人,經理人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風險提示: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后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后的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并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五條爭端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定》及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乎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為_________工種。具體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按照同工種城鎮合同制工人標準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乙方離開企業時,應將勞動保護用品歸還甲方,或由甲方作價賣給乙方。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廠規廠紀,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五、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如雙方和工會同意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加班給予報酬,加班費每小時_________元。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定級。工資標準為:_________。
3.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外,乙方享受的獎金、補貼、津貼與本單位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具體的標準為:_________。
六、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的節假日、婚喪假、探親假、女職工產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個月的停工醫療期。此期間的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合同的,甲方發給相當于本人基本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甲方發給喪葬費_________元,一次性供養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給予免費醫療。醫療期間,乙方原工資照發。醫療終結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送回農村妥善安排,甲方按下列辦法發給乙方因工致殘撫恤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每月發給_________元,直至乙方死亡;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乙方原工資的70%發給,直至乙方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一次性發給_________元。
5.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_________元。
6.甲方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為乙方交納退休養老金。如乙方回鄉時未到退休年齡,甲方將養老保險金以回鄉補助金的形式一次發給乙方。如乙方轉為城鎮合同制工人,甲方將這筆款項轉入養老保險金專戶。
7.乙方糧戶關系不轉人甲方所在地。甲方按同工種固定工標準為乙方向糧食部門辦理加價糧供應登記手續,糧食差價部分由甲方負擔。
8.乙方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執行,或屬于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發給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生活補助費,但最多不超過本人十二個月的基本工資。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無故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須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5)按國家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于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一方不同意續訂的,另一方不得強迫。合同期滿一個月之內既不終止,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視本合同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合同。
6.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7.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合同的除外。此外,符合第七條第4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八、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理。甲方發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2.甲方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以及_________等情況,經乙方同意,可以在不變更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3.乙方在其戶口所在地應征人伍以及_________等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因調整生產任務而富余生產人員,乙方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以及_________等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甲方在不違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實施細則。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8
協議雙方:
甲方:吉林省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商業秘密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
二、乙方應當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后,保守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以下內容:
(一)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甲方尚為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甲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及各種決議、決定;
(四)甲方財務決算報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表及各類財務信息;
(五)甲方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及甲方其他專有技術;
(六)甲方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甲方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營銷策略;
(八)甲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九)其他經甲方確定應當保密并采取保密措施的事項。
四、本協議所稱的侵犯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是指下列行為: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違反甲方對商業秘密保護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乙方在甲乙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以及勞動關系結束后的二年內(乙方若要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必須提前半年向甲方作出書面申請),不得到生產甲方同類產品或經營甲方同類業務及同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或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六、甲方應在與乙方解除勞動關系后的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乙方從甲方離職前一年工資總額的三分之二作為補償金。
七、同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包括下列單位:
1、與甲方貿易有關的產品制造、銷售單位;
2、其他與甲方貿易有關的行業單位;
3、與甲方生產、銷售同種產品的單位;
4、與甲方生產、銷售同種其他產品的單位。
八、本協議中“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中的“同類產品”和“同類業務”是指第七條中規定的單位所從事的業務。
九、甲乙雙方應嚴格信守本協議,如甲方違反本協議,應雙倍支付補償金。
如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和競業禁止義務的,在職期間的,首先給予辭退,并承擔30萬元的違約金,若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出30萬元的,以實際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間接損失承擔責任;離職后的,直接承擔違約金50萬元,若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出50萬元的,以實際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間接損失承擔責任;乙方因惡意侵害構成犯罪的,甲方應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甲方損失的計算方法為:甲方交納增值稅較上一年同期下降量的一倍。
甲方因主張權利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交通費、食宿費、通訊費、法律服務費等)均由乙方和相關單位承擔。
十、此協議的糾紛解決地為長春市南關區。
十一、此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
甲方:吉林省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
競業禁止協議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是作為公司的代理人,全面負責公司的對方業務。對于在管理公司過程當中,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乙方對于公司工作的保密和_____約定了如下協議:
第一條 _____的內容
_____:本協議所稱_____,是指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不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不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_____行業:_____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
_____期限:_____的期限為合同履行期間。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當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有下列行為:
(1)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或類似的營業;
(2)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企業;
(3)直接、間接影響或試圖影響企業的.客戶關系,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產品的供應客戶和企業產品的銷售客戶,使其向離職職工或者第三方轉移。
第三條 支付
由于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因此作為高級管理人員的_____義務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作為公司的代理人,具有法定的_____的義務。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甲方對于乙方的收入享有歸入權,并可以要求乙方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 _____委員會_____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六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10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鑒于乙方作為公司的董事,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競業行業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3、不得同時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兼職;
4、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競業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就職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
因為競業禁止是法定義務,所以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違約責任
董事違反了法定的'義務,將會受到一定的制裁。
1、請求權。公司董事如違反競業禁止義務,公司即享有請求該董事停止其競業行為的請求權。
2、歸入權。即公司將違反競業禁止義務之董事從事競業行為的收入視為公司的收入。
3、造成公司損失,將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元。
四、爭議解決
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的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11
公司:
員工:
雇員因為在公司工作,并于 年 月 日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現該雇員已入職,已經(或將要)知悉公司知識產權、保密信息等相關信息,為保護公司及雇員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共同訂立本協議。
1.雇員權利義務
1.1未經公司同意,在公司的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現有和將來的業務同類或類似的業務包括但不限于研發、制造、銷售、宣傳或者其他與公司具有競爭關系的業務,也不得在經營該類業務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或者為進行該類業務的單位提供任何服務,不論是否從該類業務或者服務領取任何報酬、分紅或者其他形式的收入或回報。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公司離職,離職后兩年的期限內(以下稱“競業禁止期限”)都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類似的業務或到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或為其提供任何服務,不論該等服務是否有償。
1.3上述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是指經營或者從事與公司現在和將來的業務同類或類似的業務,包括但不限于與公司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或者與雇員在公司工作期間所從事的專業領域有競爭關系,或者其他公司認為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業務。
1.4雇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等近親屬進行經營或者從事上述活動的.,視為雇員本人經營或者從事該活動。
1.5雇員為證明在競業禁止期限內已履行了競業禁止義務,自雇員在勞動關系解除或中止后1個月內,以及在競業禁止期間的任何時間經公司要求時,應及時向公司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以證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義務;該證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于:
1.5.1從雇員離職后,與新的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能夠證明與新的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其他證據;
1.5.2新的單位為該雇員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1.5.3或當雇員為自由職業或無業狀態,無法提供上述證明時,可由其所在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或其它公證機構出具的關于雇員的從業情況的證明。
1.6雇員自與公司解除或中止勞動關系后于每月20日憑本協議第1條第5款的證明材料到公司領取當月補償金。
2.公司權利義務
2.1公司有權對商業秘密及競業范圍進行解釋;
2.2公司在雇員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雇員競業禁止期間,即與雇員勞動關系解除或中止后兩年內,每月向雇員按其離職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平均月工資的%的標準支付補償金;若發現雇員違約,公司將終止發放補償費并按本協議第3條規定追究雇員的違約責任。
2.3如雇員未按時領取補償金,由公司人力資源部代領并保管。
3.違約責任
3.1公司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拒絕支付雇員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公司除如數向雇員支付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外,還應當向雇員一次性支付違約金元。
3.2在任何時候,如果雇員不履行或停止履行本協議第1條規定的義務,雇員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一筆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公司在上述第二條承諾在競業禁止期限內給予雇員的補償費總額的倍;除此之外,因雇員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雇員還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損失參照雇員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
3.3如雇員不能按本協議要求提交約定證明材料,則應該視為雇員未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義務,公司有權按本競業禁止協議參考上述條款追究雇員的違約責任。
4.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雇員(簽名):身份證號碼:
時間: 年 月 日
競業禁止協議1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乙方已同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且為甲方員工,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后不與甲方競業,甲、乙雙方根據法律法規,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乙方對甲方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及甲方因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而對乙方的補償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1、自己開業生產或經營與甲方生產或經營產品同類的產品;
2、自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3、為他人經營與甲方生產或經營的產品同類的產品;
4、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二、乙方離職后的競業禁止義務
1、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數據、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復制品),并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現、復制或傳遞給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謀取利益。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內工作。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在與甲方離職后2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任何實體的利益或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5、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禁止期時起,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x年x月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6、競業禁止期滿,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7、乙方應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系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和向乙方鄰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并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爭議一方或雙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其他
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制造方法、產品材料構成、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4、本協議及甲乙雙方所簽訂的《保密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員工)
(簽字):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簽署人簽字: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競業禁止協議13
甲方: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
乙方:身份證:住址: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鑒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采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決策、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銷售資料、采購資料、財務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等。
2、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工程設計圖、制造工藝、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等。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并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布。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雙方協定競業禁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后2至3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后過了2至3年后,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應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三、競業條款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后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后兩年以內,不得搶奪乙方客戶,或者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系的產品或服務。
四、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秘密或導致秘密泄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商業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五、糾紛解決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
六、經濟補償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后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后的補償金。
七、其他
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年月日
乙方(簽名):年月日
競業禁止協議14
本保密和競業禁止合同(下簡稱“合同”)由下列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簡稱“公司”)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雇員”)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鑒于:
1、雇員承認,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系的人有廣泛的往來;
2、雇員承認,在其受聘于公司期間或之后的任何對保密信息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或與公司競爭將給公司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并給公司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雇員愿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并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定義
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保密信息”: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秘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競爭業務”:指(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伙、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期限”:指雇員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____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
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保密
1、雇員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并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系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復印件。
2、雇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雇員;
(2)向任何競爭對手;
(3)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范圍內進行。
第三條競業禁止
1、雇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伙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雇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雇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系;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系。
3、雇員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對價
雇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范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范圍是為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違約救濟
雇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雇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雇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上海]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盡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條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于文首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競業禁止協議1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
乙方(勞動者): 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后兩年內,需保護甲方商業秘密,并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遵守勞動合同及本協議所規定的競業禁止期間的前提下,在其在職期間和離職后兩年內,按其全年工資收入20%的標準支付補償費用。
2、支付方式為:商業保密和競業禁止補償費用按年度支付,由甲方于每年農歷春節放假前支付至乙方預留的銀行帳戶,如乙方賬戶無法支付,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乙方仍需遵守勞動合同和本協議。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客戶信息,產品配方,產品檢測報告,工程信息,經營信息(產品定價,經營策略等)商業利益、客戶資料均屬于甲方享有。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業務允許范圍內充分利用開展生產、經營、業務活動。上述資料等各項權利均歸甲方享有。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具體應承擔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客戶信息,產品配方,產品檢測報告,工程信息,經營信息(產品定價,經營策略等),不得私自收集客戶信息,生產配方等商業秘密。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的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承擔保守義務的事項亦屬于保密范圍。
4、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處,乙方作為員工,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5、乙方承諾,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員工、其他人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有承諾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6、乙方承諾,在其離職后兩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乙方應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7、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否則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和侵權賠償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或追償。
8、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后兩年內,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
9、乙方承諾,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后兩年內,不得直接、間接或者試圖影響本企業的客戶關系,使用其向離職職工或者第三方轉移。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引誘、或拉攏在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本企業,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因職務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在離職交接時無條件返還甲方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復印件。
第二條合同的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三個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時,即可視為拒絕支付)的,甲方除如數向乙方支付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用,還應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5000元。
2、如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應得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利息損失(如已經支付違約金,應當予以扣除)。
3、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分。
4、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經公開,而且由于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三個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即可視為拒絕支付)。
本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或之后簽訂的商業秘密協議的效力。
第四條爭議解決方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效力之分割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具體條款,無論是當事人協商修改,還是法院判決部分無效,均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
第六條雙方聲明
本競業禁止協議完全出于甲乙雙方的真實意圖,乙方沒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強迫,乙方所接受時間、地域和領域的競業限制出于完全自愿。
第七條合同的效力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八條合同的持有及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男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電話: ______聯系方式: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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