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質押擔保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質押擔保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質押擔保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貨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
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押財產清單(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2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_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3
質權人(貸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和___________(貸款人)簽訂了___________借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借款___________元,出質人愿意以其提供的質押財產為借款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質標的
1.1出質人提供的質押財產是
動產□匯票□存單□倉單□公路收費權□股權□其它:___________。質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清單(以下簡稱質押物清單)為準。
1.2《質押物(動產或權利憑證)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質權人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質權人行使質押權的任何限制。
第二條擔保責任
2.1出質人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2.2出質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質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第三條質物的移交
3.1本合同項下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應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保管,并對交付的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質權人收到后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3.2借款人履行主債務后,質權人應當憑收押憑據及時將該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四條出質人的陳述
4.1出質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質人為自然人的),或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質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出質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質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4出質人對質物享有完全所有權或獨立處分權,若質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
4.5質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五條出質人承諾與保證
5.1不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包括轉讓、贈予、設定擔保物權等。
5.2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者,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質權人,并按質權人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5.3質權人認為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的,出質人應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另行提供擔保。
5.4質物非因質權人保管不善給質權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5.5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同意借款人按《提款申請書》說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由于借款人可以循環借款和還款,借款人可能出現借新還舊情況,保證人同意借款人借新還舊。
5.6在不增加出質人責任的前提下,允許貸款人與借款人變更借款合同的條款。如果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了出質人的責任,出質人在原合同條款約定的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不因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而免除出質人的責任。
第六條質權人承諾
質權人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質權人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質權人在貸款歸還后30日內向出質人賠償。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
7.1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質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一《借款憑證》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及相應利息;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
。3)出質人為非自然人的,發生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發生失蹤、死亡。
7.2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按如下處理:
。1)優先償還已到期的債務;
。2)借款人有尚未到期的債務時,清償后的余額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戶,債務到期時,質權人有權扣劃該款項。
7.3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后尚有不足的,出質人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拍賣、變賣質物之日起兩年。
7.4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后,超出部分歸出質人所有。
7.5如協議以質物抵償債務,一切過戶費用及各種稅費均由借款人或出質人承擔。
7.6出質人出質的有價證券、倉單、提單等兌現或提貨日先于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兌現或提貨。
7.7出質人同意:被擔保的債權同時受其它擔保合同擔保的,質權人有權自行決定行使權利的順序,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質權而無需先行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質權人放棄在其他擔保合同下的擔保物權或其權利順位或變更擔保物權的,出質人仍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而不免除任何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出質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或質物有瑕疵沒有充分說明,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辦理公證的,經公證機關公證后即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9.2未辦理公證的,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解決方式為:
□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跸蛸J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成立和生效
10.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簽字生效。
10.2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0.3本合同各條款效力獨立。部分條款無效,其余條款繼續有效。
10.4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質押部分無效或合同有效但約定質物的質權未設立、無效的,出質人對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附則
12.1出質人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和本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特別是劃線部分已充分協商和了解,對合同條款無異議。
12.2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公證機關、質物登記機關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解釋權歸貸款人所有,貸款人的解釋為最終解釋。
質權人(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出質人(公章/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4
質權人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出質人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根據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借款協議》的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為確保主合同中甲方的有關權益,現乙方以其有權處分的 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及聲明
一、 乙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 向甲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 乙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權利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也無其他設定質押權的情況。
四、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
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五、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并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 主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所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二、 主合同中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損失費用以及擔保費本息等;
三、 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 質 物
一、質物事項
名稱:
數量、質量:
狀況:
所有權歸屬:
其他:
二、如果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除基金份額和股票外,其他股權應當注明: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乙方以股權出質的應取得 各股東的書面同意,并將股東會同意質押的決議及出資證明書交甲方保管,同時還須出具乙方股權出質已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的證明。
三、質物的質押價值依據雙方認可的 出具的《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 ,也可依據雙方認可的權利憑證上標明的價值,價值為 ,雙方商定質物的權利價值為 。
四、對質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條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即日內將質物的權利憑證和相關有效證明及資料經甲、乙雙方確認后,由乙方交與甲方保管,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一、權利質押需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由乙方提請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三、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到有關質押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四、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或債務履行期限未滿但甲方已代償的,或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一、二款之約定,甲方與乙方協議將乙方出質的'權利憑證兌現價款受償或提存,也可與乙方協議以質押的權利折價、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價款受償或提存;協議不成的,甲方可請求人民法院將權利憑證兌現或提存或將質押的財產權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受償或提存。
二、質權人對質押的權利處置所得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質押反擔保債權的范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范圍。質物處分后,其款項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如果是股權轉讓,出質人各自股權依本合同轉讓給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第三人,屆時,本合同自動作為股權轉讓合同,合同涉及到的股東會質押決議自動作為股東會同意轉讓決議。
但當質權因質押標的的股權為零或零以下負數而消滅時,終止股權轉讓,乙方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應以其他財產給甲方清償。
四、出現特別情況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該質物。
五、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處分質押的權利時,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憑證及其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二、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鑒定、評估、登記、過戶及訴訟的費用。
三、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但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轉讓、許可他人使用的除外。乙方轉讓、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權得所得的價款,應當向債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向甲方提存。
四、 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等變更情形,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
五、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 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權利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八、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經營范圍及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破產、停業停產、歇業、解散;
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權利權屬發生爭議;
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發生上述至項的情形時,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發生上述至項中任何一項情形的,應在事后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九、 乙方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的全部款項后,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質押。
十、 對出現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的任何一種情形之一的,乙方保證做到與甲方協議對質押財產直接進行拍賣、變賣或折價處置。
十一、 其他: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或提存:
債權人依據法律法規或借款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已由甲方代乙方清償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的權利;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停業停產或宣告解散、歇業或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擔保貸款利息或擔保費,或甲方雖未代償但乙方未能清償到期貸款本金或利息,或乙方未能履行擔保物權所擔保的任何其他債務;
已對乙方啟動或即將啟動破產或清算程序;
其他擔保物權人已對該擔保物權所及乙方的擔保財產啟動或即將啟動執行程序或者扣押乙方擔保物以實現留置權;
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在其正常經營活動之外未經授權轉讓擔保物權所及的財產,或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規定在擔保財產上為另一債權人設立擔保物權;
乙方有其他危及擔保物權安全情形。
二、因不能歸責于甲方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并與乙方通過協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三、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防范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如第三方侵害發生,甲方有權提起訴訟排除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轉讓、贈與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贈與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甲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將剩余部分還給乙方。
八、在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動產質權自交付時發生效力,權利質權自乙方將權利憑證移交于甲方占有時設立;
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至清償了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其他費用,同時又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款項之日終止。
二、 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如借款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反擔保的相關責任。
三、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本合同需要補充、修改、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 乙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甲方披露其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
乙方不履行上述信息披露義務及其關聯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救濟措施:
乙方的關聯方財務狀況惡化;
乙方或其關聯方被司法機關或稅務、工商等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
乙方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控制或被控制關系發生變化;
乙方的關聯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
乙方的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中異常變動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而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
乙方關聯方發生的可能對乙方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本條中的關聯方是指:
乙方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其他企業,或直接或間接控制乙方的其他企業,以及與乙方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其他企業;
乙方的合營企業;
乙方聯營企業;
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受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本條中的其他詞語與 《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相同詞語具有同樣含義。
二、 其他:
第十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雙方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等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合同、文件的無效等情形而免除;
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并、分立等變更情形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保證與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五款和第四條、第六條約定的,甲方除要求乙方依約定履行外,還可要求乙方按所獲擔保貸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三、 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生效或無效,乙方應在原質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按擔保貸款總額的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并且甲乙雙方均可直接采取訴訟程序維護各自權益。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提 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乙方確認了所有條款。
第十四條 文 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送 備案。
本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5
甲方:_________(證券持有人)
乙方:_________(證券公司)
丙方:_________
一、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向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支行)申請貸款,丙方同意為此提供保證擔保。
二、甲方愿以其在乙方開立的下列資金賬戶及其下掛的證券賬戶內全部資產向丙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資金賬戶:_________;證券賬戶:_________(上述賬戶如與所附資金及證券對帳單上記載不一致,以資金及證券對帳單為準)。
三、丙方委托乙方對甲方上述資金賬戶及證券賬戶進行監管,乙方接受委托。甲方同意丙方及乙方對其賬戶進行監管。
四、乙方對上述資金賬戶及證券賬戶在其電腦系統內進行質押監管記載。
五、如甲方上述賬戶內資產總值低于_________萬元(即警戒線),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應即時采取填補資金等措施。
六、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書面通知,不得為甲方已質押資金賬戶辦理資金劃出,不得為該資金賬戶下掛的證券賬戶辦理股票轉托管、撤銷指定交易、銷戶等導致甲方資產減損或轉出的手續,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監管期間,甲方在本協議約束下可自由進行證券交易。
八、甲方不可撤銷地同意:如甲方賬戶內總資產低于_________萬元(即平倉線),丙方有權指示乙方賣出甲方證券賬戶內證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賬戶的證券交易權。乙方同意予以辦理,但不承擔證券賣出過程中由價格變動及市場承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損失。
九、甲方不可撤銷地同意:如借款人屆期未還清借款,丙方有權僅持貸款行出具的借款人未還清借款的'證明,指示乙方賣出甲方證券賬戶內證券并扣劃甲方資金賬戶內款項至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同意予以辦理。
十、乙方在收到丙方出具的申請書后,應及時為丙方提供資金及證券對帳單。
十一、如借款人屆時依約履行還款義務,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監管協議。
十二、簽約時所打印之資金及證券對帳單作為本協議附件。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自簽約時即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6
出質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_________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7
質權人:四川億泰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下稱債務人)于年月日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合同號為:委保字第號)約定,甲方為債務人向德陽銀行(下稱貸款人)借款(大寫)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乙方對此《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債務人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以質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本反擔保合同,自愿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反擔保責任:
第一條:乙方陳述與保證
1.1乙方是本合同項下質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存單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1.2完全了解債務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存單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出質存單
2.1出質存單詳見《存單質押清單》(附件)。
2.2《存單質押清單》對質押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甲方依本合同對出質存單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第三條:質押反擔保范圍:
3.1乙方質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合同號為:
委保字第號)和《委托擔保合同》(合同號為:委保字第號)中約定乙方應承擔的借款本金、利息、擔保費本息、逾期擔保本息及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3.2實現質押權過程的全部費用。
3.3當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甲方對《委托擔保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甲方均有權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質權的'存續期間
4.1質權的存續期間至被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出質存單的移交
5.1合同項下出質存單應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由乙方交付甲方保管。質權人驗收后向出質人出具收據。
5.2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后,甲方應當及時將該存單返還乙方。
第六條:存單止付
6.1當事人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出質存單的存款銀行辦理存單的止付手續。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
7.1甲方代債務人代償債務后,甲方有權與乙方協商,將出質存單抵償債務人所欠債務,也有權對出質存單采取兌現等方式處分,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7.2甲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乙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八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8.1出質存單兌現日期先于主合同到期日到期的,甲方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兌現,并與乙方協商將兌現的價款向第三人提存。
8.2在債務人償清《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出質存單。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公證及訴訟的費用。
9.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存單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9.3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甲方免受分割。
9.4乙方為法人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提前30日通知債權人:9.4.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9.4.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金發生變更、股權變動; 9.4.3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9.4.4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9.4.5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9.5乙方為自然人時,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9.5.1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9.5.2出質存單發生權屬爭議; 9.5.3住所、電話等發生變更。
9.6債務人償清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乙方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提前處分出質存單,并以所得價
10.1.1依據《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而發生甲方代償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
10.1.2本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主合同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10.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未依《借款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存單。
10.3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10.4有權收取出質存單所生的孳息。 10.5甲方負有妥善保管出質存單的義務。
10.6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乙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1.2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1.3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乙方應在質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2.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乙方簽字生效)。
12.2《借款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2.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13.1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4.1質押期間出質存單發生權屬爭議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4.2質押期間出質存單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乙方須另行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物。
14.3 14.4
第十五條:附件
15.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存單質押清單》第十六條:附則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8
出質人: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合同質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合同。
第七條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
第八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9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因 (被保證人)與質權人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質權人為被保證人與齊 (貸款人)簽訂的金額 萬元(人民幣),期限 個月《借款合同》(主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為確保被保證人切實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出質人愿意向質權人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質押標的
1、出質人在被保證人處持有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并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股權份額詳見《股權質押清單》。
2、被保證人注冊資本為 萬元,實收資本為 萬元(以工商登記信息為準)。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出質人質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擔保本金人民幣 (小寫:¥ )、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被保證人應當向質權人交納的評審費、擔保費、罰息,質權人實現上述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
第三條 質押登記
1、出質人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本合同的股權出質事項記載于被保證人的股東名冊,
2、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第四條 質權的實現
1、質權人代被保證人代償債務后,出質人無條件將本合同項下出質股權折價 元與質權人,并在質權人要求辦理股權轉讓登記之日起3日內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手續。出質人對股權折價不足以代償的部分仍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出質人及質權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出質股權的實現以此合同為準,不再另行協商。
2、出質人應予配合質權人到有關部門辦理出質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
第五條 出質人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1、出質人未在本合同項下擬質押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2、出質人自愿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財產保險、鑒定、登記、過戶、保管、公證、提存費用。
3、在出質股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并協助質權人免受侵害。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承諾不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出售、轉移、質押或進行其他方式的處分,也不從事任何對被保證人的營運或財務狀況有損害的行為。
5、質押期間質押股份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出質人須另行向質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6、出質人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并將轉讓
7、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和相應的收入證明。
8、出質人應積極行使股東權利以維持股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放棄股東權利和被保證人章程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9、如出質股權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蚱渌a救措施。
第六條 質權人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1、主合同履行期屆滿,被保證人未依主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權。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處分出質股權,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2.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主合同而發生質權人代償或造成質權人經濟損失。
2.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3、有權要求出質人協助避免出質股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有權對出質人股權持有狀況進行監督。
5、有權對出質人影響被保證人經營狀況的行為進行監督,并要求其糾正損害被保證人利益的行為。
6、出質人未按本合同條款履行的,質權人有權與貸款方協商依照法律或約定采取措施保障債權并有權要求出質人賠償損失。
第七條 違約及賠償
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不充分地承擔本合同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應向質權人支付本合同約定反擔保范圍內全部金額每日5‰的違約金以及賠償由此給質權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如因本合同下的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
第九條 合同生效、修改和文本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并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股權出質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被保證人應向質權人交納的評審費、擔保費、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3、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出質人仍承擔擔保責任;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4、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并由雙方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相關變更手續。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第十條 附件
1《股權質押清單》,本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質人(蓋章):
法人(簽字):
質權人(蓋章):
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ǘ┪泻贤屑s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六、他特約事項:
。ㄒ唬┺k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1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一: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二: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三:地址:聯系電話:
本合同系反擔保人為經甲方提供擔保的情況下乙方在銀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擔保的合同,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乙方在甲方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經甲方審查,乙方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的申請條件,經甲方確認并通知小額擔保貸款經辦的銀行辦理與乙方的借款合同,乙方與已于年(編號為),借款金額為______萬元,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擔保。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丙方亦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反擔保形式為保證。
第二條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丙方。
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三條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
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四條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
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五條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六條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
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其他應付費用;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的違約金。
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或多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違約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及本擔保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送達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以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書面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收到書面通知之日;
(3)如果是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通知,則為向對方所留通訊號碼或電子郵箱地址發送之日。
第九條管轄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
若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它事項由乙方簽訂的所有與該筆借款相關的文件及合同,作為本反擔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各方與經辦的銀行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印章):
乙方(簽字、手印):
丙方(簽字、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2
抵押權人:
鄭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鑒于甲方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現自愿以自有房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乙方與C女士于x年x月簽訂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據其與乙方之約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載金額借款及后續可能發生的其他借款之擔保。為減少甲方擔保風險,現乙方以位于西安市高新區xx號的自有房產,為甲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 用于反擔保的房產狀況
乙方用于向甲方抵押的房產坐落于西安市高新區xx號,房號6B,建筑面積xx平方米,用途為廠房。房產證號為:西安市房權證高新區字第xx號。該房產為甲方自有房產。
第三條 反擔保所擔保的債權及擔保方式
1、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系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為乙方向C女士連續提供擔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擔保債權。
2、本合同所擔保債權范圍包括:
A、甲方保證人義務范圍內應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應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B、實現借款合同債權和本合同抵押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拍賣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仲裁費、評估費、差旅費、執行費等)。
3、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抵押。
第四條 反擔保最高數額
甲乙雙方約定,反擔保的最高數額為人民幣xx萬元整(大寫人民幣xx萬元)。
第五條 反擔保期間
自乙方與C女士簽訂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與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簽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債務清結之日止。
第六條 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效力獨立存在,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間保證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則乙方以抵押物對C女士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并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甲方履行了保證合同中的代償義務后未受乙方清償的;
2、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期滿,乙方未及時還款導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況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開始實現抵押權;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4、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額外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第八條 抵押權實現方式
1、當出現第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A、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B、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第九條 抵押手續辦理及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必須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西安市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本合同項下反擔保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保證:乙方權利機關對于本合同的簽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經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內部手續,且授權簽署本協議的人員確實具有簽署本協議之權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秉持最大誠信原則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協商解決可能發生的爭議。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合同任一方均可就爭議事項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關本合同的所有磋商、變更、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經有權人簽署的紙質介質、傳真、電子郵件。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備案機關留存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并履行了法定登記備案手續后生效。
甲方:鄭州A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質押擔保合同13
本質押擔保合同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署:
甲方(出質人):
居民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家庭住址:
乙方(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股權質押合同聯系方式:
住所:
丙方(債務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住所:
鑒于:
1、丙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甲系丙之股東,持有丙【_______】%(合計【_______】萬股)的股份;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條件,甲擬將其所持有的【_______】股份中【_______】股(以下簡稱“標的股份”或“出質股份”)出質,為丙接受乙提供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及企業全面提升咨詢服務提供質押擔保。
3、乙和丙已簽訂《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及企業全面提升咨詢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服務協議》”),F乙作為質權人接受前述質押物,并簽署本合同。
基于上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本次質押擔保之主債權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及企業全面提升咨詢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服務協議》”)項下,雙方約定的丙向乙支付的居間服務費【_______】,咨詢服務費【_______】。
二、主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丙履行債務的期限為《服務協議》的存續期間。
三、質押財產
3.1甲同意將其持有的標的股權出質,為丙接受《服務協議》約定的服務事項提供擔保。
3.2質押財產包括出質人提供出質的股權以及前述出質股權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質押登記有效期內產生的送股、轉增股、發放的現金紅利或其他現金收入)。
3.3根據本合同的相關約定,發生追加或釋放質押財產情形的,則質押財產的范圍應進行相應的變更。
四、質押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丙接受《服務協議》所支付的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利息、及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五、股權質押登記和變更
5.1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___】日內,將出質股份在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保管,并同時將出質股份于工商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自工商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質權生效。
5.2除非滿足本條下述條件之一,否則標的股權不得轉讓:
。1)甲與乙協商同意,且甲轉讓標的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2)該等轉讓行為不會導致標的股權的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且受讓方同意替代出質人繼續履行股權質押擔保合同相關條款;
該等轉讓行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規定。
六、質權的行使和實現
6.1如丙未按期清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或實現債權、質權的合理費用,乙應當在丙方逾期履行相關債務之日起通知甲,甲可在收到通知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議以協議方式實現質權,包括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或協議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價款使質權人優先受償。乙可以與甲協商確定的方式行使質權。如甲在收到通知之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沒有提議以協議方式解決的,或者乙不接受甲提議的,乙可以通過訴訟、仲裁等相關司法程序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程序實現質權。
6.2甲可以在丙逾期履行債務之日起請求乙行使質權;乙在收到甲的上述請求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沒有答復的,甲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
6.3乙在依照股票質押擔保合同規定的條款行使質權時,應甲的要求應當向甲提供相應充分、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七、質押物價值發生變化的后續安排
在質權存續期內,標的股權的市場價值(以第三方估值為準)持續6個月低于未清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本息總額的110%,乙有權要求甲在30個工作日內追加擔保以保證擔保價值不低于未清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本息總額的110%,甲應當按照本條約定追加擔保,追加擔保的具體方式包括甲或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和/或用財產提供抵押和/或質押擔保。如甲無法按時追加相應擔保的,乙有權對質押財產進行拍賣、變賣,并在清償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本息并
扣除其他相關費用后將所得價款依法進行提存,甲應同意乙對標的股權進行的該等處置并給予積極配合。
八、費用承擔
股權質押擔保合同項下可能發生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評估、公證、登記、保管、提存、拍賣等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承擔。
九、合同各方及利益相關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的權利和義務
。1)標的股權質押期間,甲仍享有標的股票的表決權。
(2)標的股權質押期間,甲仍享有新股優先認購權。
。3)若丙未按期清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或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乙要求行使質權的,甲有權在質權實現后依法向丙進行追償。
。4)甲在本合同所述質押期限屆滿或發生其他質權解除情形后,方可注銷質押登記。
。5)甲有義務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協議的約定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該等標的股權,并確保標的股權在質押期間不得出現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可能對質權實現產生障礙的情形。如果出現導致質權不能實現的事實出現時,甲必須另行提供擔保。
(6)甲欲將質物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時,有義務依據本合同之約定履行通知乙,取得乙的同意及將處分質物所得之對價進行提存等程序,不得損害乙的正當權益。
。7甲有義務配合或協助乙辦理相關質押登記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與質權相關的各項權利。
9.2乙的權利和義務
乙應當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配合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十、聲明和承諾
10.1甲聲明并承諾如下:
。1)甲簽署本合同是出于甲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等情形;
(2)甲合法擁有出質財產,不存在權屬糾紛或潛在糾紛,截至股權質押擔保合同簽署之日,出質財產未被設定擔;虿扇娭拼胧;
(3)股權質押擔保合同生效后,如因甲的財產狀況發生變化,或者甲涉及任何訴訟、仲裁、政府部門的調查、行政處罰案件,或者甲所持有丙的股份被司法凍結等導致出質財產受到或可能受到損害的.情形,從而可能影響甲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甲應立即通知乙;
10.2乙聲明并承諾如下:
。1)乙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承諾并保證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在本合同簽署之時任何中國法律或任何法院或政府機構發出的任何判決或命令或其自身的章程;不會違反其為締約一方的任何合約、承諾或其它文件。
。2)乙保證其將按照本合同之約定履行對質物的持續關注義務。
。3)乙保證將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和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后,任何一方(違約方)未能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其做出任何的聲明、保證及承諾被證實為虛假,則應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對另一方(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二、合同的生效
12.1股權質押擔保合同自甲、乙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12.2投資者認購、持有、受讓丙公司股份的,即視為其接受股權質押擔保合同規定的所有內容且無任何異議。
十三、合同的變更
13.1甲和乙可以根據以下事項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
。1)澄清有歧義的條款;
。2)校正或補充本合同中的瑕疵條款或與本合同其他條款相沖突的條款;
。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適當修改或補充。
13.2若出質人在質押期間發生主體變更的情形,則繼受質物或出質人權利義務的主體將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四、合同的終止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所述質權消滅:
。1)丙已經按照《服務協議》約定按時足額償付全部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本息;
。2)乙已經依據本合同之相關約定實現質權;
(3)乙同意放棄質權及/或變更擔保方式;
。4)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質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所述之質權消滅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除非發生上述質權消滅之情形,或經甲和乙協商一致,本合同不得隨意撤銷或終止。
十五、爭議的解決
15.1本合同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異議的解決,受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約束。
15.2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若出現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各方應盡量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15.3在訴訟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項外,本協議應繼續執行。
十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出質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質權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債務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范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出質權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并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15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XX公司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XY公司
為確保__ 號《借款合同》的履行,根據甲方與___簽訂的___《質押擔保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擔保。為了保證甲方的權益,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的債權種類及期限
1.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____,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____。
2.反擔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反擔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乙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條 出質人承諾
1. 乙方已就質押事宜征得 ___批準。
2. 乙方保證對質押標的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
3. 質押標的沒有被重復抵押,可以流通轉讓等。
4. 質押標的不存在其他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情形。
5. 乙方保證及時提供甲方要求的相關資料。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乙方應在訂立合同__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將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股權證書等相關文件移交甲方保管。
第五條 質押權的實現
乙方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標的,
(1)乙方不按借款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2)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六條 處置質押標的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的,由乙方繼續清償,直至甲方代償部分得到全部清償。甲方為乙方代償債務的資金占用費自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__%計算。
第七條 乙方持有的麗江玉龍雪山印象旅游文化產業有限公司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4.單位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押標的存在爭議、重復質押等情況。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押標的。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行為。
第九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質押標的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份,各方各執一份,每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 XY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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