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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合同

時間:2024-09-05 16:43:45 合同 我要投稿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律服務合同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該公司的×××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法律服務合同范文節選!

  第二部分:對甲方項目的方案設計、文本制作等

  1、制作與本項目開發有關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資)合同、委托貸款合同、資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的系列合同等;

  2、參與有關司法程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序結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參與本項目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配合;

  4、視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到項目現場辦公;

  5、負責對項目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三部分:代理辦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過程:

  包括一審和二審訴訟、執行等。

  第二條 服務人員

  1、乙方指派服務人員的原則:指派熟悉本項目特點的律師 名參與上述所有服務內容的落實,并根據高效、及時的原則在工作需要之時充實服務人員,必要時可以組成律師服務團隊。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 律師、 律師作為本次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上述律師若出現正常工作調動、離職、身體狀況等方面原因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但上述律師仍應共同參與本次服務。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其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次服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他律師協助完成。法律服務合同范文節選!

  第三條 服務費用

  1.律師費:雙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師費。

  方案一:包干收費:為人民幣 萬元,在簽訂本合同后的 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作為法律顧問費和前期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滿 日之時再行支付 萬元。上述費用的支付不受甲方開發進程的變化而增減。

  方案二:基本收費+浮動收費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基本律師費 萬元;

 、诟邮召M為與甲方銷售、出現單項訴訟相掛鉤的律師費:

  與銷售掛鉤部分:按照甲方統計口徑,每成交一戶,支付律師費 萬元;

  與訴訟掛鉤部分:每出現一個一審訴訟,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 天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出現二審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 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 萬元;出現執行程序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 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 萬元或者連同一、二審合計支付 萬元。

 、垭p方約定,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律師費,每一日歷年度( 天)不高于人民幣 萬元、不低于人民幣 萬元。

  3、其他費用: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承擔,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等費用);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 其它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和律師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關本次法律服務項目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本次服務的進展情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上述律師應對上述其它法律服務做出回避。

  2.甲方的責任:

  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有關情況。

  如與本次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乙方和律師。

  未征得乙方和律師同意的,不得將有關本次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費用等情況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和律師的工作聯絡,提供律師服務所需的車輛等便利條件。

  第五條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在中國境內增資發行內資股,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本次增資發行內資股的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及核查驗證有關法律文件,以確認甲方上述行為的合法性。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昭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就增資發行內資股(以下簡稱增發)工作所涉法律事項,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委托乙方辦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組成工作小組,并指派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和經驗的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律師的工作范圍

  1.協助甲方完成本次增發過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務;

  2.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公司本次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驗證與發行及上市相關的法律文件;

  5.草擬、審閱招股說明書的相關章節并查驗招股說明書;

  6.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7.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8.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9.協助甲方處理與股票發行、上市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2.根據增發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增發工作的需要;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為完成委托事項所必需的完整、準確、真實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上述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2.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力維護甲方的權益;

  5.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6.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增發資金進入甲方賬戶之日起10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3.如果增發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致使委托事項無法完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還依約收取的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全部予以退還,并賠償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本著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等原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一事簽訂如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為: 。

  第二條 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位于 。

  2.應乙方之要求,需要在除上述場所以外的場所為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應另行支付交通費用。

  第三條 服務范圍與內容

  1.甲方應派遣專職律師至少一人常駐上述服務場所,且每個正常工作日必須準時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若乙方要求甲方周末加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向乙方索要加班費。

  2.乙方在其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甲方向乙方提供口頭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訴訟案件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訴訟案件的訴前、訴中、判后的法律咨詢、解答、提供口頭建議意見,但不承擔代為參加訴訟的義務,若確有此需,乙方可與甲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條 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本法律服務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律師服務費,但應向甲方提供律師服務辦公室一間。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并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為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

  4.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為甲方提供 專項法律服務,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 ;

 。2) ;

  (3)甲方需要委托其它法律服務事項時,應當另行以書面形式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

  2、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代理律師敘述受托事項具體情況,及時提供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 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代理律師進行盡職調查以及處理代理事項的各項工作;

  3. 甲方應當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及時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對乙方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具體、合理;

  4.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完成甲方委托事項;

  2.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權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委托事項承辦行政機關的要求,及時、全面報送各種符合行政機關要求的材料,準時參加各項代理活動;

  4. 乙方律師應當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系,及時轉達和解決承辦行政機關對當事人的各項要求,及時通報代理事項進展情況;

  5.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保守獲知的甲方資料的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 乙方律師應當為甲方代理事項單獨建立文書檔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時應當及時歸還甲方,合同范本《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第五條 律師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標準結算律師費用(選擇項):

  1. 計時收費 □

  乙方律師每人每一標準工作小時計收人民幣 元。

  乙方律師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填報完成工作內容、計費時數和付費金額,甲方確認后,應當在次月五日前將律師費匯寄乙方賬戶,甲方對《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如有異議,應及時通知乙方調整。

  2. 計件收費 □

  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

  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 分期支付,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前支付第一筆律師費計 元;于 時,支付第二筆律師費計 元;于 時,支付第三筆律師費計 元。

  3. 風險代理 □

  律師費分為基本律師費和資勵律師費。

  基本費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乙方。

  獎勵律師費為 的 %(基本律師費計算其中或者不計算其中),應于 之日起 日內支付乙方。

  4. 關于費用的其他約定

  委托事項行政機關與其他中介組織收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不予墊付。

  乙方律師經甲方同意的外地出差所發生的交通、通訊、食宿等費用由甲方憑票據實報實銷。本地交通、通訊費用包含在甲方所付律師費中。

  第六條 收款銀行

  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用在乙方沒有其他書面指令的情況下,應當匯入乙方下述銀行賬號:

  開戶行:

  開戶單位:

  帳號:

  乙方收到后,應當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七條 工作聯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工作聯系人分別為:

  甲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人負責轉達各方對對方的請示或者要求,轉交各種通知、文件和資料,辦理各項事務性工作,各方更換聯系人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第八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補充、變更或者終止,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第九條 合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代理律師;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

  3. 因乙方律師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導致損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項或者指示、要求違反法律、違反律師執業規范;

  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案件事實等情形;

  3. 甲方逾期 日,經催繳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具有代理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一經有權機關確認,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無故終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師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用。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辦理完成時終止。

  第十三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5

 。ㄒ韵潞喎Q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xx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6

  合同編號:115810

  委托方(甲方):姓名(或名稱)

  住所地址:電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址:電話: 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辯護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托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元,并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后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包括調解書、裁定書、非訟事宜完成等)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交納服務費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7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律師費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為乙方應得的委托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的,律師費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交納并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并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訴訟;

  □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方式

  乙方應采取_________(不定期工作方式/全日制工作方式)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項。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乙方人員辦理本合同委托事項應做到勤勉盡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有義務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前提下,乙方律師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乙方律師應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律師應采取最安全、最經濟、危險性最小的方案履行其代理義務或提出相關建議,甲方若作出不適當的指示、決定或提出不合理的方案時,律師應當給予足夠的警示或建議;

  6.乙方律師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乙方律師應認真學習并熟知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認真履行職責,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乙方律師在工作范圍內因嚴重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引起糾紛訴訟,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書面同意,任何時候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利用以上信息為自己或他人牟利,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律師:

  (1)代理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代理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代理律師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等相關事宜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甲方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乙方律師的工作范圍包括以下事項:

  1.公司上市專項法律服務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參與股票、債券、基金發行、上市的方案設計;

 。4)協助擬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報批文件;

 。5)協助擬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關資產、股權、工業產權、重大商業安排有關文件;

 。6)審查招股(配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募集辦法等證券募集文件,出具驗證筆錄;

 。7)為公司上市出具律師承諾函;

 。8)制作和審查有關證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開股東大會、重大事件及關聯交易制作相關文件,提供有關咨詢;

 。10)制作、審查與證券發行和交易有關的法律文件;

 。11)為股票發行人、可轉換債券發行人和證券投資基金發起人出具法律意見書;

  (12)審查證券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申請設立基金的法定條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13)協助境外金融債券與企業債券的發行、上市;

 。14)代理期貨交易所、經紀商處理期貨法律事務;

  (1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16)辦理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配股、增發新股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配股、增發新股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6)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7)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擬、審閱招股說

  明書的相關章節并查驗招股說明書;

 。10)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11)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12)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13)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3.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包括資產置換)及公司治理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文件;

  (4)分析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出具法律意見書;

 。5)協助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6)辦理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7)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4.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協助制定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具體實施方案;

  (6)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辦理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3.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后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資金進入甲方帳戶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2.根據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5.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6.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律師的工作服務內容,但不得影響乙方律師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證據認為乙方律師沒有盡勤勉義務為其進行法律服務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1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與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會議。

  七、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恪守《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師職責,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優質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為完成委托事項所必需的完整、準確、真實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上述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3.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4.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5.服從甲方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6.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8.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9.乙方律師應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10.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任何與法律法規及律師職業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見或觀點;

  12.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指派的律師;

  14.乙方及其律師在授權范圍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15.乙方律師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3.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4.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5.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6.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7.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8.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9.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0.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每一環節,包括決策、管理、實施進行全程跟蹤,就可能發生的影響經營業績的沖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11.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12.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13.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14.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15.協助企業整合專業經驗和人際資源,提供可操作的資源整合方案;

  16.擬訂、審查勞動合同,辦理涉及人力資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職工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17.根據授權辦理甲方內部、外部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包括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

  18.擬定企業經營服務場所警示標識的內容;

  19.為企業經營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法律建議;

  20.及時協助處理企業與消費者的糾紛;

  21.對企業管理層、高級員工以及其具體工作可能涉及某種法律問題的'員工進行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工商、稅務法規等法律培訓,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時及時解答與工作及利益相關的法律咨詢,并結合個案,講解法律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22.應甲方的要求,組織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23.及時協助處理企業經營服務場所失竊、致人損害等突發事件;

  24.建立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系統;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檔案、業務檔案,防止公司合法權益因疏忽而受損失;

  26.對甲方所涉的各類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并予以協調,進行和解、參與調解,必要時代理參加訴訟或仲裁;

  27.為甲方提供其他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ǘ┒悇諏m椃深檰枺ê喎Q“稅務顧問”)服務

  1.為甲方提供稅務咨詢服務;

  2.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3.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4.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5.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6.指導、協助或代為制作涉稅文書;

  7.指導、協助或代為審查納稅情況;

  8.指導、協助建賬建制和辦理賬務;

  9.代為稅務聽證、稅務行政復議、稅務國家賠償;

  10.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稅務培訓,普及稅務知識;

  11.為甲方進行納稅籌劃;

  12.為甲方提供其他稅務顧問服務。

 。ㄈ┴攧諘媽m椃深檰枺ê喎Q“財務顧問”)服務

  1.指導、協助甲方建賬建制;

  2.指導、協助甲方進行會計核算;

  3.指導、協助甲方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4.對甲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等各類債權的催收提供會計和法律建議,必要時為甲方向債務人簽發律師函,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5.對甲方的應付賬款等各類債務的清償提供咨詢,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6.對甲方的應收票據、應付票據等各種票據提供法律和會計服務,指導或代為掛失、進行公示催告、代為參與訴訟或仲裁,以解決各種票據糾紛,保護甲方的各種票據權利;

  7.為甲方所涉訴訟等各種或有事項提供法律和會計處理意見,必要時代為辦理;

  8.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財務會計培訓,普及財務會計知識;

  9.為甲方提供其他財務顧問服務。

  三、法律顧問費用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顧問專項服務應當另行收取費用,可以在乙方常規服務收費的基礎上給予特定優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四、工作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辦案中必需的費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預先為乙方報銷______元,多退少補。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由乙方事先從甲方預支,事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4.法律顧問不應追求奢侈享受,而應注意節約,合理安排實際辦案費用的開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五、聘請年限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后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其后每期類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隨時聯系、及時協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職坐班。

  七、甲方權利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1)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2)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3)按照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3.指定__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轉達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4.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地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師提出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的要求。

  八、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乙方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2.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3.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1)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2)嚴守在受托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1)乙方律師有權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乙方律師有權全面了解甲方有關業務情況。

 。3)乙方律師有權列席甲方相關會議。

 。4)乙方律師有權獲得履行法律服務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聘方要求為其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等的事項提供服務,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的非法干預。

  8.受聘律師因故不能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時,乙方應當與甲方協商,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9.法律顧問的報酬,由乙方統一收取,指派律師不得直接從甲方收取任何報酬。

  10.顧問律師應當建立為甲方服務的工作日記,原則上做到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5.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范本10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事宜,現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從事以下事宜: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及助理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律師做出的風險提示和法律意見,進行獨立地判斷及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時,填寫的郵寄地址和聯系電話,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聯系和送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郵寄地址、聯系電話不真實、填寫錯誤或者未及時通知,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法律服務費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發生的差旅費、調查費、翻譯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的過錯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過錯,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按合同約定將代理費款項支付給乙方時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協議。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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