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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租船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租船合同1
1913年11月6日制定,經1921年10月20日、1931年8月6日、1946年10月3日修訂。
本租船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__型的良好內燃機、蒸汽機船舶 ________號的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市的承租人________簽定。 船舶總登記噸________凈登記噸________,輪機指示馬力______,并且船體、船機及設備均處于有效狀態(tài);船舶于_______入級,船級為_______, 袋裝容積大約為__________立方英尺。按______夏季干舷高度,船舶吃水______英尺_____英寸時,載重量(貨物和燃料,包括不超過重量的1.5%、 但最低允許數(shù)量為50噸的淡水和物料)的_____________噸(2240磅),包括容量大約為______ 噸燃料油的永久性燃料;在良好天氣條件下船舶滿載時能航行_________節(jié), 消耗優(yōu)質威爾士燃煤(優(yōu)質汽油、優(yōu)質柴油)約_________噸;船舶現(xiàn)處于____________________。
茲表明,上述船舶所有人同意出租,上述租船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從船舶交付之日起,租期約___,并在以下所列的航行區(qū)域內使用本船。租船人有權在本期租船合同的整個或部分租期轉租船舶,但其仍負有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船舶在__________,于租船人指定的泊位或碼頭或地點(除第6條另有規(guī)定外,船舶在任何潮汐情況下均能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交給租船人使 用。如無該種泊位或碼頭或地定,等待的時間按第5條款計算。船舶在交付時須作好接受貨物的準備,貨艙須打掃干凈,且船舶緊密、堅實、牢固,并在各方面適于貨物運輸,裝備有壓水艙、起貨機和具有充分蒸汽動罰的輔助鍋爐;如未裝備輔助鍋爐,則應具有足以隨時啟動所有起貨設備的其他動力設施(并按該船舶噸位要求配足高級船員、普通船員、輪機員和救火水手,)用于裝運包括石油或其他產品在內的,以適當方式包裝的合法貨物,但不包括______(船舶不得用于裝運活動物,但承運人可以在甲板上裝運少量活動物,并承擔其風險及負責所有必要的設備和其他必需品),在英屬北美州、美國、西印度群島、中美洲、加勒比海、墨西哥灣、墨西哥、南美洲、歐洲、非洲、亞洲、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新西蘭的安全港口之間,但不包括馬格德林河、10月31日至次年5月15日之間的圣勞倫斯河、哈德遜灣以及所有不安全港口,也不包括不當季節(jié)時的黑海、白海、和波羅的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jù)承運人或其代人的指示,按下列條件,從事合法運輸。
1、船舶所有人應提供支付船員的全部伙食、工資以及上船和離船的領事費;應支付船舶的保險費,并提供所有船艙、甲板、機艙所用的和其他必要的物料,包括鍋爐用淡水;應維持船級并使船體、船機和設備在租期內外于充分有效狀態(tài)。
2、租船人應提供支付所有燃料(另有規(guī)定的情況除外)、港口費用、引航費、代理費、傭金、領事費(有關船員的領事費除外),以及上述費用以外的所需其他的通常費用。但是
當前船舶由于其本身應負責的原因而進港時,所發(fā)生的所有費用應由船舶所有人支付。船舶由于船員生病而被指令進行熏蒸,由船舶所有人負擔該項費用。如果由于船舶按本租船合同進行營運期間所裝運的貨物或所掛靠的港口的原因而被指令進行熏蒸,則由租船人承擔該費用。船舶連續(xù)被租用超過6個月后,所有其他熏蒸均應由承租人負擔費用。
租船人應提供必要的墊艙物料和防移板,以及所有為特殊運輸或特殊貨物所需要的任何額外設施,但是船舶所有人允許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任何墊艙物料和防移板。租船人可以用防移板作墊艙物料,但要賠償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壞。
3、租船人在交船港口,船舶所有人在還船港口,應接受船上所存有的所有燃料,并按上述各港口所在地當時的價格支付費用。交船時船舶上所存有的燃油不得少于___噸,也不得多于___噸;還船時船上所存燃油不得少于___噸,也不得多于____噸。
4、租船人應按____夏季干舷時的船舶總載重量,包括燃料和物料,自船舶按前述規(guī)定交付之日起,以每噸每日歷月____(美元)的費率,向船舶所有人支付租金;對于一個月中的任何部分時間,以同一費率支付。租金應付至船舶從交船時的同樣良好狀態(tài)(正常損耗除外)在_______還給船舶所有人(除非船舶已滅失)時為止,雙方另有協(xié)議規(guī)定除外。租船人應當給予船舶所有人不少于____天的預計還船的時間和可能的地點的通知。
5、上述租金應在紐約以美元現(xiàn)款支付,且每半個月預付一次。對于最后半個月或其中部分時間,應支付估計數(shù)額的租金,并當其不是以支付實際租用時間的租金時,如經船舶所有人要求,差額租金應按時每天支付,除非租船人已提供銀行擔保或保證金。否則,租船人未能按時支付租金,或提供銀行擔保,或有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規(guī)定時,船舶所有人有權將船舶從租船人進行的營運中撤回,而不影響船舶所有人可能擁有的向租船人索賠的權利。租期從船舶準備就緒書面通知于下午4時之前送交租船人或其代理人之日的下一工作日上午7日起開始計算。但是如果租船人提出要求,租船人有權立即使用船舶,這些所使用的時間應計入租期內。
如經船長要求,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在任何港口應以現(xiàn)金墊付船舶的日常費用,并收取
2.5%的手續(xù)費。這些墊款從租金中扣除。但是, 租船人對這些墊款的使用不負責任。
6、貨物在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指定的任何泊位或碼頭或地點裝船或卸船,但以船舶能在任何潮汐情況下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為條件,除非在該種地點類似尺度的船舶通常安全擱淺。
7、船舶的所有貨艙、甲板和通常載貨地點(不超過船舶能積載和裝運的合理范圍之外),以及押運員(如果存在押運員)艙室的全部空間,除僅保留適當和足夠艙室供高級船員,普通船員使用,和存放船舶用品、屬具、家具、食物、物料和燃油(料)之外,均由租船人使用。租船人有權在居住艙室的許可范圍內運送旅客,但是租船人應向船舶所有人支付每旅客每天___的艙室居住和伙食費用。如果因為運送旅客而發(fā)生任何罰款或額外費用,均由租船人承擔此費用和風險。
8、船長應使船舶在航次中盡快速遣,并會同船員及救生艇提供習慣性幫助。船長(雖然由船舶所有人任命)在有關船舶營運與代理方面應服從租船人的指示和命令。租船人在船長的監(jiān)督下進行裝載、積載貨物和平艙,并承擔其費用。船長應根據(jù)大副或理貨員的收據(jù)簽
發(fā)任何遞交其簽署的貨物提單。
9、如承租人有理由對船長、高級船員或輪機員表示不滿意,船舶所有人在收到意見書后,應調查事實,并在必要時予以更換。
10、承租人可以指派一名押運員隨船觀察航次是否盡快速遣。船舶應向押運員提供免費居住的艙室,以及與船長相同標準的伙食,承租人按每天一閏美元支付費用。船舶所有人應供應引航員和海關官員的伙食,如經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授權,供應理貨員、碼頭工人的工頭等的伙食,承租人按當時伙食價格支付所有這些人員的伙食費用。
11、租船人應隨時向船長書面提供所有必要的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長應在航海日志上完整和正確記錄航次的情況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審閱,并且如經要求,向租船人、代理人或押運員提供日志的真實副本,以表明船舶航向和航行里程,以及燃油(料)的消耗情況。
12、船長應謹慎注意貨物通風。
13、租船人可選擇租船合同延長____的時間,但應在最初規(guī)定的租期或任何經選擇延長的租期屆前___天書面通知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14、如經承租人要求,在____之間不計算租期;如船舶未在___之時或之前(但不晚于下午4時)遞交書面準備就緒通知書, 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以船舶準備就緒前的任何時候,選擇解除本租船合同。
15、如由于船員或物料不足,船舶發(fā)生火災,船體、船機或設備故障或損壞,船舶擱淺,因船舶或貨物發(fā)生海損事故而延誤,船舶為檢驗或油漆船底而進干船塢,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阻礙了船舶的充分工作,對于由此而造成的時間損失停止支付租金;如果船舶在航行時,由于船體、船機或設備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故障而使航速下降,因此造成損失時間,以及任何因此額外消耗的燃料和任何額外費用,均應從租金中扣除。
16、如船舶滅失,則預付但未被收取的款項(從船舶滅失或最后一次報告之日起算),應立即退還給租船人。天災、敵人、火災、君主和統(tǒng)治者或他人的扣留,以及海上、內河、船機、鍋爐和蒸汽動力的所有危險及事故,以及本租船合同期內的航行錯誤,雙方均免責。
17、如果船舶所有人與租船人之間產生爭執(zhí),則爭執(zhí)事宜提交紐約三名仲裁人進行仲裁,其中當事雙方各指定一名仲裁人,由當事方指定的這兩名仲裁人指定第三名仲裁人。他們或其中兩人所作的裁定是終局的。為執(zhí)行裁定,按照本同當事方可以申請由法院作出判決。仲裁人應是商人。
18、船舶所有人得因任何根據(jù)本期租合同應得款項,包括共同海損的.分攤,則對所有貨物和所有轉手運費行使留置權;租船人得因所有預付但未得的款項,以及任何超額支付的租金或本應立即退還的多余保證金而對船舶行使留置權。租船人不應招致由其或其代理人引起的、可能對船舶所有人的在船舶中的物權和利益具有優(yōu)先權的任何留置權或擔保物權,也不應允許繼續(xù)招致此種權利。
19、所有無主物和救助報酬,在扣除船舶所有人和租船人所花費用以及船員應得的份額之后,由船舶所有人和租船人平均分配,共同海損應在承運人在美國選擇的港口或地點,按1974年約克--安物衛(wèi)普規(guī)則中規(guī)定1至5和規(guī)定17至22以及規(guī)定下進行理算、說明和解決。上述規(guī)則未予規(guī)定的事宜,按紐約港的法規(guī)和習慣處理。在該種理算中用外匯計算的費用,按支出之日的匯率折算成美元;以外匯索賠的貨物損失的費用,按這些受損貨物在卸貨最后一日從船上最后卸下的港口或地點的匯率折算。海損協(xié)議或保證書,以及承運人要求的附 帶擔保,應在提貨之前提供。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認為足額的現(xiàn)款保證金,作為貨物分攤共同海損和支付救助報酬以及特別費用的附帶擔保,如經要求,應由貨物托運人、受貨人或貨主在提貨前向船舶所有人提供。此種保證金應按承運的選擇,以美元支付并匯給 理算人。因此所匯的保證金應在理算地點,以進行共同海損理算的理算師的名義存入特別帳戶。如有退款或余款,應以美元支付。
船舶在開航之前或開航以后,由于任何原因,不論是否因疏忽所致,發(fā)生事故、危險、損害或災難,而承運人依據(jù)法規(guī)、合同或其他規(guī)定對此或其后果不負責任,則貨物、托運人和受貨人連帶地同承運人在共同海損中分攤因此產生或引起的具有共同海損性質的任何犧牲、滅失或費用,并應支付有關貨物救助的報酬和特別費用。如救助船為承運所擁有或經營,救助報酬應如同此救助船屬于他人一樣,以相當方式全額支付。
上述有關共同海損的規(guī)定應訂入根據(jù)本租船合同簽發(fā)的所有提單中。
20、船舶在停租期間,或因膳食,冷卻水,或因爐而使用的燃油,其數(shù)量由雙方約定。替換此種燃油的費用,由船舶所有人負責。
21、由于船舶在租用期間隨時有可能航行于熱帶水域,在租船人和船長認為必要的任何時候,船舶應在方便的地點進塢,清潔并油漆船底,并至少從上次油漆提起算,每6個月進行一次,其間停付租金,直至船舶恢復到合適的可營運的狀態(tài)。
22、船舶所有人應維持船舶起貨設備處于適當狀態(tài)并提供起重能力達到3噸(供所有吊桿的)起貨設備,提供繩索、滑車吊纜、吊貨網(wǎng)及滑輪。如果船舶裝備有能起吊重貨的吊桿,船舶所有人應提供其必需的起貨設備;如無此種吊桿,重貨所需的起吊裝置的費用,由租船人負擔。船舶所有人還應提供船上照明和冕間工作用油。船舶應允許使用已裝備的電燈,但除去船上已的照明之外的附加照明,要由租船人負擔費用,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上的任何起貨設備。
23、如經租船人要求,船舶應晝夜工作。在裝卸貨物期間,所有起貨設備均歸租船人使用,船舶應每艙安排一名起貨設備操縱人員,按租船人的要求,晝夜操縱起貨設備。租船人同意對高級船員、輪機員、起貨設備操縱人員、甲板人員以及生火船員的加班按所工作的小時數(shù)以雇合同的規(guī)定費率支付加班費。如港口或勞工組織有規(guī)定禁止船員操縱起貨設備,則岸上起貨設備操縱人員的費用由租船人承擔。如起貨設備不能使用或船舶無足夠動使起貨設備運轉,船舶所有人應支付按要求使用的岸上替代設施的費用,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時間損失。
24、當事雙方一臻約定,當根據(jù)本租船合同貨物裝運至美國或從美國運出時,本租船合同受1893年2月13日美國國會通過的法案,即《有關船舶航行等的法案》中所有條款和規(guī)定以及所有免責事項的約束。本租船合同同時受下述條款的約束,并應將訂入根據(jù)本租船合同所簽發(fā)的所有提單。
美國首要條款
本提單應受1936年4月16日通過的美國海上貨物運輸法案中規(guī)定的約束。該法案應視為并入本提單,并且本提單中的任何規(guī)定均不應視為承運人放棄其根據(jù)該法案所享有的任何權利或豁免,或增加其根據(jù)該法案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如果本提單中的任何條款與該法案相抵觸,則該種條款無效、但僅以所抵觸的內容為限。
雙方有責碰撞條款
如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長、船員、引航員或承運人的受雇人員在駕駛或管理船舶中的行為、疏忽或不履行職責而造成與他船碰撞,則根據(jù)本提單承運的貨物的所有人應補償承運人的一切損失或對他船亦即非載貨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給上述貨物的所有人其貨物的損失或損壞或其提出的任何索賠,或已由他船亦即非載貨船舶作為其向載貨船舶或承運人提出的索賠的一部分,將其抵銷、扣除或追回。
25、船舶不應被要求進入任何冰封的港口或由于冰凍的原因,燈標或燈船已經或將被撤除的任何港口,或根據(jù)通常事態(tài)發(fā)展,由于冰凍原因,船舶具有不能安全進港或在裝貨或卸貨約束后不能安全駛離風險的任何港口。
26、本合同中的任何規(guī)定,均不應解釋為船舶光船租賃給定期租船人。如同船舶所有人為自已營運一樣,船舶所有人仍要對船舶的航行、保險、船員以及其他所有事項負責。
27、本船及所有人應按依本租船合同所獲取并已支付的租金,以及根據(jù)本租船合同的任何繼續(xù)或延長情況,支付2.5%的傭金給___。
28、依本租船合同獲娶并已支付的租金的2.5%,應作為租船傭金支付給__。
“經____的電報授權。____作為船舶所有人的代理,本合同由我們掌管。”
經紀人:
租船合同2
租用單位(_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船舶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1.乙方根據(jù)______方需要,同意將____船____馬力____噸租給______方使用,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2.______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工作,______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______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______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______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風、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fā)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______方通知船管處按已收租費退給______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______法令和______事行動等情況,______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方如繼續(xù)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xié)商,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舶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為____元,合用生效日起船管處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分按日計收。
7.燃料由____方負責,但____方需協(xié)助,其費用由____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______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____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______乙方和船管處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fā)生后按照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方可執(zhí)行。
______方: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船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派船從__________港裝載鐵礦砂運往__________港一事,簽定本合同如下:
一、運輸事項:
1、貨物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
鐵礦石_____噸,散裝
2、承運船舶規(guī)范:
船名:
航次:
總長:/ M
型寬:
滿載吃水:/ M
總艙容:/ CBM
3、承運日期:
根據(jù)甲方要求,在_____港同意裝貨,_____港同意卸貨的前提下,乙方派適載海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抵_____港分批承運(受不可抗力影響除外)。
二、裝卸事宜:
1、乙方應按約定的或習慣的或地理上的航線將貨物運送到約定的到達港,并在貨物裝妥后發(fā)出抵卸港通知。
2、乙方只負責裝卸港各一個安全泊位的船舶港使費。若需移泊,須經承運人同意,且移泊所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移泊,并視為甲方違約。
3、乙方不負責兩港裝卸及有關堆艙費、綁扎費、裝卸費、貨港費、平艙費、船舶速遣費、貨物代理費及港口建設費等其他應由托運人承擔的費用。甲方應在裝畢、卸空前付清裝、卸港港口建設費,若未及時支付,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由托運人承擔,并且承運人有權保留貨物留置權。
4、甲乙雙方以水尺計量進行交接,數(shù)量以裝貨港港航水尺交接數(shù)為準。當收貨數(shù)量與運單數(shù)量差異大于—5時,以實際收貨數(shù)量做為運費結算數(shù)量,而且乙方需按照貨款貿易價格向甲方賠償超過5的那部分貨損。
三、運費及費用結算:
1。運價:_____港至_____港_____人民幣_____元/噸(人民幣_____元/噸);
2。船舶每航次運費以實際受載數(shù)結算。運費在甲方收到乙方發(fā)票后于十個工作日內以現(xiàn)匯形式一次付清。
3。乙方船舶在港口發(fā)生的港使費均按交通部規(guī)定執(zhí)行,并由港口向乙方結算。
四、船舶停港時間及滯期:
航次裝、卸港留港時間各__________小時,滯期費率__________ 。裝卸港留港時間自船抵裝卸港指泊錨地起至裝卸完畢辦妥交接手續(xù)止,一旦滯期永遠滯期,時間以航海日志記載為準。
五、特約事項:
1、雙方共同保證船舶的周轉周期,做好船舶航行、靠泊裝卸工作。甲方負責疏裝、卸港,應提前辦好貨物在港口的相關手續(xù)及卸貨港碼頭的接卸工作,保證乙方船舶及時裝卸。
六、違約條款:
1、合同簽訂后若出現(xiàn)船、貨落空,違約方需支付守約方總運費30%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運費不到位,乙方有權行使貨物留置權,并由甲方每日按照運費的仟分之伍支付給乙方滯納金。貨物留置期間產生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七、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如發(fā)生糾紛,雙方盡可能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立由原告住所地海事法院判決。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船合同4
現(xiàn)有蒸氣/摩托油輪_________號,懸掛_________旗,_________凈登記噸,有大約裝油_________容積,和船級_________,現(xiàn)正在_________的船東_________與租船人_________于本日相互達成協(xié)議。
1.本船應緊密、堅實、牢固,在各方面適合于本航次,在本航次中保持如此狀態(tài),除海上風險外,應盡快開航和駛往_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達(經常浮起)的地方,并按租船人要求裝滿全部的_________噸散裝貨物,但不得超過除屬具、船具、給養(yǎng)和設備之外本船可以合理地積載和裝運的數(shù)量(應在可伸縮的油艙中給貨物的伸縮部分留出足夠的艙容),將如此裝載的貨物駛往(如提單所指定的)_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達(經常浮起)的地方,并按裝貨時每噸(20英擔)支付_________運費后,如數(shù)交貨。
2.運費應在交貨之時,在倫敦無折扣地以現(xiàn)金支付,扣除一切在裝港給船長的借支和有關保險費。如果需要,在卸裝的港口費用應以現(xiàn)行的匯率用現(xiàn)金墊付。
3.由于貨物原因而產生的稅和其他費用應由租船人支付,由于船舶原因而產生的稅和其他費用應由船東支付。
4.貨物泵入船艙由租船人承擔費用和風險,貨物泵出船艙由船方承擔費用,但船方的風險僅限于船舷以內。如果裝卸港口的規(guī)定允許船舶生火,船方提供油泵和所需蒸汽以及人員操作。如果港口不允許船舶生火,租船人應解決裝貨所需要的蒸汽和承擔費用。
5.租船人可允許用_________晴天連續(xù)小時(星期日和節(jié)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或船舶已經滯期)進行裝卸作業(yè)。租船人有權在晚上或除外時間進行裝卸,但應支付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
6.船舶應按租船人的指示,去到達一個能使其經常浮起的地方或碼頭或駁船旁邊裝卸貨,但任何可能產生的駁船費和風險由租船人承擔。租船人有權在卸港將船舶從一個卸貨泊位移到另一個卸貨泊位,并承擔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7.裝卸時間應從船舶裝備好接貨或卸貨時起算,船長給租船人代理6小時通知,無論是否靠泊。
8.滯期費應按每連續(xù)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但如果在裝港或卸港由于發(fā)生意外事故或機器故障所導致的延誤時間,租船人應將滯期費減少至每連續(xù)日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
9.船方對天災、海上風險、火災、船長和船員非法行為、公敵、海盜、盜賊、統(tǒng)治者的拘捕或扣留、碰撞、擱淺,以及其他航行事故,即使是由于引水員、船長、船員或其他船東雇員的疏忽、過失或判斷失誤所造成,均不負責。船方對由于爆炸、鍋爐爆炸、軸的損壞,或任何機器和船殼的潛在缺陷造成損失,只要這些不是由于船東、船舶管理人和船舶經營人未克盡職責而造成,都不負責。船方有權按任何順序停靠任何港口,沒有引水員而開航,或拖帶和救助遇難船舶,或為救助生命和財產而繞航,或為船東單獨的利益而救助。船方對由于罷工、停工、民事動亂、商業(yè)爭端、或任何有意圖或進一步行動,不論船東是否是其中一方,工人罷工、停工、騷亂或洪水,或其他事故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之外而導致阻止或延遲裝卸所造成直接或間接的滅失、損壞或延遲,都概不負責。
10.如果租船人不能提供全部的貨物,船方有權不開航,直到船舶油艙能夠被裝到適航狀態(tài),并且運費要按船舶裝載全部貨物來計算支付。
11.船東因未收到所有運費、空艙費、滯期費和彌補這些費用而對貨物享有絕對留置權。
12.船舶允許拖帶或被拖帶,援助遇難的船舶,或為補充燃料煤或油而停靠任何港口。
13.本合同應受裝運貨物之船舶的船旗國法律管轄,除非在發(fā)生海損或共同海損時,應根據(jù)“1950年約克-安特衛(wèi)普規(guī)則”進行解決。
14.如果由于冰凍不能進入裝港或卸港,船舶應駛向最近的安全和開放可進入的港口,并把船舶到達用電報通知給租船人或收貨人,租船人或收貨人有義務用電報指定(由他們選擇)不冰凍和有能力裝或卸散油設備的港口。從船舶被冰凍停工,直到船舶到達最終港口卸完所用的全部時間應由租船人按每連續(xù)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
15.如果船舶到達裝港或卸港外,面臨船舶被冰凍的危險,船長應用電報和租船人聯(lián)系,租船人也應以電報答復,并指示船舶駛往上述以外的沒有冰凍危險的.和有裝載或/接受散油設備的一個港口,或者停留在原港口,由租船人承擔風險,并賠償船舶可能耽誤的時間,按每連續(xù)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
16.船長應負責經常保持船舶油艙、油管和油泵清潔,但如果租船人所裝的油與以前裝在油艙里的種類不同,由租船人負擔費用。船方對由租方裝載不同品種的油所產生的任何后果不負責任。船方對于滲漏不負責任。
17.如果租船人將船舶派往有檢疫的任何港口,時間應按船舶被耽誤的每小時計算,并且本合同第8條款規(guī)定的全部裝卸時間已被使用完畢,但如果在船舶駛往港口途中才宣布的檢疫,租船人不負責由檢疫隔離所產生的延誤。
18.在履行本租約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在_________解決,船東和租船人各指定一名仲裁員,如該兩名被選出的仲裁員不能達成一致決定,則應再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員,首席仲裁員的決定為終局。如果雙方中的一方在接到另一方的要求在21天內疏忽或拒絕指定仲裁員,則單獨指定的仲裁員有權自行決定,并且他的決定對雙方有約束力。為了執(zhí)行裁決,本協(xié)議具有法律效力。
19.不履行本租船合同的罰金應以估計的損失金額和為彌補損失產生的費用來計算。
20.船舶應通知船東在裝港和卸港的代理辦理海關業(yè)務。
21.受載日不得在_________之前,除非租船人同意。
22.如果船舶在_________前沒作好裝貨準備,租船人有選擇取消租船合同的權利。
23.船長簽發(fā)提供給他的提單對本租船合同不受損害。
24.租船人有權轉讓本租船合同,但在如此情況下,原租船人應繼續(xù)負責完全和真實的履行租船合同。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船東(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船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船合同5
使用單位: A經濟技術開發(fā)總公司(甲方) 船舶單位: 上海B船務公司 (乙方)
1.乙方根據(jù)甲方需要,同意將 “海虹1”輪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開拓和發(fā)展業(yè)務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氣、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fā)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乙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 1年,自20xx 年6 月 15日起至20xx年 6月15 日 止,甲方如繼續(xù)使用或停用應在五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xié)商,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日為人民幣22000 元,不足一天按比例結算,合同生效日即進行結算,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付50%月租金作為定金,以后的月租金分別以當月的'10日和20日前分兩次付清,如拖延不付,乙方有權隨時令船停航或終止租船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船期損失均
由甲方負責。
7.船舶港務費、加水加油費、引水費、拖輪費、系解纜費、船員工資及獎金由乙方承擔,其余費用由甲方負責,租期內甲方每航次付勞務費人民幣5000元。
8.如因臺風原因而影響船舶航行和貨物裝卸,損失的時間由乙方承擔三分之一(以航海日志記載為準);回上海加油的時間從租期內扣除(船到上海裝卸時加油除外);不論船舶在外港或回滬,修理所用間均由乙方自負;船舶回滬加油或修理,以船抵吳淞口錨地時起算;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 上海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zhí)一份,副本 1,甲方1份,乙方 1,船管處1份,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分行各一份,以便執(zhí)行。
11.本合同于20xx年6月15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fā)生后按照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方可執(zhí)行。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負責人:帳號: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負責人:帳號:
鑒證機關: 負責人:
租船合同6
使用單位: 簡稱甲方
船舶單位: 簡稱乙方
1.乙方根據(jù)甲方需要,同意將 船 馬力 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 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氣、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fā)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乙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 年,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甲方如繼續(xù)使用或停用應在五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xié)商,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為 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處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份按日計收。
7.燃潤料由 方負責,但 方需協(xié)助,其費用由 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zhí)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船管處 份,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分行各一份,以便執(zhí)行。
11.本合同于19 年 月 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fā)生后按照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方可執(zhí)行。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
帳號: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
帳號:
鑒證機關: 負責人:
年 月 日
租船合同7
現(xiàn)有規(guī)范如附表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_____________號的船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租船人達成協(xié)議如下:
船舶規(guī)范
1.船東保證,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個租期內,本船應與附表規(guī)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應予以降低,足以賠償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船舶狀況
2.船東保證,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個租期內,本船應緊密、堅實、牢固,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在各方面適于貨運,船殼、機器、設備處于充分有效狀態(tài),并按規(guī)定人數(shù)配齊合格的船長、船員和水手。
租期
3.船東供租,租船人承租本船自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從本船交付之時起租。
航行范圍
4.本船在倫敦保險人學會保證條款的范圍內(但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穿航于本船能經常安全浮起的(但同樣大的船舶照例安全擱底的地點可以不浮起)安全港口、錨地或地點,進行合法貿易。在船東保險人承保的情況下,租船人可派船在許可外的地區(qū)進行貿易,也可隨意派船到船東需要支付兵險附加保費的地區(qū)進行貿易。不論哪種情況,船殼、機器附加保費由租船人負擔,但該附加保費不得超過按照倫敦保險人最低費率的最少險別所征收的保費,其保險條件不得擴大學會按期保險條款(1/10/1970)的標準格式或學會兵險條款(1/7/1976)的標準格式,但不包括封鎖和圍困險。租船人在收到有關憑證或因租船人需要,收到保單附本時將附加保費付還船東,如附加保費有回扣,應退還租船人,船殼、機器保額定為__________________元,保費即按此計算,但如果保單記載的船殼、機器保額與上列金額不符,則取較少的金額計算。
如本船航行中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本租約的選擇權。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東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中國臺灣港口。
禁裝貨載
本船用來載運合法貨物,但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租船人有權按照政府間海事協(xié)商組織的規(guī)則或任何主管當局適用的條例,運輸危險品。
交船港
5.本船在__________________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經常安全浮起,隨時可供使用的泊位,在辦公時間內交給租船人使用,交船時貨艙須打掃干凈,適于在裝港接收貨物,接受交船并不構成租船人放棄其租約賦予的權利。
交船日期
6.本船不得在__________________之前交付,如本船在__________________17點之前沒有準備就緒并交付,租船人有隨時解除本租約的選擇權,但不得遲于本船準備就緒之日。
交船通知
船東給租船人__________________確定交船_________日通知。
貨艙檢驗
7.租船人在交、還船港代表雙方委任驗船師檢驗交、還船時的貨艙和確定船上存油,交船檢驗算船東時間,還船檢驗算租方時間,驗船師費用由船東和租船人均等分擔。在測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調平或者船尾船首吃水差不超過六英尺。
船東供應項目
8.船東供應及/或支付有關船長、項目、船員和水手的全部食品、工資、領事費以及其他費用,供應及/或支付甲板、房艙、機艙及其他必須的全部用品,供應及或支付全部潤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項船舶保險及入干塢、修船和其他保養(yǎng)費。
起貨機
船東給全部雙桿吊及/或轉盤吊提供起重裝置和設備,達到格式所規(guī)定的起重能力,并供裝卸貨物實際使用的一切繩索、滑輪吊纜、吊貨具及滑輪。如本船備有重吊,船東給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裝置。(參見第15條)
船東提供甲板
水手按需要開關艙,在船到達裝卸泊位或地點之前把起貨機裝置就緒,并提供甲板及/或舷梯看更,配備每艙絞車工及/或轉盤吊工一人,按需要晝夜操作,如港方或工會規(guī)章制止水手開關艙或操作絞車及/或轉盤吊,則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費用。
照明
船東用船上燈光和群光燈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艙口和貨艙同時作業(yè)。
清艙
如租船人需要,并為當?shù)匾?guī)章所許可,船東應提供水手清艙并清除墊料,以適于裝運下航次貨載,租船人付給船東或水手清艙費定額每次最多__________________元。
租船人供應項目
9.租船人供應及/或支付(除非為船東的事物而發(fā)生或在船東造成的時間損失內發(fā)生,不論是否停租)主機和輔機用的全部油料(為了補償船上人員的生活用油,每日歷月定額_________元,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扣減)、港口費、強制引水、舶板、拖船、領事費(但按第8條屬于船東支付者除外)、運河、碼頭及其他捐稅(但屬于國際或本地船東或海員組織所征收者除外)和費用,包括任何外國市政稅和國稅,還支付交船港和還船港的'一切碼頭、港口和噸稅(除非在交船前或還船后發(fā)生)、代理、傭金等費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裝載,平艙、碼垛(包括墊料,但船東允許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墊料),卸載、過磅和理貨、上船執(zhí)行職務的官員和人員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項費用。
燃料
10.租船人接收交船時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公噸燃油元和每公噸柴油元付款,船東接收還船時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租船人現(xiàn)行加油合同的還船港油價付款,如還船港沒有合同油價,則按鄰近主要加油港的合同油價支付,本船交付時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__噸,柴油不少于___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__噸,本船退還時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__噸,柴油不少于___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__噸。
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時間不計租金。
租船人有使用船東加油合同的選擇權,在租期內,如船東和租船人雙方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則租船人有權解除本租約。
租率
11.從本船交付之時(格林威治時間)起至還給船東之時(格林威治時間)止,租船人按本船夏季干舷載重_________噸,2240磅為一噸,每噸每日歷月的租率_________支付租金,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應在交船后七個銀行營業(yè)日內,以后各期租金應在到期后七個銀行營業(yè)日內,以現(xiàn)款在_________交付給船東,租金預付半月(但最后一期,租金預付到經租船人合理估算足以完成最后一個航次所需的時間),該項租金除了扣除本租約已具體規(guī)定的項目外,還扣除租船人及其代理人應得的回扣和傭金、有關實際停租或估計停租期間的任何款項或費用,還扣除租船人合理估算,在上述期間內所發(fā)生的費用以及根據(jù)本租約,租船人對船東的索賠款項,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停租,則租金余額應在本船起租后七個銀行營業(yè)日內支付,租船人還有權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預計代船東墊付的港口使用費和開支以及還船時船上存油的估計金額,以上付款,還船后多退少補。
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東有權撤船,不給租船人使用,但這并不損害船東根據(jù)本租約在其他方面對租船人享有的索賠權。
還船
12.本船應于租約期滿時,按交付給租船人時大體相同的良好狀態(tài)(自然損耗和由于第21條列舉的原因所造成的船舶損失除外),在租船人選擇的安全、沒有冰凍的__________________港退還。
租船人有卸畢還船的選擇權,給船東或水手支付包干費最多元以代替清艙,清除墊料。
還船通知租船人給船東不少于十天的預計還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最后航次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將超過租期時,租船人可使用本船完成該航次,但如市價高于租約規(guī)定的租率,則對于超過租期的時間按市價支付。
貨位
13.除保留適當足夠的部位供船長、船員、水手使用及存放船具、屬具、家具、食品與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間和運力,如有客艙,也包括在內,均歸租船人使用。
甲板貨租船人有權按照通常海運慣例,在甲板及/或艙口部位裝滿貨物,費用自理,并承擔風險,裝載甲板貨應受到船舶穩(wěn)定性和適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長與水手對甲板貨應妥善照料并拉緊捆索。
租船人
14.租船人有權派代表一至二人。
代表
上船并押運并考察航次盡快運行情況,對他們將免費提供房間并供應與船長相同的伙食標準,費用由租船人負擔。
證件
15.船東保證持有并隨船攜帶必要的證件,以符合所靠掛港口的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和當前要求。
船東保證,本船起貨機及其他一切設備符合本船靠掛港口的規(guī)定,還保證本船隨時持有現(xiàn)行有效證件,在各方面符合這種規(guī)定,如船東未能照辦使其符合上述規(guī)定或未持有上述證件以致岸上人員不能作業(yè),則由此損失的時間應停租,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船東負擔。
租船人有權免費使用船上的絞車吊桿包括重吊及/或轉盤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貨機應保持完好工作狀態(tài),便于即時使用,但租船人打算使用重吊時仍應給予足夠時間的通知。
熏艙
在租期內,船東提供有效的熏蒸滅鼠證書或免疫證書,由于載貨或根據(jù)租船人指示而掛港需要熏蒸,均由租船人負擔,其他原因的熏蒸由船東負擔。
停租
16.(A)如時間損失是由于(1)人員或船用品不足;(2)船殼、機器或設備損壞;(3)船舶或貨物遇到海損事故包括碰撞和擱淺而造成延誤;(4)修船、進干船塢或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5)未持有或未隨船攜帶貨運需要的有效證件及或其他船舶文件,包括有效的巴拿馬和蘇伊士運河丈量證件;(6)船長、船員或水手的罷工、拒航、違抗命令或失職;(7)任何當局因船東、船長、船員或水手受到控告或違章對本船實行拘留或干預(但租船人的疏忽行為或不行為所引起者除外);(8)船東違反租約而停工;(9)由于本條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惡劣天氣除外)或由于傷病船員上岸治療而使本船繞航,折返或靠掛非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10)本租約另有規(guī)定的停租項目或其他任何原因,以致妨礙或阻止本船有效運行或使本船不能給租船人使用,則從時間損失起至本船重新處于有效狀態(tài),在不使租船人比時間損失開始之時的船位吃虧的地點恢復服務止,租金停止。
(B)如裝卸貨物所需的絞車/轉盤吊或其他設備損壞或不堪使用,或絞車/轉盤吊動力不足,則開工不足的時間應按所需作業(yè)的絞車及或轉盤吊的數(shù)目比例計算時間損失,如上述原因使裝完或卸完整船的時間推遲,則開工不足的時間應相應地全部停租,如租船人要求繼續(xù)作業(yè),則船東支付岸上設備費用以代替絞車/轉盤吊,租船人仍應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上轉盤吊數(shù)目不夠,則租金應按岸上可供使用的轉盤吊數(shù)目比例支付。
(C)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額外費用,包括裝卸工人待時費,如有罰款也包括在內,均由船東負責,并從租金內扣除。
(D)租船人有將任何停租時間加在租期內的選擇權。
如本租約所說的原因使本船延誤達六周以上,租船人有解除租約的選擇權。
航速索賠
17.聯(lián)系本租約第1條,如本船航速減低及/或耗油增多則由此造成的時間損失和多耗用燃料的費用,應從租金中扣除。
征用
18.在租期內,如本船被船籍國政府征用,則租金應從征用之時停止,凡預付而不應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時船上存油金額應退還租船人,如征用期超過一個月,租船人有解除租約的選擇權。
干塢
19.從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過十個月,本船應在船東和租船人雙方同意的方便地點和時間,至少進干塢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船長責任和提單
20.船長和水手應盡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慣常的協(xié)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長應聽從租船人的指示,船長本人或經租船人要求授權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貨收據(jù)簽發(fā)提供的任何提單。
指示和航海日志租船人應給船長各項指示和航行指導,船長應保存完整正確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他代理人查閱,甲板、機房日志應用英文填寫,最遲應于每航次完畢時交給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辦,則以租船人提出的數(shù)據(jù)為準,對此船東無權申訴。
如租船人有理由對船長、船員或輪機長的行為不滿,船東在接到不滿的情節(jié)后,應立即調查,如情節(jié)屬實,船東應予以撤換,不得拖延。
21.裝卸工人和理貨及租船人安排并作為船東的雇員,接受船長的指示和指導,租船人對雇用的裝配工人的疏忽,過失行為或判斷錯誤不負責任,對引水員、拖船或裝卸工人的疏忽或裝載不合理或裝載不良造成的船舶滅失,也不負責任。
墊款
22.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墊支船長必要的款項,供船方在港的日常開支,收取2.5%供款手續(xù)費,此項墊款應從租金中扣還,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認為必要時可拒絕墊支。
冰封
23.本船不得派往或進入冰封的地點,或本船到達之時,由于冰情,即將撤去或可能撤去燈塔、燈船、航標和浮標的地點,本船也不得派往或進入因冰情,有危險使本船不能順利到達或在裝卸完畢后不能駛出的地點,本船沒有破冰航行的義務,但如需要,可尾隨破冰船航行。
船舶滅失
24.如本船滅失,租金在滅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蹤,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報告之日的正午停止,凡預付而不應得的租金應退還租船人。
加班
25.如需要,本船晝夜作業(yè)(周六星期日和假日包括在內)。除非停租,租船按每日歷月定額_________元付給船東,作為船員和水手的加班費,不足一月按比例計付。
留置權
26.為了索回本租約屬下的賠償,船東有權留置屬于定期租船人的貨物和轉租運費以及提單運費。為了索回預付而不應得的款項,索回因船東違約而造成的損失,租船人有權留置船舶。
救助
27.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報酬,扣除船長與水手應得的部分與各項法定費用和其他開支,包括按約對救助損失時間所付的租金,還有損壞的修復和燃料的消耗等項后,由船東與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財產無效所遭受的時間損失和費用(不包括本船的滅失),由船東和租船人均等分擔。
轉租
28.租船人有轉租本船的選擇權,但原租船人對船東仍負有履行本租約的全部責任。
走私
29.船東對其雇員的不法行為和犯罪行為,如走私、偷盜、行竊等后果負責,由此造成的船期延誤應予停租。
退保費
30.由于本船在港時間達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船東因此從保險公司得到的退保費應給予租船人(一經從保險公司收致,如數(shù)退給租船人,否則從末次租金中扣回估計的金額)
戰(zhàn)爭
31.如船旗國卷入戰(zhàn)爭、敵對行動或軍事行動,船東和租船人雙方均可解除本租約,本船將在目的港或在租船人選擇的安全、開放的港口,于卸完貨物后還給船東。
海牙規(guī)則
32.船東或其經理人作為承運人,按照年月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海牙規(guī)則第三和第四款的規(guī)定(但第三款六節(jié)除外,在四款五節(jié)中700人民幣代替100英鎊),對本租約名下所載運的貨物,根據(jù)船長簽發(fā)的提單或根據(jù)第20條由船長授權經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所簽發(fā)的提單負責短少、滅失或殘損。
互有過失
33.雙方互有過失碰撞條款和航運
碰撞條款及兵險公會兵險1條和2條是本租約的組成部分,本租約名下出具的提單均應載有此項條款。
共同海損
34.共同海損按照年北京理算規(guī)則理算和清算。
仲裁
35.本租約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
傭金
36.船東應按本租約所付租金百分之3-3/4的回扣付給租船人,百分之1-1/4的經紀傭金付給__________________。如任何一方違約以致租金沒有全部支付,則責任方應賠償經紀人的傭金損失。雙方同意解除本租約時,由船東賠償經紀人的傭金損失,在此情況下,傭金不超過為期一年的租金計算的數(shù)額。
船東(簽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租船人(簽章):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規(guī)范
由船東填寫后,全部并入并作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租約的組成部分。
1.(A)船名:_______________呼號:_______________船旗:_______________
(B)何時建造:_______________總長:_______________最大的寬度:_______________
(C)船級:_______________
(D)登記噸位(總/凈):_______________
主機型號和制動馬力:_______________
2.載重噸和吃水
(A)按船級的夏季干舷載重包括燃料、船用品和淡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噸。
(B)以(A)為基礎滿載時在海水中吃水:_______________
(C)船用品和常數(shù)不超過_______________長噸。
3.散裝/包裝容積
共計_______________立方英尺包括清潔、可裝干貨的深艙包裝容積_________立方英尺,另加清潔可裝散貨的開底翼艙__________立方英尺。
4.速度耗油和油艙容量
(A)最大每分鐘轉速:_______________
可產生每分鐘運行轉速:_______________
(B)良好天氣條件下裝載時運行速度:_______________海里。
(C)以(B)為基礎每日航行耗油:中燃油(最多_______________秒)_______________噸+柴油_______________噸。
(D)每日(24小時)在港耗油:_______________
起貨機全部作業(yè):_______________
起貨機停止作業(yè):_______________
油艙容量約_______________噸燃油約_______________噸柴油。
(F)(B)中所謂“良好天氣條件”應解釋為風速不超過蒲福氏風力3級(最大16海里)及/或道格拉斯海浪狀況3級(3-5英尺)。
5.起貨機
(A)絞車規(guī)范、數(shù)目和起重能力:_______________
(B)吊桿/轉盤吊的數(shù)目和起重能力:_______________
雙干聯(lián)合作業(yè)的常規(guī)負荷:_______________
(C)重吊規(guī)范:_______________
使用于何艙口:_______________
準備時間:_______________
6.淡水
(A)水柜容量:_______________噸。
(B)鍋爐每日用量:_______________噸,生活用_______________噸。
(C)淡水機規(guī)范:_______________利用廢氣制淡水:_______________
7.甲板/貨艙/艙口
(A)甲板數(shù)目:_______________
(B)二層甲板平或不平:_______________
(C)二層柜高度:_______________
(D)貨艙/艙口數(shù)目:_______________
艙口尺寸:_______________
深艙口尺寸:_______________
(F)艙底板/露天甲板/艙蓋強度_______________
8.其他項目
(A)機器/船橋位置:_______________
(B)艙蓋型號:_______________
(C)貨艙通風系統(tǒng):_______________
(D)地軸弄是否與艙底板平:_______________
充分壓艙空載時從水淺至艙蓋的板圍高度:_______________
(F)上次進干塢油漆船底日期:_______________
(G)上次熏蒸日期:_______________
9.貨艙鋪有艙底板,艙口大小一致,或者艙底板加固,以適于用抓斗卸散貨。
10.本船是自動平艙散貨船或是雙層甲板船,按照年海上生命安全國際公約的規(guī)定規(guī)則,裝載散貨無需任何其他設備。
11.本船已經加固,適于裝載重件貨,并能在貨艙間隔裝載情況下航行。
12.本船護貨板齊備。
13.本船可長途空放無需用貨艙裝水或重物壓艙。
14.本船二層柜艙蓋齊全并在租期內同樣保持齊全,船東保證,所有二層柜艙蓋板完好;符合工廠法或相當?shù)钠渌睢?/p>
15.本船符合通過蘇伊士和巴拿馬運河的各項要求并持有必要證件。
16.本船備有通過圣勞倫斯河,圣勞倫斯航路和大湖所要求的全部裝置和設備。
17.本船所有貨位備有二氧化碳滅火設備,適于滿載棉花。
租船合同8
采購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xiàn)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名稱、品牌、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及交付時間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2)按雙方每次確認的訂單執(zhí)行。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zhí)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yè)標準執(zhí)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zhí)行,具體為:。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zhí)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yè)標準執(zhí)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zhí)行,具體為:。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產品的交貨單位:。
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乙方送貨,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代運,運費及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提自運,運費及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運輸方式:。
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現(xiàn)場卸貨及費用由負責。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如第一條所約定的提交貨時間。
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5%的違約金。
由于乙方原因延期交貨的,按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的1%計日罰款。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
產品的價格如第一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fā)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xié)商適當調整價格。
第七條貨款的結算,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在產品驗收合格后10日內支付;
(2)月度結算,即次月的10日前支付上個月的應付款項;
(3)季度結算,即次個季度首月的10日前支付上個季度的`應付款項。所有款項的支付,乙方須提交合格的往來票據(jù)。
第八條驗收方法
驗收時間:提/交貨3日內。
驗收手段:提/交貨現(xiàn)場驗收。
驗收標準:按第二條、第三條明確的標準執(zhí)行。
甲方指定驗收人員:
第十條售后承諾
乙方對其供應的產品售后承諾如下:
第十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fā)現(xiàn)產品的品種、型號、規(guī)格、和質量等不合規(guī)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部分的貨款。
如甲方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并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guī)定。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yǎng)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3天內(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如果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zhí)行中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若協(xié)商不成,則由長沙縣人民法院管轄受理解決。
第十二條生效及其他
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xié)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其它未盡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船合同9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租約代號
現(xiàn)有規(guī)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______號的船東_________(________)與租船人___________相互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二條 船舶規(guī)范
船東保證,在交船之日以及在這個租期內,本船應與附表規(guī)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應予以降低,足以賠償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第三條 船舶狀況
船東保證,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個租期內,本船應緊密、堅實、牢固,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在各方面適于貨運,船殼、機器、設備處于充分有效狀態(tài),并按規(guī)定人數(shù)配齊合格的船長、船員和水手。
第四條 租期
船東供租,租船人承擔本船________日歷月(確切租期由租船人選擇),從本船交付之日起租。
第五條 航行范圍
本船在倫敦_____人學會保證條款范圍內(但不包括________),本船能經常安全浮起(但同樣大的船舶照例安全擱底的地點可以不浮起)的安全港口、錨地或地點,進行合法貿易。在船東_____人承保的情況下,租船人可派船在許可以外的地區(qū)進行貿易,也可隨意派船到船東需要支付兵險附加保費的地區(qū)進行貿易。不論哪種情況,船殼、機器附加保費由租船人負擔,但該附加費不得超過按照倫敦_____人最低費率的最少險別所征收的保費,其_____條件不得擴大學會按期_____條款(1/10/1970)的標準格式或學會兵險條款(1/7/1976)的標準格式,但不包括封鎖和圍困險。租船人在收到有關憑證保單附本時將附加保費付還船東。如附加保費有回扣,應退還租船人,船殼、機器保額定為________,保費即按此計算,但如保單記載的船殼、機器保額與上列金額不符,則取較小的金額計算。
如本船航行中國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有租約的選擇權。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東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_____港口。
第六條 禁裝貨載
本船用來載運合法貨物,但不包括________(租船人)有權按照政府間海事協(xié)商組織的規(guī)則或任何主管當局適用的條例如,運輸危險品。
第七條 交船港
本船在________(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經常安全浮起,隨時可供使用的泊位,在辦公時間內交給租船人使用,交船時貨艙須打掃干凈,適于在裝船接收貨物。
第八條 交船日期
本船不得在________之前交付,如本船在________17點之前沒有準備就緒交付,租船人有隨時解除本租約的選擇權,但不得遲于本船準備就緒之日。
第九條 交船通知
船東給租船人________天預計交船日通知及________天確定交船日通知。
第十條 貨物檢驗
租船人在交、還船港代表雙方在委任驗船師檢驗交、還船時的貨艙和確定船上存油,交船檢驗算船東時間,還船檢驗算租方時間。驗船師費由船東和租船人均等分擔。在測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調平或者船首尾吃水差不超過6英尺。
第十一條 船東供應項目
船水供應及/或支付有關船長、船員、和水手的全部食品、工資、領事費以及其他費用,供應及/或支付甲板、房艙、機艙、及其他必需的全部用品,供應及/或支付全部潤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項船舶_____及入干塢、修船其他保養(yǎng)費。
第十二條 起貨機
船東給全部雙桿吊及/或轉盤吊提供起重裝置和設備,達到格式表所規(guī)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裝卸貨物實際使用的一切繩索、滑輪吊纜、吊貨具及滑輪。如本船備有重吊,船東給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裝置。(參見第15條)
船東按需要提供甲板水手開關艙,在船到達裝卸泊位或地點之前把起貨機裝置就緒,并提供甲板及/或舷梯看更,配備每艙絞車工及/或轉盤吊工一人,按需要晝夜操作。如港方或工會規(guī)章制止水手開關艙或操縱絞車及/或轉盤吊,則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費用。
第十三條 照明
船東用船上燈光和群光燈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艙口和貨艙同時作業(yè)。
第十四條 清艙
如租船人需要,并為當?shù)匾?guī)章所許可,船東應提供水手清艙并清除墊料,以適于裝運下航次貨款。租船人付給船東或水手清艙費定額每次最多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租船人供應項目
租船人供應及/或支付(除非為船東的事務而發(fā)生或在船東造成的時間損失內發(fā)生,不論是否停租)主機和輔機用的全部油料(為了補償船上人員生活用油,每日歷月定額________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扣減)、港口費、強制引水、舢板、拖船、領事費(但按第8條屬于船東支付者除外)、運河、碼頭及其他捐稅(但屬于國際或本地船東或海員所征收者除外)和費用,包括任何外國市政稅和國稅,還支付交船港和還船港的一切碼頭、港口和噸稅(在交船前或還船后發(fā)生的除外)、代理、傭金等費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裝載、平艙、碼垛(包括墊料,但船東允許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墊料)、卸載、過磅和理貨、上船執(zhí)行職務的官員和人員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項費用。
第十六條 燃料
租船人接收交船時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公噸燃油_________和每公噸柴油_________付款。船東接收還船時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租船人現(xiàn)行加油合同的還船港油價付款,如還船港沒有合同油價,則按鄰近主要加油港的合同油價支付。本船交付時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噸,柴油不少于_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噸,本船退還時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噸,柴油不少于_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噸。
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時間不計租金。
租船人有使用船東加油合同的選擇權,在租期內,如船東和租船人雙方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則租船人有權解除本租約。
第十七條 租率
從本船交付之時(格林威治時間)起至還給船東之時(格林威治時間)止,租船人按本船夏季干舷載重________噸,2240磅為1噸。每噸每日歷月的租率________支付現(xiàn)金,不足1月者,按比例支付。
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東有權撤船,不給租船人使用,但這并不損害船東根據(jù)本租約在其他方面對租船人具有的索賠權。
第十八條 還船
本船應于租約期滿時,按交付給租船人時大體相同的良好狀態(tài)(自然損耗或由于第2條列舉的原因所造成的船舶滅失除外),在租船人選擇的安全、沒有冰凍的港口____ 退還。
租船人有卸畢還船的選擇權,給船東或水手支付包干費最多________以代替清艙,清除墊料。
第十九條 還船通知
租船人給船東不少于10天的預計還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第二十條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將超過租期時,租船人要使用本船完成該航次,但如市價高于租約規(guī)定的租率,則對于超過租期的時間按市價支付。
第二十一條 貨位
除保留適當足夠的部位供船長、船員、水手使用及存放船具、屬具、家具、食品與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間和運力,如有客艙,也包括在內,均歸租船人使用。
第二十二條 甲板貨
租船人有權按照通常海運慣例,在甲板及/或艙口部分裝滿貨物,費用自理,并承擔風險。裝載甲板貨應受到船舶穩(wěn)定性和適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長與水手對甲板貨應妥善照料并拉緊捆索。
第二十三條 租船人代表
第二十四條 證件
船東保證持有并隨船攜帶必要的證件,以符合所靠掛港口的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和當前要求。
第二十五條 熏艙
在租期內,船東提供有效的'熏蒸滅鼠證書或免疫證書。由于載貨或根據(jù)租船人指示而靠掛港需要熏蒸,均由租船人負擔,其他原因的熏蒸由船東負擔。
第二十六條 停租
(A)如時間損失是由于下述原因造成:
(1)人員或船用品不足;
(2)船殼、機器或設備損壞;
(3)船舶或貨物遇到海損事故包括碰撞或擱淺造成延誤;
(4)修船、進干船塢或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5)未持有或未隨船攜帶貨運需要的有效證件或其他船舶文件,包括有效的巴拿馬和蘇伊士運河丈量證件;
(6)船長、船員或水手的_____、拒航、違抗命令或失職;
(7)任何當局因船東、船長、船員或水手受到控告或違章對本船實行挽留或干預(但租船人的疏忽行為或不軌行為所引起者除外);
(8)船東違反租約而停工;
(9)由于本條指示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惡劣天氣除外)或由于傷病船員上岸治療而使本船繞航、折返或靠掛非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
(10)本租約另有規(guī)定的停租項目或其他任何原因,以致妨礙本船有效運行或使本船不能給租船人使用。
(D)租船人有將任何停租時間加在租期內的選擇權。
(E)如本租約所說的原因使本船延誤達6周以上,租船人有解除租約的選擇權。
二十七條 航速索賠
根據(jù)本租約第1條,如本船航速減低及/或耗油增多則由此造成的時間損失和多耗用燃料費用和,應從租金中扣除。
第二十八條 征用
在租期內,如本船被船籍國政府征用,則租金應從征用之時停止。凡預付而不應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時船上存油金額應退還租船人。如征用期超過1個月,租船人有解除租約的選擇權。
第二十九條 干塢
從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過10個月,本船應在船東和租船人雙方同意的方便地點和時間,至少進干塢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第三十條 船長責任和提單
船長和水手應盡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慣常的協(xié)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長應聽從租船人的指示。船長本人或經租船人要求授權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貨收據(jù)簽發(fā)提供的任何提單。
第三十一條 指示和航海日志
完整正確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閱。甲板、機房日志應用英文填寫,最遲應于每航次完畢時交給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辦,則以租船人提出的數(shù)據(jù)為準。對此船東無權申訴。
如租船人有理由對船長、船員或輪機長的行為不滿,船東在接到不滿的情節(jié)后,應立即調查,如情節(jié)屬實,船東應予以撤換,不得拖延。
裝卸工人和理貨員由租船人安排并作為船東的雇員,接受船長的指示和指導。租船人對雇用的裝卸工人的疏忽、過失行為或判斷錯誤不負責任,對引水員、拖船或裝卸工人的疏忽或裝載不合理或裝載不良造成船舶滅失,也不負責。
第三十二條 墊款
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墊支船長必要的款項,供船方在港的日常開支,收取2。5%借款手續(xù)費,此項墊款應從租金中扣還。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認為必要時可拒絕墊支。
第三十三條 冰封
本船不得派往或進入冰封的地點,或本船到達之時,由于冰情,即將撤去或可能撤去燈塔、燈船、航標和浮標的地點,本船也不得派往或進入因冰情有危險,使本船不能順利到達或在裝卸完畢后不能駛出的地點。本船沒有破冰航行的義務,但如需要,可尾隨破冰船航行。
第三十四條 船舶滅失
如本船滅失,租金在滅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蹤,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報告之日正午停止,凡預付而不應得的租金應退還租船人。
第三十五條 加班
如需要,本船晝夜作業(yè)(周六、星期日和假日包括在內)。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歷月定額________付給船東,作為船員和水手的加班費,不足1月按比例計付。
第三十六條 留置權
為了索回本租約屬下的賠償,船東有權留置屬于定期租船人的貨物和轉租運費以及提單運費。為了索回預付而不應得的款項,索回因船東違約而造成的損失,租船人有權留置船舶。
第三十七條 救助
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報酬,扣除船長與水手應得的部分與各項法定費用和其他開支,包括按約對救助損失時間所付的租金和損壞的修復和燃料的消耗等項后,由船東與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財產無效所遭受的時間損失和費用(不包括本船的滅失),由船東和租船人均等分擔。
第三十八條 轉租
租船人有轉租本船的選擇權,但原租船人對船東仍負有履行本船約的全部責任。
第三十九條 _____
船東對其雇員的不法行為犯罪行為,如_____、偷盜、行竊等后果負責,由此造成的船期延誤應予停租。
第四十條 退保費
由于本船在港時間達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船東因此從_____公司得到的退費應給予租船人(一經從_____公司收到,如數(shù)退給租船人,否則從末次租金中扣回估計的金額)。
第四十一條 戰(zhàn)爭
如船旗國卷入戰(zhàn)爭、敵對行動或軍事行動,船東和租船人雙方均可解除本租約,本船將在目的港或在租船人選擇的安全、開放的港口,于卸完貨物后還給船東。
第四十二條 海牙規(guī)則
船東或其經理人作為承運人,按照1924年8月25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海牙規(guī)則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規(guī)定(但第三款第六節(jié)第四款第五節(jié)除外),對本租約名下所載運的貨物,根據(jù)船長簽發(fā)的提單或根據(jù)第20條由船長授權經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所簽發(fā)的提單負責短少、滅失或殘損。
第四十三條 互有過失碰撞及兵險條款
雙方互有過失碰撞條款和航運公會兵險1條和2條是本租約的組成部分,本租約名下出具的提單均應載有此項條款。
第四十四條 共同海損
共同海損按照理算規(guī)則和清算。
第四十五條 _____
本租約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在________提交_____。_____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四十六條 傭金
船東應按本租約所付租金_______%的回扣付給租船人、百分之_______的經紀傭金付給________。如任何一方違約以致租金沒有全部支付,則責任方應賠償經紀人的傭金損失。雙方同意解除本租約時,由船東賠償經紀人的傭金損失,在此情況下,傭金不超過為期1年的租金計算的數(shù)額。
第四十七條 其他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后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租船合同10
(一)光船租賃合同的概念與特征
光船租賃合同,又稱“空船租船”或“船殼租賃”,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備船員的船舶,在約定的期間內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營運,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光船租船合同
1.光船租船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光船租船合同又稱船殼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備船員的船舶,在約定的期間內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營運,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光船租船合同與定期租船合同都屬于船舶租用合同,都具有財產租賃合同的性質,但光船租賃合同與定期租船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光船租賃合同的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由承租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約定的范圍使用,其目的在于租賃船舶從事經營,以獲取收益;定期租船合同的出租人也是向承租人提供船舶,由承租人調度使用,但其目的主要在于完成一定貨物的運輸。
(2)光船租賃合同的承租人負責配備船員,并負責船舶的保養(yǎng)和維修;而定期租船合同是由出租人負責配備船員,并負責船舶的保養(yǎng)和維修。
(3)光船租賃合同的承租人負責船舶的指揮和調度,并負責船用燃料、淡水、物料及船舶的營運費用;而在定期租船合同中,船用燃料、淡水、物料等由出租人負責裝備,承租人只支付租金和負擔船舶的營運費用。
(4)光船租賃的設定、轉移、消滅,應當向船舶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但定期租船合同則不實行登記制度。
(三)出租人的主要權利與義務
1、出租人交船的義務。光船租賃合同下,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向承租人交付約定的船舶以及船舶證書。出租人應當謹慎處理,使船舶適航。船舶還應當適于合同約定的用途。
2、出租人的權利擔保義務。出租人必須保證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有權依合同占有和使用船舶。如果因船舶所有權爭議或者出租人所負債務致使船舶被扣押的,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的利益不受影響,致使承租人遭受損失的,出租人應當負賠償責任。
3、出租人不得抵押船舶的義務。在光船租賃期間,未經承租人事先書面同意,出租人不得對船舶設定抵押權,如果違反此義務并給承租人帶來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
出租人的主要權利是收取租金。
(四)承租人的主要權利與義務
1、承租人照料船舶的義務。
光船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負責船舶的保養(yǎng)、維修,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船舶價值,以出租人同意的保險方式為船舶進行保險,并負擔保險費用。如果因承租人對船舶占有、使用和營運的原因使出租人的利益受到影響或者遭受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或者賠償損失。
2、承租人不得轉租的義務。
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轉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以光船租賃的方式將船舶進行轉租。
3、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義務。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shù)額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租金連續(xù)超過七日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賠償因此遭受的損失。但是,船舶發(fā)生滅失或者失蹤的,租金應當自船舶滅失或者得知其最后消息之日起停止支付。如果租金已經預付,應按照比例退還。
承租人的主要權利是按照約定使用船舶。承租人通過其自己雇傭的船長、船員直接控制船舶。
我國海商法第六章第三節(jié)對光租賃合同進行了專門規(guī)定。我國海商法有關光船租賃的規(guī)定基本上與國際上常用的標準格式合同相一致,且有關規(guī)定均屬非強制性條款,只在當事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沒有約定或者沒有不同約定的情況下才適用。
光船租賃合同通常是在事先擬訂的格式基礎上達成的。目前,國際上比較常用的光租合同格式的由波羅的國際航運公會制定的《標準光船租賃合同》(Standard Bareboat charter),該格式具有A.B兩種格式,A格式適用一般光船租賃,B格式用于通過抵押融資的新建船舶的租賃。我國海商法第145條規(guī)定的光船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稱、船名、船籍、船級、噸位、容積、航區(qū)、用途、租船期間、交船和還船的時間和地點以及條件、船舶檢驗、船舶的保養(yǎng)維修、租金及其支付、船舶保險、合同解除的時間和條件,以及其他有關事項。在這些內容中,有關船舶規(guī)范、航區(qū)、運送合法貨物、還船時的良好狀態(tài)及最后航次的規(guī)定
與定期租船合同基本相同。現(xiàn)就與定期租船合同不同的內容,對光船租賃合同A格式的內容,并結合我國海商法有關光船賃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一下介紹和評述。
(一)交船
在光船租賃合同中,船東的基本義務就是在約定的地點和時間將適航船舶交給承租人。適航指船舶的技術狀況適于通常的海上航行,船舶應符合船旗國有關航行安全的規(guī)定,并具備各項有效合格的證書。光船租船中的適航不包括適員,因為船員是由租方雇用的,適航也不包括適當?shù)嘏鋫浯瞎⿷罚驗檫@也是由租方承擔的。
(二)檢驗和檢查
交船和還船時,船東和租船人各指定驗船師對船舶的狀況進行檢驗。起租檢驗的費用和時間損失由船東負擔,退租檢驗的費用和時間損失由承租人負擔。
(三)保養(yǎng)
在租期內,船舶處于租船人的`占有和完全控制下,租船人應對船舶、船機、鍋爐、裝置和備件進行良好的維修、保養(yǎng),使之在各個方面均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并應保持船級和其他必需的證書的有效性。
在船舶受損時,租船人應在合理時間進行修理,否則,船東有權撤船,并向租船人提出索賠。
(四)船舶的使用
在光租期間,承租人負責雇用船員,承擔燃料、物料及供應品的費用、修理費用、以及與船舶營運有關的稅款。未經船東同意,租船人不得改變船舶的結構或對機器,裝置或備件進行變動。如由于船級方面有新要求,或由于實施強制性法規(guī)而必須對船舶進行改進或結構變化時,該項費用由租船人承擔,但當該項費用超過船舶水險價值5%時,得由仲裁重新談判本租船合同,確定該項費用在有關各方之間分擔的比例。
如租船人租用的是油輪,租船人須對可能產生的污染責任安排必要的財務保證,如租船人未做出有關的安排,則應賠償船東因此受的損失。
(五)租金
租金由租船人按雙方約定的每日歷月的包干金額向船東支付,租金一般按夏季載重噸位和租期計算。如租船人遲延支付租金超過七個連續(xù)日,船東即有權撤船,對于延付的租金,船東有權按年息10%收取利息。
在船舶滅失或失蹤的情況下,租金從船舶滅失或最后一次收到船舶電訊之日起停止支付,如租金已付,則應作相應的退還。
(六)保險
光船租船應由承租人負責為船舶投保水險、戰(zhàn)爭險和保賠保險,但保險單的被保險人則以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共同署名,在船舶全損或推定全損時,保險賠償應付給船舶所有人, 由船舶所有人依船舶所有人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分配。此外,光租合同A式還規(guī)定了有關保險的選擇權。第12條規(guī)定由船舶所有人負責為船舶投保水險和戰(zhàn)爭險,由租船人投保保賠責任險。第12條有關選擇由船舶所有人投保的原因,主要是用于期間較短的光租,如光租船舶只是為了四至六個月的夏季擺渡,這時,由船舶所有人自費保險。
(七)無船舶留置的保證
由于租方與船舶供應有關的債項可能引起船舶留置,這種留置權又具有優(yōu)先性,可能對船舶所有人造成損害,所以第14條規(guī)定了有關無船舶留置的保證,聲明租船人或船長均無權招致或允許任何留置強加于本船。如船舶由于租船人營運產生的索賠或留置而被扣留,租舶人應安排保釋金使船舶獲釋,并負擔有關費用。
(八)還船
在較長的租期屆滿后,船舶所有人要為船舶的回歸作準備,如,為船舶入塢、檢查等做出安排。因此,第13條規(guī)定,租船人應提前30日給船舶所有人初步通知,提前十四日給確切通知,告知其還船日期和還船港。如船舶安排的最后航次超過租期,租船人仍可使用船舶以完成航次,但超出的時間應合理。第13條規(guī)定,最后航次應與結束租船合同差不多的時間完成。
船舶應以與交船時同樣的良好狀態(tài)還船,正常損耗除外。否則,船舶所有人可以向租船人索賠。
租船合同11
使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船舶單位: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1.乙方根據(jù)甲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船________馬力________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____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氣、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fā)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乙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__年,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如繼續(xù)使用或停用應在五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xié)商,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處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份按日計收。
7.燃潤料由__方負責,但________需協(xié)助,其費用由__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________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zhí)一份,副____份,甲____份,乙____份,船管____份,中國______、中國______銀行分行各一份,以便執(zhí)行。
11.本合同于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fā)生后按照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方可執(zhí)行。
甲方簽章: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負責人: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負責人: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船合同12
租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船舶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1.乙方根據(jù)甲方需要,同意將____ 船____ 馬力____ 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
,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風、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fā)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已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____ 年,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甲方如繼續(xù)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xié)商,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舶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為____ 元,合用生效日起船管處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分按日計收。
7.燃料由____ 方負責,但____ 方需協(xié)助,其費用由____ 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____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fā)生后按照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方可執(zhí)行。
甲 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租船合同13
本租船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型的良好(蒸汽機/內燃機)船舶_________號的所有人_________與_________市的承租人_________簽訂。船舶總登記噸_________凈登記噸_________,輪機指示馬力_________并且船體、船機及設備均處于充分有效狀態(tài);船舶在_________入級,船級分_________;袋裝容積大約為_________立方英尺。按_________夏季干舷高度,船舶吃水_________英尺_________英寸時,載重量(貨物和燃料,包括不超過載重量的1.5%、但最低允許數(shù)量為50噸的淡水和物料)約_________噸(2240磅),包括容量大約為_________噸燃油的永久性燃料;在良好天氣條件下船舶滿載時能航行_________節(jié),消耗優(yōu)質威爾士燃煤-優(yōu)質燃油-優(yōu)質柴油約_________噸;船舶現(xiàn)處于_________。
茲表明,上述船舶所有人同意出租、上述承租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從船舶交付之日起,租期約_________,并在以下所列的航行區(qū)域內使用船舶。承租人有權在本租船合同的整個或部分租期內轉租船舶,但承租人仍負有履行租船合同的責任。
船舶在_________,于承租人指定的泊位或碼頭或地點(除第6條另有規(guī)定外,船舶在任何潮汐情況下均能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交給承租人使用。如無該種泊位或碼頭或地點,等待的時間按第5條規(guī)定計算。船舶在交付時須作好接受貨物的準備,貨艙須打掃干凈,且船舶緊密,堅實、牢固,并在各方面適合于貨物運輸,裝備有壓載水艙、起貨機和具有充分蒸汽動力的輔助鍋爐;如未裝備有輔助鍋爐,則具有足以隨時啟動所有起貨機的其他動力(并按該船舶噸位要求配足高級船員、普通船員、輪機員和生火),用于裝運包括石油或其產品在內的,以適當方式包裝的合法貨物,但不包括_________(船舶不得用于裝運活動物,但承運人可以在甲板上裝運少量活動物,并承擔其風險及負責所有必要的設備和其他必需品),在英屬北美洲、和/或美國、和/或西印度群島、和/或中美洲、和/或加勒比海、和/或墨西哥灣、和/或墨西哥、和/或南美洲、和/或歐洲、和/或非洲、和/或亞洲、和/或澳大利亞、和/或塔斯馬尼亞、和/或新西蘭的安全港口之間,但不包括馬格德林河、10月31日至次年5月15日期間的圣勞倫斯河、哈德遜灣以及所有不安全港口,也不包括不當季節(jié)時的白海、黑海和波羅的海,_________根據(jù)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按下列條件,從事合法貿易。
1.船舶所有人應提供并支付船員的全部伙食、工資,以及上船和離船的領事費,支付船舶保險費,并提供所有艙室、甲板、機艙和其他必要的物料,包括鍋爐用淡水;維持船級并使船體、船機和設備在租期內處于充分有效狀態(tài)。
2.承租人應提供并支付所有燃油(另有約定者除外)、港口費用、引航費、代理費、傭金,領事費(有關船員的領事費除外),以及前述費用以外的所吸其他通常費用。但當船舶由于其本身應負責的原因而進港時,則所發(fā)生的所有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支付。船舶由于船員生病而被指令進行熏蒸,由船舶所有人負擔費用。如由于船舶按本租船合同進行營運期間所裝運的貨物或所掛靠的港口的原因,船舶被指令進行熏蒸,由承租人負擔費用。船舶連續(xù)被租用超過六個月后,所有其他熏蒸均由承租人負擔費用。
承租人應提供必要的墊艙物料和防移板,以及所有為特殊運輸或特殊貨物所需的任何額外設備,但船舶所有人應允許承租人使用船上已有的任何墊艙物料和防移板。承租人可以用防移板作墊艙物料,但應賠償此種防移板的任何損壞。
3.承租人在交船港,船舶所有人在還船港,應接受船上所存的所有燃油,并按各自港口當時的價格支付。交船時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_噸且不多于_________噸,還船時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_噸且不多于_________噸。
4.承租人應按_________夏季干舷時的船舶總載重量,包括燃料和物料,從船舶按前述規(guī)定交付之日起,以每噸每日歷月_________美元的費率,向船舶所有人支付租金;對于一個月中的任何部分時間,以同一費率支付。租金應付至船舶從交船時的同樣良好狀態(tài)(正常耗損除外),除雙方另有協(xié)議外,在_________還給船舶所有人(除非已滅失)時為止。承租人應給予船舶所有人不少于_________天的預計還船的時間和可能的地點的通知。
5.上述租金應在紐約以美元現(xiàn)金支付,且每半個月預付一次。對于最后半個月或其中部分時間,應支付估計的租金數(shù)額,并當其不足以支付實際租用時間的租金時,如經船舶所有人要求,差額租金應按時每天支付,除非承租人已提供銀行擔保或保證金。否則,承租人未能按時支付租金,或提供銀行擔保,或違反本租船合同的任何規(guī)定,船舶所有人有權將船舶從承租人營運中撤回,而不影響其(船舶所有人)可能擁有的向承租人索賠的任何權利。租期從船舶準備就緒書面通知于下午4點前遞交承租人或其代理人之日的下一工作日上午7點起算。但如承租人要求,承租人有權立即使用船舶,這些所使用的時間計入租期。 如經船長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在任何港口應現(xiàn)金墊付船舶的日常費用,收取_________%的手續(xù)費。該種墊款從租金中扣除。但是,承租人對該種墊款的使用不負責任。
6.貨物在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指的任何泊位或碼頭或地點裝船或卸船,但以定船舶能在任何潮汐情況下安全停靠并保持浮泊為條件,除非在該種地點類似尺度的船舶通常安全擱淺。
7.船舶的所有貨艙、甲板和通常裝貨地點(不超過其能合理積載和裝運的范圍)以及押運員(如有的話)艙室的全部容積,除僅保留適當和足夠艙室供船舶高級船員、普通船員使用,以及存放船具、屬具、家具、食品、物料和燃油外,均歸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有權在居住艙室允許范圍內運輸旅客,但承租人應向船舶所有人每天每旅客支付_________的艙室居住和伙食費用。但是,如因運輸旅客而發(fā)生的任何罰款或額外費用,現(xiàn)約定均由承租人承擔此種風險和費用。
8.船長應使船舶在航次中盡快速遣,并會同船員及使用小艇而提供習慣性幫助。船長(雖有船舶所有人任命)在有關船舶營運與代理方面應服從承租人的'指示和命令。承租人在船舶營運與代理方面應服從承租人的指示和命令。承租人在船長監(jiān)督下裝載,積載貨物和平艙,并承擔費用。船長應按大副或理貨員的收據(jù)簽發(fā)任何遞交其簽署的貨物提單。
9.如承租人有理由對船長、高級船員或輪機員的行為表示不滿,船舶所有人在收到意見書后,應調查事實,并在必要時予以更換。
10.承租人可以指派一名押運員隨船觀察航次是否盡快速遣。船舶應向押運員提供免費居住的艙室,以及與船長相同標準的伙食,承租人按每天_________元支付費用,船舶所有人應供應引航員和海關官員的伙食,并如經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授權,供應理貨員、碼頭工人的工頭等的伙食,承租人按當時伙食價格支付所有這些人員的伙食費用。
11.承租人應隨時向船長書面提供所有必要的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長應在航海日志上完整和正確記錄航次的情況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閱,并且,如經要求,向承租人、代理人或押運員提供航海日志的真實副本,以表明船舶航向和航行里程,以及燃油的消耗情況。
12.船長應謹慎注意貨物通風。
13.承租人可選擇將本租船合同延長_________的時間,但應在最初規(guī)定的租期或任何經選擇延長的租期屆滿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14.如經承租人要求,在_________之前不計算租期;如船舶未在_________之時或之前(但不晚于下午4點)遞交書面準備就緒通知書,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可在船舶準備就緒前的任何時候,選擇解除本租船合同。
15.如由于船員或物料不足,船舶發(fā)生火災,船體、船機或設備故障或損壞,船舶閣淺,因船舶或貨物發(fā)生海損事故而延誤,船舶為檢驗或油漆船底而進平塢,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阻礙船舶的充分工作,對因此所損失的時間停付租金;如船舶在航行時,由于船體、船機或設備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故障而使船速下降,因此損失的時間,以及任何因此額外消耗的燃料和任何額外費用,均應從租金中扣減。
16.如船舶滅失,則預付但未取得的款項(從船舶滅失或最后一次報告之日起算),應立即退還給承租人。天災、敵人、火災、君主、統(tǒng)治者或人們的扣留,以及海上、內河、船機、鍋爐和蒸汽動力的所有危險及事故,以及本租船合同租期內的航行錯誤,雙方均免責。
17.如船舶所有人與承租人之間發(fā)生爭議,爭議事宜應提交紐約三名仲裁員仲裁,其中當事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方指定的兩名仲裁員指定。他們或其中兩人所作裁決是終局的。為執(zhí)行裁決,按本協(xié)議當事方可申請法院作出裁定。仲裁員應為商人。
18.船舶所有人得因任何根據(jù)本租船合同應得款項,包括共同海損分攤,而對所有貨物和所有轉手運費行使留置權;承租人得因所有預付但未得的款項,以及任何超額支付的租金或本應立即退還的多余保證金而對船舶行使留置權。承租人不應招致由其或其代理人引起的、可能對船舶所有人在船舶中的物權和利益具有優(yōu)先權的任何留置權或擔保物權,也不應允許繼續(xù)招致此種權利。
19.所有無主物和救助報酬,在扣除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所花費用及船員應得份額后,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享,共同海損應在承運人在美國選擇的港口或地點,按1974年約克-安特衛(wèi)普規(guī)則中規(guī)則1至規(guī)則5、規(guī)則17至規(guī)則22,以及規(guī)則f進行理算、說明和解決。上述規(guī)則未規(guī)定的事宜,應按紐約港的法律和習慣處理。在該種理算中,用外國貨幣計算的費用,應按支出之日的兌換率折算成美元;用外國貨幣索賠的貨物損失的費用,應按這些受損貨物在卸貨最后一日從船上最后卸下的港口的或地點的兌換率折合。海損協(xié)議或保證書,以及承運人要求的附帶擔保,應在提貨之前提供。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認為足額的現(xiàn)金保證金,作為貨物分攤共同海損和支付救助報酬以及特別費用的附帶擔保,如經要求,應由貨物、托運人、受貨人或貨主在提貨前向船舶所有人提供。此種保證金應按承運人的選擇,以美元支付并匯給理算人。因此所匯的保證金應在理算地點,以進行共同海損理算的理算師的名義存入特別帳戶。如有退款或余款,應以_________支付。
船舶在開航之前或開航以后,由于任何原因,不論是否因疏忽所致,發(fā)生事故、危險、損害或災難,而承運人依據(jù)法規(guī)、合同或其他規(guī)定對此或其后果不負責任,則貨物、托運人和受貨人應連帶地同承運人在共同海損中分攤因此所產生或引起的具有共同海損性質的任何犧牲,滅失或費用,并應支付有關貨物的救助報酬和特別費用。如救助船為承運人所擁有或經營,救助報酬應如同此救助船屬于他人一樣,以相當方式金額支付。 上述有關共同海損的規(guī)定應訂入根據(jù)本租船合同簽發(fā)的所有提單。
20.船舶在停租期間,或因膳食、冷卻水,或因火爐而使用的燃油,其數(shù)量由雙方約定。替換此種燃油的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承租。
21.由于船舶在租期內隨時可能航行于熱帶水域,在承租人和船長認為必要的任何時候,船舶應在方便地點進塢,消除和油漆船底,并至少從上次油漆提起算,每六個月進行一次。租金應停止支付,直至船舶重新處于適當?shù)目晒I運的狀態(tài)。
22.船舶所有人應維持船舶起貨設備處于適當狀態(tài),提供起重能力達三噸的(供所有吊桿的)起貨設備,并提供繩索,滑車吊纜、吊貨網(wǎng)及滑輪。如船舶裝備有能起吊重貨的吊桿,船舶所有人應提供其必需的起貨設備;如無此種吊桿,重貨所需的起吊裝置和設備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船舶所有人還應提供船上照明和晚間工作用油。船舶應允許使用已裝備的電燈,但除船上已有的照明外的附加照明,由承租人負擔費用。承租人可使用船上的任何起貨設備。
23.如經承租人要求,船舶應晝夜工作。在裝卸貨物期間,所有起貨機均歸承租人使用,船舶應每艙安排一名起貨機司機,按承租人要求,晝夜操縱起貨機。承租人同意對高級船員、輪機員、起貨機司機、甲板人員及生火的加班,按所工作的小時數(shù),以雇傭合同規(guī)定的費率支付加班費。如港口或勞工組織的規(guī)章禁止船員操縱起貨機,則岸上起貨機司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如起貨機不夠使用,或無足夠動力使起貨機運轉,船舶所有人應支付按要求使用的岸上替代機器的費用,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時間損失。
24.當事雙方一致約定,當根據(jù)本租船合同貨物裝運至美國或從美國運出時,本租船合同受1893年2月13日美國國會通過的法案,即《有關船舶航行等的法案》中所有條款和規(guī)定,以及所有免責事項的約束。本船舶合同同時受下列條款的約束,并應將其訂入根據(jù)本租船合同所簽發(fā)的所有提單。
美國首要條款
本提單應受1936年4月16日通過的美國海上貨物運輸法案中的規(guī)定的約束。該法案應視為并入本提單,并且,本提單中的任何規(guī)定均不應視為承運人放棄其根據(jù)該法案所享有的任何權利或豁免,或增加其根據(jù)該法案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如本提單中的任何條款與該法案相抵觸,則該種條款無效,但以所抵觸的為限。
雙方有責碰撞條款
如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舶長、船員、引航員或承運人的受雇人員在駕駛或管理船舶中的行為、疏忽或不履行職責而與他船碰撞,則根據(jù)本提單承運的貨物的所有人應補償承運人的一切損失或對他船亦即非載貨船舶或其所有人的賠償責任,此種損失或賠償責任是指已由或應由他船亦即非載貨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給上述貨物的所有人其貨物的損失或損壞或其提出的任何索賠,且已由他船亦即非載貨船舶作為其向載貨船舶或承運人提出的索賠的一部分,將其抵銷、扣除或追回。
25.船舶不應被要求進入任何冰封的港口或由于冰凍原因,燈標或燈船已經或將被撤除的任何港口,或根據(jù)通常事態(tài)發(fā)展,由于冰凍原因,船舶具有不能安全進港或在裝貨或卸貨結束后不能安全駛離風險的任何港口。
26.本合同中的任何規(guī)定,均不應解釋為船舶光船租賃候給定期承租人。如同船舶為自己營運人一樣,船舶所有人仍對船舶的航行、保險、船員,以及所有其他事宜負責。
27.本船及所有人應按依本租船合同所獲取并已支付的租金,以及根據(jù)本租船合同的任何繼續(xù)或延長情況,支付_________%的傭金。
28.依本租船合同獲取并已支付的租金的_________%,應向_________支付過手傭金。經_________的電報授權。_________代表船舶所有人正本租船合同由我們掌管。
船舶所有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經紀人(簽章):_________
租船合同14
租用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船舶單位(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1.乙方根據(jù)甲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船_________馬力_________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_____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風、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fā)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已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甲方如繼續(xù)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xié)商,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舶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合用生效日起船管處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分按日計收。
7.燃料由_________方負責,但_________方需協(xié)助,其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_________.
10.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fā)生后按照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方可執(zhí)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船合同15
使用單位:
簡稱甲方
船舶單位:
簡稱乙方
1.乙方根據(jù)甲方需要,同意將船 馬力 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 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氣、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fā)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乙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
止,甲方如繼續(xù)使用或停用應在五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xié)商,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為 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處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份按日計收。
7.燃潤料由 方負責,但 方需協(xié)助,其費用由 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zhí)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船管處 份,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分行各一份,以便執(zhí)行。
1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fā)生后按照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方可執(zhí)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負責人: 負責人:
賬號: 賬號:
鑒證機關: 負責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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