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行政復議申請書
在經濟飛速發展、人們往來越來越密切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請書,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需要注意問題。相信許多人會覺得申請書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行政復議申請書1
申請事項:人:基本情況介紹
住址:
被申請人:基本情況介紹
住址:
申請事項:
?求撤消(__)鐵民初第1158號對申請人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北關小區1層房屋的查封裁定。
事實與理由:
本人并未提供任何“借款擔保”手續和任何“抵押”給c,其理由如下:
一:關于“承諾”條
1:c手中的那張“承諾”條是w寫好拿來讓我簽的“格式條款”,并且w明知我有腦干出血,和腦萎縮等腦部疾病的前提下,趁我神志不清醒時,十分匆忙的騙到我的簽后并匆忙離去,期間非常短暫,沒有任何思考余地。
2:事后在法院復印來的那張“承諾”條上我發現,該“承諾”條已經被嚴重改動過,他們擅自添加的話后還以逗號結尾,明顯還要繼續添加;并且該“承諾”條上有明顯的“涂改”痕跡,簽名左方被明顯地全部涂黑。此條落款日期是__年10月13號,如果真為其被申請人抵押,那么房照應該在被申請人c手中,而此房照是于__年10月16號才被w借走(而且w還簽了借具,證明房照是借,而非擔保),此房照根本就沒在c手中怎么能有“承諾”條中的“絕不抽回”跡,明顯是c,w二人串通的結果,來欺詐我們。
3:房產是我和我愛人王黎共有的財產,未經王黎同意,我是沒有權利用這共有財產來給w做任何擔保的,王黎也沒在w出具的那張“承諾”條上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四條:“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此條未經共有人王黎同意,并且沒有王黎簽名。所以此條無效。
4:至此期間,本人并未與c有過任何接觸,根本就是不認識。可見,w和c合伙趁我腦袋有毛病期間來騙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擔保法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所以我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撤消此存在嚴重欺騙和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的合同。
《擔保法》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同時“主合同中無保證條款,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我并未與c,w簽過任何主合同,和提“擔保”一說?因為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不存在,從合同就自然也就不存在,所以,c告我“擔保”也就是無稽之談。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合同是無法律效力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二:關于“房照”
1:此房照是是王某借去的,而且打了借條,證明是借不是c所說的“擔保”。
2:《擔保法》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擔保法》第四十二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此房照并未辦理過任何登記抵押,未抵押不生效,何談抵押之說?況且房照有借具證明是借的。
《擔保法》第三十八條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我們沒有訂立過任何抵押合同。
對于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均有強制性規定,所謂強制性,是指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行為,不管當事人主觀上是否愿意,客觀上都必須執行的行為。即,法律明文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中無保證條款,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我國《擔保法》規定以不動產和一些特殊動產為抵押物訂立的抵押合同,非登記不能生效。而針對法律明文規定的強制性條款,c均未出具相應證據,所以c無理地要求對我夫妻共有的,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建華區西大橋街道北關小區44號樓1層的房屋,其價值遠大于32萬的房產進行查封是沒根據不合理的。因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三:關于“銀行收款留聯”
1:訴訟方雖有銀行收款留聯,但著并不意味本人和訴訟方有任何責任關系 ,因為不能省去中間過程,而去 斷章取義 ,實際是 w 借我從銀行貸的款。到期,他要還款給我,于是他借到原告c的錢還款,拆東墻補西墻地周轉資金,而法律程序上w還我款 本人可以不去銀行,即w直接把還款打到我貸款戶頭上即可。 所以,w 拿著c的錢還銀行 而收據就在他們手中了。所以 c 手中的收據只能證明 王某 借過他的錢還銀行 ,并不能證明本人違約和欺詐。本人并不認識c。
根據以上事實,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__)鐵民初第1158號《民事裁定書》進行復議,作出變更裁定解除對申請人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北關小區1層房屋的查封裁定,并要求被申請人承擔由于申請錯誤造成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此致
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l
申請日期:
行政復議申請書2
第三人:__,男,住所:山西省,身份證號:電話:
第三人:__,男,住所:身份證號:電話:
第三人:__,男,住所:身份證號:電話:
被申請人:__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行政復議請求:
請求政府維持國資委行政效力,駁回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訴請。
事實和理由:
我們是__有限責任公司的小股東,__有限責任公司不服壽國資委文件,向晉中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已被晉中市人民政府受理。我們是與該復議行為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1條第3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9條第2款規定,現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行政復議申請,請求準予所請!
此致
市人民政府
附件:1.參加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3份
2.身份證和股權證復印件
第三人:(簽名并按印)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3
申請人__x,男,46歲,漢族,系__縣__鎮大梨樹村__組村民。
申請人__,男,34歲,漢族,系__縣__鎮__村__組村民。
申請人王某某,男,34歲,漢族,系__縣__鎮__x村(現__村)__組村民。
被申請人:__縣人民鎮府
法定代表人:王某(__縣人民鎮府縣長)。
申請事項
一、請求__x州人民政府依法撤銷或變更被申請人于20__年1月10日所作出的“晴府行決字[20__]1號”決定;
二、請求__x州人民政府依法對__鎮__村__組與__村__x組的土地權屬爭議進行重新確定;
三、請求__x州人民政府依法對涉及三申請人的土地權屬界限予以明確。
事實及理由
__縣__鎮__村__組與__村__x組的土地權屬爭議一事, x__國土局經調查后,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但雙方未達成協議。20x__1月10日,以“x府行決字[20x__1號”文件作出《關于x__x__x__與x__x__組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__縣政府所作出的處理決定存在以下錯誤和和違法之處:一是該處理決定上面使用的分界點之一“丫口墳”,實際上當地并沒有該地名,該決定混淆分界線,處理結果難以令人信服;二是該處理決定第三頁倒數第三行明確說明《__縣土地管理局關于__村__x村民組與大梨樹村__組村民組山林山界協議書》[1993]x土(監)字第2號是對1965年6月8日《山林邊界協議》和1992年《山林邊界協議》的`否定,應當以該協議來明確雙方爭議的土地權屬界線。但最后處理決定內容卻是1992年《山林邊界協議》劃定的界限內容,完全與《__縣土地管理局關于__村__x村民組與大梨樹村__組村民組山林山界協議書》([1993]x土(監)字第2號)規定不符;三是該處理決定所劃分的土地權屬界限模糊不清,難以辨別,致使三申請人均難以依據該處理決定明確自家土地界線和土地權屬范圍。
__縣政府的該處理決定,形式上似乎為當事人雙方明確了土地按權屬界限,解決了糾紛,實質上根本沒有為當事人(特別是三個申請人)明確土地權屬界線。若僅以此作為解決矛盾糾紛的依據和結果,雙方的矛盾早晚將會另行產生。
綜上,__縣政府的處理決定與實施不符,與法律相悖,嚴重侵害申請人利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土地劃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充分尊重土地使用的歷史和現狀,保障三申請人合法利益,我三人特向貴府提出復議請求,希望貴府能依法明斷,撤銷或變更__縣政府作出的x府行決字[20__]1號處理決定;對爭議的地塊,依照《__縣土地管理局關于__村__x村民組與大梨樹村__組村民組山林山界協議書》([1993]x土(監)字第2號)規定,依法重新進行土地邊界確定,并明確三申請人土地邊界和權屬范圍,以徹底化解__村__組與__村__x組的土地權屬爭議,維護三申請人應有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x州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4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歲,下崗工人,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縣人民政府,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復議請求: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關于__________中學校建設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之附件《__________中學校建設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以下簡稱《補償方案》),特向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依法要求重新制定合法合理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事實與理由:
一、程序違法
1、被申請人未履行法定公告公布責任,缺乏民主和公眾參與,特別是沒有考慮被拆遷戶的意見。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__________縣教育局以房屋征收部門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的名義在申請人住宅樓院墻上張貼《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申請人在申請人住宅樓院墻上張貼《公告》的近半年時間里,被申請人及相關部門對申請人不聞不問,沒有做過宣傳解釋,也沒有召集申請人進行過座談溝通。僅有縣教育局的官員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坐著轎車來發過一次征求意見表,當時只有幾人在場,大多數人都是由他人代領、復印或是自己到縣教育局去拿來填的。然而在申請人遞交了征求意見表后,被申請人及相關部門不作答復,也不采納被拆遷戶的意見,就匆匆發布了《公告》。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復議申請書5
申請人:
住所:
負責人:
被申請人:
負責人: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對編號的土地(以下簡稱“該宗土地”)重新評估并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以下簡稱“行政決定”),現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申請請求:
依法撤銷申請人對該宗土地重新評估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并按照申請人購買該宗土地的價款為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
申請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請人以方式,向購買了位于的土地平方米(國土證編號為:,土地性質為:劃撥)。20xx年月日,仁壽縣規劃局發文(詳見本行政復議申請書證據),確定了對該宗土地的相關情況。20xx年月日,申請人以方式向被申請人申請拍賣時的評估價為標準補繳該宗土地出讓金、變更該宗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對該宗土地予以重新評估并以重新評估的價格為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這種決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原因如下:
第一、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沒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若被申請人是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作出的`上述決定,則應向申請人明示。
第二、被申請人的任何行政決定應當以合法的書面形式向申請人作出,而非在申請人屢次要求繳納土地出讓金后,被申請人僅以電話或口頭的形式告知申請人。
三、據申請人了解,在被申請人轄區內另一地塊與該宗土地存在一樣的情況,即購買時系劃撥性質的土地。而另一地塊所有人在補繳出讓金時被申請人是以拍賣時的評估價作為補繳出讓金的標準。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對于情況相同的兩宗土地所作出的決定差別巨大,申請人作出的行政決定既沒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也沒有以合法的書面形式作出上述行政決定。綜上,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對于編號為的土地重新評估并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請求撤銷上述行政決定。
此致
申請人:
行政復議申請書6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申請人為公民的,應寫明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住址、工作單位、通信郵編、聯系電話;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單位名稱、住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及其職務、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電話)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職務、聯系方式)
行政復議請求:_________________(要求撤銷或變更某具體行政行為,或要求確認某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責令限期履行某法定職責。要求國家賠償的應寫明賠償方式及賠償數額)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具體展開,可分條分點闡述)
此致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7
_____________號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行政復議請求:
___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行政復議機關名稱)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8
申請人:XXX,女,土家族,XX歲,身份證號:XXXXX。被申請人:XXX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XXXX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年負責人:XX,職務:XX
勞社月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號),向XX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認定為工傷。復議請求:
《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田明會的受傷屬于工傷的認定決定。事實與理由:XXX是在上班途中受的傷。申請人在XXXX工作,因工作需要(XXX年X月X日有晚自),須XX年X月XX日回XXX,乘車至XXXXX,在橫過公路的途中,被秦某駕駛的小型轎車撞倒,造成XXX受傷。XXX的受傷是在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之規定,XXXX的受傷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綜上所述,XXX的受傷符合認定為工的條件,被申請人的決定
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此致X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9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
因對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號處理決定不服,申請復議。
申請復議的要求和理由: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______份。原處理決定書______份。其它證明文件______件。
注:________________
行政復議申請書10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業
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法定(委托)代理人:姓名 單位住址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名稱地址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 (具體行政行為) 現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請求:
事實和理由:
此 致
敬禮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11
1.文書的基本知識
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復議申請書是當事人向勞動保障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時提交的法律文書。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辦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①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②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許可證、資格證等行政許可手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拒絕辦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依法辦理的;
③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有關許可證、資格證等變更、中止、取消的決定不服的;
④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審核、登記有關事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沒有依法辦理的;
⑤認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侵犯合法的用人自主權、工資分配權等經營自主權的;
⑥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履行保護勞動者獲取勞動報酬權、休息休假權、社會保險權等法定職責,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沒有依法履行的;
⑦認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違法收費或者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⑧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
⑨認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除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文件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向勞動保障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范性文件的審查申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不能申請行政復議:
①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中發生的勞動爭議;
②對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等級鑒定結論不服的;
③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決定或裁決不服的;
④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
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復議,也可以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2.文書的主要內容和制作要求
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復議申請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申請人身份的基本情況;
②被申請人名址及法人代表等情況;
③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
④復議請求;
⑤主要事實和理由;
⑥申請人簽名;
⑦附件。
本文書的制作要求是:
①申請人在書寫申請書時,應用鋼筆、毛筆或打印。
②申請書應制作副本。
③"復議請求"是指申請行政復議要達到的目的和要求,應具體寫明。
④"主要事實和理由"應寫明有關詳細情況。空格不夠用時,可續加中頁。
3.格式
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年齡,職業,住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被申請人: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具體行政行為),現向你局(廳)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請求(對具體行政行為的處理和行政賠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勞動保障復議機關名稱)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年xx月xx日
附:1.申請書副本x份
2.其他有關材料x份
行政復議申請書12
申請人:李連壽,男,漢族,————出生,住西安市蓮湖區——-號。
被申請人: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主任:余森寶
申請理由:
第一本案不具備拆遷裁決必備的前提條件——不是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行為,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制定本工作規程。”這說明《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制定的依據即法源,是《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二條規定,“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因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搬遷期限、補償方式、補償標準以及搬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等原因達不成協議,當事人申請裁決的,適用本規程。”據此,裁決程序的適用,其前提條件也必須是“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申請人的房屋,是建在潘家村集體土地上的,因而,其拆遷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其裁決,亦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二被申請人不具備裁決的主體資格——不是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
第三裁決缺少法定的依據——《評估報告》和《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意見》,補償標準不合理
沒有《評估報告》,沒有《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意見》,所謂的補償,就只能是被申請人杜撰的結果。
第四剝奪了申請人的補償選擇權
第五裁決的程序違法
1、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七條規定,“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戶數較多或比例較高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進行聽證。”本案中,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戶數較多,而被申請人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程序違法,理應予以糾正。
2、被申請人沒有依法中止裁決程序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決并書面告知當事人:……(二)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裁決的依據,是《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而《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的依據是核發規劃許可證的行政行為合法,此前,申請人已經就西安市規劃局核發規劃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銷,現在,該案尚在立案審查過程中。依據“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應該中止裁決的規定,被申請人應中止裁決。
綜上所述,依據《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申請人特提出以上復議請求,請貴廳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行政復議申請書13
申請人:XXX,性別,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XXXXXXX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廳,地址:XXXXXXXXXXXXX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廳長。
復議請求: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XX]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XX年XX月2XX日得知,被申請人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XX]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編號:c4100059502),均能證明涉案建設項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請人擁有合法使用權的土地。因此,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程序違法、事實不清且嚴重錯誤,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在沒有履行聽證程序的情況下,做出批復,程序違法,應當撤銷。
根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一條: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原告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原告、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被申請人剝奪了申請人的聽證權利,違法做出同意的`批復,應當依法撤銷。
二、批復內容與備案的建設項目不符,依據事實不清,應當依法撤銷。
20xx年4月27日,律師到濟源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得知,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占用我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所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為《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XX]39號),而律師到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申請政務公開時,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出示批復卻是《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XX]39號),同一個項目,同一個文號,同一時間,卻是名稱不同的兩個批復。事實不清,依據不明,應當依法撤銷。
三、缺乏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材料不全,應予撤銷。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4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一、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一)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附錄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要求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14
申請人:繆XX,男,漢族,19年月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區街道。
被申請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XX路認字(20xx)第00200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申請人對本次事故不承擔責任或者承擔次要責任。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5月12日作出的XX路認字(20xx)第00200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1、事故發生現場位于XX一級公路8KM+120M處,道路是南北方向,瀝青路面,路面完好。機動車道款15米,兩側硬路肩寬3米,機動車道中間設有綠化隔離設施,道路行政等級為省道。XX一級公路是收費公路,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中間有明顯的隔離設施,并且是全封閉,沒有岔口,并且事故發生地點有明顯的100碼的限速標志,申請人完全有理由相信這條公路就是高等級公路,不可能出現行人與非機動車。事故發生時,能見度是夜間兩三百米以上,視線良好,申請人時速控制在60KM/H左右,明顯低于100碼的速度,也是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機動車在高等級公路行駛時關于雨天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的最高時速限制,并行駛在主車道上,無任何違法違規行為。而事故認定書中提到的申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地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之規定的講法是不正確的。
2、受害者龍XX帶著長柄雨傘駕駛無反光裝置的自行車,并駕駛到主車道以內,這些都是駕駛在高等級公路上的申請人所能盡到的注意義務以外的情況,根本無法預料,也就是說申請人根本無法預料到這次事故的發生,也正是受害者的上述過錯行為直接導致了此次事故的'發生。因此,申請人對本次事故不承擔責任或承擔次要責任。
3、按照規定,XX一級公路是汽車行駛的專用車道,明令禁止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以及行人在該路段行駛,不知何原因受害者龍XX竟能駕駛自行車違法進入設有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一級公路,并且駛入主車道內,該自行車沒有反光裝置,并且材料吸光,并且與夜色同色,導致被車輛碰撞,其行為明顯故意,是造成此次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或主要原因,另查明,受害者龍XX的戶籍明顯造假,有理由相信其行為是“碰瓷”,并且事故認定書中也提到了受害者龍XX駕駛自行車居機動車道內行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道的右側行駛”之規定,因此,受害者龍XX應承擔這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
關于受害者的戶籍問題,申請人向多個機關反映,均未得到重視,并且經辦警官沒有通過法定程序書面咨詢函發送到當地派出所,而只是通過簡單的電話咨詢來確定受害者的戶籍為非農,根據XX省公安廳20xx年8月31日發布的關于印發《XX省公安機關戶政管理工作規范(暫行)》的通知,20xx年8月前,戶口簿全部換成打印版,已經廢除手寫版,戶口簿上的“戶號”應該是國家統一格式的編號,而受害者家屬提供的“戶口簿”上的“戶號”卻是門牌號碼。并且,受害者家屬提供的兩本“戶口簿”是分別于20xx年和20xx年簽發的,但筆跡卻出自一人之手,最明顯的地方有:“X”字的起筆、“X”字的“真”字上半部分,還有“陽”字和“縣”字,運筆相同,筆鋒相同。我們暫不討論20xx年的“戶口簿”是否真實,但20xx年的“戶口簿”明顯是偽造的,不符合上述XX省公安廳發布的相關通知,并且申請人已經委托XX省相關部門調查相關線索,以查實本案疑點,供公安部門破案。另外,申請人可以提供XX省XX縣XX鄉XX村XX的戶主為李XX的“戶口簿”,據了解,XX省XX縣比XX縣經濟更落后,但XX縣的戶口簿在20xx年就已經采取打印版,XX縣沒理由不執行XX省公安廳關于戶籍管理的相關規定。
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還申請人一個公道,故請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重新劃分交通事故責任,依法確定事故責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年月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15
申請人:__縣中板廠,住所地:__縣__鎮號。
負責人:,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__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
負責人:,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年12月2日作出的__字號關于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依法提出復議申請。
復議請求: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_人勞社字號關于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受傷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并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年10月8日上午受傷當時,所在的生產組因為機長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并未開工,住在廠內,尚處于休息狀態,并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在廠內受傷并不等同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受傷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并能創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工作崗位是鋸木,而不是切板,剛到申請人廠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操作旋切機,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的行為。
2、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組根本無法工作,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為因工負傷證據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的證據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申請人調查均與存在親屬等利害關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系,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所述,受傷并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
此致
__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__縣中板廠
二O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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