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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時間:2024-09-01 05:45:18 實習報告 我要投稿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錦集10篇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報告對我們來說并不陌生,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在法院的實習報告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錦集10篇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

  20xx年3月19日到4月27日間我在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六周的畢業實習。短短一個半月的時間,除去周六周日,實際呆在法院里的時間只有三十天,但這三十天卻讓我感觸頗深。

  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一個半月的實習。學生可以選擇是自己找單位實習,也可以申請學校安排實習,當然,有很多人為了方便就選擇自主實習,而一些想進入法院增長見識的人就會選擇申請學校實習,我就是其中一個。

  我和其他六個同學一起被安排到了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在老師的帶領下我們來到了中法的人事處,由人事處的趙處長給我們統一安排。我被分在了刑一庭,這對我是有點難度的。刑法這一塊我以前學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別是在刑事程序這方面,平時我的興趣和愛好都偏重于民商方向,所謂學法學的,得民法者得天下,就連考研考的方向也是民商方向,看來刑法這一塊,我還得重新學起了。

  在刑一庭實習的一個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

  (2)旁聽案件:民事案件之多是大家有所耳聞的,但是刑事案件多就有些令人震驚。尤其是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的居多。正為刑庭的案件少而發愁,試問殺人怎會天天有?可是事實卻正好相反。我們庭有6位審判員,平均每人有案子1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庭要開,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法制宣傳周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民事方面的案件,庭審很隨便,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但是聽了這里的刑事案件后覺得刑事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通過旁聽案件,我對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懂得了在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的同時,對于一些附帶民事的案件要做好調解工作,以使受害人的一方損失降到最小。

  (3)做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臨時記錄。在我國,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刑事要案,必須采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后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僅當過兩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于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煉較少,所以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后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他們簽字,我們在學校搞模擬法庭時的書記員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因此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并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設備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的一個多月里,我曾草擬過4份刑事裁定書。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其中有一份裁定書我寫了五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辭不嚴謹,常汝新法官讓我改了四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后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后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印證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要躬行。”

  (5)跟隨鹿金山書記員去看守所送達判決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因為他們的手里每個人至少都有一條人命,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可想而知當著這些人的面宣讀判決書的內心是多么的復雜。但是去了才知道,由于他們大部分都是一時沖動,實屬偶犯,因此態度極好。其中有一個犯人因犯故意殺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上訴后仍維持原判,在宣讀判決書后竟然與我們開起玩笑來。

  在實習期間,讓我看到了許多平時在書本上不能學到的東西,看到了中國法律嚴謹的程序,但是我也發現了一些現實中無法達到的地方。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案件中民事賠償的實現問題。有很多人,判決書雖然白紙黑字清楚的寫著十萬,二十萬,但是在現實執行中由于被告方無錢無能力償還,因此,被害人的家屬一般只能拿到十分之一,甚至更少。判決書只是一紙空文而已。被害人大多是男性,是家里的頂梁柱,家里唯一的經濟來源,他們這樣一死,民事賠償無疑是他留給妻子、兒女的最后一筆收入。然而再加上民事賠償的無法實現,這無疑給她們以后的日子雪上加霜,最低的生活標準都無法維持。這是我們值得考慮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時人及其厲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需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責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莊嚴。

  法院里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雖然我們學校屬于一本院校,但由于我們學校是理科院校,所以文科不受重視。如果把全國三百多所開設法學的院校比做一個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個瓶子的蓋子,我們的學校就是那個瓶子的底。原來我總以為法院里的法官素質都很差,混了這么多年都沒有過司法考試,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不是法官不想學,是他們沒有時間去學,整天被案子壓著,總以為小城市中法院里的法官們學歷低,在法院呆了一個月后,才了解到,他們大部分都是名校出身,還不乏會有一些吉林大學的碩士等高學歷,還有一些普通大學的本科生,但是都是90年代初的大學生,要知道那個時候的大學生比現在的碩士生都要值錢啊!深入了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么都不懂,現在不要說本科生,就連碩士生滿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這種理科院校出身的法學本科生,原來心里總想著畢業后能找個待遇好的工作,這不想干,那個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么事情,法官們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后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設身處地為法官們著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著一種神圣的責任,前提是要公證,這代表的行使國家的審判權,法院專門有審判監督庭,專門負責錯案追查制,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了一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了解了社會,為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為就業打好了基礎,對我的將來有著極大的幫助。

  最后,想說的的就是。實習最大收獲就是悟出一個道理:路還很長,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2

  xxxx年xx月xx日到xx月xx日間我在xx市xx區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畢業實習,短短一個月時間,除去周六周日,實際呆在法院里的時間只有二十多天,但這二十多天來卻感觸頗深。

  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一個月的實習,學校不做統一安排,要我們自己去找,這對我們可是一件難事,要知道進公檢法的門不是件容易事,自己又沒有什么熟人,法院會不會接受我們去實習呢?19號一下火車,就跟一班的楊裕武一起到夷陵區法院去聯系實習單位,之所以找比較偏遠的夷陵區法院是因為擔心別的法院去找實習的人太多,能鍛煉的機會太少。第一次進法院的門,心里砰砰直跳,該去找哪個領導呢,在門口向值班的法警問了一下,應該去找法院的政治部。上了五樓,遞上學校開的連抬頭的沒寫的介紹信,沒寫抬頭是防止萬一這家法院不要我們的話我們還可以用這張介紹信到別的法院去找,政治部的韓主任熱情的接待了我們,在了解了我們的來意后對我們來實習表示歡迎,并給我們講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紀律,主要是關于保密方面的。聯系實習地點這件事使我懂得了,出門在外,膽子要放大些,去找實習的地方又不是做什么壞事,別人不要我們就不要,大不了再找別的地方,不過幸好,一次成功。

  我被分在了民一庭,這對我是有點難度,在民商這一塊我以前學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別是在民事程序這方面,平時我的興趣和愛好都偏重于法學理論,考研考的方向也是憲法,可法院里似乎沒有哪個部門需要偏重憲法的,別人都說學法學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來這法學這一塊,我還是得重新學起了。

  在民一庭實習的一個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幫助楊屆平法官整理卷宗14份,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

  2、旁聽案件。夷陵區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到三月底已經立案待審的案件就有兩百多分,民一庭5位審判員(其中有一位因車禍休長假)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兩個庭要開,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法制宣傳周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里的民事審判后覺得庭審很隨便,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法官審案子就像嘮家常一樣,特別是簡易程序時,離婚案件一般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去旁聽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盡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3、做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臨時記錄。一些疑難案件必須采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后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擔當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于法官們在討論案子時都是用宜昌方言,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后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他們簽字,其實他們即使是用普通話講的話我也不能完全記錄的準確,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煉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并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設備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的一個多月里,曾幫王志法官草擬過4份民事裁定書,幫楊介平法官寫過兩分公告啟示,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由,然后是經本院審理,認為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準予起撤回起訴,訴訟費用減半由原告承擔,就這么簡單的一份裁定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辭不嚴謹,王志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后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后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征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5、跟隨杜支軍警官到三斗坪、太平溪、樂天溪、官莊、張王場、宜昌市區等地方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里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杜警官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跟著杜警官出去辦案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夷陵區個鄉鎮都去見識了一下,對那里的鄉土風情有了一些了解。

  在法院里呆了個把月,對這里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了解,夷陵區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特別是過完年的頭三個月,離婚案件大概占了總案件的一半左右,覃庭長審理過一個77歲的.老爺爺和66歲的老太太離婚的事,老爺爺還是躺在擔架被抬進法院的,還有一對官莊的剛結婚不到半年的小夫妻也鬧離婚,法院對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后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持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經過平時和法官們的探討以及一些自己聽過案子,看過的案卷,我發現現在離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點:①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②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30歲以下的離婚的占多數③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于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離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這反映出當今婦女維權意識增強,婦女地位提高④一方不出庭,訴訟文書采取公告送達的增多⑤因家庭矛盾引起離婚較多,多集中于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節后不久提起離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原告勝訴率高,獲賠數額相對較少,精神損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損害賠償一萬元。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法院受理案件后,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周期相對較長,有一件案子是一輛武漢新洲籍的車在小溪塔撞了人,訴訟當事人涉及還涉及到武漢保險公司新洲支公司,關系錯綜復雜。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對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疑問:保險公司在訴訟中的地位,這個問題至今還沒找到準確的答案,各地的做法都不一致,因為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適用規定不一致,夷陵區法院在審理中是把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

  3、勞動合同糾紛,在法院聽了幾起關于勞動合同的案件后,發現在辯論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代理人總在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系是勞務關系,或者強調是雇傭關系,而勞動者的代理人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勞動關系,是一種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系。審理這類案件還要涉及勞動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書,要認定工傷的提起賠償的話要先有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勞動關系的認定。我旁聽的一個案子是原告宜昌森金木業有限公司訴被告宜昌市分鄉鎮界嶺村7組唐天龍關于撤消(XX)夷陵勞仲裁字第29號裁決書,駁回原告方要求確認勞動關系的請求,當時聽了后覺得好笑,這原告方律師怎么提出了這樣的請求,雖然我民事程序法沒學好,但有一點我還是記得的,法院怎么能撤消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呢,好像是只能對仲裁機構的裁決不予采信而不能撤消,由于自己也快畢業就要走上工作崗位了,所以對勞動爭議這方面的案子關注的比較多。勞動爭議案件要提起訴訟一般有個先決程序,就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性質,總結一下有這幾個特點:

  1、并非行政機構,因此如果對其仲裁裁決不滿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其是社會人員組成的第三方仲裁組織,專門對勞動爭議進行仲裁。

  3、其設立和管理主要有勞動部門負責,仲裁員也多為勞動部門人員,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質。

  對經常提到的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在庭審后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系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系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

  (二)從用工雙方的關系上看。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系,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而勞務關系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系,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

  (三)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系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系多為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

  (四)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系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勞務關系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由民法來調整解決。

  法院里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國三百多所開設法學的院校比做一個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個瓶子的蓋子,我們的學校就是那個瓶子的底,現在法學沒有專科生了,我們就成了墊底的,原來我總以為法院里的法官素質都很差,混了這么多年都沒過司法考試,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不是法官不想學,是他們沒有時間去學,整天被案子壓著,總以為基層法院里法官們學歷低,在法院呆了一個月后,才了解到,我坐的那張辦公桌是武漢大學民商法碩士馮楊勇坐過的,而他現在在黃花法庭里工作,我對面的王志法官是91年中南政法學院畢業的,楊介平法官是中專學歷,但是是90年代初的中專生,要知道,那時候考上中專的難度并不比考上大學小!深入了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么都不懂,現在本生滿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種底層學校出來的,原來心里總想著畢業后能找個待遇好的工作,這不想干,那個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么事,法官們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后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設身處地為法官們著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著一種神圣的責任,前提是要公證,這代表的行使國家的審判權,法院專門有審判監督庭,專門負責錯案追查制,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了解了社會,為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為就業打好了基礎,對我的將來有著極大的幫助。

  看著自己寫的這些東西,感覺雜亂無章,似乎還有很多要說的話,實習的最大收獲就是悟出了一個道理,路還很長,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3

  一、實習目的

  本次實習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了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系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并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并學會解決問題之道。(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了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實習崗位介紹。

  本次實習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二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二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總》《債權法》等。民四庭辦案以調解為主,判決為輔,實行調判相結合的運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圍有整理并裝訂卷宗,掃描案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等。在實習期間,我在從事以上工作之余,還能參與案件聽審,以一個非專業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審判。由于實習時間短,所以還有很多工作并未能多加深入,在以后的時間里一定會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在一個月的實習里,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結案檔案歸檔,整理卷宗。我幫助了檔案室將10年執行卷,11年民一卷宗,12年刑事卷宗全部歸檔。一邊將檔案歸檔,一邊熟悉現在法院的電子系統,這對我了解法院業務起了很大的幫助。在檔案室里有各個庭報上來的最新結案的卷宗,邊歸檔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經過反復積累和鞏固我終于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2)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后,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后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系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3)旁聽案件。在工作中我有比較多的機會去各個法庭旁聽。以前在學校法制宣傳周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里的民事審判后覺得庭審并不那么拘謹,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盡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四、實習總結及體會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等等。因此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鑒于以上的總結,對于以后的.學習,我認為在努力學好專業知識的同時應更積極地更廣泛地參與司法實踐。就像在最后民二庭庭長跟我說的一樣,我們不應該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應該拓展范圍到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企業乃至監獄去探求法的足跡,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體會發在社會各個方面的作用。

  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和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4

  一、日常工作

  (一)整理案卷

  自20xx年6月29號至20xx年7月24號在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法院實習,實習之初我們一行四人進入執行局,執行局正在進行積案的清理工作,我負責填寫封面正、副卷,卷宗目錄正、副卷,恢復執行審批表及備考表,忙完一個星期,執行局清理積案初步工作基本完成,由于下一步工作方案還未制定出,故繁忙的工作暫告一段落,因此執行局實習人員過多,在筆者自愿的條件下獨自一人留在執行局繼續執行局的實習歷程。從第二星期開始工作明顯減少,甚至沒有,在刑庭的請求下,筆者暫時性地參加了刑庭繁忙的工作,但是仍然屬于執行局,在刑庭通過填寫刑事一審案件正卷目錄了解到了很多辦案程序,見識了很多法律文書。

  (二)法庭旁聽

  執行局清理積案初步工作基本完成之后,閑暇時間比較多,除了在刑庭做了兩天事其他的時間就自由安排,這就方便的到法庭旁聽,通過法庭旁聽及之后閱讀庭審筆錄初步掌握了庭審程序。

  (三)交流

  實習后一段時間不僅我的閑暇時間比較多,我的指導老師們后段時間也基本上在閑暇中度過,自然而然地交流就相應多了起來,有時候法官們的一些爭論讓我們打開眼界,他們不僅關注時事問題,還更加注重法理的分析,他們評論時事問題的角度新穎非一般人所能及,他們分析法理的透徹非一般人所能理,他們對社會制度應然、實然的分析、爭論不禁會引發我們這些法學初學者深深地思考。有時候我只是靜靜地聽,但有時候他們的話語會以我為中心,以增進我的知識為目的,通過與他們的交流,我得到了很多啟示,下文將逐條分析。

  二、法院困境

  通過一個月的實習,筆者對法院困境有了初步的認識,下面主要從四個方面展開闡述:

  (一)立案困境

  我們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四款明確規定了起訴四個必備條件,同時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由此可見,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起訴設置了最低限度的門檻,只要求原告身份合適,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及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及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為保障人民行使起訴權奠定了法律基礎。

  但是在實踐中立案門檻顯著高于立法立案門檻,以江夏區人民法院一執行案例為例,因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而裁定中止執行的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因發現被執行人有執行財產而申請執行,立案庭不予直接立案,要求申請人到執行局簽字再予立案。

  但是,民俗訴訟法的起訴四個必備條件的'規定在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的同時也給法院帶來困境,由于立案門檻比較低,眾多的社會糾紛紛紛涌向法院,導致法院超負荷運載,法院在依法立案與社會現實之間難以抉擇。

  (二)行政干預司法

  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而制度建設在法制假設中處于重中之重的地位,搞好法制的制度建設,實行法治,拋棄人治是人之所向。實行法治要求一切在法律的統治之下,是法律的統治而不是用法律的統治。

  法治建設要求法院依法辦案,嚴格依法辦事,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然而,在我國特殊的體制下,法院很難完全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在現實中政府文件、領導人的講話決定法院判決據我國的例子屢見不鮮。行政干預司法仍然極為嚴重,不是法律的統治,而是在用法律來統治。

  行政干預司法加大了法院工作難度,依法理法院要嚴格依法辦案,法律就是法院的“圣經”,但是行政干預使法院工作有了兩個指導,法院到底是按照法律辦案還是依照政策辦案在考驗著法官們。依法辦案就會違背“圣旨”,依政策辦案將打亂正常的法律工作秩序,民眾缺乏預期,法律工作者也將失去往日的工作激情。

  (三)法院嚴抓政治工作

  法院工作者的職業素質普片低下在我國現階段是不爭的事實,退伍軍人進法院、法院干部職工子弟留守法院等在前些年競相火熱登場,但是,從江夏區人民法院了解到,我國法院如今仍然重點抓政治工作,忽視了對法院法律工作者的基礎法律教育以及法院法律部門職業能力教育,這也為行政干預司法提供了“良好的思想氛圍”。

  法院是法律的殿堂,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糾紛的法定場所,那么法院法律工作者應該把學習重心放在法律相關知識的學習上,其他國家機關也應該積極引導,鼓勵,督促這一學習,而恰好相反,政治思想工作成了重點,而把極為重要的基礎法律教育以及法院法律部門職業能力教育晾在一旁。

  (四)法官壓力大

  如今,法官辦案不僅要依法,而且還要照顧廣大人民群眾意見,(實習報告 )更為重要的是還要與政客的意見相差無幾,法官承擔著沉重的法律責任、社會責任及政治風

  險,在辦案過程中承擔著本不應該承擔的多重社會責任、政治風險。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就要求,各級法院審理案件都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明顯違背“以法律為根據,以事實為準繩”的辦案基本原則。

  房屋執行問題更加反應了法官辦案的難度,最高院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只擁有一套房屋的,此房屋不能成為執行標的物,盡管法官可以依此辦案,不執行此標的物,但是法官常常會感到良心不安。假如被執行人欠債權人幾十萬債款不還,其擁有一套幾百萬的房屋又不能被執行,法官依“法”辦案,但往往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

  (五)心理落差

  理想與現實的差異、失去的與擁有的差異使部門法院人事感到有很大的心里落差,依法理,司法權力是幾大重要國家權力之一,應當有與其法理地位相一直的相對獨立性,但是,在我們法院系統,這種獨立性很少會體現出來。同樣,在我國過去法院對外享有極高的威望,法院要執行案件可以用很多強制手段,案件的執行率之高讓人望塵莫及,而如今案件執行難問題已越來越突出,很多以前用的強制手段如今只能成為執行員思想里面的東西。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5

  為期一個月的民法實習已經結束了,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在實習過程中提供幫助的鐵鋒區人民法院民三庭(經濟庭)的法官們和我的帶隊老師表示忠心的感謝!

  通過此次民法實習,我的專業知識也得到了應用,這也是我第一次將理論知識應用于法律的實踐中去。實習期間,我深學習了案件審判的的全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判過程中我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 由于我在的庭是經濟審判庭,《合同法》應用比較廣泛,因此我學習了我們還沒有學到的《合同法》的相關內容,,我想這樣能使我對案件有更深的理解和認識,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注意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了,我在實習時的表現得到了民三庭法官們的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這是我甚為高興的。

  在鐵鋒區法院實習期間我針對該法院辦理的供暖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和分析。

  調查內容:供暖糾紛的特點及其產生的原因

  調查時間:20xx年8月29日—20xx年9月23

  調查地點:齊齊哈爾市鐵鋒區人民法院民三庭

  調查方式:資料匯總

  調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產生的糾紛越演越烈,供暖糾紛案件大幅激增,成為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長最為迅速的一類。供暖作為一項社會公用事業,維持著城市功能的正常運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關系到社會的穩定。由于供暖糾紛涉及面廣,影響面大,一旦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處理該類糾紛,還必須對現有的法律、法規、規章進一步完善,建立一個適應社會發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通過對供暖糾紛的'特點及產生的原因的調查分析,來解決供暖領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問題。

  調查結果:在實習期間我有針對性的對在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法院辦理的供暖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資料匯總: 20xx年鐵鋒區法院共受理供暖糾紛案件132件;20xx年上升為206件,增幅56.1%;20xx年更猛增到398件,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幅93.2%,與20xx年相比增幅高達129%。

  近三年來,供暖合同糾紛案件成倍增長,我認為供暖糾紛案件激增現象的產生包括下面六個方面的原因:

  一、因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導致業主拒交供暖費。近年來,大批住宅小區建成使用,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種矛盾,業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費的現象非常普遍。

  二、業主個人因下崗、失業等客觀經濟原因而無力支付取暖費,從而造成拖欠。下崗工人、失業人員等社會低收入人群因經濟拮據無力承擔取暖費、而被供暖單位告上法庭,這類情況約占供暖糾紛案件的80%。

  三、供暖單位供暖質量不合格導致用戶拒交取暖費。例如住戶室內溫度不達標,沒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溫度標準、時間標準,所以用戶拒交取暖費。此類案件比重很大。

  四、用熱單位無力支付供暖費引發糾紛。根據相關規定,供暖費原則上由單位負擔,除非采暖人沒有單位。隨著供暖費成本的逐年上升,單位的采暖費用負擔越來越大,有相當一部分用熱單位由于改制、重組,職工下崗、分流,以及企業破產等變化因素,出現了無人交費,無力交費或者不愿意交費的現象,造成供熱企業收費困難,致使供熱單位被欠費拖累的難以為繼。

  五、用熱方未及時變更供暖協議引發糾紛。這種情況主要包括三種因素。

  其一,隨著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部分用熱單位對供暖費的承擔方式也隨之進行了改革。用熱單位與職工約定,職工承擔一部分供暖費用,或是將供暖費用直接發放給職工個人,由個人直接交納供暖費,單位不再負擔該項費用。但是用熱單位卻未曾對原供熱協議中供暖費的承擔條款作出相應變更,使得自己仍然是供熱協議的一方相對人,仍應對供暖費承擔付款義務。

  其二,有些單位與供暖方簽訂供暖協議后,部分職工用戶與該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關系或調離本單位,而單位沒有及時與供暖方就職工供暖費的支付方式等條款進行變更或解除,當供暖單位收取供暖費用時,又拒絕為該部分職工支付供暖費,從而產生糾紛。

  其三,有些單位職工購買了單位房屋的產權,但是未及時通知供暖單位變更供暖合同,造成用暖職工不知交納,所在單位誤以為職工已經交納,而供暖單位等待用暖單位交納的脫節現象。

  六、整體串聯供暖體系使得不需集體供暖的用戶失去選擇權,導致部分用戶拒交供暖費。

  目前的整體串聯供暖體系,在技術上無法滿足用戶自自愿選擇的要求,在供暖費用較高的情況下,部分不需集體供暖的用戶以拒交供暖費的方式表示抗拒,從而引發糾紛。

  因此,供暖方只有訴至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從而也就使得供暖費糾紛的案件大量涌現。因供暖合同具有連續性的特點,而一次訴訟或追討只能解決之前拖欠的費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下一個供暖季到來時往往會再次產生新的大量糾紛。

  為了使上述供暖合同糾紛案件激增現象得到切實的解決,我認為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一、政府應當對供暖的章程、規定、標準予以明確,建構起完善的供暖機制,減少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

  二、當用戶確實因經濟困難而無法交納時,政府應當進行行政給付,給困難戶一定的補助。特別是對于鰥、寡、孤、老、殘、軍烈屬等重點優撫保障對象和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需要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

  三、研究制定供熱行業的地方性法規,規范供熱行業的管理標準,重新制定供熱企業的資質管理辦法,使供熱行業逐漸形成政府宏觀控制、特許經營、適度競爭的市場準入機制。

  同時,采暖戶應當及時交納取暖費,如果認為供暖的溫度達不到標準,首先要先自查一下是否裝修時對房屋的結構作了更改,改變了供暖線路。另外一般剛開始供暖時供暖辦設有監督電話,用戶可以請他們來測量溫度,盡早解決問題。

  四、不管單位是出于什么原因,經營不善還是職工過多,總之取暖費是單位對職工的福利,在國家沒有出臺新的政策之前,單位有義務替職工交納。

  五、相關單位應將合同主體變更、供暖價格調整等情況及時通知用暖方,并變更相應條款,以免發生糾紛。

  六、通過引進先進技術、設備和管理經驗,提高齊齊哈爾市供熱基礎設施的管理水平和運行效益,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成本,加速城市供熱事業發展,以解決整體串聯供暖體系使得不需集體供暖的用戶失去選擇權,導致部分用戶拒交供暖費的情況。

  這次一個月的民法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術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我想在這里我要感謝所有法官們,因為他們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幫助與肯定。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6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同時,我要感謝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律實習協會,感謝協會的負責人和協會的所有同學,感謝你們在臨近期末考試的時候還在為我們實習而忙碌!

  通過實習,我了解了許多平時在書本上學不到的實踐知識,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在此期間,我注意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使我更好的理解和掌握了所學知識。實習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了解了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過程,熟悉了庭審的具體程序。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訂卷等工作的操作細節;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在實踐中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方法。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都很大。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具體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也一些法官朋友,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吉大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吉大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展示吉大學生的良好素質,使他們了解吉大。

  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吉大法律實習協會的所有同學和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我會在將來的學習和工作中,充分吸取這次的實習經驗,將它更好的運用在實際工作中。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7

  此次實習,我主要是在刑事審判庭工作,同時我也經常參與旁聽開庭審理,參與傾聽案件的討論和相關法規文件的學習。在實習中,我以明確的目的和端正的態度參與到工作中,努力地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平常的工作中,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記得我在法理課上曾學過:法律是社會的調節器,而法官-則是社會疾病的療救者。刑事領域是一個不斷創新、與時俱進,-學無止境的領域,更是一個紛繁復雜,撲朔迷離的世界,因此相-比之下,刑庭的法官們要花更多的時間與精力來學習日新月異-的法律業務,鉆研審判藝術,探尋司法規律,而且還要面對物欲-的誘惑而忠誠奉法,全身心地追求公平與正義,永遠保持性情的-冷靜與人格的獨立,他們需要更超脫的精神境界與價值追求,這-些他們身上所體現出的本色都是我今后要努力培養與塑造的,只-有這樣,我才能時刻準備著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難和挫折-的考驗與挑戰!我一直很喜歡這樣一句話: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法院實習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

  具體說來,我在實習中主要有以下收獲:第一,基層法院法官的優秀素質加深了我對法官職業的認識。我實習的刑庭的法官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在審判案件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嚴,除了法官職業本身的威嚴外,還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潔公正,自省自重,是對法官的基本要求,欲望永無止境,欲望也是不能自拔的深淵。

  法官的個人魅力還體現在法官較高的文化修養和法律專業素養,時刻清晰的理性。第二,我較為熟練的掌握了司法文書的寫作要領。實習期間,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這些經歷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我在學校所學知識的`不足。

  一份完整的一審案卷材料是由公安機關的預審材料(其中包括接警記錄、各類證據、拘留和逮撲證件、審訊筆錄等)、一審正、副卷(包括目錄、立案書、起訴書、答辯狀、辯護書、附帶民事賠償起訴狀、委托律師函、開庭筆錄、合議庭討論筆錄、閱卷筆錄、審判委員會討論記錄、判決書、送達回證等組成)。案卷訂裝存檔前應當逐頁加印頁碼、在封底貼封條加蓋審判庭騎縫章,最后由整理人和案件承辦人簽字蓋章存入檔案室保存。關于體會轉眼間,兩天的法院實習生活很快就結束了,在法院的實習的日子是充實而快樂的,不僅學到了許多專業知識,還結識了很多的法官、律師以及社會上其他的人。這兩天的實習經歷將是我一生中難忘的回憶,也是一筆寶貴的財富。最后,再次感謝海淀區人民法院給了我這次實習的機會!謝謝!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8

  一、內容

  (1)首先安排開庭時間并送達開庭傳票。(一般先打電話給雙方當事人口頭告知開庭時間及地點并通知當事人法院會將傳票郵寄送達請注意查收,如某方當事人確有事在法院安排的開庭時間不能到達,我們可以協調一下雙方時間以確定一個雙方都能到達的時間,之后再郵寄開庭傳票郵寄地址按照當事人地址確認書寫,如無地址確認書一般需當事人來院領取);

  (2)查收郵寄回單,如一直未有回單返回,在開庭前兩三日電話查詢郵件是否妥投,如已妥投可以查詢或等待回單,如未妥投則需再次電話聯系當事人確認開庭時是否確定能到庭,如存在可能不到庭的可能,則最好另行安排開庭時間,再次送達開庭傳票,以保證程序不存瑕疵;

  (3)打開庭筆錄頭。第一部分錄入開庭筆錄中原告事實理由與訴訟請求部分,如有答辯狀應將被告答辯內容也事先打入筆錄;第二部分參照原被告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錄入原被告證據及證明內容,如無證明內容則只錄入證據名稱即可。

  (4)每周三上午之前報下一周的陪審員計劃。

  1、開完庭之后將卷宗整理好,寫判決核判決。核對完判決宣判,一般要求當事人來領取。有代理人的當事人判決書發兩份,沒有代理人的判決書發一份,要求當事人簽宣判筆錄及送達回證。民事裁定書只需簽送達回證。

  2、在審判管理系統報結,報完結后填寫內勤的結案統計表并將判決書或調解書(普通程序四份、簡易程序兩份)分好交到內勤。

  3、移上訴

  一般判決作出后一個月內基本可以確定當事人是否上訴,收到當事人的上訴狀后電話通知對方當事人來領取上訴狀,發完上訴狀后整理上訴卷宗并釘好,等待十五日如果被上訴人不提交書面答辯意見,則可將上訴卷宗轉走。

  4、歸檔

  但是,在核對判決的時候也有其注意事項。首先核對標題、案號及落款處。案號一般在第一頁的立案信息表處有標注。落款主要核對審判員及書記員的名字(對照開庭筆錄核對);當事人信息部分,如是單位要核對判決上的信息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全稱、住所地及注冊號是否一致,如是自然人則核對其信息與身份證及開庭筆錄中當事人信息是否一致。委托代理人為律師的,只寫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如委托代理人是公民的,則根據其身份證及開庭筆錄核對其詳細信;程序性說明部份,注意原被告名稱、案由及到庭當事人處是否有誤,到庭當事人是否與開庭筆錄所記錄的一致;原告訴稱核對一般比照其訴狀及開庭筆錄的陳述,特別核對原告訴訟請求是否完整正確;被告辯稱核對一般比照其答辯狀及開庭筆錄的陳述(當事人很多情況可能并不提交書面答辯狀);經審理查明部分,一般先陳述當事人無爭議事實,注意核對數字與日期等是否準確,再陳述雙方當事人有爭議的事實,這些結合開庭筆錄及當事人提交的證據進行核對;本院認為部分,大部分會引用審理查明中的表述,結合法律規定作出法院對當事人爭議事實的判定,可以稍稍核對一下表述的邏輯及內容。判決主文部份相當重要,標點符號及內容表述均需認真核對。主文部分數字都為大寫,不能出現阿拉伯數字,除了“二00九年”中可以出現“0”。

  基本上這二十天的實習處理的時候學會的就是這些,除此之外還聽了兩三次庭審,這些看似簡單但能反映出民事訴訟過程中最本質東西的內容構成了我本次實踐的全部。當看著辦公室里來的“新人”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我已經把這些東西爛熟于心了,我已經早已成為“老人”了,沒想到會有我來指導別人的一天,看著他有些羞澀緊張的樣子,小心翼翼地詢問我曾經也問過的問題,是感嘆了時光的流逝和記憶的重疊。我努力周正地告訴所有我所知道的一切,我希望他能夠接替我的工作更好的幫助書記員姐姐和法官老師。

  二、總結

  經過這一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鞏固了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煉了法律實踐能力。通過與該法院的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與其建立了良好的關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際交往能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在近二十多天的時間里,我基本熟悉了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大致的全過程,這對我上個學期學習民事訴訟法的溫習與鞏固將會有極大的幫助。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把知識學透。短短的二十多天,盡管實習之前覺得無聊、浪費時間,但現在回想起來收獲真不少。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鍛煉機會。我在想,如果我們專業的每個人都能來法院真正、踏踏實實的一次,我們的法學教育才能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那該會培養出多少人才。我為假期沒有來真正實習過的同學表示惋惜,同時也覺得我能有機會來實踐一回覺得很驕傲,為我的法法律生涯畫上了很好的第一筆。

  很感謝xx法院能給我這次實習的機會,這座莊嚴肅穆的建筑里面有的不是冰冷,而是書記員和法官們對我們的關懷和熱情,原來以為很浪費時間的工作,可是到了最后,我發現自己還真的有了不舍,這段時光,雖然辛苦,卻構成了我完整法律生命的一部分,也讓我的大學生活終于有了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實習經歷,也算是大學生活完整了。也希望法院能夠多提供實習機會給我們這些大學生,讓我們把課本的知識運用到實踐。比如在實習過后,復習司法考試的時候,看民事訴訟法的部分我覺得很輕松,因為實際實踐過,所以根本就不用再死記硬背了。

  三、 致謝

  在報告的結尾,我要再一次感謝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的法院工作者,感謝一直關心我給我的工作提出意見的書記員XX和XX,還有XX法官和XX法官,謝謝你們。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9

  多彩。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后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一)學會用好法院辦公自動化軟件。 隨著信息技術在各個領域的廣泛運用,法院也實現了辦公的自動化,我國法院并且還建立了自己的內部網絡。辦案從頭到尾都網絡自動化了。一開始立案要輸入電腦,建立電腦檔案,其中也要若干次進行網絡化信息處理,審判完了要把檔案錄入。如果執行也會轉到執行,網絡記審理時間,不會超期,否則就輸入不了了。這都要求工作人員要有細心謹慎的做好各項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復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

  (三)作調解、庭審、談話筆錄。 鑒于去年暑假的實習經歷,這項工作對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筆錄基本全部是電腦錄入,對于沒有學過速錄的我來說還真的跟不上,所以明顯的感覺到掌握速錄技術的重要性。不過據此我也明白了,該法院大多數的書記員并非科班出身但卻能夠進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她們所掌握的速錄技術。

  (四)送達開庭傳票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所謂送達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打電話把當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將文件交給他們,告知他們權利義務,然后讓他們填好送達回證就行了。當然也有當事人拒領的情況,如離婚的被告方拒不領取,最后只好由我跟主審法官給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當事人拒不簽字,我們又好說歹說勸了半天才勉強把字簽了。不過對于那件事,我一直覺得有點遺憾和愧疚。

  在現實中,即使當事人不領取相關文件,法院可以采用公告或郵寄的形式送達,還可以留置送達,所以這并不影響效力的發生。對于當事人來說,訴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在訴訟過程中的義務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說權利與義務總是像伴隨而存在的。送達看似簡單,但事實上與當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還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問題,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簡單的工作。

  (五)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于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獲。

  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欲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三、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 (一)溝通能力欠缺。

  學生在校期間,面對的是相對單純的同學間及師生間交往,學習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當事人均被抽象成為一個虛擬的符號。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案件做出判斷需要的是合乎邏輯的法律推理。而現實生活中,一個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個法律關系。當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個符號,而是一個個有血有肉、有情緒、有思想的人。

  一個案件所涉及的不單單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會,等等。對一個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考慮法律的規定,更多的還要考慮裁判結果的社會影響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結果之前,法官需要與當事人進行大量的交流、溝通,了解當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結果可能引發的后果及相應的對策,而這些都需要一個良好的溝通能力,與學生在校的學習有很大的區別。

  (二)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欠缺。

  學習不單單是學校內的書本知識的掌握,而且是一個畢生的事業。作為個人,只有掌握了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才能不斷的提高學習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斷的提高、不斷的進步。學習效果與學習動機有很大的關系,而這受到一系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如原有的學習基礎、老師的指導、學習方法、學習習慣、智力水平、個人特點、健康狀況等。

  兩周的實習生活就這樣落下了帷幕,回想起這段時期在法院的經歷與所見所聞不禁對逝去的實習生活有些懷念。很感謝各位老師為我提供了如此好的鍛煉機會,也很感激xx區法院的各位同志們能如此認真而又細心的教導我,讓我在學習理論的同時對司法實踐也有了自己的認識。本次實習時間雖然不長,但是收獲卻也頗豐。

  一、實習目的 本次實習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了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系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并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并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了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本次實習的單位是xx市xx區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和自我完善。昆區法院有大批優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昆區法院具有規范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術鑒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系不可分離,共同為昆區法院的發展而努力,為人民的利益而奮斗。

  本次實習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四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四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總》《債權法》等。

  民四庭辦案以調解為主,判決為輔,實行調判相結合的運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圍有整理并裝訂卷宗,掃描案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等。在實習期間,我在從事以上工作之余,還能參與案件聽審,以一個非專業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審判。由于實習時間短,所以還有很多工作并沒有涉及到,在以后的時間里一定會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本次實習,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1、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復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

  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這種整理工作對于我這個實習生而言并非易事,因為不是所有卷宗里資料都想以上所說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致的為我講解。

  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不是法學專業出身并且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我們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編頁碼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腦子的事情,只要小學數學過關了就能勝任,所以其間也沒遇到什么問題。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也不是很有技術含量的活,根據之前編的序和排的頁碼,將信息綜合之后填在目錄表上就行了。

  當我將調解筆錄與調解協議分開寫了之后,遭到了書記員之一的反對,她說兩個應該寫到一起。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訴她說,調解筆錄是法院在當事人之間主持調解時的記錄,應該屬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調解書雖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當事人雙方達成的,但是那是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說成是契約,其一旦成立在當事人之間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時的后續權利。

  在我不很專業但是聽起來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下,并且在她向比較有資歷的書記員的咨詢下,她采取了將兩者分開寫的方式。其實這都是比較小的事情,但是通過這件事我有了兩方面的啟發:第一,法學作為專業性比較強的學科體系,其在實務工作中對工作者的專業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所以我應該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

  第二,現實中,基層法院大多數書記員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過專業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運行更加的專業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員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必須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如果一個領域的工作人員對于其工作領域所涉及的知識沒有最基本的了解的話,那么他的工作必將是盲目而又危險的。對于掃描卷宗,我想這也是一項比較輕松地工作,機械的將一頁頁的資料放到掃描儀里,等掃完后再將它們取出來訂上。雖然很無聊,但是依然會有收獲,因為這樣就可以再次確定案卷整理的順序,所以說兩者應該是互補的。

  2、作調解、庭審、談話筆錄。

  鑒于去年暑假在巴東縣法院的實習經歷,這項工作對我而言并不陌生。由于地區差異性以及我自身的原因,在做這項工作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困惑。首先,昆區法院的筆錄基本全部是電腦錄入,對于沒有學過速錄的我來說還真的跟不上,所以明顯的感覺到掌握速錄技術的重要性。不過據此我也明白了,昆區法院大多數的書記員并非科班出身但卻能夠進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她們所掌握的速錄技術。

  其次,由于我不是xx本地人,所以語言了成了很大的障礙。開庭期間,大多數當事人都是用的方言,其速度之快、言辭之激烈難懂并非我所能應付的,所以很多東西都是不知所云也不知所往。不過這也讓我明白了,為什么在招書記員的時候更傾向于本地人的緣故了。語言作為交流的工具在這個時候起到了關鍵性的決定作用,也許這也算是地區就業的優勢吧!不過做筆錄也不全是機械性記錄,其中存在一些小技巧。

  比如說,在庭審過程中并不是當事人及審判人員說的每一句話都得寫下來,我們可以只記下關鍵性的語句或者詞語,這樣就可以提高效率。當然一般在庭審過程中,法官都會對于比較復雜的部分會加以總結,這樣就直接減少了書記員的思考時間,也是提高速度的好方法。總之,筆錄對于法官的裁判會起到很大甚至是決定性作用,這就對于書記員的工作有更高更細的要求,認真對待每一句話、寫好每個關鍵字也許是對書記員工作的基本要求。

  3、送達開庭傳票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所謂送達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打電話把當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將文件交給他們,告知他們權利義務,然后讓他們填好送達回證就行了。當然也有當事人拒領的情況,不過我這次沒碰上。去年暑假實習的時候倒是碰見過一次,離婚的被告方拒不領取,最后只好勞駕我跟主審法官給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當事人拒不簽字,我們又好說歹說勸了半天才勉強把字簽了。

  不過對于那件事,我一直覺得有點遺憾和愧疚。在現實中,即使當事人不領取相關文件,法院可以采用公告或郵寄的形式送達,還可以留置送達,所以這并不影響效力的發生。對于當事人來說,訴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在訴訟過程中的義務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說權利與義務總是像伴隨而存在的。送達看似簡單,但事實上與當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還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問題,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簡單的工作。

  4、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于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獲。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欲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四、實習總結及體會 本次實習是我從學習法律以來所經歷的第二次與專業有關的實踐活動,總結兩次實習經驗的統一性和差異性讓我對于現實司法活動有了更濃厚的興趣,同時對于基層法院在司法審判中的優勢及問題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對于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在實際運用中的差距甚至背離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認識,從而對自己以后的學習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較現實的借鑒意義。

  通過本次實習,我發現了基層法院在司法體系及司法審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第一,法官及書記員的專業素養問題。在基層法院中,大多數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來源于軍人轉正或其他領域,而書記員就更不用說了,學什么專業的都有。也許不僅是基層法院所存在問題,全國很多法院都是如此。雖然在司法審判的啟動上法院及法官處于被動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審理過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權要求了他們不僅應該是一個經驗豐富的社會人,更應該是一個專業素質過硬的法律人。

  也許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從法律的角度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所以法官的專業素質必須得到提高。至于書記員,其雖然主要從事一些比較瑣碎的文字及檔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來做,可能會更得心應手,這對于法官開展工作也是有利的。第二,判決書缺乏說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決書,不分案件大小或簡單與否,其頁數一般都在三頁左右。我一直在懷疑,如此“精簡”的判決書何以將那些對當事人來說并不簡單的法律問題和事實說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從我手中經過的每一份判決書,從而發現了一個共性——幾乎所有的判決書都沒有說理部分。

  當然,在判決書的最后都會附上本案所適用的法律條文。我想,也許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個公民都當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說理部分不用贅述。或者說,根據以上所提到的第一個問題也可以看出這個問題存在的某些合理性。第三,當事人程序上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訴訟過程中,不管當事人實體上的權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權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應當盡最大的可能保證當事人平等的程序權利,保障看得見的正義。

  鑒于以上的總結,對于以后的學習,我認為在努力學好專業知識的同時應更積極地更廣泛地參與司法實踐。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長跟我說的一樣,我們不應該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應該拓展范圍到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企業乃至監獄去探求法的足跡,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體會發在社會各個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們會發現,在學校學習法律跟在現實中使用法律完全是兩回事,兩者可能會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現背離,這都需要我們在不斷的實踐中去探索去權衡。這是庭長作為一個過來人對我發自肺腑的忠告,也會是我以后不斷努力的方向,學好理論知識只是基礎部分,最關鍵的是要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發展、成熟甚至強大。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0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在法院實習總結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法院實習總結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案件由來 7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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