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1
為扎實推進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湖南省安委辦《20xx年湖南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安辦發〔20xx〕3號)和各級安委會統一部署,縣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縣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積極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平穩可控。
二、組織領導
縣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委員、副局長涂繼偉任組長,消防大隊大隊長劉讓軍任副組長,縣局督察、治安、刑偵、經偵、政工室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具體負責專項行動的調度指揮、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等工作。
三、工作內容及措施
(一)開展排查整治。要立即督促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物業服務管理企業開展排查,特別是夜間錯時檢查。堅決執行電動車停放充電“三個決不能”(決不能進樓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要求,發動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力量,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居民住宅區(樓)的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管理企業是消防管理第一責任人;沒有物業服務和管理單位的居民樓院,由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統一協調,明確和落實消防管理責任。
(二)開展聯合檢查。積極聯合質監、工商等部門,嚴格電動自行車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消防、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要協同聯動,集中警力聯合開展檢查,確保綜合治理措施落到實處。要嚴格依法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堅決依法予以處罰;對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結合消防宣傳“七進”工作,深入居民住宅區,組織居民群眾,面對面講解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廣泛運用各類媒體,深入宣貫公安部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通告,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嚴厲打擊違法行為。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剛性措施,嚴查嚴處電動車違法違章行為。凡在建筑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存放電動車或充電,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并強制清理;凡居民小區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一律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凡因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或者導致火災損失擴大的,一律依法對有關責任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凡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的,一律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強化綜合治理成效。要督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和管理單位負責共用區域的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開展好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有條件的可設置固定的集中充電點或帶安全保護裝置的充電設施供居民使用。積極聯合住建、規劃、房產等部門,在居民小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健全與質監、工商等部門的聯動協調機制,始終保持對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的高壓整治態勢,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的源頭管控。
四、工作職責
督察大隊要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警務督察內容,每月組織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在全縣通報督察情況。
治安大隊要加大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治安巡邏檢查內容,協助消防大隊對違法單位和個人執行關停、查封、拘留等消防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加強對公安派出所綜合治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和考核,推動保安隊伍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刑偵大隊要加大電動自行車火災刑事案件的偵辦力度,對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和失火罪的,一律予以立案調查。
巡特警大隊要協助相關部門對公共場所以及小區、居民樓院內違規停放電動車以及違規充電現象的勸解搬離工作。
政工室要主動協調新聞媒體,做好綜合治理工作的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的`曝光活動。
消防大隊要履行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統籌部署、調度推進,并認真抓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和滅火救援工作,要指導派出所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工作,對城區大型小區和社區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情況排查摸底造冊,建立檔案。
派出所要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要在每個居民樓棟張貼電動車停放告知書,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督促社區(村)和物業服務企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對轄區內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情況排查摸底造冊,逐人逐車登記建立檔案并報消防大隊備案。
其他警種部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認真做好各自管轄范圍內的綜合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是國務院安委辦和省安委辦部署的一個全國性的重大專項整治行動,是加強當前火災防控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要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分片包干、駐點聯系,層層落實責任,明確工作任務。
(二)加強協作。要主動聯合住建、工商、質監、安監等部門,分行業分系統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聯合執法檢查;要組織發動鄉鎮街道、居(村)民委員會開展網格化排查。綜合治理工作小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發動本部門、本警種全員參戰,相互配合,高質量完成綜合治理各項工作任務。
(三)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門戶網站和戶外媒體,以及居民區內板報、公示欄等宣傳陣地,高頻次刊播電動車火災預防類消防公益廣告,廣泛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的宣傳海報,大力普及電動車防、滅火和逃生自救等應急知識。整治期間,要組織開展進樓入戶式宣傳提示,集中曝光電動車火災事故和典型案件,警示社會,全面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嚴格落實每個星期開放一次消防隊站、每周半天到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每周半天消防宣傳車進轄區、每日一查等工作制度,重點將《通告》內容納入面對面宣告內容,督促工作對象自覺遵守《通告》內容。
(四)強化督導。縣局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開展督導檢查,嚴格落實獎懲措施,通報開展專項整治情況。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的,將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責。對火災多發的區域,縣局將對相關人員進行約談。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2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提高我園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杜絕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設施運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維護不到位,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組織機構
成立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專項治理工作順利實施。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整治范圍
幼兒園的各個地方及周邊環境。
四、整治重點
1、幼兒上課、午休期間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封閉、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的。
2、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數量、寬度以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的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疏散指
示標志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的;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的'。
五、整治目標
疏散設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設置和治理符合有關消防安全落實責任,健全制度,確保園安全。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園不發生火災事故。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3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XXX@163.com),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4
20xx年以來,龍巖市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3起,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暴露出了電動自行車在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著突出問題。為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龍巖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通知》(巖教綜〔20xx〕163號)及《龍巖市新羅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新羅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辦〔20xx〕14號)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實際,現就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自7月開始,通過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停放、充電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及時發現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電動車使用管理不到位問題,清理學校建筑物內或其他重點場所電動車違停、違規充電情況,提升校園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有否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二)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是否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校要通過微信、微博、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適時邀請專業人員進校園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整治時間及步驟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結合實際,出臺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要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讓廣大師生家長充分認識到不按規停放、違規充電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和嚴重火災后果。
(二)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認真排查校內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數量及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建立底數臺賬;要全面摸排停放違規占用消防車道、樓梯間或門廳、圖書館、宿舍樓等共用通道、違規拉線充電、違規長時過充以及充電場所未配備滅火設備等問題。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結合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學校安全生產三年專項行動等文件要求,認真組織人員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問題。電動車集中充電需求量大的'學校建議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具體標準參考《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
(二)嚴格督查問責。區教育局將適時開展實地抽查,一旦發現學校思想不重視、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宣傳不力、停放場所設置不規范、違停違充問題排查不細致、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并導致發生校園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學校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做好情況報送。請各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于8月10日前書面報送區教育局安監辦,從8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附件)的紙質蓋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電子版發送局安監辦郵箱(XXX@126.com)。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5
經鎮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圍與重點
(一)整治的范圍是在既有廠房、倉庫中設有員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從事生產儲存活動,并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
(二)整治的重點行業是造紙、紡織、服裝、制鞋、箱包、化纖、印刷、小化工、工藝品、竹木加工業及火災隱患突出的其他行業。
二、整治工作安排與步驟
整治工作從20xx年1月開始,到20xx年12月底結束,分5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月)。根據富政辦[20xx]121號文件要求,成立相應的綜合整治工作組織領導機構,結合本鎮實際,認真分析本鎮“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現狀,切實加強整治工作的領導和落實。
(二)全面排查階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以工作站為單位,組織開展一次全面、徹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對全鎮范圍內的企業、鎮郊結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全面開展排查,真正摸清底數,列出整治重點,建立整治臺賬,并將《“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基本情況登記表》報送鎮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鎮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鎮“三合一”場所排查匯總情況進行專題研究,確定整治重點,明確整治責任單位和人員,做到限期整改,實行聯合執法,督促單位逐項逐條整改落實,確保隱患得到真正消除。
(四)驗收鞏固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將綜合整治工作臺賬上報市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富政辦[20xx]121號文件要求,迎接市綜合整治領導小組進行檢查驗收,查漏補缺,鞏固整治成果。
(五)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12月)。對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并對綜合整治工作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綜合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環境的重要舉措,各工作站、行政村、有關企事業單位要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這次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擺上在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制訂工作計劃,落實工作責任,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明確職責,部門聯動。這次綜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廣,任務艱巨,要按照“分級、分線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督辦”的原則,層層分解落實任務,要充分發揮工作站、行政村(社區)、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安全監督機構的作用,全面開展綜合整治工作。要組織參加檢查的人員學習有關法規和文件精神,熟知整治標準,提高整治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派出所、經濟發展辦、綜治辦等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幫助和督促有關單位落實隱患整治措施。
3、強化措施,全面整改。要根據《富陽市“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本鎮實際,制定具體檢查整治措施,重點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的住宿問題,較好地從源頭上遏制“三合一”現象的產生;實施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等措施,將“三合一”現象徹底消除。堅持邊查邊改的原則,對檢查中發現的“三合一”現象,要確定專人,督促有關單位制定具體整改方案,并及時跟蹤整改進度,反饋整改情況。對整改難度大、牽涉面廣的“三合一”場所,鎮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研究對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見,限期予以整改。對無法整改、火災隱患嚴重的單位以及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上報市有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該停產停業整頓的,堅決予以停產停業整頓;該關閉取締的,堅決予以關閉取締。
4、廣泛宣傳、強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各種渠道,深入宣傳“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先進典型、廣泛發動群眾、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這次綜合整治工作,對火災隱患嚴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要堅決予以曝光。針對業主和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教育培訓,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6
xx年我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行了顯著成效,我們努力的工作實現了全市的火情穩定,有效防止特大惡性火災事故發生,為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為進一步鞏固專項整治成果,防止出現新的火災隱患,根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結合我市消防工作實際,決定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公安部73號令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圍繞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總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治。通過整治必須達到“一降一改”的目標,即把火災事故特別是死人火災事故降下來,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抓好火災隱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發生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平安福州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聯系電話:87089819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專門機構,加強協調,同一行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專項整治的重點
1、深入開展社區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工作;
2、適時開展以地下空間、高層公共建筑、“三合一”場所、開發區(工業園區)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級部門及各縣(市)、區針對突出的火災隱患情況開展具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
四、專項整治的內容
1、單位領導責任制落實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內裝飾工程消防審核、驗收情況;
3、單位履行《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情況;
4、建筑消防設施的設置、運行、維護、管理情況滅火器材是否符合規定;
5、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規定運行、維護、使用情況;
6、建筑內的防火分區是否符合規定;
7、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組織制定防火公約,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等情況;
8、政府與鄉鎮(街道)《木屋毗連區消防安全責任狀》簽訂情況;
9、街道(鄉鎮)義務(志愿)消防隊,專職(兼職)防火員成立情況,人員、經費、訓練制度落實情況;
10、區、街道(鄉鎮)及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情況;
11、木屋毗連區市政消防水源匱乏情況;
12、各縣(市)、區突出的火災隱患情況;
13、其他的火災隱患。
五、整治時間安排及分工
1、整治時間安排:
(1)1月份至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驗收結束,持續深入開展社區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開展以地下空間、高層公共建筑、“三合一”場所、開發區(工業園區)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隊負責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部署,檢查指導工作。并按公安部73號令的要求,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監督抽查,對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年組織一次消防監督監督抽查;
(2)各級部門及各區、縣(市)負責各自行業、系統及轄區內消防專項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狠抓工作落實。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是預防和減少群死群傷惡性火災的重要措施。牢記“隱患險于明火”的教導,增強“責任重于泰山”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扎實開展各項專項治理工作。
(二)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對遺留的`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要進行跟蹤,對新發現火災隱患要規范填寫法律文書,同時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和目標要求,并實行跟蹤整改,把工作落到實處。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和權限。
(三)加大執法力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對遺留和檢查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據《消防法》及有關地方法規的規定依法給予處罰。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整理匯總,專題向當地政府報告,要責成有關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明確責任,采取“死看死守”的辦法,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四)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在嚴格執法的同時,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積極為單位的隱患整改出謀獻策,提供技術支持,盡量使用最省的資金整改隱患,又能保證安全;對存在的隱患,要上門服務,為業主排憂解難;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缺損,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動幫助解決,進一步樹立公安消防部門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各地要加強對檢查和執法的宣傳報道工作,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做到電視有影、電臺有聲、報刊有字。及時報道整治中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推動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7
為著力整治和消除老區、老街、老民宅(以下簡稱“三老”場所)的火災隱患,堅決遏制(居)民住宅火災多發態勢,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以及市、縣專題會議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街道范圍內開展“三老”場所消防安全和電氣線路綜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平安魏塘”的總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供電指導、社區推動、業主整改”的原則,綜合整治和消除“三老”場所消防安全和電氣線路火災隱患,為我縣經濟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重點
(一)整治的重點范圍:建筑結構簡陋、防火間距小、消防基礎設施差、電氣線路老化、防火安全條件薄弱的老區、老街和老民宅。
(二)整治的重點內容:室內電氣線路是否穿管敷設,是否存在亂接亂拉;配電箱、電表是否帶病工作,是否存在用銅線等代替熔斷絲現象;電氣線路是否老化,電氣設備是否超載超容工作;電氣設備是否安裝在不燃材料上,燈具是否緊貼可燃物或用可燃材料遮檔;使用的電氣設備、元件、材料是否合格。
三、整治方法和步驟
采取自查自糾、依法治理和長效管理相結合的辦法,分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檢查驗收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20日前)。
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結合本區域實際,研究制訂綜合整治具體方案,明確責任,細化分工,周密部署,認真組織實施。要通過新聞媒介、標語橫幅、宣傳資料等途徑和形式,將“三老”場所消防安全隱患的危害向社會發布,取得人民群眾對綜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街道統一制作1—2套通俗易懂的消防防火、逃生、滅火常識展板,在“三老”場所巡回展示,每個季度展示2次,每次時間不少于3天。
各村(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統一組織派出所、安監站、村居委會、社區干部,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對轄區內“三老”場所開展普查登記,逐家逐戶填寫《“三老”場所消防安全和電氣線路摸底情況登記表》(附件1),切實摸清底數、掌握基本情況,建立綜合整治名冊,并對普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逐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督促業主自查自改。排查結束后,各鎮(街道)要指定專人及時梳理分析本地“三老”場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并于4月20日前將《縣“三老”場所消防安全和電氣線路綜合整治工作登記表》(附件2)、《縣“三老”場所消防安全和電氣線路綜合整治工作統計表》(附件3)、《縣“老區、老街、老民宅”綜合整治花名冊》(附件4)報街道安監辦。
第二階段:集中治理階段(20xx年4月21日—6月12日)。
各村(社區)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邊查邊改”的方針,研究制訂針對性的整改方式、明確整改期限,落實整改責任,明確區域整治工作責任人,全面開展集中整治工作。對電氣線路老化、電線私拉亂接的老民宅,要督促業主限期自行整改;對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等規劃性、區域性問題的老區、老街,研究確定整改計劃和方案,由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限期加以解決。對不具備基本消防安全條件的,逾期未整改安全隱患的,列入危房停止居住。集中治理完畢后填寫《縣“三老”場所消防安全和電氣線路綜合整治成效統計表》(附件5)于6月5日前報到街道安監辦。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6月13日—6月30日)。在綜合整治期間,街道消防工作辦公室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6月下旬對綜合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四、責任分工
(一)村(社區):一是負責本轄區“三老”場所消防安全和電氣線路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具體工作中的問題。二是負責老區、老街市政消防供水管網的改造,增設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保護半徑不應大于150M。三是組織村(社區)委員會對本區域“三老”場所開展普查,發動居民積極參與家庭老化電氣線路的自費改造。四是督促每個村、社區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五是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約,落實“十戶聯防”等各項火災防范措施,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定期逃生演練。
(二)街道宣傳辦:加大消防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魏塘報等媒體,定期播放消防逃生技能、正確使用液化氣、正確使用用電設備等公益廣告,提升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派出所:一是協助開展好本地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轄區內的消防宣傳工作和農村社區消防工作指導。二是負責定期對轄區居民住宅物業企業、居(村)民委開展消防監督檢查,發現和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安監辦:負責檢查在“三老”場所內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情況,檢查消除“三老”場所周圍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安全隱患。
(五)供電所:一是發揮專業技術優勢,成立技術服務指導隊,確保每個普查工作組都配備一名電工,配合做好老舊小區用戶室內用電安全隱患檢查并提出整改指導意見。二是對“三老”場所外部供電線路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并按技術標準投入資金做好線路改造工作。三是積極做好安全用電宣傳,配合有關部門對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相關場所采取強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綜合整治工作的有序推進,成立由街道主任陳建平任組長,分管領導錢杰任副組長,街道宣傳辦、派出所、安監辦、供電所、各村(社區)分管消防工作領導為成員的`“三老”場所消防安全和電氣線路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辦,由郁國峰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綜合整治消防專業指導和工作督導。各村(社區)和各有關部門也要及時指定負責人,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協調綜合整治各項具體工作。各村(社區)要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精心組織,認真開展。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大聯合檢查、聯合執法力度,形成綜合整治工作的合力。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三老”場所綜合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及時通報整治工作情況。對整治工作成效明顯的予以通報表彰,樹立典型;對整治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對不履行工作職責、弄虛作假或整治工作走過場,造成“三老”場所火災亡人事故的責任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實施責任追究。
(二)營造良好氛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將此次排查整治作為一種宣傳手段,通過播放廣播、觀看消防安全宣傳片、發放安全生產專刊、定制《消防手機報》和開展消防宣傳車進社區、進農村等方式,大力宣傳做好“三老”場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傳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時向社會通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治工作開展做得好的單位要予以表揚,對整改不力的單位予以曝光。各地要通過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獎舉報等方式,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整治工作。
(三)確保工作落實。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逐級落實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做到組織領導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檢查督導到位、任務落實到位。領導干部要采取分片包干、蹲點指導等方式,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發現薄弱環節、堵塞工作漏洞,推進工作開展。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方案,確定專人負責,及時上報工作動態。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8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圍
全區石油化工企業和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單位和場所。
二、整治重點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點檢查:選址定點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與周邊建(構)筑物及其內部建(構)筑物、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是否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是否存在違規住人、違規設置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是否按要求設置消防車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過消防設計審核、驗收。重點檢查:易燃易爆危險品單位或場所的建(構)筑物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存在擅自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擅自擴大生產、經營、儲存規模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種類、性質等違法行為;廠房、庫房、員工集體宿舍等是否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夾芯材料彩鋼板搭建等問題。
(三)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重點檢查:單位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宣傳培訓、消防演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是否落實。
(四)是否依法建立專(兼)職消防隊伍。重點檢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關法規要求,組建專(兼)職消防隊伍,配齊專(兼)職隊員,配備專業車輛及裝備器材,儲備充足的滅火藥劑,開展專業訓練和實戰演練。
(五)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重點檢查:滅火系統、報警系統、給水系統等消防設施設置運行情況;單位是否依法履責,定期開展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完整好用情況。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到位。重點檢查: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點崗位值班操作人員是否熟悉應急處置程序,是否按規定持證上崗;是否定期開展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教育以及上崗、轉崗前培訓。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措施要求,立即組織開展治理,強化抽查檢查督導,做到“情況清、底數明”,工作落實、任務落地,嚴防搞形勢、走過場。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確有關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部門的責任,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行業領域,要厘清職責,加強協調,防止推諉扯皮。部門之間要建立定期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及時通報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執法合力。同時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落實定人、定崗、定責措施,把各項工作抓實、抓好、抓細。
(三)嚴格檢查,鐵腕整治。對檢查發現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要堅持“零容忍”態度,用足用好責令停產停業、臨時查封等手段。對整改難度大、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屬地政府要掛牌督辦,采取轉產、搬遷、關閉等措施,嚴格依法督促整改,徹底消除隱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體,搭建多種平臺,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提示,加大經驗推廣交流和典型火災隱患曝光力度,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倒促整改責任落實。
(四)強化督導,落實責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場所專項治理常抓常議機制,定期總結推進,及時研究解決工作難題和重大事項。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集中地區,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行業領域,要派出工作組跟蹤問效。對專項治理工作推進不到位、措施責任不落實的,要及時問責處理;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發生火災事故的,嚴格按照“四不放過”要求倒查追責。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9
為切實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關于印發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安發〔20xx〕13號)要求,區安委會決定自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在全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范”,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嚴格規范維修改裝行為,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區安委會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主要承擔日常協調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規劃分局、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為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單位要成立或指定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調度,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6月開始至20xx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單位要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要對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單位,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場所)進行排查,建立檔案臺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各派出所要對居民社區、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新舊住宅小區等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逐一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推動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各單位要于12月22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區安委會將牽頭組織對本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考評情況納入區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對綜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街道辦事處和行業部門予以通報。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單位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嚴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嚴把市場入口關,集中查處無證生產、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產品等行為。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單位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相關技術標準。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生產單位應當設置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問題:生產單位在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偽造電動自行車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和維修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銷售維修領域監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銷售單位無照經營;產品沒有質量合格證,沒有明確標注廠名廠址的;產品來源不明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要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回收、維修經營場所,依法查處銷售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的二手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依法查處維修經營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標準更換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違法行為。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由各街道辦事處、區城鄉建設局、區房管局、區規劃分局等相關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區城鄉建設局、區規劃分局要牽頭負責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四)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各街道辦事處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辦事處、各派出所等部門報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消防大隊等部門要依法負責指導各街道辦事處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要負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道路管控,對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應依法予以處罰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員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以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區廣電中心要負責指導、協調各級主流新聞媒體播出相關電動自行車安全節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區、單位、群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群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要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街道辦事處、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區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發揮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要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在綜合整治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10
為進一步強化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車火災防范工作,切實減少和遏制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按照《金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辦發〔20xx〕37 號)要求,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教育系統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時間
20xx 年6月至12月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志強為組長、縣、區教育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安綜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點
本次綜合治理的范圍為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
(一)杜絕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師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意識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杜絕因電動自行車故障或自燃引發人員傷亡火災事故。
(三)嚴禁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工作重點
(一)明確責任,開展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各部門、學校要針對教職工和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臺帳,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杜絕12周歲以下學生駕駛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對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把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安全考評范疇。
(二)加強宣傳,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一要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發動師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組織師生參與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實現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覆蓋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師生,帶動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二要通過國旗下講話、交通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形式,宣傳有關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舉辦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圖片展、播放電動自行車安全警示片等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和學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識。三要通過家長會、學校網站、校訊通平臺、手機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學生及其家長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
(三)營造氛圍,確保綜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園內的宣傳欄、墻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制作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或宣傳畫(版)報,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園廣播、戶外LED電子顯示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示語等內容,進一步營造濃厚的校園宣傳氛圍。二要拓寬新媒體的宣傳覆蓋,充分運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體,加強安全教育,加深學生及其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宣傳效果。
五、工作安排
此次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 年6月5日前)
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范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并于6月12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二)重點治理階段(6 月 6 日至 11 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于每月28 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1日至 12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對前期綜合治理情況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于12 月25日前將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六、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 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責任,及時協調,各盡其職, 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有效提升學校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至少開展兩次綜合治理工作督查檢查。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學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11
為加強縣內工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火災形勢持續平穩,根據縣政府辦《關于在全縣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豐府辦字[20xx]67號)要求,結合本委工作實際,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著力整治委系統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全力落實各項火災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強工業企業預防火災能力,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工業企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組,負責各項具體工作,任組長,為副組長,為成員。
三、整治范圍
工業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
四、工作任務
1、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小組對工業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對重點部位要進行拉網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實整治火災隱患。工作小組要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指導力度,嚴格監督,確保隱患整治到位。對排查出來的重特大火災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責任、時限和預案到位,堅決把隱患處置在萌芽狀態。
3、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工業企業要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組織開展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五、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從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個階段實施。
1、動員部署階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進行動員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階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的任務,大力排查整治火災隱患,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3、總結階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中的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各工業企業于9月5日前將本單位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報送給縣工信委。
六、有關要求
各相關單位要積極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組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12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灌云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灌安辦〔20xx〕33號)精神,經開發區領導同意,開發區管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企業、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江蘇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指導園區企業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前)。園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組織實施使用管理環節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企業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制止和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印發由省消防總隊、住建廳、質監局負責制定出臺的我省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規范》(見附件1)。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規劃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和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安監、派出所、經發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調查處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
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制止并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制止和處置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為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活動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扎實推進活動有效開展,經研究,按照開發區機關干部駐點包保責任企業的人員分工(見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業和小區內部電動自行車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園區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園區成立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徐占兵任組長,管委會其他領導、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開發區安監局辦公室。
(二)強化部門協作。管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派出所、經發、規劃建設、市場監管、安監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開發區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并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開發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園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園區各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6月30日前報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開發區安監局A213室);從7月份起,每月22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13
新鄉市第二中學根據《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切實做好電動自行車和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切實加強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將我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xx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14
為切實加強我區公眾聚集場所專項整治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結合我區消防工作實際,決定在全區范圍內繼續深入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防止重特大火災事故為目標,突出重點,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治。通過整治,從根本上解決我區公眾聚集場所存在的火災隱患,杜絕
因火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事故,確保社會安全。
二、領導機構
區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胡道坦副區長任組長,鼓樓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長、區安辦洪鼎錚主任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鼓樓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區安辦、工商局、文體局、貿發局組成,并設立專項整治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鼓樓公安消防大隊,由消防大隊黃運華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重點:
大中型商場、集貿市場、影劇院、禮堂、體育場館、學校、大型夜總會、桑拿、酒吧、網吧、賓館、飯店等公眾聚集場所。
四、整治的內容
1、單位領導責任落實和消防安全預案及措施;
2、建筑及內裝修工程消防審核、驗收情況;
3、單位履行《消防法》規定的消防安全職責情況;
4、“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5、建筑消防設施的配置、維護管理情況;
6、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場所內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聯動系統等器材配置、維護使用情況;
7、其他存在的火災隱患。
五、整治的時間安排及分工
1、時間: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關職責分工,鼓樓公安消防大隊負責轄區二級管理單位的公眾場所的檢查工作;各街鎮公安派出所負責轄區三級管理單位的公眾場所檢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狠抓工作落實。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是預防和減少群死群傷惡性火災的重要措施,樹立“責任重于泰山”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扎扎實實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樓公安消防大隊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對每一條隱患要規范填寫法律文書,同時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和目標要求,并實行跟蹤整改,把工作落到實處。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和權限。各街鎮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實施細則》對所轄三級管理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檢查中發現重大火災隱患且經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據《消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給予處罰。對列入政府掛牌督辦的,要專題向區政府報告。鼓樓公安消防大隊要責成有關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確責任、期限,抓好落實,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四)鼓樓公安消防大隊在嚴格執法的同時,要積極為單位做好隱患整改協調指導服務,為業主排憂解難;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缺損,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動幫助解決。
(五)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要加強對檢查和執法的宣傳報道工作,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及時報道整治中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推進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要及時掌握整治的進展情況,指定專人做好整治情況的信息反饋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將專項整治總結和統計表格報區專項整治辦公室。
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15
為認真貫徹xx團防火關于開展xx年度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連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實際,特制定xx年x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統一思想認識。
根據團消防工作專項治理工作安排,為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切實保證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連隊成立專項治理工作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二、專項整治的范圍:
1、連隊營區柴草堆放情況。
2、連隊住房的安全用電情況。
3、連隊煉油工房線路的是否符合標準,涼花棚是否存在隱患。
4、倉庫農藥存放是否符合標準,房屋是否安全。
5、各家各戶煤氣存放是否符合標準,院內是否作了防火措施。
三、專項整治工作的步驟: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成立由第一責任人為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結合我連實際,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2、自查整改,以小區為單位,進行片區自查,發現隱患,由各區區長負責整改工作,徹底消除火災隱患,計劃宰月完成此項工作。
3、集中整改階段,對存在隱患拖延不整改的住戶,連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并派人工進行整改,費用由整改,人人自理,決不姑息遷就,通過專項治理,徹底消除火災隱患確保連隊職工生產財產安全,時間8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驗收階段,在連隊開展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后,連隊將對其進行驗收,并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團安辦。
四、專項整治要達到目標:
通過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連隊營區火災隱患得到有效的.遏制,職工群眾的安全感到明顯增強,連隊公共設施,安全無誤,各種不安全隱患徹底消除,為連隊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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