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買賣合同通用15篇
在人們愈發(fā)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買賣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于買賣合同1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買受人(簡稱:甲方):
出賣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采購文件及藥品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向乙方發(fā)出的成交候選通知書,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具體協(xié)議。
一、藥品品種、數(shù)量、價格
(一)采購藥品品種和數(shù)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購的藥品品種、劑型、規(guī)格、數(shù)量等詳見藥品成交品種買賣電子訂單。
(二)藥品的價格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交藥品的價格必須是不高于成交候選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本價格為甲方的入庫價格。
2、成交藥品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執(zhí)行期間,遇國家或省價格主管部門下調價格或其他情況時,對未供貨部分,甲乙雙方可協(xié)商調整供貨價格。
二、質量標準
乙方交付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最新藥典或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并與供應時的承諾相一致,附有該藥品生產(chǎn)企業(yè)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以備驗收檢查。
三、藥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藥品的有效期應與文件中規(guī)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藥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個月;特殊品種雙方另行商定。
四、包裝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有一份詳細裝箱數(shù)量單和該藥品生產(chǎn)企業(yè)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進口藥品應提供進口藥品注冊證和口岸藥檢所的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并加蓋經(jīng)營企業(yè)公章)。如為拼裝箱件,箱內應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種藥品數(shù)量單和藥品質量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配送企業(yè)公章。
(二)特殊要求:
五、配送服務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組織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對甲方提供或組織配送服務,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shù)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貨通知為準。原則上在乙方收到供貨通知后36小時內送達,屬急救及加急供貨的應在4小時內送達。(具體做法見第十一條)
六、伴隨服務
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或組織提供下列伴隨服務:
(一)藥品的現(xiàn)場搬運或入庫;
(二)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三)對進貨驗收時發(fā)現(xiàn)的破損、有效期少于12個月或不符合特殊約定期限的藥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裝的藥品及時更換;
驗收方式:
(四)在甲方指定地點(甲方醫(yī)療服務范圍內)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免費進行現(xiàn)場講解或培訓。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采購成交藥品品種;除本條第四項規(guī)定外,甲方不得采購其他非成交藥品替代成交品種。
(二)甲方須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實際入庫的藥品數(shù)量及時結算貨款;并在貨、票驗收后60日內結清貨款。
(三)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于當日對藥品進行驗收入庫,對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種、數(shù)量、質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四)甲方有證據(jù)證明乙方交付的藥品不符合質量標準(以省、省轄市藥監(jiān)部門的檢驗結果為準)或延期交貨等不按合同約定交貨時,可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該藥品的供貨;并可以另行采購替代藥品;同時將選擇的替代成交藥品名稱、價格、數(shù)量清單或另行采購替代藥品的協(xié)議,在七日內由甲方送徐州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和藥品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各一份備案。(具體做法見第十一條)
關于買賣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chǎn)品質量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鋼筋事宜,議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產(chǎn)品名稱、品種、等級、數(shù)量、金額
1、甲方擬向乙方購買的多規(guī)格Ⅰ級、Ⅱ級、Ⅲ級鋼筋如下。
注:1、表中所列數(shù)量為暫定數(shù)量,實際乙數(shù)量以施工需求為準,當實際數(shù)量不足表中所列數(shù)量時,乙方不得以所需求不足向甲方索賠。
2、合同綜合單價為材料運于施工現(xiàn)場的交貨價格,包括出廠價、稅金、運雜費、擬獲得的利潤及各種風險。
3、綜合單價為單批價格,實際價格按雙方每月或每批確認價格進行結算。雙方確認價格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遲供貨。
4、綜合單價中出廠價為可變價格,其他價格為固定價格。
5、具體鋼筋數(shù)量以及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第二條、鋼筋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乙方的鋼筋質量包括現(xiàn)場取樣檢驗等均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要求,包括_________《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_________《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等。6、9、12米定尺,鋼筋直徑正公差總體數(shù)量比例不超過30%。
2、各種規(guī)格光圓盤條鋼筋符合_________標準要求,鋼筋直徑正公差總體數(shù)量比例不超過30%。
3、鋼筋標牌應完整,出廠檢驗報告應齊全。鋼筋表面不得有裂紋、折疊、結疤油污;鋼筋表面可有浮銹(黃銹),但不得有嚴重銹蝕(褐紅色銹)及銹皮;鋼筋表面凸塊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許偏差。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
(1)甲方提前3天書面通知乙方進場計劃,乙方應按甲方書面通知進場計劃按時交貨。
(2)乙方應在鋼筋進場前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收貨準備,提供卸貨場地。
(3)項目施工期約為:12個月。鋼筋供貨期為20xx年9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止。
2、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的施工現(xiàn)場。
3、本合同聯(lián)系人:
4、本合同指定收貨人:
5、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至甲方工地,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貨地點,并承擔裝、運、卸等費用。乙方在裝、運、卸過程中發(fā)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責任自行承擔,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交貨時應向甲方提供該批貨物的質量證明書和準用證,冷軋帶肋鋼筋還要提供原材料的質量證明書。
6、包裝要求:鋼筋應捆扎;鋼筋每捆應掛有不少于二個標牌,注明生產(chǎn)廠家、生產(chǎn)日期、鋼筋牌號和規(guī)格。螺紋鋼應在鋼筋表面軋上牌號標志、廠名(或商標)和直徑。
第四條、鋼筋檢測和驗收:
1、數(shù)量驗收:
(1)計量方式:全部鋼筋過磅計量。甲方可采取點條法計算復核過磅重量(點條法依據(jù)五金實用手冊上的米重計算進行復核,點條時買賣雙方派代表共同參與),以現(xiàn)場過磅單數(shù)量為準,共同簽認數(shù)量計量結果。
(2)數(shù)量計量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完成。計量完成后,甲方與乙方應在入庫單及送貨單上簽字,入庫單及送貨單上應明確收貨日期、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位、收貨人姓名、單位等。甲方委托為指定收貨人員,無指定人員簽字的入庫單及送貨單無效。入庫單一式四聯(lián),供貨方執(zhí)一聯(lián)、甲方執(zhí)三聯(lián);送貨單一式三份,甲方二聯(lián)、乙方一聯(lián)。
(3)凡經(jīng)計量的鋼筋,乙方必須將其在交貨地點落地。凡進入_________項目施工現(xiàn)場的鋼筋,除非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無權將其運出項目施工現(xiàn)場。
2、質量驗收:
(1)甲方按照約定的質量標準對鋼筋進行初步驗收,包括生產(chǎn)廠家、外觀、檢驗報告與型號對照等。對驗收不合格的鋼筋,甲方有權拒收。鋼筋的現(xiàn)場驗收應由運輸車輛司機或乙方所派的指定人員、甲方的專職材料員、駐地監(jiān)理共同參與。驗收時,驗收人員應對每批鋼筋的質量證明書上的內容與實際貨物(爐批號,牌號)進行核對,核實到貨數(shù)量,并作相應記錄,如發(fā)現(xiàn)情況異常,驗收人員有權拒絕卸貨,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材料驗收合格后由驗收人員在材料簽收單上簽名并蓋項目部材料專用印章確認。
(2)甲方應按國家標準、行業(yè)要求及時對鋼筋進行取樣檢驗。當出現(xiàn)檢驗結果不合格等異常情況時,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向甲方(或甲方項目部)提供所供應規(guī)格鋼筋的質量檢測報告(原件,或加蓋乙方公章的復印件)(檢測報告帶CMA章,前后不超過2個月);
(4)甲乙各自委派的材料驗收人員不得隨意變更,如果一方驗收人員發(fā)生變更時,雙方應及時用公函形式通知對方作相應的`更改。這部分往來所產(chǎn)生的公函,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材料進場后,甲方按有關規(guī)范抽檢,檢驗費用由甲方負責。若出現(xiàn)質量爭議,以第三方的檢測報告為最終結果(但該結果不能免除乙方所應承擔的材料質量責任)。如果鑒定為不合格,質檢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將不合格材料運走。因材料質量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返工損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第五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委托分公司(或項目部)具體負責本合同的履行,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需求、簽(驗)收、結算、支付等合同約定甲方應承擔的權利與義務;
2、合同簽署后,甲方于_________天(日歷日)內向乙方提供本項目使用的鋼筋需求計劃,以便乙方組織貨源。實施供應前,甲方需在每月_________日前正式向乙方提交書面的月度以及各批次鋼筋用量計劃和具體供貨需求時間,每批次計劃實施前_________ 天(日歷日),甲方傳真通知乙方;
3、實施供應時,若甲方因故對申報批次計劃有變動要求時,應在到貨前_________天(日歷日)傳真告知乙方,以便確認此批次計劃的調整。如該批次計劃的鋼筋已發(fā)貨,甲方應積極配合并予以簽收,而不應拒收,但甲方仍可就已簽收鋼筋與乙方協(xié)商調換事宜,涉及費用雙方協(xié)商;
4、原則上甲方需求的鋼筋乙方應在鋼筋需求期限內供應完畢;若因甲方原需求超出該供應期,甲方必須提前_________天(日歷日)以傳真方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調整供應計劃;
5、當鋼筋的質量不符合要求,或鋼筋的供應能力不能滿足甲方施工進度需求時,甲方將有權做出如下決定,乙方對此不得存在異議:
⑴對已進甲方倉庫的不合格鋼筋清理出場,處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⑵甲方重新外購鋼筋以保證施工進度的需要,外購部分的到場單價高出乙方供應綜合單價部分,從乙方鋼筋款中扣出以補償甲方;
⑶若經(jīng)甲、乙雙方采取措施后,仍無法滿足合同要求時,則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合同違約終止所產(chǎn)生的未結算貨物,除不合格品由乙方負責清理出場外,合格材料的結算,由雙方另立補充協(xié)議予以完善。
6、按合同約定進行計量支付。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根據(jù)甲方的需求,負責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項目鋼筋的’運輸與供應,并負責運輸過程中的一切手續(xù)、費用;
2、乙方所提供的鋼筋的質量必須符合本合同第2條的技術要求,必須滿足甲方現(xiàn)場施工的設計要求和施工要求。所供此批鋼筋的質量證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與實際貨物(爐批號,牌號)相符,保證產(chǎn)品質量達到質檢部門檢驗標準,并合符國家環(huán)保要求;鋼筋捆扎整齊,鋼材質量證明書和送貨單(及提貨時的過磅單)一并隨貨同行;不合格品不得用于甲方工程,不合格鋼筋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關于買賣合同3
甲方(賣方):_____
乙方(買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
聯(lián)系住址: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
根據(jù)《合同法》、《房地產(chǎn)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于_____(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_____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xiàn)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chǎn)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系,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_____ 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圓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yè)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xù)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后_____ 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jù)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xù)。逾期未到,由此產(chǎn)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yè)管理規(guī)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yè)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yè)管理活動和其他業(yè)主、物業(yè)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guī)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qū)其他業(yè)主、物業(yè)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管網(wǎng)、線路、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yè)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yè)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xié)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zhí)一份,乙方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4
上訴人(一審原告):林xx,女,略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張xx,女,略
原審第三人:福州市xxx房產(chǎn)代理有限公司,略
上訴人因房屋買賣經(jīng)紀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臺江區(qū)人民法院xxx1年12月19日做出的(xxx1)臺民初字第xxxx號民事判決,現(xiàn)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
二、一二審訴訟費用全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xxx1)臺民初字第xxxx號民事一審判決認定“原告不得轉讓訴爭訴爭房屋”是錯誤的,與事實不符,適用法律錯誤。
一審法院依據(jù)國務院xxx5年5月11日轉發(fā)的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第七條“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chǎn)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xù);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的規(guī)定,認定原告不得轉讓訴爭房屋,該法律適用錯誤。
庭審中已查明xxx0年10月8日,上訴人申請按揭貸款30萬元,付清了訴爭屋全部購房款, xxx1年4月15日上訴人與開發(fā)商福州xxx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辦理了訴爭房的交房手續(xù),,說明上訴人已付清該房屋全部購房款,該訴爭屋已竣工交房,只是尚未辦理房屋產(chǎn)權證書,上訴人的情形并不完全適用七部委的工作意見。
即使適用七部委《關于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第七條之規(guī)定也只說明上訴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chǎn)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xù),并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能說明原告不得轉讓訴爭房屋更不會因此而影響合同效力。
二、(xxx1)臺民初字第xxx號民事一審判決認定“原被告雙方約定于訴爭屋“甲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辦出后再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該條款屬附生效條件的條款,且所附條件符合法律規(guī)定,因此,應當認定原被告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時附生效條件的。目前,原告尚未取得訴爭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條件尚未成就,故雙方之間房屋買賣合同尚未生效。”與法律規(guī)定及事實不相符。
所謂附條件生效的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某種事實,并以其將來發(fā)生或不發(fā)生作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條件的合同。而結合該條款全部文字內容可以看出該條款只是對于雙方的履行手續(xù)和工作日做相應的補充約定,并未對該條件成就與否的法律后果做說明,即沒有約定所附條件如果成就或不成就對協(xié)議效力有何影響,因此不能認定是附條件生效的合同。 另外,從房屋買賣合同整體內容來評判,該條款作為補充條款只是就雙方合同的履行責任做進一步具體明確的約定,買賣雙方對于房屋產(chǎn)權及交房責任在第三章違約責任當中已做具體約定,不需再另設限制性條款。
即使該房屋買賣經(jīng)紀合同依照一審法院所認定的為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shù)卮俪蓷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被上訴人在房屋買賣經(jīng)紀合同簽訂當天交納定金1萬元以后未按合同約定的xxx1年6月21日18:00前再履行付款義務,第三人遂于xxx1年7月2日、7月11日、7月19日發(fā)函通知被上訴人履行義務,但被上訴人沒有支付定金,該事實已得到一審法院確認。合同不履行屬于被上訴人的過錯,屬于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因此,應認定合同條件成就、合同有效,被上訴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該房屋買賣經(jīng)紀合同符合物權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chǎn)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經(jīng)紀合同依法成立有效。
三、(xxx1)臺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一審判決認為“認定被告構成違約,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則于法無據(jù)。”與法律規(guī)定及事實不相符。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在房屋買賣經(jīng)紀合同第十八條中明確約定,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甲方等同于定金數(shù)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給乙方等同于定金數(shù)額的違約金。被上訴人在交付1萬元定金后不再履行付款義務,說明被上訴人擅自變更合同,應當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定金數(shù)額為51萬元,違約金的數(shù)額等于定金數(shù)額也應為51萬元。定金數(shù)額僅作為雙方確認違約金額的一種計算方式應適用合同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而非適用定金有關法律規(guī)定所確認的實際定金數(shù)額1萬元。
依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使按照一審法院認定的違約金數(shù)額按照實際交付定金數(shù)額1萬元來賠償也是無法補償給上訴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一審法院即沒有考慮上訴人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也未考慮因被上訴人遲延不履行合同近半年的時間福州房價打折降價而給上訴人造成的房價下跌損失。被上訴人在明知上訴人預期獲利情況下仍拒絕履行合同,給原告造成巨大經(jīng)濟損失,因此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按照購房總價103萬元的20%支付206000元的違約金完全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及給當事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依照雙方買賣經(jīng)紀合同中二十條之規(guī)定,被上訴人自xxx1年6月22日起逾期未付款直至上訴人xxx1年9月19日書面通知被上訴人解除合同時止應按成交價款每日萬分之三向上訴人支付滯納金27810元。
為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事實,特上訴來貴院,請依法裁判。
上訴人:
xxx1年 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5
更新:20xx-08-23 10:58
一.法律規(guī)定
我國《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條二款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 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在賦予當事人以約定違約金自由的同時, 又規(guī)定了當事人得就違約金數(shù)額主張調整。實踐中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法院加以調整的情形時有發(fā)生。
二.調整方式
1、以實際損失調整違約金;
2、以遲延給付一年的賠償額不超過欠付的
本金為限予以調整;
3、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并在此基礎上乘以四倍計算違約金;
4、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6條,即“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5、將過高的'違約金數(shù)額減少到損失的2倍額度;
6、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總值為限”酌情予以調整;7、不采用固定比例或上限的調整方法,完全由法官根據(jù)不同案件進行自由裁量。
關于買賣合同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jīng)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現(xiàn)就房屋買賣一事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房屋一套出售給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約定以上房屋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交付房款同時甲方必須將現(xiàn)有的一切購房及配套手續(xù)一交并給乙方,乙方保證在入住后所發(fā)生的'物業(yè)費、水電費、閉路電視使用費、網(wǎng)費、房屋修繕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辦理過戶手續(xù)時,甲方協(xié)助辦理。所需過戶費用及相關的一切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本協(xié)議甲乙雙方自愿達成,簽定后不得后悔。
六、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協(xié)商再補充內容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印):
乙方(簽印):
年月日
關于買賣合同7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jīng)購銷雙方協(xié)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jīng)雙方協(xié)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xié)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jīng)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guī)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fā)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guī)格生產(chǎn)的商品,在安排生產(chǎn)后,雙方都需嚴格執(zhí)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chǎn)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zhí)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fā)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決定。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fā)貨;季節(jié)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guī)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fā)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shù)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fā)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fā)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fā)貨。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jié)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xié)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guī)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jù)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fā)、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fā)現(xiàn)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fā)現(xiàn)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jīng)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guī)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shù)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chǎn)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yè)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yè)企業(yè),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xié)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xù)的,不按違約處理。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fā)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關于買賣合同8
甲方(賣方) :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根據(jù)《合同法》和《城市房地產(chǎn)轉讓管理規(guī)定》及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 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買賣房屋基本情況:
買賣房屋基本情況: 1、座落: 2、鋼筋混凝土 鋼筋混凝土結構, 鋼筋混凝土 3、建筑面積: 4、房屋所有權證: 房屋內裝修及所有家具家電(洗衣機壹臺、冰箱壹臺、 5、房屋內裝修及所有家具家電(洗衣機壹臺、冰箱壹臺、空調 貳部、電視貳臺、沙發(fā)壹套、餐桌椅壹套、床叁張、廚房用品整套) 貳部、電視貳臺、沙發(fā)壹套、餐桌椅壹套、床叁張、廚房用品整套) 。 椅壹套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計價方式與價款: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屋按宗(單元及配套附屬等)計算,轉讓價總 價款為**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本合同簽訂當日,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申請交易過戶,同時 乙方支付給甲方 。
四、房屋支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乙方合計付清人民幣: 時,將上述房屋按現(xiàn)狀支付 人民幣: 人民幣 給乙方掌管,產(chǎn)權歸乙方所有。
五、關于轉讓過戶和稅費負擔的約定:
關于轉讓過戶和稅費負擔的約定: 雙方約定共同辦理申請房屋所有權證交易過戶;在乙方取得房屋 所有權證后 10 日內申請辦理水、 電及門牌證過戶手續(xù)。 關于本房屋交 易過戶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用途,總層數(shù) 2 m; 層,所在層次 層;
六、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賣的房屋沒有產(chǎn)權和財務糾紛。 該房屋如不能辦理 產(chǎn)權過戶登記或房屋交付后發(fā)生該房屋交付前既已存在的權利和財務 糾紛,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逾期 逾期交房、逾期 逾期申請房屋所有權證交易過戶、逾期 逾期配合 逾期 逾期 逾期 辦理水、電及門牌證過戶手續(xù),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 際履行之日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2%(月利率)的`違約 金(若超過 15 日,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視甲方悔約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 3 款執(zhí)行) ;乙方逾 逾 逾期配合交房、逾期 逾期申請房屋所有權證交易過戶、逾期 逾期辦理 期付款或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水、電及門牌證過戶手續(xù),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履 行之日止,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 2%(月利率)的違約金(若超 過 15 日,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視乙方悔約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 3 款執(zhí)行) 。 3、甲方若中途悔約,應在上述規(guī)定時限 10 日內無條件退還已付 購房款(不包括定金)且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并賠款給乙方人民幣壹 拾萬元正;乙方若中途悔約,甲方有權取消定金并賠款給甲方人民幣 壹拾萬元正。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等在交接房時結清。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 乙方 1 份。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
XX 年 11 月 11 日
關于買賣合同9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協(xié)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為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并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chǎn)權轉讓登記手續(xù),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xié)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為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為35200元。根據(jù)國家經(jīng)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yè)部、公安部、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關于發(fā)布《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為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為12.05元。
原審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jù)國務院貿易部發(fā)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
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chǎn)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huán)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guī)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jīng)過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為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為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故應視為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chǎn),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對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jù)雙方提供證據(jù)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fā)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
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
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xié)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xié)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應認定該協(xié)議為有效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后,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為屬于違約行為,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
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為也應視為違約行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鑒于本案中,雙方?jīng)]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為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xié)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xié)議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訴人未按協(xié)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占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12.05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jù),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xx元,沒有法律依據(jù),也沒有事實根據(jù)。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jù)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于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guī)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xiàn)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jù)國務院貿易部頒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于部門的規(guī)章,并不是行政法規(guī)。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并未規(guī)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為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jù),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并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jù)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第九十七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維持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20xx)瓊中民初字第65—2號民事判決第三項;
二、撤銷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20xx)瓊中民初字第65—2號民事判決第
一、二項;
三、解除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約定的汽車買賣口頭協(xié)議;
四、限被上訴人潘世海于本判決生效后十天內將瓊D30594牌號欄板小貨車(躍進NJ1026D)退還上訴人朱海林,并支付該車折舊費2880元給上訴人朱海林,逾期交車則每天按12.05元支付該車折舊費。
從上述案例看,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不能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jù)。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國務院貿易部于1998年3月9日頒布的
關于買賣合同10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jīng)充分協(xié)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guī)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guī)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chǎn)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zhí)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標準執(zhí)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yè)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zhí)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chǎn)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shù)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shù)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guī)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fā)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chǎn)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根據(jù)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fā)現(xiàn)貨物的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guī)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guī)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yǎng)不善等造成產(chǎn)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chǎn)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yǎng)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guī)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jù)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yǎng)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fā)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fā)貨前與甲方協(xié)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shù)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fā)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jù)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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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yǎng)費和各種經(jīng)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日內,按銀行規(guī)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jīng)]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jīng)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jīng)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買賣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買賣花草花卉事宜達成本如下協(xié)議:
一、花草花卉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如下花草花卉:
2.雙方應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guī)對花卉花草根葉進行嚴格審查,如不符合有關法規(guī),乙方有權要求調換。
二、付款條件
雙方同意花草花卉采取先送貨后付費的原則,甲方應在__年_月_日前將上述花卉一次性送給乙方,乙方在花卉貨到一周內付款給甲方,總付款額是人民幣:(大寫:)。
三、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花草花卉成活質量,如果在一周內不能成活,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擔總金額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時付款,遲延一天則按總金額百分之五罰款。
四、其他
1.本合同未盡適宜,將按照《合同法》由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
2.合同傳真件與合同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jīng)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
關于買賣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chǎn)品,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質量標準:
乙方所購甲方產(chǎn)品屬于:定制產(chǎn)品。定制產(chǎn)品質量標準按照雙方約定封樣的產(chǎn)品質量指標執(zhí)行。
二、交貨時間、地點:
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產(chǎn)品送至乙方指定的送貨地。
三、收貨與驗貨:
乙方指定的:
收貨人1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2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收貨人代表乙方收貨驗貨并簽發(fā)《收貨單》給甲方,作為雙方甲方交貨和雙方結算貨款的依據(jù)。乙方在收貨后_________日內自行對產(chǎn)品進行質量檢驗,并向甲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逾期無書面質量異議,視為質量合格。如乙方在質量異議期內提出書面質量異議,乙方應對貨物進行封存,甲乙雙方派員按約定的樣品質量標準委托乙方住所在地質監(jiān)部門進行質檢,按質檢提供報告結論解決。如檢驗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無條件退貨。
四、付款時間、方式:
乙方應在收貨后天內通過甲方提供的銀行帳號用電匯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五、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甲方如未按約定的交貨期限和質量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按應交付貨物價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天未交付貨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每逾期一日,按應交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___天未支付貨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
甲、乙方如發(fā)生爭議糾紛,均應友好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雙方在本合同以及相關憑證上的簽名和代表人,均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傳真件與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買賣合同13
甲方:(購買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銷售方) 法定代表人
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甲方承建的成渝釩鈦科技有限公司釩深加工項目中所需鋼材由乙方提供,為此,特達成如下鋼材買賣協(xié)議。
一、鋼材品種及數(shù)量:
所需鋼材以實際供貨量為準。
二、鋼材價格
鋼材結算價格組成:鋼材龍網(wǎng)站價+組織費+吊裝費+運輸費=合同價。
1、鋼材龍文網(wǎng)價:甲方必須提前兩天提出進貨計劃給乙方。
2、乙方負責車輛運輸?shù)剿拇ㄍh鋼鐵有限公司。
三、鋼材的質量驗收及交貨方法:
1、建材:盤元、圓鋼、螺紋鋼,型材:槽鋼、角鋼、工字鋼、焊管、板材等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盤元以過磅計量為準。建材和型材以理論重量計算為準,甲乙雙方當場驗收,并在送貨單上標明該批鋼材的重量,單價和金額,以供貨當日龍文網(wǎng)的所供鋼材指導價作為辦理結算的依據(jù),并附甲方所需一切檢驗、檢測報告等資料,甲乙雙方授權代表須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2、甲方在收到貨后三日內應對該批鋼材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自行負責,如出現(xiàn)質量異議,甲方須在收到貨的五日內通知乙方,并附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單,甲乙雙方共同派員到現(xiàn)場取樣送質檢部門復檢,如依然不合格,則乙方應立即收回不合格鋼材并馬上組織合格鋼材送到工地。
四、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貨到工地后組織人員及時驗收卸貨,卸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2)按協(xié)議的約定按時支付鋼材款。
2、乙方義務:
按甲方所提供的計劃單及時供貨。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給乙方結算方式為月結,盤元每噸鋼材的單價組成是:龍文網(wǎng)上的價格/噸+150元/噸資金占有金+130元/噸運輸費+30元/噸吊裝費=鋼材單價/噸。
螺紋鋼每噸鋼材的單價組成是:龍文網(wǎng)上的價格理論重量計算+130元/噸運輸費+30元/噸吊裝費=鋼材單價/噸。
鋼板每噸鋼材的單價組成是:龍文網(wǎng)上的價格/噸+100元/噸資金占有金+130元/噸運輸費+30元/噸吊裝費=鋼材單價/噸。按過磅重量計算。角鋼/槽鋼每噸鋼材的單價組成是:龍文網(wǎng)上的價格/噸+130元/噸運輸費+30元/噸吊裝費=鋼材單價/噸。按理論重量計算。
2、乙方從送貨之日起(以第一次送貨開始)每月的20日之前甲方必須付清乙方所供的'全部鋼材款。
3、甲方給乙方付款:現(xiàn)金或網(wǎng)轉,甲方支付30%的承兌匯票。
4、乙方給甲方所供的全部鋼材(型材、建材)不開任何發(fā)票(增票、普票),將發(fā)票費用作為一個月的資金利息,只以送貨單作為結帳依據(j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果在當月內未付清乙方鋼材款,送貨后第二個月按每天每噸4元計算作為乙方的資金占有金。
2、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不符合和廠家的貨,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授權代表:
甲方指定王鵬安、鐘平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二位同志為甲方鋼材驗收并在送貨單上簽字,以作為甲乙雙方結算依據(jù)。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fā)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均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達不成一致協(xié)議,由重慶市璧山縣人民法院管轄。
九、此協(xié)議共計三頁,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后可達成補充協(xié)議,所訂補充協(xié)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14
【案情簡介】 原告李彥軍訴稱:原告生產(chǎn)、經(jīng)營民用建筑類樓板。20xx年5月份,被告武喜軍在鄭州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黃商村承攬民房建設工程需用樓板。雙方經(jīng)口頭協(xié)商訂立買賣樓板合同。按約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規(guī)格為3.3×0.48(米)的樓板251塊,約定單價為57元/塊,貨款總計為14300元。雙方約定的付款進度為:被告每完工一層樓房,為原告結清一層樓板的貨款,但被告始終未按約定給付原告貨款。20xx年5月28日,經(jīng)原告要求,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主要內容為:“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14300元整。武喜軍”。該欠條中“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部分系原告之妻書寫,但其中“14300元整。武喜軍”部分系被告武喜軍親自書寫并捺指印。但之后,雖經(jīng)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予清欠貨款。無奈,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原告提供的證據(jù)有: 被告武喜軍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其主要內容為:“欠條 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14 300元整。武喜軍”,用以證明被告拖欠原告貨款14300元的事實。被告未到庭答辯,亦未提供證據(jù)。 訴訟中,依原告申請,證人吳XX出庭作證(證人吳XX系隨車貨運人員),用以證明其曾隨原告一起為被告武喜軍運送樓板及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的事實。另外,依原告申請,本院依法調取了被告武喜軍的戶籍證明。庭審質證中,被告武喜軍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對原告提供的證據(jù)進行質證,視為其放棄質證的權利。本院向原告及證人出示被告武喜軍的
戶籍證明,原告李彥民及證人吳XX均指認戶籍證明中頭像系樓板收貨人武喜軍頭像,亦即本案被告武喜軍。對于原告提供的欠條及證人吳XX的證言,本院綜合分析認為,欠條中關于樓板數(shù)量、規(guī)格、貨款總額等信息可以與原告的陳述互相印證,而欠條中送貨人及收貨人及欠條出具人又與證人吳XX的證言互相印證,故本院對于原告提供的證據(jù)及證人吳XX的證言予以采信。
【法院認定】經(jīng)庭審質證,依據(jù)有效證據(jù),結合當事人陳述,本院確認下列案件事實: 原告李彥民生產(chǎn)、經(jīng)營民用建筑類預制板。20xx年5月份,因被告武喜軍在鄭州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黃商村承攬民房建設工程需用樓板,雙方經(jīng)口頭協(xié)商訂立買賣樓板合同。按約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規(guī)格為3.3×0.48(米)的.樓板251塊,單價為57元/塊,貨款總計為14300元。雙方另約定:被告每完工一層樓房,為原告結清一層樓板的貨款,但被告始終未按約定給付原告貨款。后經(jīng)結算,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主要內容為:“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14300元整。武喜軍”。之后,被告仍未予清欠貨款。現(xiàn)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
【法律分析】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等違約責任。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shù)額支付價款。本案中,原告李彥民與被告武喜軍之間
系口頭形式的買賣合同關系,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被告武喜軍在原告李彥民履行完交貨義務后,未及時支付貨款,經(jīng)原告多次催要,仍長期拖欠,構成違約,應承擔給付原告貨款的民事責任。原告要求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買賣合同15
售車方:xx(以下簡稱:甲方)
購車方:xx(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過平等、友好協(xié)商一致,就甲方將一輛xx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一輛(車牌號為:蒙xx)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將xx車轉讓價格為xx元(大寫:xx)。
2、支付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支付xx元(大寫:xx)。
第三條乙方應保證其對轉讓車輛享有完整的所有權。甲方在交付汽車時應當提供完整的車輛手續(xù),包括但不僅限于汽車購置發(fā)票、使用說明、車輛行駛證等,并說明該車的現(xiàn)狀。
第四條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xù)是否齊全。并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后,負責車輛的`維修,及相關規(guī)費的繳納。
第五條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該車輛。
第六條基于該車產(chǎn)生的一切糾紛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車輛交付前,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車輛交付后所產(chǎn)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等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簽定時間: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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