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裝飾合同四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飾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裝飾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以預算所列單項為準,增加項甲乙雙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于年月日竣工。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2天,甲方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聯系方式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乙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聯系方式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第5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歷天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5.6、如工程竣工后,甲方未驗收而投入使用,則視為驗收甲方驗收合格。正式進入維保期。
第6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采用可調價格:
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因本工程是拆除重新裝飾工程,為節省造價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工程量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具體工程量為準,主要材料價格以工程預算書報價中材料價格為參考價格,人工費、輔助材料價格參照河北省造價信息。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4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7天內,結清尾款。
第7條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1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5%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設計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范。
8.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1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2、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4、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5、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附則
11.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1.4、附件
(1)建設工程預算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裝飾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雙方責任感,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確保雙方的經濟利益,經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酒店裝修工程
2、工程地點:***市 路***酒店
3、工程內容:裝修***酒店三層至八層房間共86個連走廊及電梯大堂(六層)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承包工程的工期定為70個工作日,由簽合同后第十五天(施工隊進場)開始計算。
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得以順延,但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
3、在履行過程中,如乙方認為有變更設計的需要,須經甲方認可后進行調整,工期相應得以調整。
第三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工程總造價為2,664,600.00元(包稅金),合同簽訂后三天付工程總造價30%;
2、開工后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0%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驗收后,待保修期滿分2次支付;
3、余款5%保固金在六個月保修期滿時全數支付;
4、余款5%保固金在十二個月保修期滿時全數支付。
5、所有加/改數須在工程完成并經確認后十五天內付清。
第四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進行施工,施工項目列表說明,作為本合同附件。
2、乙方所提供材料樣版須由甲方確認。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如要變更裝修設計,須事先通知乙方,在變更資金、材料落實之后,乙方予以實施。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如認為有變更裝修工程之需要,應與甲方先行協商,確認后施工。
第五條工程質量與驗收
1、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驗收。
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之施工項目列表逐壹驗收,以修改后樣版房質量為標準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1、負責工地施工水電;
2、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3、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4、承包方負有12個月的保修期責任,由交工驗收當天起計算。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甲方在接乙方通知后七天內進行檢查,經雙方鑒定,屬乙方施工問題,由乙方即行修復,屬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由甲方負責。
發包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除工期得以順延外,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十五日后不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七條 糾紛解決辦法
1、發生爭議時,雙方應耐心協商;
2、協商不成時,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本合同在保修期屆滿前結清款項后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裝飾合同 篇3
需方: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為實現合同目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行事宜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見下表)
產品名稱
型號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備注
總計(大寫)
第二條、技術標準及質量要求:
供方按國家質量標準及供方提供的產品樣品及檢驗報告指標參數生產制造供應給需方,產品免費承保________年。供方保證按質、按量、按時交貨。
第三條、商品包裝標準:
有國家技術規定的,按國家技術規定執行;無國家標準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及費用:
第五條、驗收標準及方法:
貨到工地后,需方按現行國家驗收標準及雙方認定型號規格及樣品為準。供方須向需方提供產品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第六條、對質量提出異議期限:
需方對供方產品如有疑問及異議,在1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負責對貨物進行保管。在此期間內,需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須在___天內派人員到現場處理。否則,即視為接受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定后,需方支付供方合同貨款總額的___%作為合同訂金。供方發齊貨到需方工地經需方驗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到合同貨款總額的___%,余下合同貨款總額的___%作為質量保證金,待需方使用滿壹周年后無任何質量問題后,于7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供方所交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同規定的,應無償包退、包換、包修;并承擔因退貨、換貨或維修所產生的實際費用。否則,按違約處理。
2、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導致貨物刮花、破損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3、供方逾期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需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產品錯發到貨地點的,供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外,還應承擔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未經需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承擔由此增加的一切費用。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沒落實產品規格型號、數量等而使供方交貨期延遲的,責任由需方承擔。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不可抗力除外),從規定交貨期限起每延遲壹天按合同總價的___%對延期交貨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并有權單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進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間接損失的`權利。
另外,對于因供方遲交貨而導致需方增加繳納有關稅費或其它費用,則此等增加之費用須由供方承擔。
第九條、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第九條、不可抗力: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按國家法律程序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間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手機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建筑資質等級證書號:
本工程設計人:
聯系電話:
施工隊負責人:
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戶型:
1. 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見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
(2) 報價單應當以《四川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 報價單應當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共同作為確定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
3.1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必須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予以簽收確認。
3.4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當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定。
4.5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6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在室內鋪貼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墻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7凡必須涉及4.6款所列內容的,甲方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并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準。
4.8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
4.9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范、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鉆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家具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后清掃施工現場。
5.3 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范、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閱條件。
5.4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
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供。
(1)應當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2) 應當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 雙方所提供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并具有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4)如一方對對方提供的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的,檢測費用由其先行墊付;材料經檢測確實不合格的,檢測費用則最終由對方承擔。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 工期應當順延: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8.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8.4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九條 質量標準
9.1 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應當嚴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xx)的標準執行。
9.2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1)《四川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o1-43-20xx);
(2)《四川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時,應當申請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申請方墊付,并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0.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后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電改造圖。
10.3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4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5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五年。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簽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工程款支付比率 應支付金額
第一次 開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進度過半 45%
第三次 竣工驗收合格 5%
11.2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墻面、頂面基層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門、窗及細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11.3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審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結清后,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為工程款結算憑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2‰的違約金。
12.4由于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
給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12.5由于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1)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進行綜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不達標且確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合同的工程全部價款;甲方對不達標也負有責任的,乙方可相應減少返還比例。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附則
14.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4.3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責任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14.4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當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14.6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場主辦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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