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終止合同3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終止合同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終止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依照《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照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雙方終止勞動關系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屆滿日為年月日。現雙方友好協商決定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雙方勞動關系于合同期限屆滿日正式終止。
二、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等各種費用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三、上述補償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后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在收款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完結工作交接手續。
四、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五、甲、乙雙方應遵守本協議之約定,否則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上述補償費用雙倍的違約金。
六、雙方已經結清工資、獎金、津貼、補助、加班費、社保費等所有債權債務,雙方已經沒有任何的經濟關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終止合同 篇2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這就是說,對于有效成立的合同,當事人必須要履行到底。那么對于租房合同來說,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居住。
但是,《合同法》也規定了提前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條件,具體包括以下情況:
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
6、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因此,在符合上述八種條件的情況下,租房合同沒到期是可以提前終止的。
終止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乙方指派律師聶人瑞擔任甲方法律顧問。上述期間,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與湖南大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甲方與湖南錦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兩起案件訴訟,并分別簽訂了委托代理合同。20xx年6月29日,甲方向乙方發送《長沙金垅公司致湖南高天律師事務所函》,20xx年7月1日乙方聶人瑞律師簽收,雙方就函告內容基本達成一致。現特簽訂如下相關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方與乙方的法律顧問合同已到期,甲方不再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二.甲方與湖南大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案件二審,最高院裁定甲方未按期繳納上訴費而按自動撤訴處理,乙方代理合同自然終止。該案中雙方約定律師代理費20萬元,甲方已經支付了乙方律師代理費10萬元,尚有10萬元律師代理費未付。對未付的10萬元律師代理費,乙方予以放棄,不再要求甲方支付。
三.甲方與湖南錦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案,乙方參加了一審代理。現雙方協議解除該委托代理合同,甲方仍按照約定支付乙方律師代理費30000元;乙方不再指派律師代理后續訴訟事務,乙方須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并移交所有的案件材料。
四.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支付乙方律師20xx年5月-2XX年5月法律顧問費18000元及甲方與湖南錦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案代理費30000元,共計48000元。乙方提供相應發票。
五.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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