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供應合同3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應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供應合同 篇1
購貨單位(甲方):____市鴻業建材有限公司
供貨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保溫材料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保溫材料基本情況
商品名: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
規格:A:12g立方B1級阻燃厚度:34毫米
B:10g立方普通板厚度:34毫米
價格:A型:元(人民幣)立方B型:元(人民幣)立方數量:每批數量應提前預約通知
第二條質量標準:按GB10801.1-標準所規定的執行
第三條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____市經濟技術____區新陽大道30號
第四條驗收:對于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乙方應無條件補足或退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簽定合同時,甲方支付(訂金預付款):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乙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甲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乙方延遲交貨的,每日應向甲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的違約金;延遲交貨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訂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甲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延遲提貨的,每日應向乙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的違約金;
2、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每批據實開據增值稅發票。
第九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甲方(章):乙方(章):住所:住所: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乙方開戶行:帳號:銀行卡號:戶名: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供應合同 篇2
發包人:
承包人:
xx小區安置房建設項目是區政府20xx年實施的棚戶區改造和安置項目,該項目由徐州飛騰房地產公司負責建設,因開發商資金鏈斷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給拆遷戶生活帶來不便。為盡快解決該問題,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后續建設工程建筑材料供應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xx小區材料供應分包工程
工程地點: xx小區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xx小區后續工程建筑材料供應、水電供應、辦公材料、點工、工地看護等事宜。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 08月 01 日
竣工日期:至工程竣工
四、付款方式
1.支付 20 萬元,用于自工程復工以來已發生的一些費用。同時,承包方正常履行合同承包范圍內所約定的事宜。
2.后續工程款,由審計部門跟蹤審計,按月據實結算。
五、建筑材料質量按國家強制性標準執行
六、違約、索賠和爭議
1、發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諾施工不間斷,經承包人書面催告后在30日內,仍未支付的,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項的'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規定應付工程款支付為止。
2、承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1) 發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內仍不正常進行材料供應的,發包人停止支付后續工程款并不予進行工程核量審計結算。
(2)工程材料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規范的要求的,承包人承擔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并在發包人指定期限內整改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返工所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九、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協議雙方發生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解決。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xx年08月1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訂后生效。
承 包 人:(簽章) 發 包 人:(簽章)
身份證號:
銀行卡號:
聯系方式:
二○一四 年 八月 一 日
供應合同 篇3
買方合同號:HNCJH060XX 賣方合同號:
華潤水泥(南寧)有限公司技改項目(4000t/d)
采購合同
材料名稱:
買方:華潤水泥(南寧)有限公司 賣方:
簽約地點:廣西南寧市 簽約日期:
第一條 材料名稱、數量、金額、供貨時間等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總值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 整)的材料,其產品名稱、規格、單價、總價等如下表所列。該合同價格為貨交目的地價格, 該價格包括了材料費、包裝費、裝車費、運費、保險費、稅金、技術服務的價格和費用,本合同分項單價和總價在合同有效期內固定不變,不受原材料價格波動等各種因素影響。
第二條 貨款支付
1、支付方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價款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后以電匯/轉帳方式進行支付。
2、預付款: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并經審核無誤后7個工作日之內,將合同價款的百分之×(×%),即¥×萬元整(大寫:×整)支付給賣方;
3、交貨付款
在合同貨物交付完畢且買方收到下列文件經審核無誤后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價款的百分之×(×%),即¥×萬元整(大寫:×整)支付給賣方:
A. 買方簽字的收貨收據一份。
B. 裝箱單原件一份,復印件三份。
C. 制造廠商出具的出廠質量證書并加蓋賣方公章,原件十份;工廠的質檢記錄原件一份,復印件五份;
D. 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原件一份。
4.質量保證金
質量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即¥萬元整(大寫: ),應當在質量保證期滿且買方在收到下列文件經審核無誤后10日內支付給賣方:
A. 雙方現場代表簽署的貨物質量保證驗收證書一份;
B. 雙方簽署的相關索賠協議一份(存在索賠情況時);
C. 爭議仲裁書或裁決書(存在爭議并提出仲裁或提起訴訟時);
第三條履約保證金
1、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后10個工作日內,賣方應向買方提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十(10%),即¥ 萬元整(大寫: )。 履約保證金應為以下任何一種形式:
A.由賣方銀行,按附件1格式出具的銀行不可撤消的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 B.銀行本票、或保兌支票、或現金。
2、如果賣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賣方的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追索。
3、履約保證金有效期為合同貨物全部到達交貨地點且經買賣雙方驗收合格后60日。
第四條 質量要求(略)
第五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1、產品包裝要求:
A、包裝標準應滿足JB/ZQ4286《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
B、未包裝或包裝不當,造成產品損壞、缺件、質量下降等其它產品質量事故,賣方應承擔責任并在24小時內明確答復及時給予解決,如果賣方24小時內不響應,則買方有權自行處理,并且因此造成的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
C、賣方在包裝箱或裸件上必須醒目地標明下列內容:產品名稱、型號、規格、重量(凈重/毛重)、外形尺寸(長×寬×高)、起吊部位標志和運輸途中的注意事項及有關安全圖形標識(如向上、防水等標識)等;
D、產品包裝必須有防銹蝕、防潮措施,大型裸體件和易變形產品應按規定裝箱或裝車并應有相應的防變形墊板、支撐及拉筋;
E、如果因賣方在包裝和嘜頭標記方面發生的錯誤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貨物的誤運,賣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額外費用。
2、包裝費用:包裝物由賣方負責供應,不回收,費用已包含在總價中。
第六條 交貨
1.交貨方式:車板交貨。
2.交貨地點: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雙定鎮買方工廠 。
3.交貨日期:賣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合同貨物交付完畢。
4.運輸費: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不再另行收費。
5.賣方應在不遲于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5日,將合同號、貨物的名稱、數量、金額、包裝件數、毛重、尺寸、運輸方式、發運時間及預計到貨時間以傳真方式通知買方。
6. 在合同貨物裝運后,賣方應立即向買方特快專遞或隨車攜帶出廠質量檢驗證書、進口件的原產地證明,以及裝箱單各一份副本。
第七條 驗收
1、驗收標準:按下列先后順序選擇
A、國家現行標準;
B、行業現行標準;
C、買方認為合適的其它標準;
D、賣方產品設計及制度標準。
2、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3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對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重量、及外觀質量進行開箱檢驗;
3、如果在開箱檢驗中發現交付的貨物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其它與合同規定不符合的情形,雙方簽署開箱檢驗備忘錄,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果合同貨物到達交貨地點3日內,賣方代表未到買方現場,視同賣方同意買方自行開箱檢驗,買方簽署的開箱檢驗備忘錄,仍應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
4、如果在保證期滿前發現合同設備存在缺陷,不論該缺陷歸咎于賣方的何種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隱蔽性缺陷或使用不適當的原材料引起的,買方均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
5、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的期限:外在質量在產品到貨后10個工作日內提出異議,內在質量在投入使用后一年內提出異議。
第八條 技術資料提交
1.賣方必須在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提交所供應的貨物技術資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貨物名稱、規格型號、外形尺寸、材質、機械性能、化學成分、使用的標準、使用手冊、必要的圖紙等,一式四份。
2.交貨時提供:
A.制造廠商出具的出廠質量證書并加蓋賣方公章,原件十份;
B.制造工廠的尺寸、材質、機械性能、化學成分質檢記錄原件一份,復印件五份;
C.注明貨物名稱、裝運重量、數量、日期的裝箱明細單原件一份,復印件三份;
D.進口件的原產地證明;
E.買方認為必要的圖紙(如有);
F.賣方認為應該提供的其它資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賣方違約的責任:
(1)賣方提供的貨物規格、型號、質量等不符本合同規定時,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并尋求如下規定的任意或全部救濟方式:
A.買方同意利用者,按質量低劣的程度、買方受損害的程度及損失的數額對貨物進行降價。
B. 拒收貨物,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合同貨物總價款和損失,這些損失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全部保管和維護被拒收貨物必需的其它費用。
C.賣方應包退、包換,用全新的、質量符合要求的貨物替換,且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2).賣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買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買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賣方承擔。如買方需要而賣方不能交貨,則賣方應付給買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賣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每逾期一周賣方應按逾期貨物金額百分之一 ( 1%)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計算。違約金的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5%)。違約金可以從任何一筆應付款中扣除,逾期違約金的支付不能免除賣方繼續交付相關貨物的義務。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其它無論何種原因引起延遲交貨均按此條款處罰。
(4)如果賣方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后35日內仍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材料,在不妨礙買方其他救濟手段的情況下,買方可以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從而全部或部分地終止合同。
2.買方違約的責任:
(1)買方如中途退貨,賣方不退還買方已支付的貨款。
(2)買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到貨款,每逾期一周賣方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百分之一 ( 1%)向賣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計算。違約金的總金額不超過延遲支付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5%)。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諸如戰爭、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應將此類事件的發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4日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合同一方對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任何合同義務的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擔責任。但該方應盡快以傳真的方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消除的情況通知另一方。
3.合同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120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權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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