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處理合同模板匯編七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處理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處理合同 篇1
一、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時,裝飾裝修如何處理?
(1)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當得利);
B.不同意利用的:①可由承租人拆除(承租人享有所有權);②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2)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當得利);
B.不同意利用的,將裝飾裝修物的現值損失作為無效合同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二、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裝飾裝修如何處理?
(1)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
A.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①可由承租人拆除;②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B.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①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權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
②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垡螂p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芤虿豢蓺w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2)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三、房屋租賃期間屆滿時,裝飾裝修如何處理?
(1)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
A.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
①可由承租人拆除;
、谝虿鸪斐煞课輾p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B.形成附合物的:
、俪凶馊瞬坏谜埱蟪鲎馊搜a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
、诘斒氯肆碛屑s定除外。
綜上所述,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除另有約定或者可以拆除以外,承租人不得要求賠償裝飾裝修費用。
處理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小區環境管理工作,規范生活垃圾的清運,給居民營造一個潔凈、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清運甲方物業管理區域內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清運地點、頻次和時間
1、清運地點:甲方委托乙方清運生活垃圾的地址為: 市 區 路 號。
2、清運頻次:乙方必須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運兩次。
3、清運時間:每天第一次在上午8: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為¥ 元/月(大寫:幣 元整/月)。
2、結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武漢市正規稅務發票或稅務收據給甲方,甲方以轉帳方式向乙方結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運質量。有權對乙方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的“滿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內,并保證送給暢通。
4、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配合甲方適當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3、乙方每次清運后不得有“滿桶和漏桶”現象,清運完畢后需將垃圾容器歸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沒有按時清運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應及時派人到現場檢查、督促清運到位。
4、乙方清運出現“落渣、漏渣” 現象時,須及時將現場處理干凈。
5、乙方在清運過程中有損壞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乙方如遇垃圾場變阻等特殊原因,應及時通知甲方主管人員,告知延遲清運,但最多不得延遲一天。
7、乙方應指派專人檢查、督促甲方現場的生活垃圾清運情況,及時收集甲方的反饋意見。
8、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員在垃圾清運工作時,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相應扣除乙方垃圾清運費。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協議。
2、乙方每天清運生活垃圾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扣除當天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用(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協議的續簽與變更:
本協議到期日前一個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續簽本協議。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協議有效期順延直至簽訂新協議。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未與甲方續簽本協議,視為本協議終止。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生效。
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處理合同 篇3
合同糾紛處理方式
1、 和解。
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在自愿原則下解決臺同糾紛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糾紛解決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也可以不經協商和解而直接選擇其他解決糾紛的途徑。
2、調解。
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調解有兩種方式一是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二是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申請行政調解的糾紛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調解請求和事實根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案件范圍的規定。但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或者已經向仲裁機構申請裁的。從及一方要求調解另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調解申請不于受理。 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于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3、仲裁。
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并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準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4、訴訟。
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合同糾紛經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處理合同 篇4
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
(一)協商
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合同簽訂之后.在履行過程中,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容易產生糾紛,有了糾紛怎么辦?應當從有利于維護團結、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角度出發,懷著互讓、互諒的態度,爭取在較短的時間內,通過協商求得糾紛的解決。對于合同糾紛,盡管可以 用仲裁、訴訟等方法解決。但由于這樣解決不僅費時、費力、費錢財,而且也不利于團結,不利于以后的合作與往來。用協商的方式解決,程序簡便.及時迅速,有利于減輕仲裁和審判機關的壓力,節省仲裁、訴訟費用,有效地防止經濟損失的進 一步擴大.同時也有利于增強糾紛當事人之間的友誼,有利于貢固和加強雙方的協作關系,擴大往來,推動經濟的發展。由于這種處理方法好,在涉外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中,也相當盛行。
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自行協商解決糾紛.應當遵守以下原則:一是平等自愿原則.不允許任何一方以行政命令手段,強迫對方進行協商,更不能以斷絕供應、終止協作等手段相威脅,迫使對方達成只有對方盡義務,沒有自己負責任的“霸王協議”.二是合法原則。即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其內容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不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否則.當事人之間為解決糾紛達成的協議無效。
(二)調解
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三)仲裁
仲裁也稱公斷。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 同糾紛的一種方式。仲裁是現代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解決爭議的一種法律制度、合司爭議的仲裁是各國商貿活動中通行的慣例。
(四)訴訟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后.解決爭議的方式有4種: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仲裁方法由于比較靈活、簡便,解決糾紛比較快,費 用又比較低,所以很受當事人歡迎。但是,如果當事人一方不愿仲裁,則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所以,訴訟是 解決合同糾紛的最終形式。
處理合同 篇5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1)第16.2.4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后的處理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則合同當事人應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內完成估價、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約定執行:
。1)合同解除后,按第 4.4 款〔商定或確定〕商定或確定承包 人實際完成工作對應的合同價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 設備、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等的價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支付的違約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要求和監理人的指示完 成現場的清理和撤離;
。5)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合同解除后進行清算,出具最終結清 付款證書,結清全部款項。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發包人有權暫停對承包人的付款, 查清各項付款和已扣款項。發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 算和款項支付達成一致的,按照第 20 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詳見施工合同范本)
2、剩余工程規模如果超過了200萬元,即達到了國家規定的單項施
工合同200萬元以上,則必須進行公開招投標。
。1)《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國家計委令第3號20xx年)第七條規定
。2)《湖北省招投標管理辦法》(20xx第309號令)第十三條規定
3、如果剩余工程規模在200萬元以下,50萬元以上,也應該進行招投標。
(1)《湖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xx湖北省第229號令)
第二條規定。
從以上法律法規都有具體規定: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占主導地位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
20xx年實行的招投標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ㄒ唬┘夹g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ǘ┎捎霉_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有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屬于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項目,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在審批、核準項目時作出認定;其他項目由招標人申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作出認定。建議招標人在解除合同之后,重新進行公開招標。
處理合同 篇6
鋼材供應合同
需貨方:(簡稱甲方)河南省第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供貨方:(簡稱乙方)鄭州市管城區超勝物資供應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鋼材一事達成共識如下:
一、 工程名稱及地點: 平原新區鳳湖人家1~6號樓項目部
二、 甲方購買產品名稱、型號及廠家規定。
1、 物資名稱:建筑用螺紋鋼、圓鋼、盤圓、盤螺等。
2、 規格型號:以需方預算規格為準。
3、 預算鋼材數量:( 1000噸 )
三、 數量、運輸、驗收規定
1、 螺紋、圓鋼均按國家理論計算核收,盤螺、盤圓可按過磅單據為準。乙方向甲方交貨時,對于螺紋鋼雙方須當場清點支數,以現場確認的數量為準,若甲方現場不清點,則以乙方提供的清單數量為準簽收。對于線材、盤螺按過磅重量結算,若磅差在正負千分之三內以乙方的供貨榜單為準;若超過負千分之三,雙方重新復磅無誤后超出負千分之三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2、 未經檢驗合格,甲方不得動用鋼材,否則乙方不承擔甲方由于未經檢測先行使用產生的任何經濟賠償責任。若甲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在貨到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并出示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乙方經確認后再第一時間內予以處理。若未在到貨之日起七日內提出異議并出示檢測報告,視同此批產品全部合格。
四、 鋼材價格及付款方式規定.
第一款、 該工地自第一次送貨之日起鋼材數量累計至 500 噸(或自供貨之日起70日,先到為準)的鋼材價格以貨到當日“我的鋼鐵網”鄭州市場建筑鋼材價格行情”網上對應廠家型號,(規格12/14/16/18的螺紋以網價為結算基價,規格20/22/25/28及以上規格網價每噸上浮50元為結算基價,盤螺、盤元均以濟源鋼鐵的網價為
結算基價)。達到雙方約定數量或日期甲方應在3日內結清所有款項。若甲方未結清所欠款項,后續采購價格均以第一款結算基價為準,直至結清所欠款項。
第二款、 上述價格均為含運費不含稅的價格。
五、 違約責任界定
1、 經雙方協商,甲方所欠款項應在20xx年1月31日前結清,每次甲方需現款轉賬支付貨款(甲方若使用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愿意承擔為此產生的貼現利息),超過三天(3天)后未結清,乙方有權停止供貨,結算款應每天每噸加收3元違約金,直至結清。
2、 乙方所供鋼材如出現不合格產品,應積極地做出調換該批產品的工作,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施工,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該批產品總值的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3、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甲方不得擅自購進他人鋼材,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值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清付所欠所有款項。
六、 甲方指定收貨人、打欠條人、對賬人,向乙方提供上述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指定收貨人為: 身份證號: ,打欠條人: 身份證號:,對賬人: ,身份證號:。乙方以甲方出具的欠條為結算依據。上述人員均得到甲方的授權。
七、 爭議的解決。
1、
2、 雙方如有異議,可采取協商達成共識后簽定補充協議。 若甲方中途終止合同,應立即付清所欠款項,并支付合同違約金拾萬元整。
八、 其他事項
1、
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未盡事項另行協商。
注:1、本合同簽訂地點為鄭州市。
2、自發貨之日起生效。
3、甲方付清貨款后本合同自動作廢。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 日簽訂時間:年 月 日
處理合同 篇7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青島波斯特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控制水體富營養化,維護生態平衡,保障人體健康,促進沿河地區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協調,受甲方委托,乙方對 進行水質處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本協議旨在明確甲乙雙方必須信守的基本原則。按照本協議的原則,乙方為甲方處理景觀水體,在實際處理過程中,雙方在不違背本協議的基礎上,根據實際可另行訂立協議實施執行。
第一條:根據甲方劃出的位于 的區域進行治理,實際面積 平方米。甲方提供的河道、湖區水面,化學污染物不能流入該被處理的水區,甲方需把河道閘門關閉,杜絕化學污水流入,除自然災害(上游大洪水)外。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實際面積給予治理,乙方采用BOT-1型凈水活素與生物酶和其它需用的材料合成予以治理,本產品屬無毒、無色、無味、無刺激、無殘留、環保型新一代生物制劑,絕不影響區域內現有的水生植物和水生動物。
第二條:根據甲方給乙方提供的治理區域,水面長約 米,寬 米,平均水深 米,雙方按實際測量確認后方可施工(測量應含淤泥深度。)乙方根據實際地形自行核算,工程價格為 元/平方米,工程總造價 為 元。因水體面積較大,施工比較復雜,難度較大,甲方應提供適當的方便條件,給予配合。
第三條:施工日期根據合同要求,乙方需在施工完成十五日后取得明顯效果,二十日后達到最佳效果。施工日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保質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乙方經取樣化驗,甲方河道水質處理前為 度污染水質,經處理后達到五類水標準,甲方有權在一年內隨機取樣化驗。
第五條:日常維護過程中,乙方隨時監測水域水體污染情況,同時根據天氣情況及天氣預報,在水質將發生惡化,水藻將要爆發前,對水體及時進行治理維護,需要時增加產品使用量以保證河水的.潔凈和觀賞性。
第六條:在保質維護期內,乙方有權監督任何單位或個人禁止向景觀水中投撒有害物體,如養魚用肥水劑,生澡劑,有害藥劑等,治理期間,若遇自然災害破壞造成水質污染或因化學污染所造成的水質污染,不屬于乙方的責任。
第七條: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驗收申請,驗收時間與地點由甲方確定,驗收雙方派人進行,由甲方隨機進行取樣(不少于三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V類要求進行驗收,如因甲方原因未在上述期限內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第八條:由于甲方行為導致水質惡化時,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提出治理方案,有甲方確認并認同價格后有償幫助甲方再次治理,治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 % 的預付款,驗收后付給 %,剩余 %作為保證金,自 年 月 日之前沒有大量爆發藍藻應一次性結清保證金。
第十條: 雙方未盡事宜,可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能滿意,也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約定訴訟法院: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處理合同】相關文章:
打架處理協議09-21
事故處理協議09-25
處理合同三篇10-17
【精選】處理合同4篇10-05
【精選】處理合同三篇07-15
處理合同范本06-05
精選處理合同3篇06-19
處理合同八篇09-18
精選處理合同五篇09-17
處理合同四篇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