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企業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宏燁廣告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唐山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1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1)嚴重違紀、觸犯法律;(2)喪失勞動能力;
(3)其他或公司或個人存在不可抗力等問題出現時。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勞動報酬
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 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二、甲方每月1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上月全月工資。
三、勞動報酬具體金額和支付辦法口頭商定。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具體辦法參閱公司規定。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計工時制度,工時以天計算,均每天8小時。
二、乙方延長工作,做假休補償;乙方因技術不熟練、工作安排不到位等情況而延長 工時,不給予補償。確實加班者,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 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應有的社會保險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者不享受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補助待遇。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 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和操作規程。
四、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但因個人不遵循操作規程而造成失誤者,個人負全責。
五、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按規章制度對乙 方實行管理和實施獎勵與負獎勵。
六、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實操中,合同確實不適合雙方履行,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七條 本合同解除、終止與續簽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或實習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擔當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標準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8)甲方在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5—8)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通知乙方本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一、二款規定的;
(2)乙方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四、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3)乙方喪失勞作能力的; (4)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5)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乙方解除合同:
(1)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a、乙方在試用期內;b、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強迫勞動的;c、甲方勞動安全衛 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d、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五、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 20日內辦理。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及約定
一、任何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責任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三、因不可抗力等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無故單方終止合同,以合同簽訂時的日工資的標準,賠付乙方100天損失。
五、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將不履行給乙方的各類保險和福利,扣發當月工資,以雙方合同簽訂時認可的日工資的標準的3倍,賠付甲方一個月的損失。 故意 謀劃在工程關鍵期終止合同,甲方核準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 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唐山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企業合同 篇2
合同編號:122731
甲方(贈與方):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____(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所在地等);
2.贈與方的39;權利:_________;
3.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____;
4.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____。
5.乙方應于____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6.其它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企業類贈與的合同模板2 企業類贈與合同甲方(贈與方):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 (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____(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所在地等);
1.贈與方的權利:_________;
2.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____;
3.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____。
4.乙方應于____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5.其它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企業類贈與的合同模板3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質量、所在地等)
2.贈與方的權利_____
3.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
4.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
5.乙方應于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名稱:_____地址:_____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簽字:____蓋章:____ 乙方:____名稱:地址:____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簽字____蓋章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鄭州市恒泰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信、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事宜達成如下議。
一、雙方議項
1.租車期限
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2.車輛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35座空調客車1輛用于接送職工上下班,所租車輛應符合市內包車的安全、衛生和準運要求,各種手續合法完整,車輛性能好,設備齊全,安全可靠,舒適衛生。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上述要求或更換車輛。
3.運行路線、班次和時間詳見甲方提供的《班車線路站點表》,所租車輛的具體運行班次和時間由甲方制定班車運行動態表,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準時調運車輛。
4.能力保證
為確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職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諾每個運行班次能同時提供適合甲方需要的每輛35座或者其相符的運營能力。
5.租金與結算
35座空調客車的租金為 元/輛/天(含往返),乙方承諾各價格不高于同行業或其他相似客戶的價格,甲方臨時租車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雙方每月分別對班車趟次、服務質量、運行狀況、履約情況進行統計,月底經雙方核實確認后作為結算租金的依據,甲方于次月10日前(遇公休和節假日順延)將租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結算票據。
二、甲方義務和權利
1.甲方應按約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擱,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車(包括公休和節假日)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拖班,應在當日當班次發車前一小時通知乙方,租金不變。
3.甲方應盡可能固定班車的乘員,乘員人數符合車載人數,協助乙方駕駛員共同搞好安全行車和服務工作。
4.甲方應加強對乘車職工的教育,愛護車輛設施,保持車內衛生,遵守交通法規,車上嚴禁吸煙,不亂扔雜物,故意損壞設施照價賠償,文明有序乘車。
5.甲方應提供場地供乙方班車停放、管理。
6 甲方有權拒絕租掛靠乙方運營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查驗乙方的運營手續(含保險. 證照),有權對不稱職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駕駛員進行教育、批評,并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甲方一旦發生掛靠和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糾正、整改。經整改后仍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由此產生或引發的糾紛、矛盾、經濟損失、法律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
7.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對所租車輛的班次、數量、時間進行調整時,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在正常運行班車中,利用行李箱運送有關物品,往返于城區和廠區,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危險和污染品嚴禁上車,貴重物品自行保管。違反者,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 乙方義務與權力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含租用車輛合格證、車輛行駛證、以及各種投保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和雙方商定的其他運行計劃,提供安全、準時、優質、高效的客運服務。
3.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所租車輛的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并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確保甲方用車需要。
4.乙方應確保所租車輛符合“車輛要求”的約定,所配駕駛人員技術嫻熟、經驗豐富、服務規范。
5.乙方應保證所租車輛干凈整潔,定期對坐墊、靠背等設施清洗、消毒,車輛運行途中應保持車內的換氣通風。夏季車內溫度高于26度保證冷氣開放,冬季車內溫度低于12度時保證暖氣開放。
6.乙方除為所租車輛投保交強險、三責險、附加險外,必須投保承運人險且每座投保額為40(肆拾)萬元。投運前須將車輛駛車證及保單復印件提供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
企業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 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 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 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 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 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 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 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 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五條 合同的主體
(一)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 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 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內容規定
第七條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八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條 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 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三)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 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章 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條 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 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 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四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 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并報總經理。
(一)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 喪失商業信譽。
(四)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 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 第七章 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第三十二條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 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 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九章 合同審批管理
第三十九條 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 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 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 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 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 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 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 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 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 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十章 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 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四十八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 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四) 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 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 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 經各企業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 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五十條 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一) 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定報批。
(二) 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 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 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 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 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 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 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五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五十六條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與獎懲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六十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一) 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 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 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 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 遺失重要證據。
(四) 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 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 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 本制度從 年 月 日開始執行。
企業合同 篇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租車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服務形式:
乙方提供車輛供甲方租用,車型:,車牌號:。
1.聯系方式:
1.1甲方聯系方式:(聯系人:)通訊地址:
1.2乙方聯系電話:(聯系人:)
二、費用支付及租賃期限:
1.租車服務費包含以下內容:
2.服務費支付方式:
3.租賃期限:長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在收到承租方服務費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甲方在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按時如數交納租賃服務費。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爭議解決: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出租方: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企業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合同,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定義
1.1“甲方”意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意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第三方”意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意一方。
1.4“甲方產品”指甲方自行開發的,具有獨立版權的電子郵件系統及產品的相關說明、文檔、資料。
二、權益和義務
2.1甲方向乙方提供基于乙方的因特網域名________________為后綴的企業郵箱托管服務。
2.2乙方承諾不用該郵件系統傳輸任何非法信息,遵守所有郵件服務的協議規定。
2.3甲方承諾尊重用戶隱私,不公開用戶郵件內容。
2.4甲方為乙方設立管理員信箱,乙方可自行管理其所有信箱。
2.5甲方負責該系統的日常維護,保障系統正常運轉。
2.6甲方不能公開用戶的姓名、郵件地址、電子郵箱、帳號和電話號碼。除非:
A.乙方特別要求、或者同意甲方向第三方通過電子郵件服務透露這些信息。甲方在誠信的基礎上,維護用戶的個人利益。
B.根據公安部頒布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規定,用戶使用互聯網絡應登記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機構、公安部門的要求及根據相應的法律程序要求,甲方會提供乙方的注冊信息。
2.7如果乙方的企業信箱發布的信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有權終止企業信箱服務。甲方在乙方未提供詳盡信息資料或資料不準確時,有保留結束乙方使用甲方收費電子郵件服務的權利。
2.8為了得到甲方所提供的郵箱服務,乙方同意支付以下費用:郵箱服務費______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請列出項目,比如域名):_________元人民幣;合計_________元人民幣。
2.9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后一日內,以方式將合同款寄至甲方。
三、服務條款
3.1合同期限內,乙方提供一個技術服務信箱_________,接到用戶信息后,2個小時內給出答復。_________以后可以通過語音郵件留言到_________中。
3.2系統中相應軟件的升級,乙方承諾給以甲方免費升級的優惠。新增軟件功能另議。
四、誤期及罰款
4.1由于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付貨款(以銀行匯出時間為準),由此引起的時間延誤,由乙方負責。每延期一周,支付合同總價的0.25%的違約金,最終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4.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系統延期開通,每延期一周,支付合同總價的0.25%的違約金,最終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4.3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災,水災,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以及甲乙雙方共同承認的原因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不負上述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合同履行時間相應延長,并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五、仲裁
5.1凡發生與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5.2仲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由國家法定的仲裁機構處理(仲裁地:_________市)。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擔負。
六、保密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有保密的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七、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本合同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7.2若本合同因某種原因未能生效,則與本合同相關的所有文件,一律無效。
7.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合同 篇7
A公司(甲方):
B公司(乙方):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制訂本合同。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占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占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注冊資金為三十萬元,以30%最低注冊資金計算為九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注冊完成后,15天內,注冊資金九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二十一萬元在公司注冊之日起一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xx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xxxxxx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3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后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十二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4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后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A公司(甲方):
B公司(乙方):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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