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同模板匯編10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合同 篇1
摘 要:摘要 :論述鐵路企業合同管理和鐵路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及主要問題,從鐵路行業應牢固樹立依法治企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鐵路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構建科學的鐵路企業合同管理流程、設置鐵路合同管理專職人員、規范法律事務管理機構和建立健全鐵路企業法律
關鍵詞:合同管理論文
近年來,我國鐵路事業蓬勃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隨著中國鐵路“走出去”戰略進程的逐步推進,我國鐵路關鍵技術不斷創新,鐵路企業的“硬實力”技術水平已在國際競爭中展現出優質水準。但是,中國鐵路“走出去”戰略在擁有多種機遇的同時,也面臨著眾多挑戰。例如,鐵路領域范圍廣、工程投資多、標準精細化、投產時間久,以及鐵路技術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的技術開發與合作日益復雜、市場份額占有率競爭激烈、是否存在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等都有一定的風險,要在競爭中占據優勢,鐵路企業應在自身經營管理等“軟實力”方面練好內功。因此,完善合同管理作為鐵路企業內部管理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應對市場競爭、防范化解法律風險、合理規避知識產權糾紛的中堅力量,同時也為鐵路技術“走出去”戰略奠定基礎。鐵路企業應樹立依法治企的管理思路,完善合同管理模式,夯實合同管理基礎工作,隨著中國鐵路總公司頒布的《中國鐵路總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的出臺,鐵路企業合同管理與法律風險控制工作將深入持久開展下去。
1鐵路企業合同管理概述
法學評論者這樣說過:“法律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別的發明讓人類學會駕馭自然,而法律的發明,則令人類學會如何駕馭自己[1]。”在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是依法治企的關鍵因素之一。合同管理是一個完整的邏輯閉環,從前期審查、談判、起草擬定合同開始,到后續的履約、監督、糾紛解決機制等環節,環環相扣,需要完整的管理機制運作、執行和配合。合同管理的鮮明特征在于具有延續性、動態性、系統性、全面性,是全生命周期的管理邏輯。隨著我國鐵路企業技術水平不斷提高,中國鐵路已走出國門,面臨國內外的復雜環境與競爭,需要加強鐵路法律、法規建設。鐵路合同管理工作是基本且長期的,是現代鐵路企業經營管理的重點,是維護鐵路企業自身合法權利的保障,是促進鐵路企業穩定創新發展的不竭動力。鐵路企業的合同管理黃楓: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機車車輛研究所,工程師,北京,100081摘要:論述鐵路企業合同管理和鐵路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及主要問題,從鐵路行業應牢固樹立依法治企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鐵路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構建科學的鐵路企業合同管理流程、設置鐵路合同管理專職人員、規范法律事務管理機構和建立健全鐵路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等方面提出優化鐵路企業合同管理模式對策。建議鐵路企業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有效防范且合理化解合同法律風險,提高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預警防范能力。
2鐵路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及主要問題
2.1法律風險
“風險”一詞最早出現于美國學者威雷特的理論,他認為風險即為“不愿發生的事件發生的不確定的客觀體現,具體而言,風險是客觀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風險具有不確定性”[2]。相關法學學者提出:“在國際市場法律風險的戰場上,中國企業還像一個既沒有受過正規訓練又沒有足夠裝備的新兵,在這種情況下,與準備充分的`外國競爭者相比,中國企業會遇到更多的法律風險問題[3]。”在我國鐵路快速發展態勢和“走出去”的國際化進程中,要應對諸多不確定的因素,必然存在法律風險,合同作為企業間的經營紐帶,合同管理是企業經營的基本管理手段之一。因此,在鐵路企業合同管理中,應注重法律風險的防范。一般而言,合同法律風險主要源于合同訂立、合同履行和糾紛解決3個層面(見圖1)。
(1)合同訂立。當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簽約時如果沒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等材料,或者對方當事人不具備簽訂合同的資信條件,都可能產生因主體資格不合法而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此外,合同內容欠缺重要條款、條款表述有歧義,容易出現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從而導致合同糾紛的法律風險。
(2)合同履行。因企業合同管理風險防范意識不強,未進行合同動態及全過程管理;忽視合同文本管理,對合同涉及的書面材料沒有仔細審核及保存等多種因素,導致產生合同法律風險。特別是在鐵路企業簽訂和履行技術合同中,在涉及知識產權條款問題上,尤其要注重法律風險的防控,鐵路企業與外企在技術引進、合作開發過程中,應警惕知識產權條款是否存在合同陷阱。目前,國外企業在國內對我國鐵路技術形成糾紛的困擾可能性很小,但當我國鐵路走出國門后,應把國外企業對我國鐵路走出去的國家提起訴訟的可能性納入風險范疇。此外,企業法律管理人員如果對國外的法律環境、法律知識掌握不夠,沒有解決國際法律問題的經驗與技巧,也可能導致企業的經濟利益受損。鐵路企業應做好合同法律風險防控的基礎性工作,特別是在知識產權合同的簽訂與管理方面,應始終保持清醒頭腦,警惕在國外出現知識產權糾紛。
(3)糾紛解決。在日常管理中未對合同涉及的相關材料妥善保管,往往在糾紛發生后進行訴訟或仲裁,因舉證不利而帶來法律風險。另外,許多訴訟當事人因忽視訴訟時效的期限性要求,導致敗訴的風險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規定,訴訟時效的期限為2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超過訴訟時效后再起訴,那么權利人就喪失了勝訴權。
2.2主要問題
(1)合同管理制度及管理模式有待提升。目前,許多鐵路企業都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有效做好對于合同的規范化、合法化、體系化、合理化的科學管理是關鍵。(2)合同當事方資信調查不夠。為快速實現訂單增長目標,有些鐵路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沒有做前期準備工作,未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資信審查和能力法律風險評估,簽約后暴露出其經營不利和出現履約問題,導致出現合同糾紛。(3)合同履約監管不嚴格。合同訂立后,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和經辦部門沒有進行動態跟蹤,也未實施相關的配套監管措施和履約機制,造成合同簽訂與合同履行脫節,在合同履約中可能會產生法律風險。(4)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合同管理沒有借助高效率的管理平臺提升工作效率,資源沒有得到整合,憑借電子表格臺賬或是單一管理軟件是不夠的,企業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亟需提高。(5)合同管理人員法律素養應該加強。許多鐵路企業沒有設立專門的法律事務部門,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知識儲備不足,對解決問題和規避糾紛等能力應加強培訓和提高。(6)沒有規范的合同示范文本,權利義務約定不明確。某些企業訂立合同時,沒有咨詢法律意見,也沒有統一合同示范文本,造成合同條款凌亂、遺漏、權利義務約定不明確或不平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風險意識欠缺。
3優化鐵路企業合同管理模式的對策及建議
現代企業的合同管理模式及方法多種多樣。例如,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的合同管理模式特點在于管理制度規范化、內容流程標準化、方法手段先進化。其一,在合同管理制度方面,對合作對象確定、合同前期談判調研、合同審查及審批進行嚴格把關,重點對合同管理容易出現漏洞之處加強風險防控。其二,在合同管理流程方面,根據需要簡化流程,明確重點,便于把控,從合同立項到合同歸檔全程把關,并注重合同當事方和法人代表授權委托管理[4]。其三,在合同文本制定方面,由于石油企業專業復雜、交易種類繁多、風險因素較大,法務部門編制了40余種合同范本供企業使用,以便企業有效防范法律風險,并強化了合同管理機制。其四,在合同業務管理方法手段方面,建立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實現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網上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針對鐵路企業合同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問題及合同法律風險的分布,結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合同管理的成功范例,提出以下對策及建議。
3.1鐵路行業應牢固樹立依法治企的管理理念
依法治企應秉承“市場競爭、法律先行”的管理理念,按照“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辦事原則[5],在合同管理中切實做好法律風險防范,規避風險,維護企業效益的同時也應履行社會責任。
3.2建立健全鐵路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需要一套完整且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夠把企業各部門的分工合理鏈接,層析清晰,權責明確;能夠有效監控合同的簽訂、履行、解決糾紛等環節,使合同管理順利開展。例如,中國鐵路總公司發布的《中國鐵路總公司合同管理辦法》及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發布的《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合同管理辦法》(20xx年修訂版)都體現了完善的管理制度。
3.3構建科學的鐵路企業合同管理流程
科學的合同管理流程有助于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明確合同管理部門及相關責任人的權限,防范、化解、合理規避企業法律風險。一般而言,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流程涉及合同前期審核管理、合同中期履約管理、合同后期糾紛解決機制/評價管理3個階段(見圖2),每個階段含有若干環節,每個環節都有專人負責,層層把關,做好風險防控。
3.4設置鐵路合同管理專職人員,規范法律事務管理機構
專業的法律事務團隊是企業做好合同管理、處理法律事務糾紛的利器。統一合同管理部門有利于明確合同管理職責與權限。企業應設置專職合同管理人員及法律事務管理人員,建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例如,美國通用電氣公司(GE)有法律顧問800余人,國家電網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全球系統配備的專職法律工作人員都有1000余人[6]。同時,企業應通過加強培訓等方式促進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提升。
3.5建立健全鐵路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建立健全企業合同法律風險防范體系,企業合同管理應對管理機構設置及管理模式、合同管理人員配備、制度辦法制定、流程控制、信息監管、示范文本等法律風險要素進行把控(見圖3)。了解和掌握合同管理要素后,應全面建立企業合同法律風險防范機制。首先,企業各部門應遵循目標控制、全面運行、科學運作、動態調控的原則,對合同管理要素中可能存在法律風險的部分進行重點把控,因為任何環節基礎因素的缺失都有可能造成法律風險的存在。例如,合同經辦人不遵守流程控制設計理念或戰略;合同經辦部門沒有得到有效的風險控制信息;交易的規范性和透明度不充分;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和法律意識素養提升不到位;合同文本出現漏洞等。第二,在制訂內部合同管理制度時,要分析調查,建立調查響應制度。例如,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的企業合同管理建立了調查表制度,從規范到位與否、流程明確與否、動態調整及時與否等方面綜合考量,以減少理論對合同實際履行的不適應性[7]。
第三,強化合同審查,推行示范文本制度,履約動態監督,控制風險點。訂立合同前,合同管理部門及經辦部門應要求對方提供營業執照、授權委托等資信證明材料,合同訂立中要注重對合同風險評估及聯簽審查,訂立后應對價款支付、是否違約、爭議解決等方面進行全程監督和動態跟蹤。同時,積極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優質水準的合同文本有助于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例如,在技術合同條款中,對知識產權的使用可約定成知識產權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許可是否付費、許可的期限及地域等內容[8];也可約定不侵權保證條款、責任限制條款等內容,力求實現對本方有利的條款約定。同時,要警惕技術引進和技術合作開發中的知識產權條款陷阱。
例如,合作開發中的專利申請權和所有權歸誰所有,專利許可使用費由誰繳納;合作方是否承擔因專利許可或轉讓而產生的法律糾紛;產生法律糾紛后由誰負責專利侵權賠償等問題。第四,應做好合同的檔案管理工作,按照一事一檔的分類標準,對所有訂立的合同及相關材料進行立卷歸檔,以便以后查找利用。鐵路企業應將合同法律風險融入到企業戰略和經營管理層面,與企業的實際業務相匹配,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是企業在權衡發展規劃、市場競爭環境、管理機制、資源優化配置等因素基礎上,穩中求進,不斷完善的發展過程。為加快中國鐵路“走出去”戰略步伐,鐵路企業應建立合同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堅持“事前預防、事中控制為主、事后救濟為輔”的原則,努力實現和諧健全的企業合同風險防范體系。
3.6積極推行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設,提升管理手段
目前,鐵路企業合同在數量上呈上升趨勢,內容繁多,人工整理合同數據及合同檔案已不能適應合同管理發展趨勢。在“大數據”發展的時代,鐵路企業應建立自己的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統,采用先進的管理模式,利用網絡、信息技術等將合同管理平臺建成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終止合同的一條龍管理模式。例如,以北京縱橫機電技術開發公司為代表的鐵路行業高新技術企業,正在實施企業資源計劃(ERP)系統。ERP以系統化的管理思想,為企業決策層及員工提供決策運行手段的管理平臺,把企業的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管理流、價值流等緊密地集成起來,實現企業內部資源與企業相關的外部資源整合、優化和共享[9];甲骨文公司(ORACLE)為某企業設計的信息化“合同到收款”流程見圖4,該流程從合同管理、訂單獲取、訂單確認、發貨確認、應付賬款等方面形成了完整、規范、集成、協作的管理模式[10]。合同信息化管理可優化企業合同管理流程,幫助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合同簽訂、履行情況,提高工作效率[11-12],合同管理部門可及時發現和解決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避免法律風險的發生。
4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有效防范且合理化解合同法律風險是當今鐵路企業依法治企的重要工作。鐵路企業應充分認識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結合工作實際,挖掘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點,提高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預警防范能力,找出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此外,企業內部的相關部門應緊密配合,做好合同管理中的銜接,提升企業綜合治理管理整體水平。鐵路企業應練好管理“內功”,增強“軟實力”,為中國鐵路“走出去”戰略打好基礎,保護鐵路核心關鍵技術,把不確定性風險給企業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優化鐵路企業經營管理模式,使企業在可持續發展中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
企業合同 篇2
摘要:石油企業作為國有企業在逐漸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邁入市場經濟后,也開始面對市場風險。在市場風險中,合同管理的風險控制是一個重要部分,而石油企業本身的特性又加大了合同管理的復雜性。石油企業必須重視控制合同管理的風險,才能保證石油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健康發展。本文主要介紹石油企業中的合同管理及風險控制的重要性,針對存在的主要風險,提出控制措施。
關鍵詞:石油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
石油企業一直以來都是我國能源系統中的支柱性產業,在實行市場經濟化后,合同管理對石油企業的健康發展開始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雖然石油企業是國有企業,有國家政策的支持,但是在經濟全球化下,金融市場風險逐漸提高,石油企業也不可避免要遇到更多風險,如果石油企業不引起重視,勢必會遭受損失,所以做好合同風險管理的控制是必要的。
一、石油企業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在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下,企業對合同做出簽訂、執行、更改、轉讓、結束、控制、監督等行為,這些行為統稱為合同管理[1]。市場中的各個企業都會對簽訂的合同進行管理,以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維護市場的公平性,石油企業在進入市場經濟后也需要重視起合同管理。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和員工的利益,而石油企業的規模大、業務量大、流動資金大,所簽訂的合同涉及的利益也比較大,風險也比較大,可以說合同就是石油企業業務管理的中心。
二、石油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
(一)系統風險
系統風險比較常見,一般是指主要因為市場而產生的不可控風險,比如在石油企業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受到市場石油價格變化、市場風險等[2]。另外,系統風險還包括石油企業的盈利能力改變、管理層因為客觀因素導致的變更等,增大了控制合同管理風險的難度。
(二)監督風險
監督風險對合同風險管理有較大的影響,主要是在合同簽訂后。石油企業沒有及時對合同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導致出現經濟和管理風險。另外,還包括石油企業沒有意識保護合同履行的正當性,也沒有建立調整和控制機制管理合同的執行,沒有將合同條約履行到位,導致石油企業的合同沒有達到預期作用。
(三)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是合同涉及法律方面的風險,如果石油企業簽訂的條約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那么所簽訂的合同就會被認為是無效的,比如石油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了關于資金融資的借貸合同,如果合同內容設立不全就是無效合同,造成石油企業的資金風險。另外還有一種法律風險是如果簽訂了有法律問題的合同,可能會損害石油企業和合作企業的經濟利益。
三、控制石油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措施
(一)控制系統風險
石油企業控制合同管理風險的基礎就是控制系統風險,其具體的措施有:(1)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石油企業將合同運行的過程包括前期調查準備、簽訂、履行、中途變更及合同失效等與風險管理有效結合,以追求石油企業最大化的效益為目標,考察合同運行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并對合同的運行做出評估從而應對各類風險;(2)石油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從自身實際出發,并對當下的市場情況做詳細考察,比如石油價格的波動情況、市場對石油的需求等等,從而制定出最有利于石油企業的合同。
(二)加強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
對合同的履行過程進行監督對任何企業都是重中之重,對石油企業控制合同管理風險也是如此。合同的履行管理包括條約的具體實施情況、變更管理及違約管理等等,涉及的因素比較多,需要加強管理,具體的措施包括:(1)合同條約的執行交由基層單位實施;(2)對合同實施情況的審查交由機關業務部門來做;(3)合同實施的結果交由合同管理部門審核和抽檢;(4)合同的真實狀況需要審計監察部門做監督;(5)石油企業的分公司定期進行合同的全面檢查,一般是以半年為期;(6)集體企業將書面形式的合同履行情況每月上報,便于監督部門審查。
(三)提高法律意識
法律是保護合同運行的最后一道防線,也是石油企業控制合同管理風險的核心,因此必須提高法律意識。首先,石油企業要以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作為標準,判定合同的簽訂和實施中有沒有存在風險;其次,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審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點,并做出嚴格的控制。第三,石油企業要對合同的各種知識了然于心,比如合同的標準化文本、合理的違約責任、如何檢查合同條款、關于合同的法律等等,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風險[3]。
四、結語
在我國國民經濟不斷增長的當下,石油企業也在加入市場經濟后快速發展,但是也面對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必須做好合同管理的風險控制。針對不可控的系統風險、監督風險和法律風險,積極采取措施應對,減少合同管理風險對石油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有效提升石油企業的整體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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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同 篇3
摘 要:概述加強合同管理的意義,并說明目前我國合同管理所存在的問題,對其中常見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并結合實際情況提出了幾點措施。
關鍵詞:合同管理,合同變更,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建設,施工合同。 正 文:
近幾年來,為了保證工程建設的質量、規范建設市場的秩序,建設部提出要把合同管理制作為保證工程建設規范管理的四大主要制度之一,認真落實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彰顯了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還沒有達到應有的深度,它遠遠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一、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在現代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由于合同確定工程項目的成本、工期、質量等目標,明確規定著合同雙方責權利關系,所以建筑合同是工程建設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是保證工程正常施工和結算的主要依據。又由于現在的建筑市場出現“僧多粥少”的局面,利潤空間非常小,所以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合同管理在施工企業中顯的愈發重要。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雖然有關法律相繼頒布,但現有的建筑市場管理機制,以及人們的觀念和認識往往跟不上形勢的發展,合同管理過程的漏洞和問題不斷涌現,給工程項目的實施帶來不便和損失,所以重視合同管理,加強合同風險的研究,提高經濟效益,是施工企業共同面臨的現實問題。工程項目承包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是指承包商為實現工程價格成本、質量和工期等目標,圍繞施工合同而進行的一系列工作。
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控制工程投資的關鍵環節,在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和縮短工程工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整個建筑企業進行生產經營管理的核心與關鍵所在。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但由于建筑行業對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夠的吸引力,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專業的合同管理人
才匱乏,合同管理人員缺乏培訓,缺乏對本崗位的重視。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援,極大地影響了我國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控的措施
1.合同管理效能的真正發揮必須依靠于政府部門
現階段要真正發揮合同管理的效能,應該借助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管,縮短合同當事人科學進行合同管理的由被動到自覺主動的過渡期。
目前,建設市場承發包雙方的合同自律行為還較差,舊的體制雖然已打破,但新的體制沒有完全建立起來,人們仍缺乏市場經濟所必要的法制觀念和行為規范,經濟交往的隨意性占有相當的比例,影響了建設市場交易秩序的穩定。再加之我國目前以公有制為主的多種經濟形式并存的經濟結構,法制尚不健全。作為政府職能部門要做好監管和引導工作,應該清楚地看到: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有相應配套的措施,具體地說當前存在兩個較突出的問題需要解決:一是規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及進一步的具體配套辦法尚不健全;二是涉及合同履行的有關法規修改和調整工作滯后。建議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能盡快在這兩方面采取具體的措施,完善配套的規章制度和監管程序。
2.提高對合同重要性的重視度
對合同重要性重視程度須進一步提高。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市場需要不斷發展和完善,建設市場中的各方主體包括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咨詢單位、監理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等都要依靠合同確定相互之間的關系。可以說推行并落實合同管理制,是發展完善建設市場,推進建設領域改革及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基礎條件和有力保障。
對于合同管理,從狹義的角度講,它可以理解為對工程建設合同關系形成過程中的一系列外在表現形式方面的具體操作。而人們更有必要看到其更深層次的管理學范疇的含義,即在雙方形成的工程建設合作關系中,依據合同紐帶對工程建設進行管理。基于這種理解,合同管理可以存在三個層次上的目標:其一,操作及形式上的規范;其二,實現合同有機的、動態的目標控制管理;其三,完成當事方合理的進行合同管理由被動到主動的轉變。在我國,關于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不斷完善的發展過程。
雖然許多企業對合同比較重視,但是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體系,仍存在一些
不足。例如: 建立合同歸口管理制度; 合同調查存在內容不詳實( 如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合法性) 、調查程序簡單復制及調查結論的同質化; 對合同變更、履行缺乏有效監督;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缺少合同履行資料,以致無法監管; 合同示范文本未能有效使用; 缺少有效的合同責任人制度、考核機制及獎懲措施等等。
從1979 年發布《關于試行基本建設合同制的通知》起,先后發布了《建筑安裝工程合同試行條例》、《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例》,初創了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事業,至1999年國家正式頒布了新的《合同法》伴隨著我國經濟建設、改革與開放事業的蓬勃發展,合同法制建設和科學管理已經從國家立法角度出發,提到了一個新的重要高度。在實踐中,合同管理的'狹義性內容方面、合同簽訂的規范性方面還有不足。一方面人們對于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工程建設的決策層面、管理層面對于合同重要性的認識還存在著不足,對合同管理的規范性、合法性、科學性,對合同應有的全面、準確、科學、合法的特性認識不足,起碼是重視不夠。這些現象的存在說明了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當前仍是我國工程建設管理中較為薄弱的環節。建設市場承發包雙方的合同自律行為還比較差。所以目前,牢固樹立合同法制的觀念,改進思想認識,做到全面、準確、合法、科學訂立合同是實現合同管理的起碼要求,也僅僅是達到合同管理目標的第一層次。當然,另一方面合同中有些條款涉及的內容沒有很好地落實。如:保險條款,工程變更、結算的時效性方面的條款等。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既在于目前缺乏相應的制度約束,同時也因為配套的社會環境和措施還不完善,所以這需要進一步提高社會的認知度,造就社會大環境。
3.合同管理應深入工程建設的全過程
應把合同管理深入到工程建設管理的全過程,形成一種有機的、動態的管理, 實現合同管理制對“三大控制”的積極作用和對實現“招標投標制”、“項目法人制”、“工程監理制”的推進作用。
有些人認為合同管理,就是合同簽訂過程中的一系列文字、程序上的工作,這其實是只停留在表面上的一種非常局限和淺層次的認識。合同管理,應該更廣義地從更深層次上去理解,它應該是以合同為依托,以合同關系為紐帶,而對建設工程進行的一種全面科學的管理。應該是貫穿于整個建設過程中的與工程“質量、進度、投資”三大控制目標進行有機結合的一種科學動態管理,只有做到這樣,才能實現作為合同管理的更高一個層次,應該說這才是合同管理的目的所在。
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提高體現在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三大目標有效控制上,而它們具體主要體現在合同中。對合同的動態全過程管理,要求在合同中首先明確確定三大控制目標,接下來要求合同當事人在工程管理中細化這些內容,在工程建設中嚴格執行這些規定。只有在工程建設中明確了具體目標同時在工程管理中不斷進行動態跟蹤,采取科學的措施和手段去預防和糾正偏差,使一個個具體的分項目標、細化目標得以實現,才能最終實現總體控制目標。同時,只要在工程管理過程中,進行動態的合同目標管理,由分目標而至總目標的逐步實現就必然是水到渠成,提高整個工程管理水平就既有了可能性同時也有了必然性。所以說對工程全過程的合同動態管理,才是真正實現合同管理的更高一個層次的目標。
4.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一要選好合同管理的專職人員;二要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責、權、利;三要加強業務和法律培訓,法律培訓應側重《民法通則》、《合同法》、《信托法》、《擔保法》、《物權法》、《公司法》及《刑法》等基本常識方面。
通過學習培訓,使得公司相關人員都能掌握基本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例如: 能區分要約和要約邀請的不同;能區別無代理權、超越代理權和表見代理的差異;能認識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和有效合同的差別;在合同簽署過程中,合同承辦人會有意識地看擬蓋章的合同全部條款是否與已審查的合同條款相一致,合同對方加蓋的公章是否為有效的公章,加蓋的公章是否清晰可辨,在合同文本上修改過的地方對方當事人是否蓋公章予以確認;此外,還要加強和提高防詐騙(刑事)、反欺詐(民事)的識別能力等等。
企業合同 篇4
由于企業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企業應專門成立法律顧問部門,來統一審核管理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合同的履行。那么,作為一個企業的合同審核,到底該如何來審核和管理合同呢?筆者根據自身的從事法律顧問和法律糾紛處理的經驗,對合同的審核和管理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企業應成立一個合同管理部門,統一歸口審核和管理各業務部門、各單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對企業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職責。具體操作上,對合同實行分級、劃塊管理,各業務部門(主要有供銷、基建、技改等)和所屬各單位(主要有各個分公司、駐外機構)作為合同二級管理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合同簽訂和履行,并向法律顧問部門定期匯報有關合同的執行情況。要使該統一合同管理模式有效運行,則必須要建立健全的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托辦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與糾分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掛鉤考核等。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在這個統一合同管理模式中,著重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其一,對企業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據我國當前對企業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規定,企業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換句話說,企業公章等于企業的簽字。在合同中,就算沒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的簽字,只要蓋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認為,該企業已經認可了該合同的有關條款,該合同對該企業就有了法律的約束力。當然,如果是企業內部職工私自使用公章為自己謀取利益,則企業無須承擔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企業職工利用本單位公章為自己實施的民事行為擔保企業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問題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號)對此有規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對如何界定職工的私自使用行為,企業對此負有舉證的義務,這點在實際上是有相當的困難的。
其二,對企業職工合同簽訂授權的管理與控制。幾乎所有的企業都會存在這個問題,由于市場經濟的各類信息變幻莫測,許多機會瞬間即逝,因此,企業不可能將所有的合同簽訂都集中于企業的某人身上,這就會產生權力授予與權力控制的矛盾,如何來制衡該矛盾,是企業管理機制的問題,不是法律問題。這里要講的是如何來制約和約束職工簽訂合同的權力,以避免表見代理的產生,避免對企業帶來被動的局面。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企業往往是給那些駐外的銷售代表或者駐外的銷售分公司預先給于相當數量的蓋有企業公章的空白介紹信或者蓋有企業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適當的時候簽訂合同。這其實就是企業的一種授權行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為,企業在授權的同時,對其的權力行使的上限并沒有公示,這就會很容易產生狹義無權代理或表見代理行為。因此,筆者建議,企業應在空白介紹信中明確規定該銷售代表或該分公司可以簽訂合同的金額上限,以及該銷售代表或該分公司有權獨立簽訂合同的時間期限。這樣就可以有效防止狹義無權代理或表見代理行為的發生。在他們的職務停止或者調整崗位后,一定要確保將原先預先給他的空白介紹信、授權委托書和空白的蓋有企業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時上繳,同時務必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和他有業務往來的關系客戶。
其三,對企業的被解聘主要負責人的防范。如果企業解聘企業的負責人比如說總經理,則應在解聘的同時在公開化的媒體上公告,并應及時明確告知與企業有主要或者重要經濟往來關系的客戶,以防止表見處分的發生。
第二,把合同分類,對重要的合同要做重點審核和管理
一般地說,企業的重大合同主要有:合作發展合同、企業購并合同、聯營合同,獨家代理協議、重大技術改進或技術引進合同、涉及擔保的合同、房地產開發與交易合同、金額巨大的購銷合同等。由于這些合同涉及到企業的重要經濟利益,對企業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一定要把這些合同挑出來,做為合同的重點審核和管理對象,從合同的項目論證、對方當事資信調查、合同談判、文本起草、修改、簽約、履行或變更解除、糾紛處理的全過程,都應有法律顧問部門的主要人員的參與,嚴格管理和控制,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有效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第三,合同審核的主要內容
合同內容豐富多樣,合同的條款可以從幾條到上百甚至上千條。因此,對任何一個合同的審核,都應做到有的放矢,對主要的內容和重要的條款作主要的審核。合同的主要內容,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主要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要履行的標的物;標的`物數量;標的物質量;標的物價款或者需要支付的報酬;履行期限,履行的地點和履行的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筆者以為,重要的審核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對合同當事人身份和資格的審查。這是合同審核中首先要確認的問題,也是防止合同詐騙的最有力的防范措施。因為合同當事人的身份和資格直接關系到合同簽訂后是否有效是否能真正履行的先決條件。
首先,應要求對方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本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本人的身份證。還要對企業的生產資格進行審查。比如說,房地產項目的,則一方必須要有房地產資格;特種機電設備生產的,則需要特種機電設備生產許可證;如果是藥品的,則需要相應的國家藥品生產的許可證,否則,就算合同簽訂了也常常會無效。
其次,如果是重大的合同,那么,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應派遣相關人員去對方所在地進行審查,考察團的人員應是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主管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法律人士+財務人員等的綜合組成。這種審查并不僅僅是對對方企業表面化的考察,而是應對對方提供的各類執照、證件、資格證、許可證、財務報表等進行仔細的審查。
在對企業本身審查的同時,還應去法院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訴訟案件,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查核實該企業的年檢注冊和歷年的獎罰情況,去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不動產的抵押擔保,去稅務局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拖延繳納稅費或者是否還有稅費沒有及時上繳情況,去環保局調查核實是否存在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等。以上幾個方面的實地調查核實的信息,都是公開化,因此,企業只要稍微認真,就不難對此進行實地審查,但對企業銀行帳號的查詢則是不容易的。
當然,以上幾個方面的調查核實,因合同的內容側重也就不同。比如說,如果是合作發展項目,那么對繳納稅費的情況調查是必要的;如果是引進生產線,那么對該生產線的環保限制調查必須要詳細化。如果是房地產項目合作開發,那么對該房地產項目的土地審批的相關手續是否齊全和是否設立過抵押擔保的調查則要盡可能詳細。
二、對合同標的物符合國家各項標準(產品質量、衛生防疫等)的審查。這種審查主要是幫助企業對對方產品質量的一種表面化理解。企業不應該只相信對方提供的各類許可證和證件,而應根據對方提供的相關證件,通過電話咨詢、委托異地審查或者實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實際審核。
三、價款的支付審查
對價款的如何有效的約定,會直接影響到對方履行合同的心態,直接關系到合同是否會順利履行。產品銷售方,則應審查對方是否有按時支付合同款的能力,應避免出現先供應產品后收款的情況,尤其應注意避免出現“貨到后付款”之類的低級錯誤。產品買受方,則應要求價款的支付應與產品的供應量和供應時間相配應,應盡可能避免出現價款先支付后提供產品的條款。
四、違約責任的約定
我們可以說,違約條款的如何約定,直接反映出該合同的質量如何,也直接反映了該合同可以順利履行的可能性。根據筆者多年的法律服務實踐,合同對違約條款的約定越簡單,就越容易出現法律糾紛。我們經常會看見合同中關于違約責任的這么約定: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違約,則另一方根據法律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稍微懂法律知識的人,都知道,這樣的約定,對于保障合同的履行是起不了任何積極意義的。合同法早就有規定,合同違約,違約方當然必須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這是法定義務,無須要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但如果賠償、如何計算經濟損失等這些最重要的問題都沒有涉及,則會對守約方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造成很大的障礙,而這也是違約責任的審核的核心所在。
在前面合同的概念中,我們就講到過,如果當事人沒有在合同約定明確的違約金或著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那么,一旦違約,守約方就無法直接向對方索賠。守約方如要想對違約方索賠,那么,他首先要證明自己確實受到了經濟損失,其次他還應證明自己的經濟損失是因為對方的違約而導致的,再次他還應計算出自己受到經濟損害的具體數額,該數額必須用貨幣價值來反映。滿足以上三個方面,他才可以向法院主張違約方的承擔違約責任。而在法庭上,他還要面對違約方的質證和抗辯,這些都無疑大大增加了他索賠的難度。
這里舉個例子:如某甲公司因乙公司延期交付某設備而導致其錯過了一次絕好的市場機會。于是,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賠他的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他提供的索賠理由如下:(1)如果乙公司按期交付該設備的話,那么根據該設備的日生產量,每日可以生產1000個產品;(2)該產品在8月、9月、10月這三個月中,市場處于供不應求,每個可以銷售的利潤為100元。(3)根據以上數量乘加得到200萬的利潤。如果甲公司要讓法院支持他的索賠理由,那么他至少還應提供以下證據:(1)該設備自交付起至正常開工調試日期需要多長時間;(2)該設備每日生產1000個產品是正常狀態、滿負荷、超負荷下生產:(3)該設備每日生產1000個產品的參照值依據;(4)該產品三個月的市場供不應求的依據;(5)甲公司的市場營銷售能力、市場占有率、市場影響力、企業的知名度等,即證明生產出來的產品可以銷售出去多少的依據。因為,如果消費者不知道你或者不熟悉,那么,即使再暢銷的產品,你生產的的產品再好,也會存在無法銷售或者銷售障礙情況。(6)每個產品銷售利潤的依據,是甲公司的生產利潤還是社會平均利潤率。等等。以上6個方面的取證,甲公司自己說了不算數,還必須獲得社會相關權威部門的認可。這樣,對甲公司來說簡直是比登天還難。當然,法院在審判時通常會利用自由裁決權,很少會如此精確審判。但假如你的證據無法做到真實無誤,讓對方難以反駁,那么,你在法庭上,就很難面對對方的質證,這顯然會使自己處于不利之地。
要解決該問題,最簡潔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或者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比如,在以上案例中,甲公司可以在簽訂合同時,根據該設備交付后每日生產的數量,結合銷售市場,大致估算下每日可以獲得的毛利潤,然后約定:如乙方逾期交付,則每日應向甲方支付多少元的違約金。這樣,只要對方一旦違約,甲方就可以直接向對方索賠該違約金。只要該違約金的約定不是過高,法院是很難不支持的。而且就算是違約金過高實際利潤,那也是要對方來舉證。法院在調整違約金過高或過低時是很謹慎的,但不會判定說,因違約金過高或過低而該條款無效。這就是為什么合同的違約條款的約定的越具體越詳細,越可以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的關鍵所在。
五、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的審核
一旦發生違約情形,采用何種方式來解決爭議糾紛就顯得非常重要。根據前面講到的,當前解決合同爭議糾紛,主要是仲裁或訴訟。由于我國當前的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因此,仲裁或訴訟的地點尤其顯得重要。筆者建議在合同中,應盡可能選擇在企業本地訴訟或者仲裁,寧愿在其它方面作出些讓步。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訴訟地的,那么,一旦雙方爭議無法協商一致,企業就應盡快先向有利自己的法院提起訴訟,以求得有利于自己的法院管轄權。
四、合同簽訂后監督和管理
1、應充分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約定的期限。主要是指企業因超過法定規定的期限而喪失合同法規定的一些法定權利的行使權。合同法中有許多法定權的行使都有明確的期限的,超過該期限,行使權也就喪失了。而實際上,所有這些期限的規定,對企業履行合同都是有相當大的影響的。因此,企業應定期經翻閱和審核合同備案件,一旦發現問題就及時向領導匯報,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比如合同法第54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重大誤解訂立的或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在54條中又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則該撤銷權消滅。
比如合同法第158條關于對產品數量和質量檢驗的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再比如合同法第192和第193條對贈與權的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如果企業在合同簽訂后,就把合同束之高閣,那么,顯然不會注意到以上撤銷權的時間限制。以上幾個方面的撤銷權期限,其實都是國家從法律上對受損方的一種法定的救濟權的規定。由于合同本來就是雙方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的合意,雙方都有義務審查對方的身份和資格,都有義務仔細審查相關的條款。因此,這種法定撤銷權的行使是不可能無時間限制的。
還有一種情況是雙方自愿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法第93和95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如何解釋該合理期限,法律并沒有規定,法院一般是根據日常履行期限來推算。比如說:如甲方交付產品逾期3個月,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這是有效的合同條款。也就是說,如果乙方不在合理期限內行使解除權,則該權利就自動消滅了。
2、要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注意保密合同的具體內容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條件,更是索賠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證據。如果企業把合同的原件弄丟,則會多企業索賠造成非常被動的局面,甚至會導致無法進行索賠。許多合同的內容是企業不愿意公開的,也有些合同中會涉及到商業秘密或者技術秘密。對這些合同的保管,格外顯得重要。筆者建議將這些合同保管員列入企業商業技術人員中加以管理,以防止泄露重要的內部信息。至于該將合同原件保管多少期限,筆者以為越長越好,最短不應少于2年期限,這2年期限自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之所以是2年期限,主要是我國的民事糾紛期限也是2年。當然,有些合同2年期限顯然過短。尤其是那些重要的設備、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合同等等,這些合同的保管期限至少應等于或大于它的使用年限。比如說房屋,根據我國規定,一般的民用高層建筑的安全通用期限為50-100年。如果在使用60年后發生倒塌,開發商單位仍然負有承擔違約責任之可能。這時候如果開發商與相關單位的勘察設計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設備安裝合同等已經毀損了,那么就會陡然增大開發商向這些相關單位索賠的難度。
企業合同 篇5
一、企業合同管理問題現狀
1.企業合同的不規范性
現代的企業合同管理并不規范,市場經濟的發展也沒有我們想象的成熟,因此如何規范建立企業合同就成為我們每個企業需要思考的重要問題,這也是時代經濟發展的需要。在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首要問題就是合同制作的不規范性。在企業的業務拓展過程中都需要對雙方的合作內容訂立合同,但是大多數企業都忽視了合同的重要性。有的企業只是隨便羅列幾項條款,并不根據具體情況而行,有的企業則干脆不簽訂合同,即沒有合同,因為中國社會是個講究人情往來的社會,所以這些企業在洽談工作時往往因為雙方的交情深厚而選擇口頭的商定,沒有落實到紙質合同上。
2.合同管理的無序性
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律化,首先要從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但實際工作中,很多企業甚至沒有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主要靠領導的行政命令行事,忽視對對方資質的認證、財務狀況的調查、付款條件約束、合同糾紛的處理約定等等,盲目相信對方言辭,不作調查,偏聽偏信,由于沒有合同管理制度的約束,隨意簽署合同,導致由于制度的缺失造成管理混亂,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事件屢有發生。
3.缺乏市場主體性認識
我國企業合同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大部分是因為企業沒有清楚地認識到當今的經濟形勢,從而草率的訂立合同,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因合同引發的爭執,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在經濟發展中市場是公認的主體,不能因為一時的疏忽和怕麻煩就輕率地選擇非書面式的約定,這樣往往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到時候再后悔已經來不及了。我們不能忽視身處的這個市場競爭大環境,更不能對合同的管理掉以輕心,因為差之毫厘就可能謬以千里,危險往往存在于我們不注意的微小細節里。
4.合同管理人員的局限性
通常在建立一份合同時都有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但是對于一些發展規模不大的企業而言,它的管理人員的素質也許就沒有那么的規范化了,他們因為自身知識和經驗的局限性,造成了合同的不完整性或者不正式性,比如,在一些應該注意的重要條款的制定上存在疏忽,對一些普通條款不夠重視,造成其字句間存在很多法律漏洞,在雙方產生糾紛時對于自己公司這一方非常不利。
二、合同管理問題的演變
合同的制定在最開始的時候就是以簡單的口頭形式或者單純的一張證明形式而存在的,在這種證明上可能只是簡單的存在雙方的名字或者手印,很多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發展到近代的時候,雖然人們的合同管理意識有所提高,但是,合同的管理依然沒有具體的規范可以遵循,因為傳統經濟模式的影響,在建立和執行合同時仍然不夠細致全面。基于這樣的發展歷史和人們普遍的行為習慣,使得當代的合同管理存在很多缺陷。
三、市場競爭下的合同管理改善方案
1.健全管理制度
現代企業合同能夠體現企業在生產、管理、經營等方面的各種法律關系,由于合同的專業性和法律性很強,特別是一些對企業影響重大的合同,能否正確簽訂顯得十分重要,因此完善各項合同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如合同的審查、公正、專用章管理、歸檔等一系列的制度確立,這些都是合同管理活動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完善這些制度,才能使合同的合法性得到保障,將企業的風險降到最低。
2.提高企業專員素質
如果說制度的完善是合同管理的關鍵,那么合同管理人員就是制度執行的關鍵。光有制度是遠遠不夠的,重要的是人與企業按照章程處理事務,落實到具體的日常工作中去才是關鍵。有了具體的制度就能夠對相關人員進行教學,企業可以定期的對員工進行相關方面的教導,確保每個員工都樹立嚴格制定企業合同的觀念。而且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員的時候,企業也可以對應試者的相關方面的知識進行重點考核,使相關崗位人員與所從事的管理工作對口,避免存在跨專業就業的'現象,這樣就免去了企業二次教育的麻煩和成本損耗。
3.構建全套管理體系
首先是合同的制定,確保每份合同的完整性,在這個基礎上檢查每項條款是否存在危害到企業利益的地方,同時保證每項條款都是依據法律規定而制定的。其次在制定完成后要進行細致的審核,也就是對合同進行的第二次核對,對發現的不合理的地方要進行及時的溝通和修改。最后就是進行規范的合同制作,嚴格按照規范文本進行制作是我們必須遵守的原則,無規矩不成方圓,我們要養成按章辦事的習慣,這樣才能體現合同制作的嚴謹性和不可違抗性。
四、結束語
時代的發展是不可逆轉的潮流,現代企業要想在長久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建立健全企業的管理制度,用專業化的水準管理合同。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借鑒前輩們的經驗,發展成功的方面,規避失敗的教訓,避免重復走不必要的彎路。企業內部各個部門也要團結合作,積極履行自己部門的職責,使合同的管理體系更加完善、更加牢固。
企業合同 篇6
出租人:性別:,電話:,身份證號:住址:
承租人:公司,聯系人:電話:
住址:
出租人與承租人經過友好協商,出租人自愿向承租人提供車輛租賃服務,車牌號碼為,車型為.現約定如下:
第一條:租金計算
租金為每月¥3800元(人民幣大寫:肆仟元整)。支付方式為每月15號結算上月租金。承租人承擔服務期內(承租人乘用該車輛時)該車輛的實際汽油費用由出租人自理,過橋、過路、停車所產生的費用則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根據實際情況產生的報銷。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起生效,至20xx年月日止。到期后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再簽租用合同。
第三條:出租人權利義務
3.1.出租人在服務期間應該自行投入以下保險: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2)不低于1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3)不低于10萬元的車上人員責任險(限司機即駕駛員);4)不計免賠。服務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或保險公司承擔,與承租人無關。如發生前述情形,經過公安交通部門或有權機關認定責任劃分,是出租人責任的,出租人應對乙方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2.服務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承租人在汽車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3.3.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出車事宜,由承租人統一合理安排,并說明情況,如人數,所需運送的目的`地等.
3.5.因出租人的責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車而車輛不在位,或出租人維修車輛超過承租人認可的合理期限,承租人租用他人車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且承租人有權扣除該期間對應的租金.
3.6.出租人自行安排駕駛員完成承租人交付的工作任務,駕駛員須符合國家交通法規規定要求,并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在崗待令派遣.
3.7.出租人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或合同期間合法使用權,并保證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有權機關要求的與承租人構成本合同關系的、服務內容的所有應有之法定證件材料。
3.8.出租人保證在服務期間不從事任何違法、非法行為及與合作事項無關的不必要的行為,如違反約定從事前述行為,造成任何后果與承租人無關;如給承租人造成損失,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承租人權利義務
4.1在行駛過程中,承租人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4.2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4.3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期間車輛必要的附加費用,如汽油費、過路橋費等。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方當事人如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人與承租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本合同所需證件材料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合同 篇7
一、緒論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企業的法律意識也在不斷的增強,在企業經濟往來中,簽訂合同已經發展成為一種必須也成為了必需。企業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維護自身信譽形象,搞好企業合同管理已經成為一種必然。當然在當今社會,企業合同管理還尚未成熟,還需要不斷的發展進步。
二、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概述
1、企業合同
企業合同是指,一個企業的經營管理中,在與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等經濟平等主體進行經濟活動時所簽訂的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企業合同的簽訂有利于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更有利于企業經濟活動的有序健康發展。
2、企業合同管理概念及認識誤區及風險
企業合同管理貫穿于在企業經營管理的整個過程中,是指企業為了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規范管理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履行等所涉及的各項事務的管理行為。企業合同管理是通過管理企業合同來充分發揮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規范在企業管理運營中重要作用的管理活動。企業合同管理包含合同簽訂前的洽談,合同的起草、簽訂、生效以及合同的失效、解除或者無效。在當前的社會中,企業合同管理并沒有得到每一個企業的重視,也沒有統一的規范和制度。并且還有一些人對于企業合同管理存有一定的認識誤區:
1)、有一些企業經營者認識不到合同簽訂的重要意義,認為簽訂不簽訂合同不重要,認為如果這個人誠信不簽訂合同他也會誠信,這個人如果不誠信,那么即使簽訂了合同也解決不了問題;
2)、有一些企業經營者管理者認識不到企業合同管理的價值以及企業合同管理的內容,認為企業合同管理就是修改合同。其實企業合同管理是一個完整的合同管理體系,應當包含合同簽訂前的準備,合同的簽訂,合同的履行管理,合同的效力管理,合同的責任追擊以及合同的歸檔管理等等,并不只是修改合同那么簡單;
3)、有一些企業經營者甚至認為企業合同管理增加了企業運營的成本,是沒有必要的費錢行為;
4)、也有一些企業經營者盲目的相信企業法律顧問,認為企業法律顧問是萬能的。這樣的認識也是很有風險的。企業的經營者在企業合同管理上的認識誤區也導致了企業合同管理存有很大的風險,雖然這不是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全部因素,但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沒有良好的企業合同管理環境,沒有制定良好的企業合同管理規范,有時候不但不能提高企業管理效力,反而會降低企業經營管理的效力,增大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多重因素可能造成的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歸納如下:
1、未簽訂合同、未經授權簽訂合同、合同雙方主體資格錯誤,合同內容存在欺詐或者存有重點的遺漏,從而導致企業合法權益無法主張;
2、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
3、糾紛處理約定不明或者不尊約定,采取不當的糾紛處理方式,從而嚴重有損企業形象。
三、企業合同管理風險防范
1、樹立企業合同管理意識
要想有效的防范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最重要的是對企業合同管理足夠重視,企業的經營者必須樹立企業合同管理的意識,爭取在企業中建立起良好運行的企業合同管理部門,不是只迷信法律顧問,也不是認為法律合同無用,而是建立起每一個員工的法律意識,合同意識,在企業運營中足夠的重視合同,并且尊重法律顧問的'意見卻不盲從法律顧問的意見。
2、企業合同管理風險防范
企業合同管理防范要注意合同的整體情況,比如合同簽訂前的準備,合同簽訂中的事項,合同的主要條款,這些要求我們應注意:
1)合同簽訂前,要充分了解合作對象的整體情況,采取查詢企業的工商登記信息,了解企業注冊地、組織機構代碼、企業營業執照信息等。了解是否具有合同簽訂主體資格,了解合作對象的商業信譽,以及履行約定能力。防止糾紛發生。
2)合同起草時要認真審查合同的主要條款,確定合同履行的時間、地點、有效性。約定好糾紛處理管轄,糾紛處理規則等以便更好的減少糾紛,進行權利救濟。
3)合同簽訂時要注意公章,是否是合格有效合同章,注意簽訂合同人員身份,是否有授權或者是否法定代表人,對法定代表人請其出示身份證明。
4)保存好合同原件,合同履行的證據等,一旦發生糾紛,首先要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進行訴訟或者仲裁,要有專業的法律人員提供良好的建議。
四、結論
企業的合同管理絕不是一兩句話可以說明的,包含的因素內容十分龐雜,作為一個成熟的企業,企業的合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不僅僅是一個企業管理文化的體現也是一個企業法律文化的體現。企業要想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維護好自身的企業形象,必須要重視企業合同管理。
企業合同 篇8
甲方(用工方):
乙方(勞動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職責要求
(一)、工作內容:。
(二)、工作職責及要求:
三、勞動報酬及保險待遇
在本勞動合同中用工期限內,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每月應向乙方支付不低于_______元
(人民幣)的勞動報酬;按照相關勞動法規的規定,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不低于_______元(人民幣)的勞動(養老)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保險手續)。甲方每月共_______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當月的勞動報酬,甲方最遲應在當月末后的五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乙方在甲方上班勞動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及保護條件。乙方在上班勞動時間,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傷,按國家工傷法規由甲方承擔責任。如由于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勞動操作規程及自身、自然因素發生的傷、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四、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規、法紀和職業道德及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接受甲方安全教育,其具體要求如下: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中的部分條款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建立的各項規章制度的;
2、在工作中,未能履行崗位職責,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有連續曠工行為的;
4、被勞動教養或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其勞動的;
2、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其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另行強加工作任務和未能提供勞動條件的。
凡有以上條款情形之一的,無論甲乙雙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都必須以書面的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間,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或克扣乙方的勞動報酬待遇,甲方應按當月乙方勞動報酬的20%支付補償金給乙方;
2、甲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除全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外,應另全額支付一個月的勞動報酬(不含保險費用)的違約補償金。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間,乙方未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工作中未按規定程序操作,恪盡職守,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責全部賠償(可在當月勞動報酬中抵扣)。
2、未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工作中,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勞動的實際情況扣減當月的勞動報酬。
3、乙方單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甲方除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待遇外,乙方應另按一個月的勞動報酬標準(不含保險費用)向甲方賠償違約金。
七、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可簽訂補充條款,作為此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人事部門一份,財務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同 篇9
【摘要】文章分析了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闡述了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原則和內容,探討了民營企業合同管理過程及措施。要加強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訂立中的管理和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切實為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關鍵詞】民營企業;合同管理;法律實務
民營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主要組成部分,但在經營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其中作為商品交換的法律形式——合同,更是關系到民營企業的各個方面。因此,本文就民營企業合同管理進行了一些相關的分析和探討,來幫助我國的民營企業加強對合同的管理,以便其在市場經濟的競爭中得到更好的發展前景和生存環境。
一、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合同管理是民營企業經濟法律關系的核心組成部分,民營企業合同是否可以依法進行和訂立關系到企業的經營能否成功和對企業的法律評價產生影響。1、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需要合同管理目前企業的各項制度實際上是讓企業發展成為市場經濟的利益中心。因此,對于我國的民營企業來說,要加強自我約束,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以訂立合同的方式進行相應的經濟活動。使用合同是民營企業在進行相關經濟交易中的主要法律形式,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訂立是現代企業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企業提升經濟效益需要合同管理加強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是增加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合同的管理與企業的管理密切相關。如果沒有合同管理,那么企業管理的過程中就會失去基礎。一個企業要進行產品的銷售和生產,主要是憑借合同將其聯結起來。而實效管理,說的是實現企業日常的生產和取得銷售收入的過程。合同管理與民營企業的經營管理密切的聯系在一起。通過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可以使民營企業的經濟取得更好的效益。3、合同管理是法制經濟的需要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企業必須進入到市場的交往和競爭之中,才可以得到生存和更好地發展。要遵守市場制度,合同就是商業交易的法律形式。市場制度的根本表現方式就是合同法。民營企業可以通過對合同的管理,從遵循法律的角度進行企業的活動和經營,防止法律風險,來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減少因為不知道相關的法律規定而帶來不可避免的經濟損害。
二、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原則和內容
1、基本原則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指的是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要遵循的基本要求和相應的指導方針。一般的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原則有以下幾個方面:(1)依法管理。依法進行管理,是說民營企業對合同進行管理的時候,要根據與合同相關的法律來進行管理。嚴肅認真的執行我國的法律法規,將國家的法律規定貫穿到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的每個方面和每個環節。并且要正確的應對企業和企業,企業和國家,合同和法律等之間的關系。不為企業的利益而做出有害國家的事情;不鉆法律的空子,不藏匿證據,不虛偽,保證企業的經營不違法。(2)預防為主。由于市場的多變性和經營人水平的有限性,企業在訂立和履行相關的合同時,會碰到各種問題,從而產生糾紛,如果不能進行有效的防范和及時的應對,就會對企業的經濟效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因此,民營企業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建立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防患于未然。對此,需要民營企業的領導決策人建立并提高關于合同的觀念及重視程度。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將合同管理當做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要內容。對合同管理過程進行相應的把握,使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理念得到宣傳和普及。(3)經濟效益和法律審查相結合。合同是聯系企業和企業之間的紐帶。訂立合同代表了一定的經濟關系和企業的經營成果。一項合同通常代表了一個經濟方案、一個技術的項目或者是一場生意的關系。對合同進行經濟技術的核查才能保證合同的成效。合同只要訂立就會有相應的法律后果,合同雙方負責人必須依法履行合同上的條款。合同是在法律行為和經濟行為的基礎上形成的,一份合同,如果沒有法律的保護,是很難完成的。而如果沒有科學技術的成果和相應的經濟支撐,合同也只是一個沒有內涵的紙張。由上可知,對合同進行相應的核查,是民營企業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2、合同管理內容民營企業合同管理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民營企業經營的許多方面,綜合性很強。由于大部分民營企業的經營規模、管理制度不一樣,因此,合同管理的深度和廣度也有差距。一般來講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企業對合同法進行學習和掌握;二是健全企業合同管理組織,設置民營企業合同管理機構;三是給合同管理提供體制保證,建立民營企業合同管理體制;四是為解決合同糾紛提供法律保障,加快民營企業的法制構建;五是給合同提供外部保障,協調民營企業合同的監管機構關系。
三、民營企業合同管理過程及措施
民營企業合同的管理是一個相對流動的過程,這些過程分為合同訂立前管理、合同訂立中管理、合同糾紛管理和合同履行中管理四個部分。它們是密切關聯的但又是相對獨立的。1、加強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一旦訂立了就必須被履行,因此在合同訂立前,必須要認真的做好預備工作使合同訂立能達到預期的結果。如果前期工作沒有做好,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糾紛問題,產生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以生產類的企業為例,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含有以下步驟:第一,調查產品的供應狀況和消費者的需求狀況,并依據結果作出分析和總結,給是否簽約合同當參考;第二,使用正確的預測方法,并在調查后的條件下,對市場的狀況進行適當的分析和研究,保證合同的可行性;第三,通過市場調查和市場預測確定是否簽約合同和決定合同的內容。2、加強合同訂立中的管理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當事人必須核查雙方的法定資格,信用度,資金及其完成合同的能力;確定合同談判中的最低和最高界線以及進行談判的人;合同的文字表達要清楚,雙方的責任必須明確。3、加強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一是適當的布置合同中的任務并對合同的完成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確保合同的按時完成;二是領導要經常去基層進行考察,促使合同很好的完成。遇到問題,及時的做出應對,默契配合,保證合同的順利完成;三是進行標的交付;四是按合同規定的方式進行結算工作。總之,合同是民營企業內外關系的法律形式,其訂立和履行等各方面都會影響企業的經營和發展。所以,加強合同管理對民營企業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江平主編.經濟“游戲”的規則—合同法的發展與完善[M].貴州:貴州人民出版社,1995.
[2]范鑒表,徐琳主編.現代工業企業管理概論[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1.
企業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根據“西城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資金管理辦法”(西政文[20xx] 19號)要求,西城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就使用西城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資金簽定合同如下:
1、甲方依據乙方提出的申請,經與區財政部門共同研究批準,同意乙方使用西城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資金萬元,由區財政局負責從創業資金中撥付,甲方會同區財政等部門負責監督乙方資金使用情況。
2、乙方專項資金用于:
用途,資金預算及支出明細附表。
3、乙方使用本資金日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預計達到以下目標:
4、乙方使用創業資金,應專項用于新產品研制開發和生產,實行專款專用,不得用于集體福利和參與稅后利潤分配。
5、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并在合同到期后一個月內將使用資金后所產生的效果、企業發展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
6、甲方依據資金使用總結報告和項目完成情況可會同有關部門對乙方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書面、會議或現場考察等形式的驗收。
7、乙方使用創新資金兩年內不得自行將工商注冊地點變更到區外,如在此期間將注冊地點變更到外區,將退回全部創新資金。
8、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時間內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任何一方提出變更合同的要求,需與另一方協商,簽定變更協議后方可執行。
9、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數向區財政退還支持的`經費,同時甲方三年內不再受理乙方申請。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必要時經雙方協商訂立附加條款,附加條款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區財政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蓋章)乙方: (蓋章)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經辦人:經辦人:
簽約地點西城區
附表
創新項目資金預算及支出明細
1、資金預算金額單位:萬元
經費來源金額使用計劃
年年
創新資金
國家撥款
銀行貸款
自籌資金
其他
合計
2、經費預算支出明細(應符合經費預算中經費來源總計金額)
(1)設備儀器工裝模具等費用:
名 稱型號 數量金額 經費來源
(2)各項科研消耗費用:
內容金額 經費來源
能源材料費
試驗外協費
資料印刷費
租賃費
差旅費
鑒定驗收費
管理費
其他
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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