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服務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推薦服務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乙方:
開戶銀行:
帳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展會設計制作策劃服務事宜,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以下合同條款達成一致意見:
一、服務內容
二、服務時間約定
1、方案定稿時間
2、制作及搭建時間
3、展期維護及撤展善后時間
三、服務金額及付款方式
合同總金額:人民幣____萬元整(¥元),其中:創意設計費用_____元,搭建制作及維護費用_____元,稅費___元。詳見附件1明細報價。
付款方式: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甲方認可通過并簽定合同后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約為合同總額的65%);展會結束后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其余費用(¥ ____元)。(其中)
四、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設計樣稿,經甲方認可發布的稿件,創意、平面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用于其他項目,否則甲方有權追索經濟賠償。
2)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工作的開展,對于乙方所需的項目相關資料全力提供、對于乙方提交的方案盡快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對已簽字認可的廣告設計稿又提出修改意見,相應順延制作、發布時間,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于展臺的制作和維護,如未能達成設計效果,甲方有權酌情減扣費用,但最高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對于甲方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要求和行為,乙方有權拒絕。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保證品質和工作時間。
3)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資料負有保密的義務,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于散發、傳播、披露、復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當合同終止之時,乙方返還或銷毀甲方所提供的資料。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保留法院訴訟的權力。協議如有變更或補充,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或備忘錄,該部分與協議具有相同的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并具備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