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旅游合同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旅游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旅游合同1
甲方:xx市旅游局
乙方:
為了指導xx旅游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加強政府協調、整合資源市場、推進開發保護,把霸州培育成主題鮮明、交通便利、服務配套、吸引力強,影響力大的旅游目的地,從而帶動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xx市旅游局(以下稱“甲方”)委托xx(以下稱“乙方”)編制《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經雙方協商一致通過達成以下協議:
1.項目定義
1.1項目名稱
《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
1.2規劃界定
1.2.1規劃范圍:xx市境全域,總面積784平方公里。
1.2.2規劃期限:20xx年至20xx年,重點20xx至20xx年。
1.3規劃主要內容
在國標《旅游規劃通則》的基礎上,充分借鑒國內外先進區域旅游發展規劃的成功經驗和運作模式,貫徹落實《xx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及相關規劃的要求,充分銜接《河北省旅游發展總體規劃》和《廊坊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把《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做成融科學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為一體的高質量高水平的規劃,指導霸州市旅游業“十一五”期間的旅游開發與發展以及為中遠期旅游發展確定框架和戰略。主要內容包括:
1.3.1全面分析xx市旅游業發展歷史與現狀、優勢與制約因素,以及與相關規劃的銜接;
1.3.2分析xx市客源市場需求總量、地域結構、消費結構及其他結構,預測規劃期內客源市場需求總量、地域結構、消費結構及其他結構;
1.3.3提出xx市旅游形象標識、旅游主題口號和發展戰略;
1.3.4提出xx市旅游業發展目標及其依據;
1.3.5明確xx市旅游產品開發的方向、特色與主要內容;
1.3.6提出xx市旅游發展重點項目,對其空間及時序作出安排;
1.3.7提出xx市旅游要素結構、空間布局及供給要素的原則和方法;
1.3.8提出可持續發展原則,注重保護開發利用的關系,提出合理的措施;
1.3.9提出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1.3.10提出xx市旅游業發展近期行動計劃(含重點項目投資概算)。
2.項目時間
2.1工作時間
本項目自收到首付款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時間延后,則項目工作時間順延)。
2.2時間分配
2.2.1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項目款之日起1個月內,開展實地考察、資料收集、調研等工作;
2.2.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項目款之日起2個月內,開展調研總結、資料整理分析、內部研討工作,制定總體框架,形成總體規劃綱要,遞交甲方討論修改;
2.2.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項目款之日起第3-4個月,修改完善總體規劃綱要,形成總體規劃初稿,并進行初稿匯報;
2.2.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期項目款之日起1個月內,對初稿進行修改完善,制作并遞交評審稿;
2.2.5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三期項目款之日起1個月內,對評審稿進行修改完善,制作并遞交最終成果。
3.項目費用
3.1項目標的:
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
3.2費用支付:
3.2.1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項目款,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
3.2.2初稿匯報會通過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項目款,計人民幣陸萬元整(¥60,000.00);
3.2.3專家評審會通過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三期項目款,計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00);
3.2.4乙方向甲方遞交最終全部成果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項目款,計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
3.3項目款通過銀行匯票或轉賬支付。
3.4項目組成員考察調研、綱要匯報會、初稿匯報會、專家評審會期間的'食宿交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專家評審會聘請的評審專家的評審費、食宿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提供的成果符合上述要求,并對乙方提供的成果進行驗收;
4.2甲方義務
4.2.1落實規劃費用并按時足額支付項目款;
4.2.2提供項目組需要的相關資料和圖件;
4.2.3安排項目組在霸州工作期間的交通工具和食宿等;
4.2.4聯絡安排項目組的考察、調查、座談等工作;
4.2.5負責綱要匯報會、初稿匯報會、評審會的組織工作。
5.乙方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權利
乙方有權利按照合同要求按時足額收取項目款。
5.2乙方義務
5.2.1按照項目工作時間要求開展各項工作;
5.2.2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項目成果;
5.2.3保證綱要匯報會初稿匯報會和專家評審會的匯報工作;
5.2.4協助專家評審會的組織工作;
5.2.5吸收綱要匯報會、初稿匯報會和專家評審會意見建議修改完善項目成果;
5.2.6協助甲方實施規劃的有關后續工作。
5.2.7乙方收到款項同時應向甲方出具合法的發票。
6.項目成果
6.1成果內容
6.1.1《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文本
6.1.2《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圖件,包括:
6.1.2.1xx旅游區位分析圖
6.1.2.2xx旅游資源分析圖
6.1.2.3xx旅游客源市場分析圖
6.1.2.4xx旅游功能分區規劃圖
6.1.2.5xx旅游線路規劃圖
6.1.2.6xx旅游交通規劃圖
6.1.2.7近期建設項目規劃圖表
6.2最終成果數量
《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文本、說明書(含圖件)20套;
《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電子光盤(含文字文件、圖件文件)10套;
《xx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掛圖)2套。
7.知識產權
合同最終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8.違約責任
8.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調研條件,或甲方未按期支付項目錢款,影響工作進度或質量的,甲方應立即糾正,乙方的工作任務同期順延。
8.2如果乙方所提出的項目成果沒有通過驗收,乙方應立即采取補求措施,繼續修改完善直至項目成果通過驗收。
9.其它
9.1合同數量: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9.2合同生效和終止:本合同自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甲方支付所有項目款、乙方遞交最終成果后自動失效。
9.3本合同而產生的補充合同,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甲方聯系方式: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手機:
E-mail:
乙方聯系方式: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手機:
E-mail:
賬戶名:
開戶行:
賬號:
旅游合同2
按照《旅游法》“度身定制”的上海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出爐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旅游局日前聯合發文,通知在上海市范圍內推行使用《上海市境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記者注意到,新版合同表述更加清晰,“文明旅游”和“不可抗力雙方共同擔責”等內容首次納入旅游合同。
據介紹,新旅游合同刪除了舊版合同中“旅行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和另行付費的自選項目”等相關條款,行程表里僅有每日旅行線路、景點、交通、住宿,范文,且必須嚴格按此執行,旅行社不得隨意改變行程。新版旅游合同中增加了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如實告知個人健康信息、拒絕零負團費、拒絕強制交易、拼團、旅游行程單、安全告知書、最低成團人數、逾期支付旅游費用的違約金、旅游者申請質監所調解的期限等內容。舊版合同中,缺乏對游客不文明行為的相關約束,只提到由帶團的導游負責宣傳;但該做法在實際情況中收效甚微。而新版旅游合同對游客不文明行為做出了細化,規定由旅行社在出團前作更詳細的講解和提示。
新版旅游合同使用說明中,還規定了對旅行社所擬定補充條款內容的限制,規定“旅行社制定補充條款對本合同示范文本有關條款的內容進行補充、細化的,補充條款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
此外,新版旅游合同中,對旅游者解除合同承擔的必要費用以及旅行社未按法定期限提出解除合同支付違約金的標準,均設立了二個選項,一是雙方當事人可選自行約定并從其約定,二是如未自行約定的可選按合同既定標準。法律專家表示,這充分體現了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合同法基本原則,也是《旅游合同》的首次實踐與創新。
旅游合同3
XX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旅游專項規劃)項目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信守。
1. 項目名稱 *xxx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旅游專項規劃)。
2. 工作范圍總用地面積約為****.00平方公里(或公頃)。
3. 工作內容
3.1. 第一階段:現場踏勘及項目討論階段[5個工作日]主要針對項目背景和項目特色,尤其是甲方對項目的具體要求和目的進行認真、深入、細致的討論,在各方面取得共識。
3.2. 第二階段:旅游資源及市場調研基礎資料匯編、分析評估階段[20個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提交旅游資源及市場調研基礎資料匯編、分析評估成果,供甲方討論確定,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書面確定意見。 提交成果如下:3.2.1. 文字部分 1) 基礎現狀分析 2) 背景條件分析 3) 資源特點分析 4) 客源市場
評估分析 5) 主題形象和發展戰略 6) 發展目標及定位 7) 總體布局 8) 功能分區規劃 9) 市場營銷策略 10) 形象產品規劃 3.2.2. 圖紙部分1) 總體規劃區位圖 2) 現狀分析圖 3) 客源市場分析圖 4) 旅游資源分布圖 5) 旅游功能分布圖 6) 綠化系統規劃圖 7) 道路系統規劃圖 以上成果提供文本(簡本)6套,款項結清后提供電子光盤1張。
3.3. 第三階段:成果階段 [甲方提供“第二階段”修改意見書后20個工作日]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書面確定意見,在旅游資源及市場調研基礎資料匯編、分析評估成果的基礎上進行調整及深化,提交規劃成果作為項目匯報、規劃審批的依據。 提供成果如下: 3.3.1. 文字部分1) 基礎現狀分析 2) 背景條件分析 3) 資源特點分析 4) 客源市場評估分析 5) 主題形象和發展戰略 6) 發展目標及定位 7) 總體布局 8) 功能分區規劃 9) 市場營銷策略 10) 形象產品規劃 11) 基礎設施規劃 12) 環境保護規劃 13) 近中期開發規劃 14) 保障支持規劃 3.3.2. 圖紙部分1) 總體規劃區位圖 2) 現狀分析圖3) 客源市場分析圖 4) 旅游資源分布圖 5) 旅游功能分布圖 6) 主要景點規劃圖 7) 公共設施規劃圖 8) 綠化系統規劃圖 9) 道路系統規劃圖 10) 分期開發圖
以上成果提供文本6套,款項結清后提供電子光盤1張
4.費用與支付方式
4.1. 費用:本項目的總費用為人民幣*****萬元整(¥***,***.00)。 所有費用以人民幣形式轉帳(電匯)至: 銀行戶名: 開戶銀行: 賬 號:甲方承擔電匯所需的費用。 4.2. 支付方式: 4.2.1. 合同簽署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定金: 總設計費的**%,人民幣******元整(¥***,***.00);4.2.2. 控制性詳細規劃初步成果遞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設計費:總設計費的**%,人民幣******元整(¥***,***.00);4.2.3. 控制性詳細規劃最終成果遞交之日三個工作日內支付設計費:總設計費的**%,人民幣******元整(¥***,***.00)。
5.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5.1. 乙方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出具設計成果。5.2. 本項目設計成果(包括所有圖紙、模型、電子文本和文字資料等)的著作權歸屬乙 方所有,設計成果的所有使用權歸屬甲方所有,乙方可以經甲方同意后將設計成果用于其他用途。
6. 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1. 甲方應該在項目正式開始前向乙方提供乙方為完成本協議項下項目設計工 作所必須的資料和信息,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測繪或基礎資料的不準確而造成的損失和相應責任,由甲方負責。6.1.2. 甲方有責任按照協議規定的進度支付乙方相應的費用。甲方如未及時付款, 乙方有權利相應延遲提交成果的時間,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6.1.3. 甲方應該在乙方每次提供方案后及時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見和建議。由于甲方 的原因,沒有向乙方提供確定方案的書面意見,而導致成果提交的延誤由甲方負責。6.1.4. 甲方變更設計咨詢項目的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 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工作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返工費用。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工作成果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如果 乙方同意提前交付工作成果,甲方應根據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趕工費。
6.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2.1. 每一次付款乙方都將提供發票。6.2.2. 乙方原則上在收到每個階段的款項后開始下階段的.工作,如果超過規定的付 款期限十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相應的款項,乙方有權全面停止設計咨詢工作。6.2.3. 乙方因外界不可抗因素需延長設計時間的,須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是累計延期時間不得超過90天,如果超過90天每延誤一天(從延期之日起算),減收相應階段設計咨詢費用的千分之二。 6.2.4. 乙方每階段提交的設計成果應當經甲方書面確認或授權后,方能進行下階段 的設計工作,否則由此引起的乙方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根據合同法有關委 托合同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7.2. 因甲方原因導致不能如期向乙方付款,每延誤一日,乙方有權收取甲方本次付款金 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經乙方書面催告后,甲方十日內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7.3. 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向甲方交付設計成果的,每延誤一日,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 設計階段應付款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經甲方書面催告后,乙方十日內仍未交付,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4. 合同生效后,如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不退還甲方 已經支付的項目定金和設計咨詢費。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應退還已經收取的但未完成的相應階段的項目設計咨詢費,但已完成設計咨詢工作所對應的項目設計咨詢費不予退還。
8.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除本合同規定之外的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 糾紛的解決
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合同締結地人民法院裁決。
11. 其他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簽字蓋章頁: 甲 方: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簽署日期:20xx年X 月X日
乙 方: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地 址:郵 編: 電 話: 傳 真:簽署日期:20xx〇年X月X日
旅游合同4
合同編號:
本合同文本時管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簽請仔細閱讀。
一、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的詞語定義
1、組團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從事招徠、組織旅游者旅游活動,并為旅游者提供相關服務的旅行社。
2、旅游者,是指與組團社簽訂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中國公民或者團體。
3、旅游服務,是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赴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覽,并親自或者委托旅游目的地旅行社為旅游者安排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經營活動。
4、旅游費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給組團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行程計劃單所列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等。
5、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游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行為。
6、離團,是指旅游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織的旅游團隊后,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未能歲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脫團:是指旅游者參加了組團社多組織的旅游團隊后,擅自脫離旅行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8、轉團,是指旅游行程開始前,低于成團人數時,經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其轉至當地其他旅行社所組織的旅游團隊中,并由旅游者與被推薦的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的行為。
9、散客拼團,是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組團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經旅游者書面同意,由旅游者報名后自行前往旅游目的地,由當地的旅行社組織來自國內各地的選擇的相同旅游線路的其它散客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0、不可抗力,是指因極端天氣、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騷亂、恐怖事件、政府行為、公共衛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延誤或取消、景區臨時關閉、賓館飯店臨時被征用等旅行社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11、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
12、業務損失費,是指組團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產生的經濟損失。
二、報名參團與簽訂合同
第二條 簽訂合同
1、旅游者參加旅游活動應選擇具有《營業執照》《旅游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2、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有關條款、《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一下簡稱《計劃書》)和《自費項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內容的情況下,組團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三條 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
1、組團社應當向旅游者提供《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書》用語須準確清晰,《計劃書》應當對如下內容做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徑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有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交通工具及其檔次等級;
(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稱、地點、檔次等級(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的服務設施);
(5)景區(點)及游覽活動等(含主要景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6)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7)早餐和正餐的次數及其標準;
(8)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和停留時間;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時間、地點、項目);
(10)自費項目(如果安排,組團社應在簽約時間向旅游者提供《自費項目表》,明確自費項目的價格,由旅游者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費項目應以不影響《計劃書》行程為主責準則,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參加)。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合同法》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組團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三、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組團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要求旅游者如實提供旅游所必須的個人信息,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費用。
4、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隨身物品。
5、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違反旅游合同約定采取補救措施時,要求旅游者配合處理防止擴大損失。
6、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六條 組團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旅游者做出真是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如實告知旅游者具體的旅游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合同約定不派全陪的,應當告知旅游目的地的接洽辦法和聯系方式。
3、為旅游團隊安排的導游應當取得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項證件。
5、行程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
6、旅游者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進行索賠。
7、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費用發票。
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經營者或者個人,泄露旅游者因簽訂旅游合同提供的個人信息。
9、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現的糾紛,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應當盡協助義務,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11、制止旅游者違犯法律、法規和違背旅游目的地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七條 旅游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組團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4、有權拒絕組團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約約定以外餓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第八條 旅游者的義務
1、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系到的。
3、自身身體條件能夠確保順利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
4、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5、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游想成,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管理,不得以個人原因強迫組團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者脫離團。
6、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舉止文明,不得在旅游工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8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四、合同的變更
第九條 合同內容的變更
1、組團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組團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可以在征得多數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同予以變更。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組團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做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組團社應當退還旅游者未發生的費用,已發生費用的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半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造成實際支出的旅游費用減少的,組團社應當將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造成實際支出的旅游費用增加的,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額外支付。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條 組團社轉團
組團社轉團,應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注明,并就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和委托的地接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五、購物
第十一條 購物責任
1、《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為大眾購物場所,旅游者夠沒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2、《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以團隊旅游者為主要客戶的,旅游者在該購物場所購物,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取得合法的購物憑證;旅游者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損失的,旅游者可以請求旅行社承擔協助索賠義務。旅行社未履行協助索取購物憑證義務,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相應的損失。
3、旅行社脅迫、誘導、欺詐旅游者購物,導致旅游者遭受損失,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 旅游者與組團社資料
1、甲方(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2、乙方(組團社): ,經營范圍:國內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地址:,電話: 。
第十三條 旅游內容與標準
1、出發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集合地點: ,請于 年 月 日 時 分前抵達集合地點。
2、返回時間: 年 月 日,返回地點:
3、旅游行程共計 晚 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4、往返大交通:
5、地接車輛:
6、旅游途徑地、目的地和統一安排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住宿標準、酒店名稱;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詳見《計劃書》。
7、旅游者須另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詳見《自費項目計劃書》。
8、用餐次數:正餐 次,早餐 次;標準 。
9、旅游費:成人應交旅游費元/人,1.1米以下兒童費用元/人,旅游費共計 元;未按成人標準交納旅游費的兒童,旅行社不提供: 。
10、付款方式及時間:甲方在報名時應繳80%訂金元,余款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11、導游服務:提供全陪服務□/地陪服務□。
第十四條 不能成團的約定
1、如報名參團的人數不足 人不能成團,乙方應于約定出發日 日前通知到甲方,并按以下方式解決:
(1)甲方(同意/不同意)組團社在 日之內延期出團。
(2)甲方(同意/不同意)轉 旅行社出團;若同意轉團,乙方須應與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簽訂委托協議,確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項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3)甲方(同意/不同意)改為散客團,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2、甲方如均不同意按前3項約定方式解決的,自乙方通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前3項方式解決的,視為變更合同協商不成,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第1項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守約方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出發前7天(不含當天,下同)之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在出發前6至4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3)在出發前3至2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4)在出發前1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5)在出發當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未在約定時間繳齊旅游費的,經催告后仍未按照約定時間繳齊旅游費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出發時間抵達集合點的,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經催告后仍未按照催告通知時間抵達集合地點或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旅游者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條第1項約定處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旅游者不得要求組團社退還旅游費用,如給組團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甲方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離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退還甲方未發生的費用。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延誤,并造成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的,應承擔因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費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額 %的違約金。
2、旅游行程中,乙方無正當原因棄置甲方的,應退還未完成的旅游項目的費用,承擔甲方遭棄置期間支出的必要費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額的 %的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繼續旅游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旅游費月,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的違約金,疾病情況處理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免除責任:
1、2、;3、。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并提出賠償請求;也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
1、旅游意外險: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保險產品名稱:旅游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 元/人;保險費: 。
2、《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自費項目計劃單》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約定事項: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組團社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住址: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旅游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 主要約定事項 旅游團團號
第2條 旅游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旅游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游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游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托運費,旅游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 (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游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游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 (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6條 (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 (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游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9條 (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游行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 (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 (擅自轉、并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 (運行計劃不規范)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 (壓縮游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游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 應按減少游覽時間占該景點約定游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游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 (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 (保險)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險。
第17條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 (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20條 (補充約定事項
1、
2、
3、
第19條 (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21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執法機構(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2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后。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6
甲方(團體或個人):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東省旅游局制定的《廣東省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同意遵守細則并將細則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到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及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路線與景點(見行程表)交通工具及標準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用 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元/人天 導游服務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購物 娛樂安排(見行程表)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甲方(簽字):
(蓋章):
聯系電話:
地址及郵政編碼:
存根
乙方(組團旅行社):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權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為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
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②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③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④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
1、廣東省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乙方(簽字):
蓋章:
聯系電話:
地址及郵政編碼:
旅游合同7
甲方:xxxxxxxx人民政府
乙方:xxx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為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加快xxxxxxxx旅游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xxxxxxxx政府向南4公里處的xxxxxxxx老學校旅游區承包給乙方,東至干渠10米,西至圍欄,南至加納提交接圍欄,北至老家鄉度假村交界圍欄。
二、甲方將老學校旅游區承包給乙方,承包期限自年 月 日- 年月 日,每年承包費 元,三年共計:元。
三、由于近年來的積雪等諸多原因,有兩個蒙古包坍塌了,甲方(xxxxxxxx人民政府)承擔維修坍塌的蒙古包和其他以損壞的設施,經甲乙雙方協商,所有維修費共計: 元。甲乙雙方在簽訂此合同后,由乙方盡快組織施工隊進行維修旅游區設施,維修費用由乙方從三年的承包費用中扣除。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負責維修好旅游區。維修完后,所有設施及物品乙方要妥善保管和經營使用,不得外借或損壞,如有丟失和損壞要照價賠償。
四、旅游區的.設施須經甲乙雙方清點后,轉交乙方,物品以清單為準,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得外借或租用其他人。
五、乙方在旅游區林地上進行建設時,必須報經甲方書面同意,并需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嚴禁破壞砍伐植被樹木。
六、承包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經營旅游區,雙方可再行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承包權。但要與甲方重新簽訂承
包合同,支付承包費。
七、甲方將老學校旅游區承包給乙方,乙方要完全服從鄉黨委政府的領導,要服從旅游局管理,在管理水平、服務質量上,鄉黨委政府進行監督,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停業整頓,要嚴格按照牧家樂星級示范戶的標準進行創建經營,衛生要達標。鄉黨委政府的公共接待要以平價計算,所有接待使用的蒙古包都不能收費。
八、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后應按合同要求及時將乙方所承包的旅游區交付給乙方經營使用。
2、甲方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負責乙方享受有關招商引資和旅游開發的一切優惠政策,并幫助協調乙方與當地各有關部門的關系。
3、甲方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為乙方爭取優惠政策,提供相應的服務指導。
4、甲方要協助乙方做好各項宣傳工作,提高旅游區檔次。
5、甲方通過招商引資形式,如有開發商對鄉政府旅游區進行開發,乙方要無條件退出旅游區承包,將旅游區所有資產物品交于xxxxxxxx人民政府,并進行賬目清算。
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全權負責旅游區生產經營管理。乙方的一切經營管理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要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2、乙方必須有效保護旅游區域內的林木風景資源和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質污染,嚴禁破壞旅游區原有植被,乙方在承包期間按國家環保標準對生活、建筑垃圾、廢水、廢氣等垃圾進行妥善處理。
對承包范圍內的設施、各類樹木、各類珍稀動植物應給予保護。
3、乙方所需員工,應優先聘用所在地居民,也可由乙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用工規定進行招收,須按國家規定辦理員工的各項保險。
十、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十一、其它事項。
1、本合同修改與補充,應征得甲、乙雙方同意,經協商一致,形成書面材料,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
2、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管站一份,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確保服務質量,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旅游協議:__________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甲方應詳細了解咨詢有關旅游事宜,乙方應全面詳實告之。
第二條 收費標準
成人應交旅游費______元/人,______人計______元。
高于1.1米的兒童按成人收費標準收費;低于1.1(含1.1)米的兒童由甲乙雙方協商收費______元/人,______人計______元。對未按成人標準交納旅游費的兒童不提供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旅游費總額為______元。
甲方在報名時應支付預付款為__________元(預付款一般不低于旅游費總額的30%),余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包含的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
2.《旅游行程表》所列的交通費。
3.《旅游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等級酒店的房費;單身報名或不能與其他人同住者所需單間費。
4.《旅游行程表》所列的游覽景點的第一門票。
5.《旅游行程表》所列的餐飲費(不含酒水)。
6.導游服務費。
7.機場建設費。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二、旅游費不包含的項目
1.旅途中火車、輪船等城市間交通工具上的餐費。
2.行李托運費。
3.酒店內除房費以外的個人消費。
4.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
5.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
6.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
7.《旅游行程表》以外的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旅游行程與標準
一、主要事項:__________
團號與團體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觀光景點:__________見《旅游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娛樂(次數/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人員及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第五條 出發時間和地點
本次旅游活動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出發時間、地點__________。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也未能中途加人旅游團的,視為甲方出發當日單方解除合同,適用本合同第八條之規定。
目的地接站時間、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乙方未在以約定時間、地點或未采取約定方式接站的,視為乙方出發當日單方解除合同,適用本合同第八條之規定。
第六條 合同變更和轉讓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
二、經乙方同意,甲方可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由此增減的費用由雙方協商。
三、本團不能成行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在不改變服務內容、不降低標準的條件下,可將甲方交由其他旅行社拼團,由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__________
1.甲方應當按照本次旅游的要求真實有效地提供相關證件及資料。
2.甲方應保證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己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丟失的,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當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活動。
5.甲方應尊重旅游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俗和風土人情。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規定及合同的約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2.乙方應當為甲方提供全陪導游服務。
3.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次數安排甲方到定點單位購物、娛樂。
4.乙方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并提醒甲方自愿投保其他旅游保險。
5.未經本團全體游客同意,乙方不得接納第三方游客。
第八條 違約和賠償
一、甲方違約和賠償
1.甲方在出發當日的7天(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的6-4天(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的3-2(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在約定時間交齊旅游費的,每延遲一日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滯納金。
3.甲方非因第九條規定的情形自行離團或無故不參加旅游行程表中的某項活動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本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和賠償
1.乙方在出發當日的7天(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甲方本合同金額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的6-4天(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甲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的3-2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甲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解除合同的,應賠甲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非因第九條原因造成行程延誤,并造成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的,應承擔因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費用,支付本合同金額的_____%的違約金。
3.行程中,乙方無正當原因棄置甲方的,應退還未完成的旅游項目的費用,并承擔未完成的旅游項目的費用一倍的違約金,還應承擔甲方遭棄置期間支出的必要費用。
4.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疾病而不能繼續旅游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旅游費余額;疾病情況處理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有關規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投訴中心(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訴;也可就爭議申請__________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和解決方式
未盡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9
甲方: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為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簽定本合同,具體細則如下: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提供45座以上旅游大巴供乙方使用。
二、甲方必須保證提供的車輛是具有合法上路資格的車輛,并且車輛行駛狀況正常。
三、甲方負責車輛的保險、保養及因車輛自身原因造成的維修;會議之前必須開到匯興汽貿進行安全檢查。
四、甲方需將車輛的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提供給乙方做核查;
五、乙方需按以下金額進行結算。
每臺45座以上大巴租金為500元/次,每天乙方需保證2次使用,每星期需保證12次使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不作計算)每次使用公里數不得超出3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20元結算。
六、在乙方用車期間,所產生的停車費,過路費由乙方支付,
七、如是由乙方委托的駕駛員駕駛的車輛,即所有交通違法均有乙方承擔,造成的交通事故而引起的車輛維修即車輛維修期間所導致車輛停駛的',將按車輛停駛自然日數,以第六條的租金的50%為標準向甲方支付停駛費用;若由甲方委托司機駕駛過程中產生的交通事故則乙方完全不負責任。
八、如是由乙方委托的駕駛員駕駛的車輛,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將根據國家的相關法規及標準向甲方賠償車輛的折舊費用;若由甲方委托司機駕駛過程中產生的交通事故則乙方完全不負責任。
九、在合同簽定的當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車輛租賃定金¥26000 (貳萬陸仟元整),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車輛不使用的,將不予退還定金;
十、甲方將義務配合乙方進行車輛使用期間的調度及協調工作;
十三、待車輛租賃開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全額結清車輛租賃費用,逾期結算將按租賃費用的1%/日向甲方進行違約賠償。
十四、未盡事宜可以補充協議繼續體現。
十五、甲方必須具備政治素養,必須維護貴陽市的形象,維護乙方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不利于乙方的傳言,嚴格為乙方保密。乙方也必須嚴格保密甲方的車輛信息,嚴禁外泄。以期共同做好車輛保障工作。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時間:______ 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
旅游合同10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型為:_____旅游大巴_____座_____輛,帶司機租給承租方使用、具體要求如下:
二、承租方租用的旅游大巴只限于接送客人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使用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和公司負責、所用油費、路費、停車費由出租方負責、出租方對承租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所提供的車輛必須在本合同生效后,準時交付承租方使用。
三、若因司機或其它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承租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出租方與承租方協調處理,出租方購買了車輛意外保險,按車輛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承租方應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四、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旅游大巴車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車輛行駛路線,時間安排如下。
出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所提供的車輛必須在本合同生效后,準時交付承租方使用,根據平等互利若因延誤造成承租方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賠償給承租方¥:________元人民幣、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出租方承擔。如承租方在使用期悔約、若因延誤造成出租方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給出租方¥:_________元人民幣,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六、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_________元(人民幣)做為租車訂金、租期滿后退還訂金。
七、租車租金為一次性結算、_____天租車費用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
八、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出租方蓋章并簽名生效:承租方蓋章并簽名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游合同11
甲方(團體或個人):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東省旅游局制定的《廣東省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同意遵守細則并將細則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乙方確認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的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的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
早餐次,正餐次,標準元/人、天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1、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2、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3、為保證甲乙雙方權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標準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行約的有效證明材料。②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③質量問題的了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身的過錯。④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的附件
1、廣東省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廣東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制
旅游合同12
基本信息:
旅游者姓名:xxx
共(x)人
團號:xxx
出發時間:xxx
出發地點:xxx
返回地點:xxx
行程安排:xxx
空調車安排:xxx
座位號:xxx
行程景點及線路:xxx
午(晚)餐標準:xxx
其他:
1、無指定購物安排、無自費項目
2、無醫療咨詢
旅游費用:
成人 人× 元/人+兒童 人× 元/人= 元。含:景點第一道門票、午(晚)餐費、往返車費、導游服務費、 ;不含: .
保險:
自愿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金額: 人× 元/人= 元。
補充約定: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本次旅游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閱讀并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旅游者(簽約代表)簽章:
旅行社簽章:
身份證號: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經辦人:
簽約時間: 電話: 傳真:
合同事項:
1、旅行社義務:
(1)應當在簽約前向旅游者出示《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如實告知有關旅游行程、餐飲、車輛、購物等方面安排的真實情況。
(2)應當按照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保證服務不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并不得指定購物、安排自費項目或醫療咨詢;除約定費用或為滿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未經旅游者書面同意,不得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應當保證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積極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旅游者義務:
(1)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全額支付旅游費用。
(2)應當與旅行社互相協助共同完成旅游活動,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約定的團隊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并應當遵守國家和北京的法律及有關規定,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3、旅游者退團:
旅游者在出發日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全額返還旅游費用;旅游者在上述時間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或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地點集合出發又未能中途加入的,旅行社可以在扣除20%的違約金后返還剩余旅游費用。
4、旅行社取消:
旅行社可以在出發日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應當全額返還旅游費用。旅行社在上述時間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除全額返還旅游費用外,還應當按照2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5、旅行社責任:
(1)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嘗試行標準》或旅行社責任保險的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2)擅自指定購物、安排自費項目或醫療咨詢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的5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3)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或接受醫療咨詢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在行程中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滯留期間食宿費、返回出發點交通費等實際損失,并按照旅游費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6、旅游者責任:
(1)因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應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可以不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未按照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
7、意外事件及第三方過錯:
對由于交通阻塞等意外事件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解決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8、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旅游合同13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簡易勞動合同書范本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綜合工資元人民幣,于次月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十五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游合同14
為做好外出旅游、公務活動期間的交通安全管理,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XX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管理辦法》及《XX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等文件精神,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我校師生員工外出旅游、公務活動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校交通安全委員會根據有關法規和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現與責任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責任單位必須制訂交通安全預案、措施;
二、責任單位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
三、車輛外出手續必須齊全;
四、責任單位必須對外出人員加強外出前的交通安全教育;
五、安全負責人要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
六、租用外單位車輛時須與出租單位簽訂《交通安全保障責任書》;
七、凡未申報、未經學校許可私自組織外出的`單位,在外出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學校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責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旅游合同15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國國內規模大、以旅游涉外飯店為主體,依照國際標準為海內外客商提供高水準商務旅游服務的大型現代化旅游顧問公司,為了提高其在同業中的競爭力,體現乙方完善的服務體系和人性化經營理念,甲方為乙方的會員客戶依據其積分提供相應的交通意外保險,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合作方式
乙方作為投保人為其優質客戶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優質客戶是指一年之內累計積分達到_________分的客戶。
第二條承保方案
1.保額:_________元。
2.保費:_________元/份。3.保險期間:1年。
4.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一份本保險,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擔保險責任。
5.在一個保險期間內,客戶增加的.積分每達到_________分,乙方為其繼續投保下一個年度本保險1份。
第三條承保流程
1.乙方隨時整理其客戶資源,收集客戶資料,寄送保險確認書。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優質客戶人名清單打印稿及電子版各一份及保險確認書和團體投保單,同時繳納保費。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資料制作團體保險單及出具保險卡,交由乙方寄發被保險人。
4.每一期被保險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齊投保資料和保費的次月1日起承擔保險責任。
5.被保險人出險后5日內,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申請理賠。具體參見《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第四條保險確認書須由被保險人填寫并在被保險人簽字欄簽字。
第五條在本協議書簽字并蓋章生效后,如雙方的任何一方有終止本協議書的要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終止。
第六條如乙方提供的客戶投保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甲方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次日零時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為準。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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