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同管理制度1
一、注重檔案規范化管理
在思想上要提高認識,明確檔案管理規范化的流程,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科學合理規劃。并嚴格遵循各項制度措施,努力提升檔案管理工作水平。
(一)明確目標。單位領導要加強聯系,密切配合,根據本單位實際,結合檔案管理和檔案資料使用需要,制定明確的檔案管理目標。例如,明確管理人員的工作目標,明確管理制度目標和檔案數字化處理所要達到的目標。并在這些目標指引下,嚴格落實檔案管理規章制度,確保目標明確,制度得到有效落實。進而有效約束管理人員各項工作,讓他們更好履行職責,促進檔案管理規范化。
(二)做好規劃。根據檔案管理目標,以實現檔案規范化管理為目標,做好規劃工作。舉辦各種形式的宣傳交流活動,增強檔案管理意識,增加資金投入,注重信息技術應用。并制定檔案管理的長期和遠期規劃,對完成較好的單位和個人采取獎勵措施,對沒有達到管理目標的采取懲罰措施。
二、健全檔案規范化管理措施
以推動檔案管理制度化和流程化為目標,制定健全完善的管理措施,嚴格規范檔案管理各項活動,避免工作上出現疏忽,讓檔案管理活動有序進行。
(一)完善制度。以實現檔案規范化管理為目標,制定健全完善的制度措施,確保各項制度有效落實。同時還要嚴格遵守和執行各項規定,讓相關制度有效落實,更好約束和規范各項工作流程,提高檔案管理水平。
(二)明確責任。建立并落實責任制,明確檔案管理人員職責,讓他們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并且管理人員要增強責任意識,遵循《檔案法》和檔案管理規章制度,做好職責內的每一項工作,有效提升檔案管理水平。
(三)獎懲激勵。建立獎懲激勵制度,讓管理人員有效遵循管理制度,增強他們的責任感,提高他們的管理水平。例如,對檔案管理到位、水平高的單位和和個人實施獎勵,對沒有遵循制度措施、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采取懲罰措施。
三、注重提高管理人員素質
采取有效措施,促進檔案管理人員素質提高,健全管理培訓措施,讓他們有效遵循管理流程和制度措施,為檔案管理水平提升貢獻自己的力量。
(一)引進人才。充分發揮優秀人才的作用,相關單位要結合檔案管理需要,以實現檔案規范化管理為目標,引進專業知識扎實、管理技能強的工作人員。進而充實檔案管理隊伍,為有效開展檔案管理的'各項活動奠定基礎,儲備優秀的人才資源。
(二)加強培訓。以提升檔案管理人員素質為目標,構建完善的管理培訓措施,明確管理培訓目標,更好約束和規范管理人員。加強培訓工作,采用講座、專題學習、課堂授課、參觀學習等形式,讓檔案管理人員深化對理論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不斷積累經驗,適合檔案管理需要。另外還要加強學習,提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道德水平,增強對管理工作的適應性,促進檔案管理規范化。
四、加強檔案管理監督巡視
相關領導要提高思想重視程度,嚴格落實各項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監督,及時發現并改進存在的不足,有效規范檔案管理各項工作。
(一)健全制度。以提升檔案管理規范化水平,有效約束和規范檔案管理工作為目標,健全監督巡視制度。合理配備工作人員,明確工作人員職責,讓他們有效規范管理活動。根據規章制度和管理規范流程,嚴格執行和落實巡視監督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對檔案管理工作開展巡視。要讓管理人員明確職責,加強管理,嚴格遵循相關制度措施。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應該及時采取完善措施,從而彌補可能存在的不足,讓管理流程更加規范化,管理措施更為有效地執行和落實。同時還要建立有效的巡視監督匯報制度,讓負責人匯報自己的工作,做好整改工作,防止檔案管理過程出現疏忽,推動檔案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二)巡視檢查。通過巡視檢查能夠掌握檔案管理基本內容,更為全面地了解現狀,進而改進存在的缺陷。巡視過程要嚴格遵循規范要求進行,確保檔案管理嚴格按照管理流程進行,進而努力提升管理水平。要查看卷宗處理、檔案編號是否準確,確保檔案資料齊全,對存在的不足及時改進。查看檔案數字化處理是否到位,保證數據庫資料完整,目錄和資料齊全,方便檔案資料查詢。同時還要注重檔案資料巡視和檢查,重視數據庫更新和升級,提高數據庫綜合性能,進而有效提升檔案管理水平。
合同管理制度2
勞動用品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維護及報廢等環節,確保員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升生產效率。
內容概述:
1. 勞動用品的分類與標準:明確各類勞動用品的種類、性能要求和適用工種。
2. 采購管理:規定采購流程、供應商選擇標準、質量檢驗機制等。
3. 發放與使用:制定發放規則、使用指導、個人保管責任等。
4. 維護保養:設立定期檢查、保養制度,保證勞動用品的`完好性。
5. 廢舊處理:明確報廢條件、回收程序及環保處理方式。
6. 員工培訓:提供必要的使用培訓和安全教育。
7. 監督與考核:建立監督機制,將勞動用品管理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合同管理制度3
第一條 合同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第二條 合同評審的要點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 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合同的真實性。包括對方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否誠懇,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一致。
(四)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批準、備案。
第四條 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合同簽訂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公司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審核。對送審的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員或有關人員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主管人員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至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合同管理制度4
1 目的與范圍
1.1為了加強對勞動合同安全監督的力度,確保員工的合法權益,控制工傷事故發生,根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勞動合同在訂立、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中的安全管理規定。
1.3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用工形式的職工,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臨時工等。
2 職責
2.1總務人事科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與員工訂立、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2.2 安全環境科安全部門是勞動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勞動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項。
2.3 工會是勞動合同的.監督部門,負責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審核勞動合同的有關條款,負責監督合同的有效執行。
3 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
3.1 勞動者被本公司錄用后,應在總務人事科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公司、工會和勞動者本人各持一份。
3.2 勞動合同中應載明有關保障勞動者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其內容主要包括:
1)公司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危害的規定;
2)勞動者在安全生產方面享有的權力和義務
3)工傷保險方面的事項;
4)其他要求。
3.3 總務人事科持已簽的勞動合同為員工辦理工資卡、工傷保險投社保等相關手續。
3.4 勞動合同的文本應由工會等單位審核、確認。
3.5 勞動者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4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4.1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若屬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按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若屬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勞動者按規定繳納經濟賠償金。
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終止條件之一;
2)當事人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期滿。
4.3 因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不得因勞動者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2)不得因勞動者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5 考核
對不遵守勞動合同安全管理規定,按考核條款執行。
合同管理制度5
為規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減少因合同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合同包括:
公司與客戶簽訂的裝飾、施工工程合同。
公司與材料供應商、物品供應商、印刷制作商、廣告推廣商簽訂的合作、合伙合同。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合同的起草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起草,凡有國家印制的專業規范合同,應優先采用。語言應嚴謹、簡練、準確,意思表示清楚,不模棱兩可,令人產生歧義。
合同文本應當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合同文字除標準用二號黑體外,其余文字內容統一用小二號宋體。
合同中的術語、特有詞匯、重要概念應設專款解釋。同中涉及數字、日期時須注明是否包含本數。
所有合同的簽定,均應具備以下內容: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理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簽約的目的和依據;合同標的;數量和質量,包括檢測標準和方式;價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履行的地點、期限和方式;爭議解決方式;違約責任;變更或解除條件;
根據法律或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或雙方當事人共同認為必須明確的條款;
正副本份數、存放地點;生效的時間和條件;約定的聯系方式;簽約各方開戶銀行及賬號;簽約各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章。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修改、補充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圖表等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合同的審查合同對方主體資格及資信的審查,由負責簽定合同的當事人進行了解和審查。
包括:
主體資格合法:具有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其核載的內容與實際相符;
欲簽合同標的應符合當事人經營范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備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產能力或運輸能力等。必要時應要求其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注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具有履約信用:過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無違約事實,現時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2.合同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或資信狀況有瑕疵的,不應與其簽訂合同;必須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擔保。其中,以保證形式作出的擔保,其擔保人必須是具有代償能力的獨立經濟實體,并應對擔保人適用前款規定進行審查。
3.業務合同的審查,由市場部副總經理與行政部經理共同審核。涉及工程技術的,由工程部副總經理與行政部經理共同審核。
審查內容包括:
無損本公司商譽、商業秘密及其他利益。市場需求情況屬實,預測可靠、合理,投入產出核算經濟、準確。
工程技術依據真實、可靠;技術措施完備、可行;技術標準和參數科學、真實、可行。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具有真實性,具有可操作性。
價款、酬金的.確定正確合理、合法;資金結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確、具體、合法。內容合法,簽約各方意思表示真實、有效,無悖法律、法規、政策及計劃,無規避法律行為,無顯失公平內容。
條款齊備、完整;文字準確,邏輯清楚,無語病,不使用模糊、易產生歧義的詞句。合同簽定的形式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形式。
凡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示范文本的,應當優先適用。合同一式兩份,公司與另一方各保存一份。重要的、或標的額較大的合同談判,應有法律顧問和經濟技術等專業人員參加。
合同的保管與客戶簽定的裝飾施工合同,合同當事人簽定后,交行政部統一分類登記編號,行政部登記后,交財務部會計統一保管。
與合作單位簽定的材料采購、合作合同,合同當事人簽定后,交行政部統一分類登記編號,行政部登記后,交財務部會計統一保管。
公司與員工簽定的合同,行政部統一登記編號,并負責保管。合同的借閱合同當事人或與履行合同相關的公司人員,需借閱合同者,在具體保管合同的部門簽字登記后方可借閱。
凡與合同無關,因工作需要借閱合同者,除在具體保管合同的部門履行簽字手續外,還須出具書面借條,寫明借閱原因,借閱期限,經部門經理和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借閱。
本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解釋權歸行政部。
合同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意義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
管理職責
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
合同文本
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
知情權
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
合同條款
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
合同期限
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
試用期
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
第九條
服務期
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保守秘密
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對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20%~40%的工資收入作為的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違約金
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條
生效履行
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合同中止
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由于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解除
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因員工過失(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十七條
合同順延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采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
第四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經濟補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并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第十九條
補償標準
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于停工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
第二十條
法律責任
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
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力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條
制度管理
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并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
操作實務
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1.訂立。
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解除。
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并送達本人。
3.續訂。
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30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4.順延。
勞動合同屆滿時,符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可以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同期限情況進行書面記載。
1.終止。
2.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間。
第二十四條
管理臺賬
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1.勞動合同基本情況臺賬(總賬);
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賬(個人明細賬);
3.員工培訓記錄臺賬(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
4.員工出勤統計臺賬(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況);
5.員工醫療期管理臺賬(醫療項目,停工醫療時間);
6、其他專項協議臺賬(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
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確地實施本制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
3.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合同管理制度7
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的處置、工程項目的發包形成的經濟關系,必須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一、合同的訂立
1、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經營項目處置時,必須通過“五議五公開”民主決策程序進行競標。
2、標的物的承受方可以是本組織內或本組織外的個人、個人合伙、農戶、聯戶、專業隊組、集體經濟組織和法人單位等,在簽訂經濟合同時應當具體寫明。
3、處置方和承受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應當為當事人簽訂合同提供指導服務。
4、簽訂書面合同時鎮紀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村務監督委員會應全程監督。
5、已經訂立的'經濟合同,村委會要及時登記造冊,并將收取的合同款項及時存入“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
二、合同的鑒證
簽訂的經濟合同需要鑒證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合同文書、合同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和資格證明、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向縣級農村經濟合同管理機構申請鑒證。
三、合同的登記
合同的承受方將其承受項目的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者,與第三者簽訂的轉包合同,以及將其權利和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與第三者簽訂的轉讓合同須經發包方書面同意,由承受方在一個月內向處置方所在地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同時提供原承包合同(原承包合同經鑒證或公證的,包括鑒證或公證證明)、轉包合同或轉讓合同文本、發包方書面意見、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經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應予登記,對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向當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同時在轉包或轉讓合同文本上注明。
四、合同的檔案管理
農村集體經濟合同一式四份,村委會、承受方、鎮紀委、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各一份。合同檔案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應指定專人統一管理,并建立檔案借閱審批制度以及檔案安全保管制度,防止檔案遺失和受損。對所有應當保存的合同檔案要按時間順序裝訂成冊,編號歸檔保存。
合同管理制度8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公司合同管理,規范合同法律行為,減少合同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包括協議)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節合同的管理部門
第三條合同管理責任部門與相關管理部門
(一)財務部為公司各類合同的總管理責任人,即合同管理責任部門。
(二)合同相關管理部門及職責:
1、銷售部門負責產品銷售類項目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2、供應部門負責生產原材料物資采購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3、設備部門負責各類生產設備、設施購進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4、財務部門負責公司房地產類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5、人力資源管理部負責人力資源方面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6、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辦公用品采購及上述五部門未涵蓋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第三節合同的原則與內容
第四條合同簽訂原則
(一)簽訂合同應在公平原則的前提下,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三)不得簽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合同。
第五條合同的基本內容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付款方式;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節補充協議與合同的修改
第六條對于合同中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1 /3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對于原材料供應在總體合同不變的前提下,價格隨行就市調整亦必須簽訂專門的價格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一并履行并歸檔備查。
第八條合同經雙方協商后可作修改。修改好的合同必須注明原合同廢止條款。
第五節關于口頭合同(協議)
第九條公司不以口頭合同(協議)作為履約依據。所有的履約依據必須是書面形式、雙方簽字生效的'文本文件及其相關附件。
第十條對于銷售中少量的銷量(一般以商砼300立方左右為限)及現金交易等口頭合同,必須以《銷售合同評審表》予以登記并由分管領導批復后作為履約依據方可履行。本《銷售合同評審表》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保管、存檔從正式合同管理規定。
第六節合同的簽訂
第十一條當事人起草合同文本并經分管領導初步審查確定之后,必須按流程組織合同評審。銷售項目按《銷售合同評審表》、物資采購項目按《物資采購合同評審表》所列流程執行,合同評審表會簽后方可進入正式合同簽訂程序。
第十二條合同的簽訂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即法人代表)、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字方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簽字后必須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公司合同專用章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保管,合同專用章管理與使用按《公司印章管理規定》執行。
第七節合同的存檔
第十五條合同簽訂后,當事人應在當日將合同正式文本交付財務部存檔,同時,財務部復制合同影印件交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交接表》上簽字確認。《合同交接表》由財務部制發、填寫、保管,作為各類正式合同的目錄備案。
第十六條各部門所存合同影印件為履行合同的法律依據,與正式合同文本同屬公司商業機密文件,各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十七條存檔要求:
(一)合同完整齊全,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與之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相關單證等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二)財務部對所有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實行統一編號,各合同存檔部門應建立合同管理檔案,作好合同存檔、移交等記錄。
第十八條財務部每季度組織專人對各部門合同管理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檢查、監督、整改,對管理不善者配合人力資源部予以考核。
第八節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合同的履行由合同相關管理部門與當事人負責,主要檢查監督合同履行全過程是否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履約偏差,合同相關管理部門與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上級并提請雙方作偏差修正。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中如發現合同條款疏漏,需及時起草并按合同簽訂流程簽署補充協議對合同予以嚴密規范。
第二十二條對于無法履行、必須提請訴訟的合同糾紛,由合同相關管理部門與當事人負責組織材料并進入法律程序。
第九節合同的借閱
第二十三條借閱程序、責任
(一)合同借閱人限于總經辦人員及部門經理。
(二)因工作需要借閱合同檔案,須填寫“合同檔案借閱單”,注明查閱合同檔案的名稱、編號、查閱人等。經合同存檔部門經理簽批后方能借閱,當天借閱當天歸還,歸還時應認真核對,如需延期須辦理續借手續。
(三)閱檔人對所借閱合同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四)如借閱期間合同遺失,公司將追究其行政及經濟責任。
第十節附則
第二十四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將視情節嚴重對當事人予以考核處罰。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修改權歸屬財務部。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合同管理制度9
廣告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障權益:通過規范合同管理,保護企業免受不公正交易的損害。
2、控制風險:減少因合同糾紛導致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害。
3、提高效率:明確流程,提升合同執行的效率和效果。
4、增強合規性:遵守法律法規,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5、促進合作:通過公平透明的合同,增強合作伙伴的信任。
合同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保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含在我省境內就業的外國、無國籍及港、澳、臺勞動者,以下統稱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各紀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七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必須在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在30日內以上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經協商達成協議后,雙方應在勞動合同上簽名蓋章。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法律、法規的;
(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
(三)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合同條款顯失公平的。
第十條無效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無效勞動合同由勞動爭議仲裁員會或人民確認。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的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從事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等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需招用未滿16周歲的人員除外),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或有毒有害工種的,必須年滿18周歲。招用從事爆破性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人員,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勞動范圍,按國家規定執行。
合同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和細化合同臺賬資料,規范企業各類合同臺賬的管理,根據《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原則
凡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臺賬,按照“一合同、兩表格、一編號”的原則進行整理。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特別指明外,適用于:
一、宏信(鄭州)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所涉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合同;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體作為一方當事人簽訂的所提交法務部審查的合同。
第四條定義
各承辦部門所確定的管理人員負責的合同臺賬的登記、資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條組織和職責
一、各承辦部門是本制度的主導部門,負責確定人員,負責合同文檔管理,負責文檔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確保文檔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務部門負責在該過程中,協助各承辦部門對合同登記臺賬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
第二章具體實施
第六條登記模式
合同臺賬采用總分帳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總賬、各承辦人建立分賬,每份合同都要填寫建立檔案,填寫表格。
第七條總分臺賬的具體登記主體
一、合同總賬登記
1、開發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登記;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園紅木、萬興珠寶由本公司辦公室負責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務部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登記管理。
二、部門、項目臺賬管理
1、開發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總工程師登記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圓紅木、萬興珠寶由各部門經理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本公司總經理助理或項目主任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第八條合同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名稱;
(二)合同主體、簽約方名稱;
(三)合同實質內容(含標的、數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及其他須注明的事項);
(四)合同履行情況(有無違約、爭議、訴訟等情況及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五)合同承辦部門、承辦人;
(六)合同簽訂時間;
(七)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九條合同臺帳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對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明等資料的復印件;
3、對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合同相對方報價單、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函電;
5、驗收單、驗收報告、分批分期履行情況記錄、合同履行結算單等。
6、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十條登記時間
各部門的登記管理人員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建立合同臺賬,并對重大合同進行備案審查。
第十一條資料補充
各承辦部門的合同臺帳管理人員,有權對合同及所附資料進行審查,發現程序不符、內容有誤或資料不全等問題時,應及時要求合同簽訂人員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補充資料。
第十二條合同登記編號規則和移交
本辦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檔以《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所規定的辦法進行分類編號。
移交的合同文檔必須注明合同編號并保證齊全、完整,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倘若合同發生變更,則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合同文檔移交時,必須編制合同移交清單并當面清點。以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本規則作為《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條本辦法發布后提交審查的合同一律適用本辦法。
第十五條各公司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增加有關表格和完善內容,如不適用,請將管理辦法報公司備案。
第十六條支持文件:《宏信(鄭州)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實施細則
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由各部門補充,提請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十八條解釋修改廢除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法務部,修改、廢除權屬公司董事長辦公會。
第十九條實施時間:本制度實施時間為20xx年4月10日。
合同管理制度12
xx鎮中心小學合同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風險,維護學校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2、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柳埠鎮中心小學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在參與社會經濟和民事活動中與其它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之間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書面協議。
3、第三條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風險和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4、第四條合同管理實行統一指導監督、分類管理、各負其責的制度。
二、合同的分類與歸口
1、第五條合同主要有辦學、教科研、基建、招投標、勞動人事、后勤保障等類別,依據合同性質和內容分別由相應職能部門負責管理。涉及經濟利益的合同須經總務部門會簽。
2、第六條為規范合同格式,各職能部門應分類制定合同示范本本,并報學校總務部門審核和備案。
3、第七條學校總務部門統一指導學校合同事務,辦公室監督學校合同事務。各職能部門對職能范圍內所涉合同事務進行歸口管理,其主要負責人為合同管理責任人,并確定專人作為合同管理人員。
4、第八條學校各職能部門,未經校長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確需簽訂的,由職能部門進行審查,并報請分管校領導審批,經辦人簽名,總務部門審核后,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人簽訂。分管校領導認為合同內容涉及學校重大利益的,應提交學校相關會議審定后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訂。
5、第九條審計部門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對合同進行審計。
三、合同的審查與復查
1、第十條合同擬訂前,職能部門應從維護學校權益出發對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和履約能力進行調查,在對合作事項的可行性和合法性進行必要論證后,開展合同文本起草工作,必要時邀請學校法律顧問參與起草工作。
2、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前,職能部門應就以下方面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
(一)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二)合作事項是否有利于學校;
(三)合同內容是否真實、可行;
(四)合同必要條款是否完備。
3、第十二條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審查后的合同文本簽署意見。合同內容涉及到幾個職能部門的,須由相關職能部門會簽。涉及學校重大利益的合同應送學校法律顧問進行復查。
4、第十三條對需學校法律顧問進行復查的合同,送審時應填寫送審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同當事人資質的說明或證明;
(二)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三)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關于合同文本的意見;
(四)合同可行性及風險的論證或說明;
五、其它材料。
1、第十四條學校法律顧問應在收到送審材料后六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查。遇重大事項或其它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復查期限。
2、第十五條學校法律顧問對合同材料進行復查后,應作出通過審查、建議修改或不予通過的明確結論,并出具復查意見書。
3、第十六條合同文本通過審查但在簽訂前有異動的,應重新審查。
六、合同的.履行與建檔
1、第十七條職能部門應安排專人對合同的履行進行跟蹤管理,督促具體實施者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合同,同時督促合作方履約。
2、第十八條學校職能部門負責簽訂的合同,須統一在完成簽署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送學校檔案室歸檔備案,同時檔案室應開具回執并留存備查。合同具體實施者應保存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不利后果或者故意銷毀、隱匿合同材料的,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3、第十九條合同履行完畢后,職能部門應妥善保管所有合同材料并送學校檔案室建檔備查。
4、第二十條對合同引發的糾紛,職能部門負責及時、妥善處理。
七、責任追究與獎勵
1、第二十一條受委托人不得超出授權范圍對外簽訂合同。因越權簽訂合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金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第二十二條未經校長授權,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對外簽訂合同;違反程序和規定擅自對外簽訂合同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簽訂者承擔。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金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第二十三條在簽訂、履行合同中失職、瀆職或以權謀私,損害學校利益的,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學校合同管理制度
1、為維護學校合法權益,提高辦學效益,促進學校改革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學校合同管理的指導是:貫徹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循序漸進與順勢而為相結合,集權與分權相結合。
3、學校合同管理的目標是: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學校合同行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風險運行,高起點定位,高效率管理,確保學校事業健康發展。
4、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類運行,責任到人,全面監督的合同管理體制。
5、學校可根據合同承辦部門的需要,聯系法律專家參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審核重大合同,參與重大合同談判、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并根據具體法律服務明確雙方相應的權利、義務和費用。
6、校長辦公室是學校合同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協調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確保銷售合同的執行,減少合同糾紛,降低風險,保障公司利益。按照本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授權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產品銷售合同全過程的管理。本制度規定了銷售合同評審、簽定、履行、修改、糾紛處理、評級考核及合同檔案管理事項及要求。
三、職責
1、銷售部負責產品銷售合同的簽訂、修改及糾紛處理。
2、市場部負責產品銷售合同評審、下訂單及合同管理。
四、銷售合同審批及簽訂
1、合同的簽訂書寫應規范化、具體化,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經手人必須簽字,否則不予制作銷售合同;客戶簽名不清時,銷售人員應向客戶詢問確認后在合同上用鉛筆以正楷字進行標明。
2、銷售人員與客戶就購買產品達成銷售意向后,應填寫《合同簽訂申請單》,報銷售經理審核,經銷售經理對配置、價格及付款方式按權限審批。
3、符合公司訂金支付標準,正常的產品標配成交條件且訂單金額在200萬以下的《合同簽訂申請單》經市場部經理簽批后即可蓋章執行;非正常訂金支付標準等與標準成交條件不符的《合同簽訂申請單》由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蓋章執行;無訂金等與標準成交條件不符的《合同簽訂申請單》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執行。
4、《合同簽訂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簽批后,市場部銷售內勤可根據此單制作產品銷售合同,銷售人員可與客戶簽訂產品銷售合同。
五、合同檔案管理
1、銷售合同訂立后,銷售人員將合同正本交市場部內勤建立客戶檔案,復印件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客戶信息輸入客戶電子檔案。
2、銷售合同檔案(銷售合同正本、合同簽訂申請單、產品訂單、排產單等相應單據)由市場部內勤統一管理。
3、市場部內勤按照公司編號標準編號歸集,并建立檔案目錄。
4、合同責任人或相關人員查閱合同檔案,須經市場部經理同意,并負有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六、銷售合同的修改
1、銷售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簽定合同時所不能預料的情況而導致合同難以執行下去時,可以由銷售人員與客戶商談解決方法,并就解決方案簽字進行合同的修改。
2、未經公司許可,銷售人員不可擅自與客戶修改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或進行口頭承諾。否則,由銷售人員自行承擔后果。
3、銷售合同發生變更或者解除時,必須與客戶協商,達成一致后以書面形式確定,由雙方簽字確認,同時報公司財務部門備查。嚴禁在原合同上進行更改,嚴禁將原合同私自銷毀。
七、合同糾紛處理
1、發生合同糾紛首先必須采用協商的方式解決。
2、確實協商不成涉及賠償、起訴等方式解決的,由銷售部將情況寫明上報主管領導批準后,轉由公司法律顧問負責指導及辦理相關事宜。
八、附則
1、本制度若與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規定等上級管理制度有沖突的,依照公司級規章制度要求執行。
2、本制度由市場部負責編制和修改,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后發生效力,由市場部負責解釋。
20xx年6月27日
合同管理制度14
如何更好地推進政府工程的建設,促進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是政府工程管理部門時刻需要考慮的問題,對承包商實施合同履約評價制度,是政府建設管理的重要舉措。
1 、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簡介
深圳市建筑工務署,是一家成立于20xx年的正局級事業單位,負責除水務、公路以外的深圳市政府投資項目、經濟適用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截至20xx年第x季度,深圳市建筑工務署負責建設管理的政府工程共316個,總投資1 240億元,累計完工項目225個,完成投資820億元,年均完成投資近60億元。建設完成了南方科技大學(一期)、深圳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遷址新建工程、深圳大學城、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深圳市人民醫院外科住院樓、深圳新安醫院、深圳寶荷醫院、松坪村三期保障性住房、深康村保障性住房、深圳會展中心、深圳大運中心、深圳當代藝術館與城市規劃展覽館、深圳灣公園等一大批已在深圳市經濟社會生活中發揮重要作用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工程。目前正在建設的有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新建校區、深圳大學西麗校區建設工程(一期)、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區、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校區擴建工程、中山大學附屬第七醫院(新明醫院)、深圳大學學府醫院、健寧醫院、深圳監獄保障性住房、深圳機場擴建工程T4航站區軟基處理工程等80余項政府工程。
2 、履約評價制度簡介及做法
由于深圳市建筑工務署負責建設和管理的大部分項目都是為解決城市發展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工程,如教育、醫療、體育場館、保障性住房等工程,使用的建設資金多來自于深圳市公共預算,花的是納稅人的錢,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及投資控制就顯得更加重要,為此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制定了多項制度來保障建設管理政府工程,真正用好納稅人的每一分錢,其中對承包商的合同履約評價制度就是一項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2.1 履約評價制度簡介
所謂合同履約評價制度就是定期對承包商履行合同情況進行評價并將評價結果進行運用的制度。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的履約評價分為季度履約評價、年度履約評價、最終履約評價,評價范圍涵蓋了勘察、設計、造價咨詢、工程保險、施工、監理、材料設備采購、人防、防水等各類工程合同及前期、施工、維修、保修等各個建設階段。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
每逢季度末,每個項目組(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管理政府工程的基礎單位,一般由項目主任、土建工程師、造價工程師、機電工程師等數人組成)召開履約評價專題會議對所有合同的履約情況進行評價,包括對承包商的人員配備、承包商實力、履約質量、履約工期控制、履約配合情況等方面進行評議打分,并按照相應的權重綜合得出每份合同的履約評價分數。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的為優秀;大于等于80分且小于90分的為良好;大于等于60分且小于80分的為合格;小于60分的為不合格。每份合同年度履約評價結果是由當年季度評價結果的平均分得到的,最終履約評價結果由項目全周期中所有季度履約評價結果平均分得出。
2.2 履約評價結果的運用
剛開始實施履約評價制度時,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只是將履約評價的結果告知承包商,由于缺乏配套的獎懲措施,即使是履約評價表現不好的承包商,仍然能夠通過正常的招投標程序繼續承攬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其他的工程,使這項制度沒有達到預期中的效果。自20xx年xx月起,隨著深圳招投標制度的改革,深圳市建筑工務署逐漸將履約評價結果與承包商能否繼續承攬我署工程掛鉤,并制定了相應的獎懲制度,對選擇承包商、促進項目管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其中主要的做法有以下幾個方面。
(1)單份合同或單位年度履約評價、最終履約評價為優秀的,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將發文予以通報表揚。對設計、監理、造價咨詢、施工類單份合同或單位年度履約評價、最終履約評價為優秀的,經公示后,深圳市建筑工務署授予“履約評價優秀團隊”稱號或“履約評價優秀單位”稱號。
(2)單份合同年度履約評價或最終履約評價不合格,視情形給予書面嚴重警告甚至一年內拒絕其參與深圳市建筑工務署項目投標的處罰;單位年度履約評價或最終履約評價不合格,視情形給予一年或三年內拒絕其參與深圳市建筑工務署項目投標的處罰。
(3)將履約評價結果作為推薦優秀管理團隊、實名推薦企業的重要參考,而獲得榮譽認定的企業在參加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工程的投標時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傾斜。
(4)企業在參與深圳市建筑工務署預選招標(包括批量招標、戰略合作招標等)時,相關企業在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的履約記錄是其能否最終入圍的一項重要指標。
(5)在與服務類承包商(監理、造價、設計、保險等)簽訂合同時,在合同條款中設定占合同總額20%的績效費用的發放與承包商在履約評價中的表現直接掛鉤。
(6)與深圳市建筑工務署達成戰略合作的企業,如果有其負責的項目兩次履約評價不合格,暫停其入圍下一個工程的資格。
3 、實施履約評價制度的效果
履約評價制度的不斷完善,相應獎懲措施的逐步落實,承包商也越來越重視履約評價的結果,也愿意投入人力物力與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形成合力,共同推動政府工程的建設,對踐行深圳市政府提出的“深圳標準、深圳質量”理念起到了非常積極、正面的作用。有利于規范深圳市建筑市場的秩序,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20xx年xx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在深圳市建筑工務署試行工程招投標“定性評審、評標公開、評定分離、落實招標人負責制”(該項制度于20xx年在深圳推廣,20xx年x月正式實施),定標環節的定標委員結合投標單位歷年在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工程建設中的履約評價表現進行投票,選出較好的承包商,這有利于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
履約評價制度使承包商更重視履約評價結果。承包商愿意選派實力更強的工程管理人員參加政府工程的建設,對深圳市建筑工務署提出的`要求執行到位,能夠以積極的態度配合項目組的工作,例如:深圳市建筑工務署負責建設的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改擴建工程,該項目的總包單位初期表現不如人意,在與其領導約談后,總包單位馬上更換了能力更強的項目經理跟進。
由于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屬于政府部門,履約評價的結果具有較高的公信力,許多表現優良的承包商在參與非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工程的投標時將其履約評價結果作為一項投標資質,甚至有些承包商愿意少賺錢或不賺錢也要參與到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的工程。服務類承包商的績效工資直接與履約評價結果掛鉤,促進其相關工作人員更加盡職盡責的工作。
盡管履約評價制度更好地推進了政府工程建設,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例如一家較大承包商負責我署一個項目上的多項工程,具體在每一個工程上的表現可能良莠不齊,該承包商容易因為在某一個工程上的不佳表現拉低了對其的整體評價。因此履約評價制度仍要進行不斷的完善,才能在政府工程的建設和管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合同管理制度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日常管理要點
1、制定完善的停車場車衣管理制度,并遵照執行。
2、定期檢查停車場配置足夠的消防栓等滅火器械,并可通過防火帶將整個車場分割成若干個防火區域;車管員對易燃易爆物品、煙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項嚴格把關,提高警惕性,杜絕隱患。
3、合理分配車管員,按照各防火區域劃定負責人,并同時負責車衣租賃及回收工作。
4、對于臨時泊車、長時間停車采用不同區域分隔,便于識別管理。并同時設計租賃車卡,在車卡背面注明相關事項,如:收費標準、車輛基本信息,盡量避免事后糾紛。并且停車場應配置顯著的車衣收費標準。
5、車管員對每輛進入車場車輛作適當檢查,注意車輛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跡象,并當面套好車衣,做好現場記錄后由車主簽字確認,進而減少不必要的糾紛;主動禮貌提醒車主不要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同時阻止閑雜人員進入車場。
6、車衣租賃實施刷卡消磁制度。領取車衣時,進行刷卡。離開停車場時,再進行刷卡,確保車衣不丟失,與此同時,也可以統計停車時間,計算消費金額。
7、對于長期停車并不交車衣使用費的`車輛,停車場管理部按規定給予發函提醒,再實施鎖車處理,或將其車強拖走交由交警部門進行處罰。
二、車場車衣管理規定及租賃協議
對于車衣租賃過程中,停車場管理中心應與車主同時簽定《停車場車衣管理規定承諾書》和[二]停車場車衣租賃協議書,以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停車場車衣管理規定承諾書
1、凡在停車場進出或存放之機動車輛,其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秩序。
2、車輛入場時,駕駛員須按規定自覺出示車衣租賃卡,并由閘機辨認,時租車輛須由閘機彈取出時租車票,待欄桿抬起后,方可入場停放。
3、入場之機動車應確保清潔衛生。凡臟污、泥濘之機動車,本停車場有權禁止其入內及停放使用車衣的權力。
4、入場停放并使用車衣的任何機動車輛,應按停車卡或車管員指定之區域停放,不得異區、異位停放,否則本停車場有權將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車輛拖至適當地點,并由其車主承擔一切費用。
5、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鎖好車門、車窗。凡現金、重要文件、貴重物品及車內物品本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
6、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嚴禁帶入車場。否則,將被處以罰款,并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7、車輛離場或任何人士駕駛或移動場內任何車輛時,車場管理員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檢查,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駕駛人員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若發現所租賃車衣遺失和損壞,管理人員有權利進行詢問和調查。
8、停車場之車衣只供機動車輛泊車后罩車之用,其他超過罩車以外的任何行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變都將視為非法。
9、車衣租賃卡為一車一卡制,只限指定車輛使用,不得轉借、涂改、偽造。否則,將收回租賃卡。如事件、行為帶有刑事性質,將送交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10、所有車輛使用車衣均應按照本停車場現時有效之收費標準繳費。
11、如遇車衣租賃卡遺失,依下列方式處理:車衣租賃卡遺失立即向門崗車管員申報由車管員按規定程序處理;車主先向門崗車管員申報登記,再到航站樓管理中心辦理補辦手續。
12、本停車場保留修改、增刪本管理規定中任何或全部條款以及制訂新的管理規定的權利,經修訂的管理規定一經發布,即告生效,并對所有停放的任何機動車輛及使用人具有約束力。同時,舊的管理規定即告失效。
本人/本公司清楚了解上述管理規定之條文,并自愿接受此條文之約束,在簽定此承諾書后,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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