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書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分包單位安全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1
為嚴格施工現場臨電管理,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各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總包單位各項安全用電相關規定,現特制定安全用點協議如下:
1、本工程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嚴格技術規范,遵守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施工。
2、分包單位進場前應提供施工用電計劃,用電量及詳細用電設備表。
3、分包單位應配備專職電工人員,所有證件應齊全應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
4、用電配備應達到三級配電兩級漏電保護,一機一閘,專箱專用。
5、所有手持電動工具插頭應齊全,電線不許私自接長,最多不可超過5米。
6、通風用軸流風機、電換氣扇,必須使用防爆型。
7、施工照明建議使用36v安全電壓。如用碘鎢燈,要求燈與鐵支架間加裝絕緣板,要有接地線,高度≥2.4米。
8、電焊機必須采用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有防護罩,一次線不超過5米。二次側30米且雙線到位,焊把應裝線鼻子。
9、手提式電箱,線長不得超過30米,箱內開關齊全,漏電開關的漏電電流≤15mA,插座應完好無缺。
分包單位領導必須重視安全用電,維修工作人員認真負責,熟悉自己所用設備的性能和維修。工作期間注意安全、防火、防觸電,嚴禁工作期間喝酒,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遵守以上規定,尊重相關檢查人員。
臨電負責人:
分包單位: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2
總承包方(公章): 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 0.7‰0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率100%;
6、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保護)設施齊全、有效,其中落實到位率達95%;
7、“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
8、加強現場監控,監督,確保總承包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總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未經總承包方批準不得隨意更換。
2、分承包方必須為現場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儀器等辦理相應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分承包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分承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承包方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承擔。
4、分承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須至工程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否則總承包方有權不予辦理《出入證》。任何因為分承包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承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承擔;
5、分承包方應遵守總承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協力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其它關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6、分承包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因本分包工程與附近居民或其他單位產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產要求和責任
1、雙方共同遵守的要求和責任
1.1、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
(5)《國家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7)《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__;
(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9)《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20__版)JGJ130-20__;
(11)《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__;
(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
(13)《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__;
(14)《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
(1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6)《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17)《安全(環境)管理程序》QB/G006-20__
1.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發現不安全現象,雙方管理和施工人員應立即制止,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1.4、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應當對抓好各自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5、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提出改進措施和事故處理意見。
2、總承包方要求和責任
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度,確立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管理職責。
2.2、總承包方負責對分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其符合本項第3條第3.1、3.2、3.3、3.4、3.5 款所列條件。
2.3、總承包方在工作開始前,對分承包方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4、在有重大危險的區域內作業,總承包方應事先對分承包方交待現場危險點,要求分承包方制定相應安全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配合分承包方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
2.5、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驗收,不得收取費用;不得要求接受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產、銷售單位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
2.6、依法對分承包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1)有權進入分承包方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2)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期限改正。
3) 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總承包方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和使用。
4)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應當在七日內依據有關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2.7、負責對分承包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應立即制止。有權停止分承包方施工人員違章作業和辭退嚴重違章作業人員,制止停產整頓,并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和總承包方有關制度對分承包方的違章行為進行經濟處罰,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有分承包方承擔。
2.8、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并有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3、分承包方要求和責任
3.1、分承包方要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稅務證、安全資格證、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經總承包方工程管理處審查合格。
3.2、分承包方的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工人的安全施工技術素質符合工作要求,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專業培訓,具備必要的上崗資格。
3.3、分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相應資格證書,并規定參加有關培訓及年檢。
3.4、分承包方應具備有滿足工作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用具、運輸等設備。
3.5、分承包方施工隊伍30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30人以上者要配專職安全員,負責本單位、本班組的安全工作,并報總承包方備案。
3.6、分承包方須自覺遵守、執行工程所在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7、分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承包方承擔;
3.8、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承包方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并經總承包方批準后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3.9、分承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承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協議書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3.10、分承包方申報的所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類同方案必須考慮工程工序上的危險性,于方案中詳細敘述施工期間的相關安全防護措施并經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
3.11、分承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1.1、建立風險源辨識評價和目標化管理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風險源辨識并評價出重大風險源,對重大風險源確定管理目標,編制管理方案并將管理方案報總承包方。對本分包工程施工全過程按照管理方案進行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并將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每月一次報總承包方。
3.11.2、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須執行總承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對于要求進行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及時組織各方人員進行專家論證。
3.1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總承包方組織的周一(或最終由總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時間)安全例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總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參加會議和做出有關決定。分承包方不能參加例會又未委托代表參加時,例會所做出的決定分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分承包方連續三次不能參加例會,總承包方有權取消該分承包方的`承包資格。
3.12、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入場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3.12.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國家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一切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3.12.2、分承包方的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以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上崗。
3.12.3、分承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和總承包方組織的入職培訓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后方可上崗。
3.12.4、分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3.12.5、分承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3.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3.13.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總承包方組織的周六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總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參加檢查和做出有關決定。分承包方不能參加檢查又未委托代表參加時,檢查中所做出的決定分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3.13.2、分承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承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及其他一切損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3.13.3、分承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并持證上崗,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組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3.14、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3.14.1、分承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內或國外正規廠家的產品,且具有相關合格證書,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4.2、分承包方的卷揚機、機動翻斗車、砼攪拌機、切割機、電焊機、發電機等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總承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4.3、分承包方的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挖掘機、垂直升降機械等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接受專業驗收;分承包方必須按規范要求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項目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3.15、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職責:
3.15.1、分承包方要對分承包方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3.15.2、分承包方必須采取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3.15.3、分承包方在現場所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3.15.4、施工現場內,分承包方必須按總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及警示標識。
3.15.5、總承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承包方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承包方的書面同意。
3.15.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15.7、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總承包方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及增收的15%管理費從工程款中扣除。
3.15.8、分承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對不同崗位工種的職工還須配備該工種必須的其他個人人身防護設備,如:安全鞋、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要定期定量供應。
3.15.9、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產品合格證,否則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3.15.10、分承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承包方批準,在批準前分承包方不得進行施工。
3.15.11、分承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主管負責日常對總承包的工作聯絡及落實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實施。
3.15.12、分承包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且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3.15.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懲罰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事故處理
4.1如果發生分承包方在施工期間造成因工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分承包方必須積極組織搶救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同時按國務院及地方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一小時內及時報告總承包方、分承包方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
4.2、分承包方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不當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項所列第1條《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要求和責任》和第3條《分承包方要求和責任》安全事項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總承包方或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4.3、分承包方須承擔因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4、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承包方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同時做好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負。
4.5、分承包方必須對因工傷亡事故進行深入調查,查出事故源頭并做出詳細事故調查報告報送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對發生的傷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須進行深刻檢討,修正錯誤,同時必須對分包工程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整改,對所有職工進行安全再教育培訓,否則總承包方有權勒令分承包方暫時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過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驗收。
4.6、最終結算前必須確認雙方無遺留勞動安全糾紛。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地方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承包方應嚴格按總承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承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承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承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應在總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承包方的要求,總承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承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承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3、凡由于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以外)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承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負責賠償,總承包方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承包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總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2、分承包方員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現場的機械設備等物品(包括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標語、警示牌),不得出現分承包方的任何標志、廣告標語等。標志、標語等具體由總承包方決定。
3、分承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負責。
4、分承包方應按照總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嚴禁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6、分承包方入場前必須依據總承包方的有關規定為所有入場人員辦理《出入證》、《上崗證》,否則不得入場。
7、分承包方在施工現場應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承包方應賦予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8、總承包方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點,分承包方必須按總承包方的編制安排負責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點的垃圾每天清理并運往上述指定堆存區,再由總承包方負責安排外運,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砂、石、水泥、砼或鋼筋砼結構廢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類垃圾由責任分承包方自行清理外運,禁止堆存在工地內,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承擔罰款,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9、分承包方在施工時用水必須嚴格按總承包方“現場臨水管井平面布置圖”上的說明進行。分承包方現場臨水的使用歸總承包方統一調配,各分承包方在使用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10、分承包方有責任保護好現場的臨水設施,如現場的給排水管道、閥門、消火栓、消防水龍帶、水龍頭、閥門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嚴禁亂動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水龍帶等。
11、分承包方必須注意節約用水,嚴防水資源浪費:
11.1、需要長期使用的用水點必須設節水龍頭;
11.2、所有管道相接處要嚴密,嚴防漏水;
11.3、現場的灑水降塵或混凝土養護,應先使用沉淀池內的水;
11.4、用水時應有專人負責節水,不用時要及時把閥門關上,發現水管或閥門跑水要立即維修,如維修不了須及時通知總承包方進行解決。
12、嚴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傾倒剩飯、垃圾等易堵物體,嚴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災害、突法事件及其他
1、為預防臺風、暴風雨等自然災害,分承包方須在分承包工程(包括臨時設施)開工前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預防此類自然災害、減少損失的措施,經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圍內或工地附近遇突發性事件(如死亡、火災等)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現場的所有工作人員,并及時的有針對性的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識。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現場及工地附近不得進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動。如有爆破施工時,分承包方必須具有相應的爆破資質,并事先已取得國家、江蘇省及常州等各級政府、公安部門的相關許可,否則分承包方須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4、分承包方入場工作人員在接受總承包方醫療室的服務時,須出示經總承包方核發的《出入證》或《上崗證》,并遵守總承包方醫療室的規章制度,醫療室僅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一般輕微傷害的免費服務,如有重傷等嚴重傷害時,分承包方須按《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計劃實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開工前須向總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將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備案檢查。
七、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總承包方(公章): 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3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承包方式: 乙方包分項項目安全施工: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簽訂的業主指定分包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建筑法、勞動法、分包合同法、企業有關規定、制度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業主指定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安全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該安全協議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中太公司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 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條 甲方的具體監督責任 :
一、甲方應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二、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
督促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實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對其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要求其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并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六、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對現場口頭糾正或書面、如不聽從可以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
七、乙方不按規范施工、新工人進場無安全教育、班前工人無安全交底、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相關損失。
八、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指導、監督,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九、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十一、其它
第三條 乙方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監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若不服從甲方及監理公司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包括分項其他班組的'人員,材料等)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
二、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三、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執行。
四、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健康情況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并做好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應及時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五、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管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六、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安排非特工種人員從事特工種作業,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七、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八、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九、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能施工。儲存、使用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一、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二、各分包,班組新工人進場必須簽好勞務合同多少錢一天,工作時間,內容以免結帳時扯皮,如發現沒完善,造成打架,鬧事,將給予分包隊伍相應的處罰,嚴重的移交派出所,并清除施工現場。
十三、各分包單位,班組,個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虧損,工人鬧事,給總包造成影響,將對分包負責人給予處罰,及相關法律責任,不在合同范圍的事情,由于分包單位,材料質量,材料堆放,架體,防護沒跟上等操作不規范,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質量事故由分包負責。
十四、個分包班組在施工用電、生活用電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器、電線,嚴禁使用電爐,花線,私自搭接電動工具、插頭、燈具,一經檢查發現給予沒收或處罰。
十五、各分包班組必須服從項目部的制定的《中太碧海新村項目部管理制度》及《碧海新村項目部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管理實施細則》中的各項規定。
十六、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與大合同同時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分包方各執一份。
協議簽訂地點:潘集碧海新村項目部
總包方負責人(甲方) (章)電話:
分包方負責人:(乙方) (章)電話:
工程發包單位代表: (章)電話:
20_年 月 日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4
總承包方:___(以下稱甲方)
工程分包方:___(以下稱乙方)
因甲方施工的___工程,因施工需要,經甲、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甲乙雙方是屬于經濟承包關系,乙方自雇人員統一管理和全面負責,接受總承包方督查。為了貫徹“xx,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合同法》、《生產法》、《建筑工程生產管理條例》中有關責任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在簽定協議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幫助對乙方職工加強性教育,傳達上級生產指標精神,對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項目進行針對性的交底,甲方對乙方文明施工、生活衛生、治安防火、環境、職業健康方面的督促檢查,有關違章處罰對照項目部相關制度同等執行。
2甲方蘇中公司、監理對乙方施工中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其對隱患進行整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進行教育處罰,處罰款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不接受管理或嚴重屢教不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或無條件退場。
3、甲乙雙方在結算標準中包含生產等費用,乙方必須采購符合國家及相關標準的勞防物品,對自雇人員免費發放;甲方、總承包方協助乙方辦理暫住證等對外協調工作,協調和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發生事故甲方:總承包方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盡可能xx必要的幫助(在為自雇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基礎上)。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根據相關法規及總承包單位要求的《分包單位須知》xx:xx、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當地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備案證明等復印件加蓋單位紅章,xx分包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本項目經理(負責人)、員的《任命書》及建設部統一的各自《考核合格證》原件等手續,并為所有自雇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報總承包單位備案。
2、甲乙雙方屬于經濟、承包關系,乙方所自行雇俑的人員與乙方為雇傭關系,乙方對自雇職工教育培訓并報總承包單位備案,乙方所自行雇俑人員的工程進度、工作安排、生產條件、生產工具(特別是吊籃)、工資發放、人員的.雇傭與辭退等全面管理及負責:
3、乙方進場前必須交納保證金:給總承包方(總承包方開具專用收據),無條件接受業主、總承包方及監理等的違章教育及處罰;乙方如沒有違章處罰款項或沒有發生任何事故等相關費用,在經三方驗收確認后,結算工程款或退還保證金。
4、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包質量、包、包文明施工、包綜合治理,乙方對自雇人員的生產,文明施工、綜合治理全面責任,經常對自雇人員加強教育并進行技術交底,并對生產工作、綜合治理督促檢查:服從總承包、監理及業主等的統一管理,履行職責,承擔責任。乙方對總承包方或相關方檢查的所有隱患應無條件限期整改合格,達到要求,并向總承包方回復,整改不合格、拒絕整改或不接受管理,總承包方可責令其停工或無條件退場:
5、乙方進場時向總承包方xx自雇人員合法有效原件及照片4張及高空作業有效資格證書等相關信息,乙方因管理不當用人不善,發生敲詐勒索,社會治安包括各種傷害事故等,即使總承包方或業主事先墊付部分費用,在結算時該費用仍從乙方工程款中全額扣除,如對承包方造成不良影響,乙方承擔賠償等責任,同時視情節輕重,情節嚴重將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對所有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整改合格后再施工,并向甲方、總承包方、監理單位書面匯報后撤離現場,若知情不報或留下隱患,造成事故等嚴重后果,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及相關費用:對不具備條件的部位不得冒險施工,并向甲方、總承包方匯報,一經施工就表示你單位確認施工現場消防、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等符合生產要求,因此所產生的不良后果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及相關費用。
7.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總承包等的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乙方拒xx,甲方、總承包方(項目經理以上管理人員)用強制性手段(如扣罰等)迫使乙方施工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總承包方承擔主要負責相關費用:
8.乙方對施工用具、材料及個人物品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費用自理,在工地內外自雇人員發生的工傷等事故,包括自然治安(交通、雷擊),火災等意外事故、非自身作業范圍內非工傷事故等,除保險公司賠付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負(在為自雇員工已繳納意外傷害保險的前提下要求保險公司賠付),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及相關一切費用。
乙方及自雇人員對他人(包括甲方或其它人員)造成的傷害,乙方負全部責任及相關費用。反之,___乙方及自雇人員被他人傷害,則傷害他人一方面要負全部責任:發生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___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搶救,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保護好現場,立即向總承包業主監理___等相關單位報告。
三、處罰一般規定:
1、禁止聚眾鬧事或打架斗毆等違法違紀行為。打架斗毆不論誰是誰非,乙方自雇職工打架一次,先罰款5 00元;自雇職工與總承包班組及分、外包單位班組職工之間,只要發生打架(斗毆),不論誰是誰非,先罰1000元,另根據責任追加處罰,打人治傷的承擔全部醫療費及誤工等相關費用(包括賠償費),不服從調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門處理。
2.乙方對自己的職工自行管理,不請假外出屬于無故曠工,造成一切后果自負;對未經教育培訓合格,辦理相關暫住、登記、工傷保險等手續,擅自安排職工上崗,總承包方將根據相關法規,對乙方按100元/人進行處罰,此類人員發生違章行為或遭受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和費用:未經專業培訓或非機械操作工無證擅自動用塔機、木工、鋼筋工及裝飾用機械等中小型機電設備或動用電氣焊設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負全部責任,所有費用自理;總承包方只負責協助調查處理之責,概不承擔任何費用。給總承包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的,乙方承擔相關賠償及消除響等責任。
3、高空楊塵一次罰款100元,高空拋物者一次罰200元,致人傷殘的負全部責任及承擔所有相關費用,直至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損壞或破壞公共物品或損壞、消防或機械等設施照價賠償,并視情節處罰200-500元,造成事故依法追究其責任:在樓上大便一次罰款500元直至清理出場。
4、按照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配電和管理,電線必須架空使用,禁止使用大于60W的燈泡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照明或取暖;施工中禁止使用多用插座、無二次降壓保護裝置的電焊機、不帶漏電保護器的移動電箱或漏電保護失效的電器設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每次罰款100元;私自關電影響生產處罰乙方500元/次,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
5、所有職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喝酒者負責人不得安排上班,違反者處罰乙方每次500元/人對因飲酒造成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與自雇職工共同承包相關費用。
6、總承包方或監理對乙方違章人員的處罰不記名,總承包方或監理持有相關照片或記錄等罰,__款以及按照合同約定的處罰款項,均直接算到分包單位賬上;重大違章或其它處罰事項,根據有關律法規條文,總承包單位的有關規定、與業主簽定的相關合同條款及總承包項目部研究決定執行,所有處罰款項均無需確認,從各自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四、配合協助管理:
1、總包方幫助甲方配合乙方工作,xx現有的人臨設施、現有的內外腳手架、人貨電梯、水電、設施、糾察、資料匯編,對乙方的日常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不承擔任何費用。
2、總包方收取乙方配合協助資料費__元/平方米,總包方只開具收據不xx發票。
五、其他:
⒈進場后,現場的成品(墻面、門窗角、衛生潔具、機電設備等)如因乙方造成損壞或丟失,由乙方照價賠償級承擔相關安裝費用。
⒉本協議共叁頁,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甲方執壹份,乙方各執壹份:
⒊本協議作為施工協議的補充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如因違約發生爭議,可訴以勞動仲裁機關裁決。
4.20__年_月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協議規定的工程結束,該協議同時廢止,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終止;
5.總承包項目部的各種制度規定及《違章處理細則》(見附頁)對乙方及自雇職工同等有效。
總承包方: ___
代表:___
乙方:___
代表: ___
現場負責人:___
xx ____
立協議日期:20__年_月__日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5
甲方:湖北xxxx集團成都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商定: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揚塵治理、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的有關人員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3、由于甲方為土建總承包方,施工現場管理屬于土建總包方范疇,所以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向甲方繳納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xxx元整,待乙方工程完工后退還.(注:若有違約款項應從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扣除完時,須再次交納.)
4、乙方應設立專職安全員對其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作業設施設備、工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即時通知甲方處理,待消除安全隱患后方準施工。一旦乙方展開施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對其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與甲方無關,其后果乙方自負。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處理細則:
(1)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正確地戴好合格的安全帽,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若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人次
(2)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內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路。若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處1000元.
(3)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內不得越項、違章操作各類機械及其不得破壞現場內的各種機具設備。若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一5000元和被損壞的設備原價的2倍.
(4)乙方人員在生產操作的'過程中,高空(2米以上)、臨邊作業必須系好可靠的安全繩。若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人次.
(5)乙方人員不得酒后,穿拖鞋、赤腳、穿高跟鞋及裙子上班。若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人次
(6)乙方人員不得攀登外腳手架,不得破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若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和設施原價的2倍.
(7)乙方人員要自覺遵守甲方擬定的管理細則。不得在場內打架、斗毆、尋釁鬧事,偷盜公私財物。若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
(8)作業料具要堆放平整、離周邊1米以上,嚴禁亂堆亂放,嚴禁高空拋扔材料、工具等物件,免傷他人。若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9)乙方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安全防護不合格的,必須通知甲方整改且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乙方違約,承擔全部責任.
(10)乙方在施工現場不得人工開槽或開洞,必須機械開槽或開洞.若乙方違約,每處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11)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現場整潔、干凈,做到工完場地清,每天未使用完的材料及產生的建筑垃圾,下班時必須清理干凈,不及時清理或清不干凈時,則甲方將派人清理,人工費以每個工300元計由乙方支付,同時每處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12)不得隨地大小便、施工場地不準吸煙。若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人次.
6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立文字依據作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該協議內容乙方工程內容施工完畢后自動終止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6
工程名稱:新溝河延伸拓浚工程常州市境內工程橋梁施工一標
工程地址:益民橋、橫岸橋、糧莊橋
安 全 管 理 目標:無重傷、死亡事故發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標:達到市級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為保證本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范雙方行為,使總包、與分包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1.總包單位項目主要負責人和勞務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2.人員進場后必須經安全教育后,方可作業。
3.總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配設各自專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4.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并認真落實實施。
5.完善應急救援方案,發生事故后,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6.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供相關資料。
7.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總包單位責任
1.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積極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整改到位;
5.凡由總包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勞務分包單位人員作業的,勞務分包單位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三.分包單位責任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復印件加蓋其單位公章)。依據國家相關安全法規規定其現場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合總包日常管理,勞務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有勞務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并由其法人簽字確認。
2.人員進場后,必須將進場人員名單等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其發放勞動報酬時必須實人實名簽字。
3.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并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班組(隊)自備的各類施工機具,應確保安全可靠有效。
7.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班組(隊)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1.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必須按規范、標準規定防護到位。
13.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12.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將嚴厲處罰,
1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由于作業人員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等或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人員傷害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4.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并處理善后工作。
15.嚴禁超合同承接施工任務。
16.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至勞動關系終止時結束。
1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負責人: 項目部(章)
時 間:
勞務分包負責人:
時 間: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7
總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
分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分承包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高陽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施工協議(以下簡稱為“分包協議”),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為工程總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達到國家和地方相關規范、法規合格標準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第二部分:規定條款;
3、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承諾,履行并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分承包方均無異議。
五、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風險評估報告以及有關證件等所有材料的審核批準并不代表分承包方無須承擔責任。
六、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七、協議書的份數:____三,按分包協議一并處理。
八、有效期:同總分包協議有效期
九、協議書的生效
協議書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協議書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同雙方總分包協議一并生效。
總承包方(公章):____分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8
發包方(章)(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章)(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格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做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并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到預防為主。
4、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5、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并符合消防規范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
6、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專人負責。
7、承包方應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8、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9、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10、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12、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3、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4、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15、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衛生要求。
16、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理人: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9
項目部甲方
以下簡稱:
施工班組乙方
乙方與甲方雙方商定的合同工價,承擔本工工程的分項工程任務。
按揭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要求,結合目前建筑行業人員聘用制度的改革形勢,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職工生命安全,確保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訂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人和甲方各類管理人員必須對本工程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科學管理,杜絕違章指揮,并指派同志為專職安全員,檢查、督促乙方的安全生產情況。
(2)甲方待乙方人員進場后及時搞好項目體的安全教育,介紹本工程概況,介紹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針對性地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組織乙方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書畫考核,增強乙方人員安全生產法律意識與自我防范能力。
(3)甲方施工員、技術員、安全員應根據乙方的施工進度及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乙方施工人員做到心中有底,達到預防的目的。
(4)甲方應給乙方施工人員創造良好的安全設施。施工用電、腳手架、機械設備、臨邊、洞口等都必須要有安全防護措施,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確保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
(5)甲方應按省、市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乙方人員的人身綜合保險,如乙方人員發生重大傷害事故,甲方有責任給乙方處理保險事宜。
2、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人應全面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并指派同志為專(兼)職安全員,乙方承包人應堅持在施工現場,如需臨時離開,應委托代理人并及時告知甲方。
(2)乙方聘任人員時,應選聘“道德品質好,技術素質高,身體健康”的工人,對所聘人員應知根知底。禁止招聘“散兵游勇”;禁止招聘不適合建筑行業特點的人員;禁止招聘年齡超過55周歲的一線工人;禁止招聘無身份證或無相關身份證明的人員;禁止招聘16周歲以下的童工;不許帶小孩的工人在工地長期住宿。
(3)乙方人員進場一周內,乙方負責人應將進場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交甲方安全部門,進幾個交幾個,不準少交;人員退場時應及時告知甲方。
(4)乙方應積極開展班組安全活動,搞好班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做好教育記錄。
(5)乙方應遵守工地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嚴禁酒后上崗作業,嚴禁在作業中打鬧和開玩笑,嚴禁穿拖鞋、亦膀上班,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違反勞動紀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搞好文明施工工作。
(6)乙方應妥善使用與維護好工地的`安全設施,嚴禁隨意損壞和拆除、移動安全設施。
(7)乙方按甲乙雙方施工合同中規定需進場的施工機械設備應確保完好無損,安全防護措施齊全,并報甲方安全員、材料員檢查、登記,末經甲方相關檢查人員檢驗合格,不準使用。
(8)乙方應及時向作業人員傳達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按交底要求作業。對重大危險作業項或有較大危險作業點,應指定監護人,進行現場監護,確保施工安全。
(9)乙方在作業前應檢查自身作業場所安全保護措施,不合格的要向甲方管理人員匯報,符合要求后才可進行施工,不得冒險作業。
(10)乙方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從事特殊作業。
(11)乙方應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與防火管理制度,嚴禁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做飯、取暖,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明火作業前,按有關規定開具動火許可證。
(12)如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向甲方匯報,同時應及時組織搶救傷員,并保護好現場,如實反應事故發生情況,積極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二、甲乙雙方權利
1、甲方權利
(1)甲方按本協議相關條款和有關規定及規章制度,對乙方的違紀、違章行為,有權做出經濟處罰。
(2)甲方對乙方違反“五禁止一不許”招聘的人員,有權責成乙方做出辭退決定。如乙方置之不理,甲方有權停發辭退對象的月度生活費,乙方仍留用的甲方有權作出每人罰款1000元的處理,直至乙方應辭退對象退場為止。
(3)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屢不履行本協議,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清退出場處理。
2、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
(2)當甲方安全設施、防護措施未及時到位時,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公身安全的,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完善工地安全設施的要求和建議。
三、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甲方責任條款,造成乙方傷害事故的,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的,應承擔經濟處罰,如造成乙方人員或他方人員傷害事故的,5000元以下事故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5000元以上的事故,超過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由乙方自負,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后果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經濟責任,造成工地財產損失的,按實際損失價的80%賠償。
四、其他
1、甲方不承擔乙方人員來回工地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2、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執時,不管任何方都可以提交上級有關部門給予仲載。
五、協議時效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乙方人員全部退場后失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職務職務
訂立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10
發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本著“安全第一、質量至上”對施工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的協議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 甲乙雙方應共同尊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 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這、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在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 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據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 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 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作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 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并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 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到預防為主。
4. 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5. 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并符合消防規范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
6. 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消防水源,并派專人負責。
7. 承包方應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8. 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9. 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10. 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 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進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12. 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3. 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4. 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15. 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衛生要求。
16. 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7. 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此協議為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方 (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11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為了強化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責任
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總包單位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及執法人員提出的隱患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安全措施交底。
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分包單位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托書等復印件報送總包單位,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進場施工。
分包單位進場前,分包單位必須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崗前教育以及經總包單位現場教育,要求教育面達到100%。
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隱患,總包單位有權下達隱患通知單,并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并不按期整改的,總包單位有權停止分包單位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分包單位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去做,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后方可使用,發生事故時由分包單位自行負責。
由總包單位提供給分包方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使用,分包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幫均與總包單位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包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設明顯標志外,還應派專人看守監護,完工后或下班時應及時封閉好。
分包單位必須熟知地下管線敷設位置、走向,對于不明管線必須報請總包單位待歸屬地確定、經產權單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線會簽單施工或發現不明管線未經許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線損壞由分包單位自行負責。
為便于現場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積多少,分包單位必須向總包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若不發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結束后如數返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隱患或違章并不及時整改而被處罰,罰金將從抵押金中扣除。風險抵押金不足部分由總包單位從分包單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施工人員職責
施工從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單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時用電防護設施。
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施工用電不得亂接亂拉,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并在總包單位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處罰或由總包單位(或甲方)予以辭退。
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廢料運到指定地點堆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三、事故處理
由于分包單位或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傷亡事故,由分包單位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殘、亡的人個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對總包單位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由于總包單位或總包單位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單位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并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單位一次性給予分包單位經濟補償,其善后事宜由分包單位處理。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總包單位、分包單位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監理部、建設單位(甲方)各一份。
五、此協議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總包單位(簽章):
分包班組(簽名):
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20__年__月__日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12
甲 方:
乙 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臨電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項目的臨電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地方、公司及本項目的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此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一、說明
1、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電氣傷亡事故的發生。
2、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3、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二、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臨電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臨電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體系。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上級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監督現場所有施工單位遵照執行。
2、甲方電氣專業人員應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技術、操作、使用、安全等相關知識和要求,定期組織對現場用電線路及設備進行檢查。
3、甲方負責提供用電電源及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設施,負責組織臨電施工人員按照規范要求安裝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組織其驗收并上報電氣安全主管部門。
4、因甲方提供配電設施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設備和線路電氣事故,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甲方負責現場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設備、線路的運行、維護、檢修及監督管理,保證以上配電系統的正常安全運行,并定期對以上設施監督檢查。
6、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電設施由所用電單位負責提供,甲方負責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7、甲方定期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常識教育。
8、甲方負責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各施工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并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2、乙方負責自行提供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用電設施,并設置臨電負責人,由其負責本單位所有配用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維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必須滿足規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規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權禁止其入場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電設施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乙方必須在進場前一周提交用電申請表,將本單位所需用電電源負荷及數量上報甲方,由甲方批準后根據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負責實施。乙方未提交用電申請或未經甲方批準或批準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實施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5、乙方必須在進場后一周內負責將本單位臨電人員名單及低壓電工操作證上報甲方。乙方現場所有臨電人員必須持有效電工操作證上崗,操作證不得作假,不得超過有效期限;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未經項目批準,乙方不得隨意挪動現場臨時用電設施,不得亂接拉電源。一經發現,甲方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處理。
7、建筑物內不得隨意設置220/380V照明、插座等用電設施,如需設置,必須提前向甲方報請用途及批準后方可設置。
8、乙方宿舍、廚房、庫房等場所照明用電嚴格按照臨電規范和項目規章制度,禁止隨意使用220/380V電壓照明,其他生活用電在經甲方同意并有用電批準單后方可使用。乙方負責本單位節約用電工作,人走燈滅,杜絕設備空載、超載運行。乙方未經甲方批準就使用而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甲方在乙方每間宿舍內安裝了漏電配電箱及220V插座1個,此插座用途為提供手機充電及夏天電風扇、冬季電暖器用電,限定負荷上限為1KW(單相),此插座嚴禁改變使用用途,嚴禁用于電爐、電熱水器、電熱毯、電飯鍋等用電,嚴禁超負荷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插座位置,嚴格遵守《生活區宿舍用電管理規定》。乙方不遵守本條規定內容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乙方不得私自移動、改動現場的.一切用電設施、設備和線路。不得隨意亂拉亂接線路及設備,防止觸電及火災的發生。如確有需要,必須經甲方電氣專業工程師查看同意后,通知臨電電工接線安裝,按批準方案進行施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而發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人員不得砸撬破壞配電設施和電氣線路,必須嚴格服從甲方項目及臨電人員的監督管理。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由臨電專業人員巡回檢查,發現電氣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及時上報甲方,確保安全用電。
12、施工現場配電箱、柜周圍3米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及其他一切材料和物品。
13、乙方負責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1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臨電負責人負責。乙方領導及現場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每個在場人員用電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嚴格遵守甲方的用電規定。
15、乙方在完工退場前,必須把從甲方領取的設備和剩余材料按收發記錄量退回,如有丟失和損壞,按實物采購價格的兩倍扣罰。
16、各種施工機械、電氣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機修人員及電工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7、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米,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米。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8、現場每臺電氣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30mA以下,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配電室至各支路均采用三相五線制,接地保護。
19、施工現場照明用的流動性碘鎢燈應采用封閉式碘鎢燈,采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于0、2米的絕緣材料隔離,嚴禁采用木棒作支架。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20、施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電焊機,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漏電保護器。其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二次線應使用專門的焊把線且必須使用快速插頭,其長度不得超過30米,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1、施工現場設置配電箱,其前后2米范圍內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防止影響電工的維護和操作。
22、配電箱、柜放置應平穩,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米,小于1、5米。
23、維修時應切斷電源,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如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等字樣)或一人工作、一人看護。
24、如發現電氣出現燒蝕、松動等情況,應立即進行檢修。任何人均不得將任何 用電設備的電源線直接勾掛在電氣裝置上,一經發現應立即加以制止。。
25、施工現場地下室、潮濕場所、施工作業面等處照明使用36V低壓,甲方僅提供樓層、樓梯低壓照明干線,低壓照明支線、低壓燈泡及行燈由乙方自行解決。
26、現場配電箱需上鎖并由臨電人員負責維修及保養,所有施工人員不準擅自撬、拉、拽配電箱門,違者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罰款。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20xx年 7月20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放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13
總包單位:(甲方)
專業承包單位:(乙方)
甲方將本建筑安裝工程 項目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無事故,達到_________標準,獲得_________杯
4.承包范圍:
二、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干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甲方負責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按程序要求交相關部門審核同意,乙方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4.乙雙方必須確保其施工人員思想品質高,身體素質高,禁止招用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及60周歲以上的年長者進入工地。乙方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施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托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同志為本工程專職安全員,證件報送甲方審核,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消防等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消防等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8.乙方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并負責督促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9.乙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10.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乙方應參加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負責,乙方須愛護甲方的機械設備,嚴格遵守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11.乙方施工所需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并負責管理確保安全。
12.施工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責任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有關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筑安裝施工合同后,應自覺地向所在地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辦理建設工程開工必要手續,同時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證書等相關資料。
19.宿舍及人員管理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法律、規章制度及甲方(含甲方主管部門)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2)、宿舍由甲方統一管理,各班組負責各自施工人員宿舍的管理,同時配合甲方做好整個生活區宿舍的協調管理,生活區衛生實行門前三包制度,各班組負責各宿舍前后的衛生工作。
(3)、生活區男女不得混住,原則上不提供家屬的宿舍,嚴禁將外來人員(非現場施工人員、家屬等)帶入施工現場或住宿工地
19.安全事故處理:
(1)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災、機械等事故,分包方應在半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并由總包方統一按國務院及本市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行政部門等有關機構。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2)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按事故調查組的責任認定進行處理。屬分包方責任或工人違章操作等非總包方原因所發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對其傷者進行經濟賠償,并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屬總包方責任,由總包方承擔經濟賠償。屬雙方責任,依據責任大小由雙方單位協商解決。經濟賠償采取一次性方式。
(4)分包方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20.其他未盡事宜:如有,雙方另行協商。 。
21.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x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2.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送區(縣)勞動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各一份備案。
23.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項目負責人:(簽章) 項目負責人:(簽章)
代 表:(簽字) 代 表:(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分包單位安全協議】相關文章:
分包安全協議03-02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06-05
安全分包合同03-18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協議02-20
總分包建設安全合同04-23
分包單位承包承諾書01-16
建筑專業分包施工安全生產協議03-08
裝飾工程分包協議04-19
人工勞務分包協議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