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終止合同匯編九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終止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終止合同 篇1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1月28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于***市***區***路***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F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XX月29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XX月29日提前終止雙方于20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于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三、乙方須于20xx年3月30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愿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后,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于20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終止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以下
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于____年____ 月____ 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年____ 月____ 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不再續訂勞動合同,并于 年 月 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系終止。
二、根據《勞動合同書》及雙方協商約定,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服務費,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甲方服務費支付。
三、《勞動合同書》終止后,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所有工作辦理好交接手續,包括乙方掌握和使用的公司一切文件、資料、信息、數據、 圖表、工作記錄,包括電子文檔及有關物品等向甲方移交清楚;同時交接經手過的工作事項。
四、具體程序: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五、簽訂本合同后,甲乙雙方不因勞動關系的解除或終止引起任何訴訟。除本協議書約定外,甲、乙雙方基于勞動關系所產生的其它一切權利義務均已了結,甲、乙不存在任何爭議。此后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終止合同 篇3
員工姓名 :
年 月 日與甲方簽訂的 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因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由于 原因),終止勞動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當于本人 月工資 元人民幣整。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合同類別:營銷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于20xx年11月5日簽訂的《***項目營銷策劃及廣告設計服務協議》(合同編號***),約定由乙方負責甲方所開發建設的**項目提供全程營銷策劃、產品策劃、廣告設計等服務,同時乙方還附贈銷售策略顧問服務。雙方的合作期限為13個工作月(春節月不計服務費用),協議有效期為**年11月5日至**年12月20日。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年4月9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于20xx年11月5日簽訂的.《**項目營銷策劃及廣告設計服務協議》,不再履行。
第二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于20xx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70000元(人民幣大寫:柒萬元整)。乙方在甲方付款前,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發票。
2、乙方在收到此筆款項后,甲、乙雙方因協議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協議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價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已全部結清。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侵犯了甲方知識產權及商業秘密等有關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協議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價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乙方應雙倍退還甲方已全部支付的服務費用。
第四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第五條 其他約定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為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 開戶行:
銀行賬號:
日期:
終止合同 篇5
1.
我單位于 年 月 日與 (身份證號: )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 ,訂立的合同編號為 ,合同期限為 的勞動合同,茲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 項規定予以 (解除/終止),終止解除合同證明書。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
(章)員工(簽名)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注:
1、此證明書壹式貳份,單位留存備檔壹份、員工個人留取壹份,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終止解除合同證明書》。
2、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2.
茲有 同志,性別: 年齡: 于 年 月 日被我單位錄用,從事 工作,月工資 元。 年 月 日因
終止(解除)合同,特此證明。
合同鑒證編號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均應填寫本證明書。
2、本證明書一式五份。單位、個人各一份,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處理處、勞動就業辦公室、社會保險辦公室,各一份。
XXX同志,于二〇 年 月 日被我單位錄用,并簽訂年勞動合同。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1)項規定于二〇 年 月 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已按規定發給 個月經濟補償金、 個月醫療補助費,特此證明
3.
存根第 號
本單位與 同志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據 ,于 年 月 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經辦人: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存人員工檔案) 年 月 日
終止合同 篇6
一、免除
免除是指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而使合同權利義務部分或全部終止的意思表示。債務免除為合同終止的原因。根據《合同法》第105條的規定及相關學理,對于免除應當注意以下幾點:(1)免除為拋棄債權的單方法律行為。(2)免除還是一種無因行為。免除在債權人作出意思表示時生效,其原因如何,在所不問。(3)免除的意思表示應向債務人或者其代理人表示。向第三人為免除的意思表示的,不產生免除的效力。(4)債權人免除連帶債務人中一債務人的`債務的,其他債務人也在相應的額度內免于承擔連帶責任。(5)免除的意思表示一經作出,即發生效力。
二、混同
混同是指債權與債務同歸于一人,而使合同關系消滅的事實!逗贤ā返106條規定:“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被焱蚱髽I合并、繼承等原因而發生。混同涉及第三人利益時,雖債權人和債務人發生混同,合同也不消滅。如在債權出質時,債權不因混同而消滅。
終止合同 篇7
杭州旺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杭州育龍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于20xx年6月3日與貴公司(杭州旺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簽訂的'《教育合作協議》,貴公司從未按合同要求履行。按照本合同中第四款第二條的相關規定,本公司決定終止合同。請貴公司于接函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將回復函簽字,蓋工章后傳真至本公司。
經與合同簽訂責任人(余立君)協商,退回款項將于本《合同終止函》生效后的十五工作日內將首付款 肆萬 元人民幣(¥ 40000 元)結清。
甲方單位(蓋章):
代 表 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 表 人(簽字):
年 月 日
請蓋章回傳至0571-85xxxxxx
終止合同 篇8
方____與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合同,現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合同于___ 年___月____日予以終止。因終止合同給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賠償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 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蓋章) 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九十一條,合同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關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備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某些情形時,合同關系在客觀將不復存在,合同債權和合同債務歸于消滅,此即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主要事由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事由,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償、解除、抵銷、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償、抵銷、提存、免除和混同為合同的絕對終止,即合同權利義務的清滅。解除、終期屆至等為合同的相對終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滅。
1.清償
清償是按合同的約定實現債的目的行為,即按照約定履行。
2.解除
合同解除包括雙方解除和單方解除。雙方解除是當事人雙方為了消滅原有的合同而訂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單方解除是指當事人一方通過行使法定解除權或者約定解除權而使合同的效力消滅。
3.抵銷
抵銷,又稱“充抵”,是指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滅。
4.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保存以消滅合同權利義務的一項制度。
5.免除
免除是指債權人拋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及其他債之關系的意思表示。因債權人拋棄債權,債務人得以免除清償義務。
6.混同
混同是指不能并立的兩種法律關系同歸于一人而使其權利義務歸于消滅的現象。包括:所有權與他物權同歸于一人;債權與債務同歸于一人;以及主債務與保證債務同歸于一人。債的關系須有債權人與債務人同時存在方能成立,當債權人和債務人合為一人時,債權債務當然消滅。
第六章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第九十六條 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九十七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九十八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九十九條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第一百零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第一百零二條 標的物提存后,除債權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
第一百零三條 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第一百零四條 債權人可以隨時領取提存物,但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
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
第一百零五條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
第一百零六條 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終止合同】相關文章:
終止合同07-01
終止的合同06-07
(優秀)終止合同07-16
實用的終止合同06-10
[優秀]終止合同07-01
合同終止協議06-03
關于終止合同04-10
(精選)終止合同公函02-18
終止施工合同10-25
終止設計合同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