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續簽合同錦集7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續簽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續簽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雙方原訂合同早已逾期,經雙方同意簽訂以下續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同意將乙方現租用的清平南路33號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至20xx年9月20日止。
二、房屋租金仍為每月9100元(大寫:玖仟壹佰元/月)房租從20xx年7月1日起算至20xx年9月20日止共計租金為24300元(大寫貳萬肆仟叁佰元整);合同簽訂之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房租貳萬肆仟叁佰元。
三、租房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讓轉租他人,如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立即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賠償兩倍房租以上的違約金。
四、租房期從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止,合同期滿甲方收回房屋。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內照明、插座、供水、電視插座等設施,乙方退租時,應保證設施完好。乙方按月以水表、電表數交納水、電費,并分攤水電損額費。因乙方使用引起的水、電等設施損壞的維修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房期內應愛護房屋及室內設施,嚴禁在空心板樓面堆放或設置超載物體及設施,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結構,若裝修必須經甲方同意且符合國家規范,裝修費用自理,若退租甲方不退裝修費,裝修時不能影響房屋原結構,若因違反上述要求損壞房屋,甲方收回房屋并由乙方負責承擔一切后果,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七、乙方在租房期間,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并按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暫住手續,自覺遵守國家各項法規,遵紀守法,合法經營,違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乙方在租房期間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如發生火災、偷盜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自行處理,并承擔一切后果。
九、根據市衛生管理規定,乙方應愛護公共衛生,負責門前“三包”;按時繳納電視收看費及衛生費,若違反市有關規定被處罰,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租用期滿辦清退房手續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 月 日
續簽合同 篇2
尊敬的領導:
本人自20xx年1月1日與局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將于20xx年1月1日到期。一年來我在領導及各位同事的關心與幫助下,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通過這一年的學習與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較大的進步,現將日常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日常的工作管理
作為一名辦公室的勤雜人員,主要負責領導及宿舍的衛生清潔工作、會議室、接待小餐廳的日常管理,每天積極應對繁雜瑣碎的事務性工作,我將從多方面努力,進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積極的心態面對每天的.工作任務。
二、加強自身學習
提高工作水平雖然我的職務是一名勤雜人員,但要做到優秀,自己的學識,能力等還有一定距離,所以總不敢掉以輕心,馬虎應付。這一年下來感覺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進步,協調能力及處理問題等各方面,有了進一步的提高,保證了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
三、存在的問題
本人能認真地開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第一,我踏入社會不久,經驗不足,在一些工作細節上還考慮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來有時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第二,業務知識不足,以后我將加強對辦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學習,以知識彌補不足。
四、下半年的工作計劃
1、積極認真配合同事搞好辦公室的各項后勤工作。
2、加強學習,拓展知識面,靈活運用自己的知識,在實際工作中,優化工作質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點,本著為人民服務的原則,熱情、主動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續簽合同 篇3
尊敬的領導:
我叫xxx,25歲,本科學歷,200X年X月與貴單位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申請續簽勞動合同。
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特別幸運的是遇上了一位好領導兩位好老師,總是在我不懂的時候悉心教導我。鑒于此,我更是盡心盡力做好每一份工作,從機關的`賬簿的登記、報表的出具到招待所賬務的復核,從工會的現金管理到所得稅的計算等等,我都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當然這中間也犯了許多錯誤,這里還是要感謝領導和老師們不厭其煩的給我糾正。
在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的發展,深知創業成果來之不易,同時也被公司良好的工作氛圍所吸引。我希望能夠繼續為公司服務,懇請領導同意,若有幸能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我必將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職業道德,虛心學習,將專業知識與實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努力發揮聰明才智,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份工作,為單位的發展建設添磚加瓦。
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請續簽勞動合同,并希望早日得到領導的認同。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日期:XXXX年X月XX日
續簽合同 篇4
尊敬的公司領導:
本人杜亞瓊,女,27歲,大學本科文化,20xx年5月1日與貴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貴公司策劃部工作。一年來,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二:一是合同期內,以優質的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對外形象。我在策劃部工作期間,經常與客戶接觸,交流。為樹立公司優質服務的形象,我始終牢記公司的服務宗旨,總是做到耐心細致地完成每項工作任務,給加盟商一個滿意的服務。由于我工作熱情,認真、一年來不僅未未與客戶發生一起爭吵,而且因我的優質服務,贏得了客戶的滿意和信任。二是合同期內,以積極認真的的態度提高了個人的自身能力。一年來,在家人的支持下,我積極主動地抓好業務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以使個人能力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新形勢。剛到公司的時候我對施工圖繪制一知半解。經過一年的實踐和鍛煉,現在不僅熟練完成本職工作,而且主動幫同事分擔工作。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業務,我也是努力學習,盡快掌握。一年來,沒有發生一起因工作不熟而被難住、以致耽誤客戶時間的事件。一年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公司的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公司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用優良的作風、一流的服務展示公司的美好形象。此致敬禮
申請人:
20xx年4月30日
續簽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等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續簽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將座落于的房屋,面積:㎡,繼續出租給乙方,乙方也愿意繼續承租該房屋。
二、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作居住使用,續租時間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該房屋租金為每月 元整,繳租方式為________支付一次,計人民幣
下次付款提前 天支付,如不支付,即屬違約。
三、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否則屬于違約,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間,不得擅自房屋結構和用途,如乙方對房屋設施故意造成損害的,應負責修繕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如要對房屋進行裝修
應征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租賃期滿前,乙方是否續租,甲方是否出租,都應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在合同期滿前應提前 天重簽合同,不續租則在合同期滿當日結算賬務。
歸還租用物品,租賃期滿后乙方必須按時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時間,未經甲方同意,過期五天后還未搬走,甲方有權自行處理并收回房屋。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在上述房屋內從事國家法律法規、小區管理規定不允許的事,如有發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在房屋內進行的活動與甲方無關。
七、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煤氣、物管、有線等費用由乙方支付,在前個租期繳納了________元人民幣的保證押金,在這個租期繼續適用
待期滿后甲乙雙方不再續簽,以上費用結清,房屋無損時,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
八、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則按該房月租金的兩倍及搬家所造成的損失,作違約賠償金。乙方違約則所付押金不退,作違約賠償金。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待雙方簽字后合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補充協議: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續簽合同 篇6
尊敬的領導:
我叫xxx,**歲,**學歷,****年**月與貴單位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思考,申請續簽勞動合同
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那里還是要感謝領導和老師們不厭其煩的給我糾正。
在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的發展,深知創業成果來之不易,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份工作,為單位的發展建設添磚加瓦。
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請續簽勞動合同,并期望早日得到領導的認同。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日期:年月日
續簽合同 篇7
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會對勞動合同的期限作出約定,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可以終止勞動關系,也可以繼續續簽。勞動合同續簽一般會涉及一些爭議,怎么來避免這些爭議?
勞動合同續簽爭議怎么避免: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是員工常見的離職形式之一,但由于《勞動合同法》新增了不少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有關條款,這就為實踐中因合同終止與續簽而引發的爭議埋下了伏筆。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勞動合同因期滿而終止、用人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只有一種,即在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原合同約定條件下勞動者仍拒絕續簽的情形。此外,如用人單位直接決定不續簽,或用人單位降低待遇標準勞動者拒絕續簽的情形,用人單位仍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盡管法律規定非常明確,但圍繞“是否愿意續簽”、“是否維持原待遇”等問題,在實踐中卻爭議不斷。
案例1:如何界定“是否同意續簽”
宋某在某外資企業擔任銷售主管,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至20xx年11月30日到期。20xx年11月中旬,公司總經理找到宋某了解續簽意向,并稱愿意與其續簽勞動合同,原待遇保持不變。宋某先表示不愿續約,后經過挽留又表示“即使續簽也不會努力工作”,由于宋某態度消極,雙方最終不歡而散。
20xx年11月30日,該公司為宋某辦理了離職手續但未支付經濟補償。12月初,宋某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合同到期終止的經濟補償金4萬余元,該案最終因用人單位舉證不足而敗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續簽合同也不例外,應當側重考慮當事人的內心意愿。本案中,在用人單位與宋某談話時,宋某首先表示“拒絕續簽”,而后又表示“即使續簽也不會努力工作”,從字面意思理解,似乎是“愿意續簽”,但其態度搖擺不定,且明確表示出“不會努力工作”,隱含著某種不滿和消極態度,由于勞動合同訂立必須以雙方互信為前提,而宋某的表態顯然是在破壞這種信賴關系,筆者認為應認定為勞動者拒絕續簽合同,故用人單位無須支付補償。可惜的是,該用人單位并未以書面方式進行溝通取證,導致最終無法舉證而承擔敗訴的后果。
員工拒絕續訂合同是一個“消極行為”,用人單位應當通過相關“積極行為”加以證明。如向員工送達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勞動合同文本等。如員工未在指定期限內回復或簽署,則可以證明員工存在“拒簽合同”的行為,用人單位便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了。
案例2:如何理解“維持原約定條件”
李某于20xx年10月17日進入某企業管理咨詢公司從事法務工作,雙方簽有2年期勞動合同,合同到期日為20xx年10月16日。
20xx年9月9日,該公司向李某發出合同到期員工意見征詢函一份,內容為:“您的勞動合同將于20xx年10月16日到期,您是否愿意續簽合同?請于20xx年9月20日前將本意見函交至行政人事部”。但該征詢函并未談及勞動報酬等待遇問題。20xx年9月27日李某在員工意見欄內注明不予續簽,在合同到期日后便不再來上班。此后不久,李某卻申請仲裁,要求該單位支付合同終止的經濟補償8000元。
按通常理解,在未寫明待遇的情況下發送征詢函,應指以原合同待遇詢問員工是否愿意續簽合同。而李某在收到該征詢函后如對合同待遇問題存有疑問,理應先與公司溝通后再給出是否續簽的決定,但其在收到征詢函后并未提出詢問或異議,反而直接標注“不予續簽”。顯然,李某不予續簽的表示是指即使公司不變更原合同待遇,李某也不愿意再續簽合同。該案人民法院最終以上述理由判決該員工敗訴。
未明確報酬的前提下續簽合同易引發爭議,而勞動報酬又關涉員工切身利益,筆者建議用人單位加以明確。當然,勞動者在續簽過程中亦有必要加以注意。
案例3:“原約定條件”需要書面確認嗎?
王某20xx年進入某地產公司工作,勞動合同約定月工資為2500元,20xx年3月王某月工資調至4500元,但未有書面確認。20xx年10月31日合同到期前,公司詢問王某是否愿意續簽合同,待遇與原合同記載的工資標準即2500元一致。王某當即表示,應該按調薪后的工資標準執行。雙方未能完成續簽,后公司亦未支付經濟補償。王某隨即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合同到期終止的經濟補償。
本案庭審中雙方的爭議焦點為“單位是否已經維持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待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但是用人單位的“加薪”常無書面確認,且不會對勞動者產生不利的影響,此時勞動合同約定的變更應當優先考慮其實質要件即“協商一致”,而不能以缺乏“書面”的形式要件為由加以否定。本案中用人單位以2500元標準續訂合同,未滿足“維持或提高原合同約定待遇”的條件,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應指合同到期前最后一次約定的工資標準,而并非合同初始訂立時約定的標準。工資標準調整后未經書面確認但已經實際履行的,應視同約定了新的工資標準。用人單位不能機械地理解法律條文,刻意回避經濟補償的支付。
案例4:拒絕續簽其他類型勞動合同也要支付補償嗎?
鄭某在某營銷公司從事某食品項目的`促銷工作,雙方簽訂了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20xx年11月8日,該項目終止。公司人事部主管遂找到鄭某,稱公司現承接了另一促銷項目,問是否愿意在維持原待遇的前提下續簽合同。鄭某明確表示不愿續簽,但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最后由于公司拒絕支付而發生爭議。
本案庭審中,公司以“維持原待遇員工拒絕續訂合同”為由,辯稱無須拒絕支付經濟補償。而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由于該條例并未規定無須支付經濟補償的例外情形,故用人單位應當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關于勞動者拒絕續訂合同無須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是針對固定期限合同而言的,不包括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注意勞動合同類型的選擇,平衡用工靈活性與補償成本的支付。
在勞動合同終止、續簽過程中,用人單位應正確理解法律,誠實地與員工積極溝通,并注意合同終止的意見征詢、通知送達、證據取得與保存等工作,如應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積極履行義務,避免終止勞動合同產生的爭議。
以上就是關于勞動合同續簽爭議怎么避免的解答,希望可以對您的疑問有所幫助,更多關于勞動合同方面的爭議,如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爭議怎么辦?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問題?請聯系我們的專業律師為您做詳細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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