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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時間:2024-05-15 12:48:58 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1

  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的。

  第二條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咨詢業務范圍: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算的編制、審核; 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第三條咨詢人、委托人的義務

  咨詢人的義務

  1.向委托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正常服務”是指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咨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款第4項、第五條第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后,咨詢人應組織人員編寫有關資料,主動征詢委托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咨詢工作順利進行。

  4.咨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咨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第四條咨詢人、委托人的權利

  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咨詢人、委托人的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4.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5.咨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咨詢成果文件算書、結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咨詢人額外的酬金。

  4.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咨詢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規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正常服務、附加業務和額外服務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咨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咨詢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委托人交付咨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詢人自身原因延誤支付,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咨詢費的千分之二。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雙方同意用________貨幣支付酬金,按________匯率計算。

  雙方同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當提交咨詢成果初稿時,預付總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第九條其他約定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咨詢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2

  咨詢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委托人和咨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件》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托人和咨詢人協商一致后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____________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范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咨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范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____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____元,剩余部分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咨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并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后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項目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

  3、咨詢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

  委托人(法人公章)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詢人(法人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3

  甲 方(責任人):乙 方(責任人):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恒天首府 1#、2#、8#、9#樓、幼兒園、地下車庫土建工程施工圖預算工作,為做好相關工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在誠信、公平、自愿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協商,特簽定協議書如下:

  一、 工作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恒天*首府1#、2#、8#、9#樓、幼兒園、地下車庫土建 工程施工圖預算工作。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工程量計算、清單組價、與甲方及業主進行預算會審。施工圖預算范圍包括:鋼筋、混凝土、砌體、防水、保溫、內外裝修、門窗工程、基礎土方、樁基工程等圖紙設計的土建工程,不包含任何安裝工程。

  二、 承包方式

  乙方編制完成的預算按最終經甲方或審計單位認定預算總造價(不包括安裝類的預算)的 1 ‰(千分之一)的固定比例

  計算預算費用。

  三、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該工程完整的設計圖紙(藍圖壹套)電子版圖紙、變更簽證及與此工程有關的其它文件等。

  (2)、嚴格按照協議要求支付相關費用。

  (3)、預算會審如在外地進行,應對出差人員提供食宿并報銷因此發生的差旅費;出差時間限2天以內,且放在周末。

  乙方責任:

  (1)、參加本工程的人員必須具有相關資質資格。

  (2)、預算內容要求全面,正確,質量符合國家及陜西省的相關標準要求。

  (3)、按期完成任務,及時參與甲方或審計單位的會審。

  (4)、免費完成會審后的相關調整、修改工作(限2次);發生原則性的大修改時,其費用另行商定。

  (5)、保存好甲方提供的圖紙等資料,預算工作結束,及時完整返還甲方。

  四、 完成日期要求:

  (1)、20xx年 6 月 27 日,甲方提供全套的圖紙;

  (2)、至20xx年 7 月 16 日17:00時,完成全套預算工作;

  五、預算費用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按現金(人民幣)支付或銀行轉賬的方式付款,所有款項必須由乙方(責任人)親自確認領取。

  乙方將紙質工程量預算表、計價預算書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交給甲方,并由甲方組織內部初審,初審時間不超過3-5天,初審后甲方按內部初審預算總造價的0.5‰(千分之零點五)支付預付款;待與業主最終會審完成后七日內按業主最終認定的預算總造價結清剩余預算費用。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咨詢人):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

  二、咨詢服務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

  參照有關部門的收費文件及本項工作的繁簡程度,雙方約定:

  按中標價: (¥ _________元)計取,具體費用明細詳見附表(項目匯總表)

  2、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提交正式招標控制價預算書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服務費。

  三、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四、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額度向乙方支付酬金。

  五、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甲方提供完整資料后開始實施,于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控制價預算書,與甲方交換意見并雙方進行核對,無異議后出具正式控制價預算書 三 份。

  若甲方未能及時提供資料,乙方提交成果的時間相應順延,并于本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完成時終結。

  六、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兩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持 貳 份。

  委托人:_________(蓋章)咨詢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納稅識別號: 納稅識別號:_________

  開戶名稱: 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  號: _________帳  號:_________

  單位地址: 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 _________合同簽訂時間: _________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5

  甲方:

  乙方:

  就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以下簡稱"酒店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等國家法律及工程造價政策法規,參照《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程》(CECA/GC 4__20xx),本著公平、自愿、互利原則,結合酒店項目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概述

  1.1、工程名稱: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

  1.2、工程地點:北京豐臺區王佐鎮

  1.3、工程規模: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工程建筑面積約85647㎡,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59345㎡,地下建筑面積約26302㎡。

  第二條 酒店項目造價咨詢服務階段

  本合同約定,酒店項目造價咨詢服務為:全過程造價服務。具體分如下階段:

  2.1、投資估算階段;

  2.2、施工圖預算階段;

  2.3、招投標服務階段;

  2.4、施工過程造價控制階段;

  2.5、竣工驗收決算階段;

  2.6、施工圖紙審查和設計方案造價控制階段;

  2.7、其他服務: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備案招標文件合同編制;

  第三條 酒店項目造價咨詢服務范圍及時間要求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造價咨詢服務階段約定,根據甲方提供的酒店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已完成及未來完成的施工設計圖紙內容,向甲方提供如下造價咨詢服務:

  3.1、投資估算咨詢服務內容

  參照《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1__20xx)和施工圖設計圖紙,以及甲方具體要求編制酒店項目投資估算報告,包括主體結構、二次結構砌筑抹灰、室內外精裝修、機電工程、特種設備(電梯、智能化控制設備等)、特種工程部位(游泳池、廚房、洗衣房等)、室外配套工程、園林綠化景觀工程、設備采購、酒店運營物品采購等酒店項目全部投資內容。上述投資估算報告在20xx年2月8日前完成。

  3.2、施工圖預算咨詢服務內容

  3.2.1、施工圖預算定額計價服務內容

  甲方已與酒店項目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協議(詳見《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乙方根據上述施工協議約定和施工圖設計圖紙,編制施工圖預算。上述施工圖預算報告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并根據現場施工方案及價格確認及時完成施工圖預算的補充編制工作。酒店項目采用施工圖預算定額計價的,乙方應按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及時完成定額預算編制工作。

  3.2.2、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計價服務內容

  酒店項目采用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乙方應按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及時完成工程量清單預算編制工作。甲方在室內外精裝修、機電安裝、設備采購、酒店運營物品采購等計價上將更多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具體以甲方要求為準。

  3.3、招投標咨詢服務內容

  根據附件《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綜合計劃》(下稱"綜合計劃")計劃內容和時間要求,以及甲方的其他要求,按時完成招投標咨詢服務。具體完成時間參照綜合計劃要求,乙方承諾在人力、物力上資源充足,合理安排造價咨詢服務人員,確保滿足甲方總體招標、施工進度要求。

  3.3.1、招標文件和合同編制

  1、招標文件編制:乙方提出完整的招標文件和要求,乙方負責招標文件中經濟文件的編制,乙方負責匯總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顧問公司編寫的技術管理文件,并負責將上述文件統一審核編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術、經濟、管理內容的招標文件報告,報甲方最終確認。

  2、合同文件編制:乙方提出完整的合同文件和要求,乙方負責合同文件中經濟條款的編制,乙方負責匯總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顧問公司編寫的技術管理條款,并負責將上述條款統一審核編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術、經濟、管理內容的合同文件,報甲方最終確認。

  3.3.2、工程量清單預算編制

  根據招標文件的具體要求、《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審規程》(CECA/GC 5__20xx)和甲方的要求,編制相應工程內容的工程量清單,該清單滿足招投標需要,在某些機電工程上因存在圖紙不夠完善或存在設計變更,故工程量計算盡量準確(結算時準確復核),某些項目在施工圖紙深度不夠的情況下應采用模擬清單。乙方在工程量清單編制后投標工作完成前,應向甲方密封提供該項工程的合理造價標底,在造價標底編制上要求材料設備單價、人工費、措施費、管理費、規費、利潤、稅金等所有構成工程單價的內容要符合工程實際情況和市場合理價格水平,盡量不出現遺漏內容從而導致計價結算沒有依據。

  3.3.3、招標答疑及回復

  對招投標過程中各投標單位提出的問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書面回復意見。協助甲方進行資格預審。

  3.3.4、評標、清標工作

  對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進行合理性分析,特別是經濟文件投標內容,對主要材料、輔助材料、設備等用量較大的項目要嚴格審查,避免不平衡報價,確保總體價格合理,有效控制造價。乙方應向甲方及時提出評標、清標工作書面報告。

  3.4、施工過程造價控制咨詢服務內容

  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定、技術措施方案、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現場簽證等內容應及時審定(該類技術文件需由甲方提供書面資料),必要時進行現場核實(協助監理、甲方、施工單位共同進行)。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可能影響造價的所有內容和因素均有記錄和確認,形成文字、影像等相關資料,在竣工決算時均有據可查,有效進行施工過程造價控制。施工過程造價控制要求每半個月與甲方進行小結匯報一次,每個月匯總一次,

  形成月度造價控制報告,對此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

  3.5、竣工決算咨詢服務內容

  參照《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程》(CECA/GC 3__20xx)和3.1至3.4形成的報告文件,進行分階段結算,要求乙方在該項目完成兩個月內完成分階段結算報告,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決算。在甲方與乙方完成階段性結算和竣工決算報告審核后,及時與施工方、材料設備供應方等進行核對、結算和決算工作。

  3.6、施工圖紙審查和設計方案造價控制咨詢服務內容

  3.6.1、施工圖紙審查

  乙方根據造價經驗,在20xx年2月8日前配合監理、甲方完成施工圖紙審查,對不合理的設計和對造價影響較大的內容從造價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3.6.2、設計方案造價控制

  對室內外精裝修、廚房、洗衣房、游泳池等尚未設計或需要深化設計的,乙方應在設計方案階段提出設計造價控制標準,在設計方案階段配合甲方與設計方進行研討以合理控制造價。

  3.7、其他服務

  為酒店項目在政府部門進行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招標備案,履行招投標手續,乙方根據招投標備案要求和甲方要求編制上述招標文件。

  第四條 造價咨詢服務成果質量標準要求

  4.1、投資估算質量標準要求

  參照《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1__20xx)、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完成投資估算報告。要求土建、裝修、機電、配套等項目內容投資估算符合五星級酒店標準,材料、設備、系統配置等建議明確。編制過程中與甲方、設計單位、甲方委托機電顧問公司進行定期研討,以確保投資估算的質量,并據此進行項目投資控制。

  4.2、招標文件質量標準要求

  招標文件中技術要求、施工管理要求、經濟要求、工期要求等編制內容,要求條理清晰、文字描述準確,符合招投標法律規定,避免出現法律糾紛。

  4.3、合同文件質量標準要求

  合同文件體系完整,技術條款、經濟條款、管理條款、工期要求、質量要求、成品保護、安全管理、付款方式、違約條款等內容描述準確,避免出現經濟糾紛,切實保護甲方合同權益。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中對分包單位施工管理、總包管理費等事項均進行了詳細約定,乙方應充分閱讀、了解、熟知上述協議內容,并將相關內容和約定與上述合同文件體系相結合。

  4.4、施工圖預算質量標準要求

  參照《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審規程》(CECA/GC 5__20xx)和甲方的要求,編制施工圖預算,特別是材料、設備單價、人工費單價等要求準確。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中各項計價費用的確定要嚴格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和控制。

  4.5、工程量清單質量標準要求

  根據工程量編制規范、北京市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和甲方要求,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模擬清單。工程量清單中內容齊全,工程量計算準確、工程項目特征描述清晰。根據酒店項目建設特點,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設計變更較多,對此乙方充分理解,在工程量計算過程中重復計量較多,乙方特此承諾設計變更引起的重復計量工作不再另行收取費用。

  4.6、標底編制質量標準要求

  在招投標文件編制后,乙方在招投標回標前向甲方提供招標工程標底,作為甲方選擇施工單位和確定價格的依據。因此,要求乙方編制的標底符合市場價格水平,特別是主要材料設備、人工費、措施費等。

  4.7、造價過程控制質量標準要求

  施工過程中影響價格的變化因素均要形成確認文件,包括甲方、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均要聯合確認(轉簽手續由甲方負責),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資料提供自己的獨立意見供甲方參考以控制過程造價。

  4.8、竣工結算質量標準要求

  竣工結算應按專業分單位形成完整的竣工結算報告,乙方對報告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4.9、招標文件和合同的確定

  為規范招投標和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甲乙雙方應對乙方提供的標準文件進行充分討論,形成標準。該應根據工程特點如專業分包(土建、裝修、機電)、材料設備采購、酒店物品采購等分別編制討論。

  4.10、各主要材料設備供應商的名錄

  根據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乙方應編制各主要材料設備供應商名錄,如電梯、空調、智能化、精裝材料、管線等。要求該供應商盡量在北京周邊地區,每項材料設備列出3至5家供應商,該供應商提供的材料設備應近五年內在北京五星級酒店、高檔寫字樓、大型公共建筑內均有使用,供應廠商產品質量優良、工藝有先進性、廠家具備一定規模,屬于同行業一流企業。上述工作應在20xx年2月8日前全部完成。

  第五條 造價咨詢服務組織措施

  酒店項目計劃于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除甲方調整招投標進度外,乙方提供的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應滿足上述招標、施工、竣工計劃要求。

  5.1、綜合計劃的`實施

  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內部編制的綜合計劃內容,對綜合計劃中涉及本合同約定中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乙方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實現,確保綜合計劃的實施。在綜合計劃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要共同努力及時協商,計劃時間可能有局部調整,但綜合計劃的總體目標必須確保實現。

  5.2、咨詢服務工作組織及保證措施

  針對酒店項目招標內容繁多、工作量大、時間緊等特點,乙方有充分準備,將安排足夠的人力、物力予以支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期間將安排不少于15人的專業團隊專職從事本項目造價咨詢服務工作,公司領導親自掛帥,土建、機電專業負責人業務管理水平符合要求,專業技術人員精干。乙方特此承諾從管理和人員組織上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

  第六條 造價咨詢服務期限和服務費用

  6.1、本合同服務期限: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6.2、本合同項下造價咨詢服務費用為:本合同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費用按建筑面積85647平方米和每平米 元進行測算為 元,經甲乙雙方協商最終確定本項目咨詢服務費用固定總額(即本合同總價)為 整。

  6.3、乙方咨詢服務費用組成明細如下:

  項目名稱 投資估算編制 招標文件及合同編制 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 定額預算編制 清單預算編制 鋼筋精確算量 工程實施階段造價控制 分階段結算及竣工結算 招標備案文件編制 其他 合計

  第七條 造價咨詢服務費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5%作為預付款;

  7.2酒店項目完成總承包協議約定正負零,并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咨詢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0%;

  7.3酒店項目主體結構施工圖預算完成,并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其他咨詢服務內容,甲取費項目基數(萬元) 建筑安裝工程 建筑安裝工程 建筑安裝工程 主體結構工程 建筑安裝工程 鋼筋總量 建筑安裝工程(控制) 建筑安裝工程 政府招標備案 建筑安裝工程 費率 服務費(萬元) 按費率一欄計算的服務費用與服務費一欄約定的金額有沖突以服務費一欄金額為準。稅金等相關費用均已包含。 備注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20%;

  7.4酒店項目完成總承包協議約定主體結構封頂,并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咨詢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25%;

  7.5酒店項目竣工驗收,并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咨詢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5%;

  7.6乙方完成酒店項目內部竣工結算報告,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0%;

  7.7酒店項目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并乙方配合甲方與施工單位完成相應竣工結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8%;

  7.8酒店項目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并乙方配合甲方與施工單位完成全部竣工結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7%;甲方在付款前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稅務發票。

  第八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8.1甲方對本合同履行中的重大問題享有決定權。

  8.2甲方提供造價咨詢服務所需的設計圖紙、總承包施工協議、綜合計劃等相關資料。

  8.3監督乙方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審查乙方提供的咨詢成果。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執行,或咨詢成果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8.4甲方有權查閱、使用乙方的各階段的造價咨詢服務成果。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造價咨詢服務成果提出質疑,并要求其給予解答。

  8.5乙方人員不能滿足咨詢服務的進度和質量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咨詢服務人員參與工程現場計量,乙方應積極配合。

  8.6甲方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和具體要求移交和通知乙方。

  8.8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8.9采取保密措施遵守保密約定。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9.1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完成咨詢服務工作所必須的各種資料、圖紙、紀要等文件。

  9.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約定協調乙方與施工承包商、設計方、監理方以及甲方內部各部門的工作關系。

  9.3 乙方按合同約定完成甲方委托的造價咨詢服務工作,保證服務質量。

  9.4 乙方在造價咨詢服務過程中遇有疑問,應及時以書面形式與甲方人員溝通,因擅自理解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9.5 乙方應為本合同的履行組織造價咨詢團隊,配備全職造價咨詢人員(造價咨詢團隊詳見附件)。

  9.6 乙方授權本項目總負責人處理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業務,代表乙方簽署相關文件。

  9.7 乙方應認真清點并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造價資料。

  9.8 乙方對提供的咨詢成果(包括書面及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所有重要文件,諸如成本預算、招標報告書、工程量清單、分期結算單和最終結算書均由乙方總負責人審閱確認。

  9.9 對甲方提出有關造價咨詢服務成果疑問,有義務給予甲方及時、細致、合理的解答。

  9.10遵守協議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價咨詢服務成果。如標底泄露給第三方,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

  10.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用,未按時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造價咨詢服務,造價咨詢服務完成時間和造價咨詢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50%。

  10.4、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價咨詢服務成果。乙方如未遵守保密義務,擅自向第三方透露與本委托業務有關的信息,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于20xx年1月16日在北京市豐臺區簽署。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出現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除本合同約定外,《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程》(CECA/GC 4__20xx)等國家及行業造價咨詢相關法規、規定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4、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施工設計圖紙和甲方造價咨詢服務要求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1.5、甲方制定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綜合計劃》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1.6、合同附件:

  A. 《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招標計劃表》

  B. 《20xx年春節前招標計劃表》

  C. 《乙方咨詢服務團隊》

  D. 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E. 乙方營業執照及造價咨詢資質文件復印件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6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條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六、工程造價咨詢費與支付方式: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 托 人:(蓋章) 咨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住 所: 住 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地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以下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的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金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義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的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欠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現行預算定額及與本工程項目相關的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 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洪江市振遠釩電有限責任公司礦山與冶煉廠工程的結算造價審核進行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確定如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審核的具體內容

  1、工程名稱:洪江市振遠釩電有限責任公司礦山與冶煉廠工程。

  2、工程范圍:除總包工程外甲方指定的工程、施工圖紙、竣工圖紙、設計修改通知單、現場簽證及相關竣工資料表述的內容。

  3、乙方根據有關技術資料、政策法規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價文件客觀公正的為甲方編制該工程項目的結算審核報告。

  二、咨詢費的計算標準及付款方式

  1、收費標準:依據云建造協[20xx]14號《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規定計算。

  2、結算審核:按送審造價的1.5‰加審減額的5%計算。

  3、付款方式:甲方應在乙方進行結算審核工作時預付5萬元的預付款,并根據乙方完成工程量的情況支付進度款,余款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審核報告后一次付清。

  三、甲方責任

  1、提供下列資料。

  1.1完整的工程施工圖紙、竣工圖紙;

  1.2設計修改通知單、施工現場簽證;

  1.3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標過程中形成的.來往文件;

  1.4甲方指定或簽署的有關設備、材料單價;

  1.5其他與本項目審核業務有關的資料。

  2、甲方要求乙方到指定地點開展工作時,需提供辦公場所和食宿方便,費用乙方自理。

  3、按協議規定及時支付乙方的咨詢服務費用。

  4、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5、甲方每月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到現場服務。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工作成果的政策性、公正性、客觀性以及準確性。

  2、指派勝任技術人員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3、乙方應根據工程進度情況,依據設計圖紙進行現場跟蹤核實。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必須及時到位,做好服務工作。

  4、當甲方備齊前述資料并提供給乙方后,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5、做好本項目的保密工作。

  五、違約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供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壹式六份,甲方持四分,乙方持二分,自雙方責任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向甲方提供審核報告書及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費用后自行失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開戶行: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委托人、咨詢人就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工程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咨詢工作內容:

  ㈠:建設項目可性研究投資估算: □編制(審核) □項目經濟評價 ㈡: □建設工程概算編制(審核) □建設工程預算編制(審核) □建設工程結算編制(審核)

  ㈢: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標底編制(審核)

  □施工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㈣: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㈤: □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服務

  ㈥: □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全過程編制(審核)

  ㈦: □其他:

  三、咨詢酬金:

  本項咨詢服務酬金為人民幣(大寫):¥:元

  ㈠咨詢酬金結算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以咨詢工程總造價為基數,費率為; □2、以工程造價核減額為基數,費率為; □3、以鋼筋抽量噸數為基數,費率為元/噸; □4、固定酬金; □5、其他;

  四、本合同咨詢業務有效期:

  本合同約定的咨詢工作自收到委托人的全部有效資料后開始實施,天內咨詢人向

  委托人提交完成的咨詢工作文件。

  五、質量要求:

  六、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通用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七、咨詢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八、委托人向咨詢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另一份送深圳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留存。

  委托人:咨詢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備案意見:

  備案機構:經辦人: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專用條款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本合同時間以"天"為計算單位。事件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節假日,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24時。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適用具體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造價計價辦法。

  第三條本合同適用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咨詢人按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工作范圍實施咨詢工作。當委托人有要求時,應向委托人提供與本工程造價咨詢工作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咨詢工作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應當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服務,保質、按時完

  成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第六條委托人及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工作有關的問題并要求進行核對時,咨詢人應在約定的時間內給予書面答復或核對

  第七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八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咨詢工作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工作,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咨詢工作有關的全部資料。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一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項委托的工作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第十二條委托人應按時向咨詢人支付咨詢酬金。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三條在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范圍內,咨詢人具有以下權利:1、咨詢人在履行咨詢工作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要求委托人補充

  資料。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工作有關的問題并進行核對。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第十四條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詢人的工作受到延誤或增加了額外工作內容,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順延延誤的工作時間并支付額外增加工作內容的酬金。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掌握證據證明或咨詢人主管單位認定屬實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六條咨詢人應當認真履行咨詢合同中約定的咨詢工作,并對其出具的咨詢工作文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咨詢人單方過失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給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一般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咨詢酬金總額(除云稅金)。

  第十七條咨詢人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當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如果該賠償導致委托人不必要的各種費用支出,咨詢人則應補償。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九條委托人向咨詢人提供的全部產資料,應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第二十條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應賠償咨詢人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如果該賠償或其他要求導致咨詢人不必要的各種費用支出,委托人則應補償。

  咨詢酬金

  第二十二條咨詢酬金應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三條委托人超過約定時間不支付咨詢酬金,委托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咨詢人支付應付酬金的貸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如果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

  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后3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五條支付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條咨詢人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咨詢工作時,委托人向咨詢發出未盡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7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通知發出21日后向咨詢人發出終止工程造價咨詢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限行終止,咨詢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委托人和咨詢人履行完畢本合同全部義務,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合同約定的咨詢工作文件,委托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咨詢酬金后,除本合同保密條款繼續生效,本合同即告終止。

  其他

  第三十一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

  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三十二條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本咨詢工作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本咨詢工作范圍以外,經委托人同意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三條咨詢人在本咨詢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委托人采納并得到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款中的約定給予獎勵。

  第三十四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本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本咨詢工作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對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如調解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專用條件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咨詢人指派造價工程師負責本項目咨詢業務,其主要職責:

  第六條咨詢人應在日內對委托人及第三人書面提交的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或要求核對做出書面答復或核對.

  第七條本合同需要咨詢人保密的資料內容和保密時限: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

  提供資料時間。

  第九條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條委托人授權的本咨詢業務代表,姓名,其主要職責:

  第十四條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咨詢人增加了額外工作內容的酬金支付:

  額外工作內容:

  酬金計算方法及支付:

  第十七條咨詢人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八條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補償委托人因此導致委托人如下各項費用支出:

  第二十條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委托人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補償因此導致咨詢人如下各項費用支出"

  第二十二委托人應按以下方式支付咨詢人的咨詢酬金:

  合同簽訂后日內向咨詢人支付預付款元,合同簽訂后日內,支付酬金元,剩余酬金待咨詢工作全部完成后天內一次付清。

  第二十五條雙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匯率討付。

  第二十七條咨詢人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咨詢工作時,咨詢人承擔的違約責任及委托人支付咨詢酬金的方式:

  第二十八條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責任方按如下方法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咨詢人在咨詢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委托人采納并得到經濟效益,委托人獎勵辦法如下: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部分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9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條 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一)項目名稱(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地址(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項目咨詢業務范圍: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第三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義務

  (一)咨詢人的義務

  1.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咨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4項、第五條第(二)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后,咨詢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主動征詢委托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咨詢工作順利進行。

  4.咨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咨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第四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權利

  (一)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責任

  (一)咨詢人的責任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稅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4.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5.咨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咨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計算書及底稿、編審的概(預)算書、結(決)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咨詢人額外的酬金。

  4.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咨詢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規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的通知》(贛計收費字〔20xx〕1177號)的`規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正常服務、附加業務和額外服務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咨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二)咨詢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當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詢人自身原因延誤支付,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咨詢費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四)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五)雙方同意用________貨幣支付酬金,按________匯率計算。

  (六)雙方同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當提交咨詢成果初稿時,預付總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第九條 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二)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三)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四)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五)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六)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咨詢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乙方(咨詢人):________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

  2、服務類別:工程結算審核

  二、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1、根據廣西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桂價費【20__】88號),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單個項目咨詢服務費按審定工程造價的4‰計,不足人民幣壹仟元按壹仟元整(¥1000.00)收取。

  2、支付時間:按每季度結算一次,在每季度末付清期間完成咨詢服務的咨詢服務費。

  三、甲方應于委托審核項目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供乙方所需的材料。

  四、在審核過程中,乙方書面提交要求甲方做出答復的事宜,甲方應________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五、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額度向乙方支付酬金。

  七、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甲方提供全部資料后10工作日內完成初審結果,經委托方復審認可后出具正式報告書3份。若甲方不能及時提供資料,乙方提交報告的時間相應順延,并于本項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完成時終結。

  八、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發揮甲、乙雙方的資源及人才優勢,共同開拓造價咨詢及相關合作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二、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經甲方書面授權后,乙方可以使用甲方名義開展合同談判、投標等開拓造價咨詢市場的'活動;

  2.甲、乙雙方獨立開展造價咨詢業務,收益按約定比例分成。

  三、合作要求及費用標準

  1.對于需要投標的項目,由甲方進行前期審核,確定可以參加投標后,由甲方配合乙方參加招投標工作。

  2.乙方在正式簽訂造價項目咨詢合同前,需報甲方審核及備案,經甲方審核無異議后方可簽訂,合同正本由甲方保存,副本由乙方保存。

  3.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攬業務,業務實施由乙方組織,費用由乙方承擔。1)若以“北京__________________”名義簽訂的項目同,則乙方應繳納的管理費比例

  為合同總額的含稅金),另行支付造價師蓋章費元/次,造價員蓋章費用元/次。2)若以“北京_____________”或“北___________________”名義簽訂的項目合同,乙方應繳納的管理費比例為合同總額的%(含稅金),另行支付造價師蓋章費用元/次,造價員蓋章費用元/次。

  3)甲方在收到委托方支付的咨詢費并扣除上述費用后,通知乙方提供正式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發票后以轉賬支票或電匯的形式支付給乙方公司賬戶。

  4.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人員工資、社保等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四、甲方責任

  1.協助乙方做好前期接待、項目考察和投標工作,費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應當對乙方實施的咨詢項目成果文件進行審核,在成果文件上及時加蓋有關公章,造價師印章等。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12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__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__公司,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圍及技術要求:

  1、范圍:

  1)土建二次結構工程

  2)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3)室外裝飾裝修工程

  4)水、暖、電、通風、空調設備安裝工程

  5)維修工程

  6)附屬工程

  園林綠化、市政、景觀等

  2、技術要求:

  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

  3、負責施工單位對甲方的結算工作,不負責與紀檢委的結算工作。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安裝工程圖紙按比例出圖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鑒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系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7、不得收取各施工單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禮金。

  四、合同實施期限:

  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咨詢業務。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

  按工程總造價的 2 ‰不含稅計取咨詢服務費,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咨詢業務。 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順延,增加2萬元/月不含稅的咨詢服務費。

  2、支付方式:

  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萬元的咨詢服務費,余款于__年__月__日前結清。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結算對一并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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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咨詢合同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工程建設市場需求,為社會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建設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商定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名稱:_________工程造價咨詢聯合事務所(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范圍

  (一)提供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和造價咨詢服務;

  (二)編制和審核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工程預決算、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工程結算和決算;

  (三)依法接受委托辦理工程工程造價鑒證業務;

  (四)其他法定業務。

  第四條本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合伙協議,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和行業組織的指導。

  第五條企業遵循獨立、客觀、公正和誠信為本、質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業準則,依法執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委托人、當事人合法權益。

  第二章 合伙人與合伙人出資

  第六條本企業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本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姓名

  性別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執業資格

  第七條合伙人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資比例應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其中:

  姓名

  出資額

  出資比例

  身份證號碼

  執業資格

  第八條出資人均以現金方式出資,全部出資額應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繳足,并委托其他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合伙人在工商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第九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增加對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企業虧損。

  第十條本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本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企業財產。本企業的財產由企業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協議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條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受讓人條件必須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并需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讓人即成為本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二條合伙人不得饋贈、抵押其在企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第十三條本企業的利潤和虧損按全體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企業年度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三章 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決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為本事務所所長,對外代表本企業執行企業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本企業事務(經合伙人一致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企業事務。共同執行企業事務參照《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八條、二十九條訂立協議)。

  第十五條執行企業事務的所長應當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六條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所長,檢查其執行企業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企業帳簿。

  第十七條合伙人對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商定解決。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十八條被委托執行企業事務的所長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九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同性質的業務。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二十條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分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修改合伙協議;

  (五)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六)以本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員工和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八)企業員工的分配、獎罰、福利方案;

  (九)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業經營期滿,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在不給本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四)個人的執業資格被注冊管理機構注銷;

  (五)個人職業年齡超過六十五周歲;

  (六)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前款規定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本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業向合法財產繼承人退還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合法財產繼承人不得繼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條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二十八條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二十九條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三十一條企業登記事項因退伙、入伙、合伙協議修改或發生變更需要重新登記的,應當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記機關和資質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或變更手續。

  第五章 解散與清算

  第三十二條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二)企業被資質管理部門依法吊銷資質證書無法繼續經營的;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三條企業解散,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擔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條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企業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二)企業所欠稅款;

  (三)企業的債務;

  (四)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第三十五條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按照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的比例進行分配。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法按照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在法定追訴期內,原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企業經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字):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14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建設項目申請報告》的編制工作,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在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有與項目前期研究工作有關的數據和資料,并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第二條 乙方應在20xx年8月25日以前,向甲方提交《*******建設項目申請報告》文本伍份。

  甲方如在合同期間對本項目提出重大變更,或者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可研報告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增加任務或變更合同不得另行增加相關費用。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本項目申請報告編制費用為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00)。

  費用支付方式。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項目編制費 萬元整。余款在提交《*********建設項目申請報告》評審合格后付清。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扣除其所應得報酬的5,作為違約罰金。

  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詳實,造成的項目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適當增加乙方工本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3. 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時,應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報酬的5計算。

  第五條 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修改或補充合同。修改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自乙方交付可研報告文本后,本合同效力終止。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15

  委托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業務需要,需委托乙方對相關工程造價編制預算、結算、核對工程預結算,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一期。

  2、服務內容:編制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與建設單位(或其受權委托人)核對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按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時申報、核對各項進度報表;審核甲方分包工程進度及結算造價;施工過程中的價格申報、確認及造價審核、控制、工程商務洽談、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不含水電安裝工程、鋼筋工程量計算)。

  二、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度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托人有權對咨詢人提交的各項成果進行審核。

  四、咨詢人的責任

  1、從專業角度出發,盡心盡職及時做好合同服務內容內的工作;書面提出總承包合同執行全過程中造價方面應注意的各項事項,包括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結算資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作計劃等。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4、經審核的結算成果,造價誤差在1%(不含1%)以上,視為乙方失職。

  5、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7、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

  8、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五、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咨詢人配合)。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5、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6、按合同要求及時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咨詢業務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與建設單位核對工程建筑面積,按包干單價2。50元/建筑面積平米(可復制樓棟不計算建筑面積,類似度90%以上樓棟按10%計算建筑面積),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單價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服務內容的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電話費、網絡費、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各項勞保及福利、節假日補助費等除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以外的一切費用。即乙方酬金結算款=與建設單位核對工程建筑面積*2。50元/建筑面積平米。

  3、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由甲方實報實銷。

  4、甲方每月暫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計支付乙方酬金達到120xx0。00元時暫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結(決)算書編制完成并經甲方審核報建設單位后,按該申報工程建筑面積*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與建設單位核對完成工程竣工結(決)算并經甲方審核后,按該完成結算工程建筑面積*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均為人民幣。

  七、其他

  1、因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2、咨詢人如需外聘人員協助,在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書人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不應接受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________(簽字)

  咨詢人:________(簽字)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見證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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